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從均衡參與到精英議政


儘管《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承諾港人最終可普選立法會,而人大常委會亦在○七年十二月說明港人可於二○二○年普選立法會,但功能組別的存在卻仍是建立民主香港的一個最大的障礙。毋庸置疑,絕大部分香港人均反對功能組別的延續,唯獨社會仍有一些既得利益者或不求甚解的聲音,繼續堅持功能組別是「均衡參與」及精英議政的有效體驗。事實究竟是否這樣?

既得利益者扭曲「均衡參與」

先談「均衡參與」。就算翻查整本《基本法》和附件,你都不會找到「均衡參與」這一詞。《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談的只是普選,附件二說的只是選舉辦法,究竟「均衡參與」從何而來?更重要的是,「均衡參與」意味的是容許立法會有少數聲音,但這並不代表一小撮功能界別之議席可以否決大多數議席。從整體市民利益來看,「均衡參與」應該是讓每一位市民皆有同等權利選出在議會內有同等分量的代表參與政事,這才應該是「均衡參與」的真正意思。「均衡參與」代表的是等值的選票和被選權,這些公平的核心價值其實早已為《基本法》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所明文規定,因此根本不容許某些人扭曲「均衡參與」的意思而藉以否定《基本法》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基本原則。

若說功能組別是精英議政的必經途徑,則更是了無理據。有調查顯示立法會最未能盡職的十位議員中,功能組別竟佔八席。更無稽的是,其中六席更於○八年在毫無競爭下自動當選。這些終日享受免費午餐的功能組別議員壟斷了不少界別,怎可算是精英論政的體驗?相反地,真正的精英人士在沒有既得利益者之支持下,卻無法進入這扭曲失衡的政制,這如何算是精英議政的途徑?說功能組別是特區政制的癌細胞,確是絕非誇大之詞。

「區改案」 精英專業難參政

唐英年司長曾經公開說過,現今特區政府屬意的區議會政改方案,是把功能組別「民主化」的重要一步。究竟區議會方案能否真正達到「均衡參與」及精英議政的要求?事實是難以看到由四百多名直選區議員互選其中六位,甚至三十位區議員進入立法會,可算是「均衡參與」的體驗。試想想,要尋求多數區議員的支持,沒有強大政黨背景如何可以當選?就是以比例代表制計算,要從四百位區議員選出三十位,最少亦需要十票才能成功當選。以現今形勢而論,民建聯將可壟斷大多數議席,莫說是專業獨立人士,縱是規模較小的政黨如民協和公民黨,要成功從這途徑支持一至兩位代表進入立法會談何容易?這樣的制度如何能吸引社會精英,特別是獨立專業人士參與政事?

若說功能組別是既得利益者的溫牀,區議會之功能組別則可說是特別為資源充沛之龐大政黨如民建聯所度身訂造。區議會方案將建立另一組別的政治既得利益者,功能組別的禍毒只會變本加厲,千秋萬世,令特區真正普選的日子永遠不能來臨!

Friday, December 25, 2009

最後一個聖誕


當我從互聯網上的即時對話匣子得知在這天寒地凍、細雨飄搖的立法會門外已聚集了近二千人時,我真的有點欲哭無淚的感覺。這股期盼、這份執著,令身為議員的我既感慚愧,又感無奈。進入議會,是為了要爭取民主、為民請命,但這一刻在這扭曲失衡的制度下,這無力無助感卻比任何時刻更覺強烈。在立法會內,我們正被猛烈批評濫用議事規則試圖拖延港深廣高速鐵路之撥款申請。但在這不公平、不符合公義的制度下,從議會許可的途徑伸張民意,怎可說是濫用程序?感到難過的,不是被千夫所指,而是這一切只是為了給菜園村和大角嘴的居民一個虛假的希望。聖誕應該是關懷的、是包容的、是寬恕的、是帶有愛心的;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卻永遠是麻木驕橫的獨行者?

高鐵的撥款申請是民生和民主息息相關的最好體現。沒有民主的制度,要為民生議題爭取應得的關注,沒有這議會的公衆平台,談何容易?儘管表面上,在這違反公義的制度下,建制內的民主聲音效果不彰,但只要議會內的民主力量能與議會外的民間力量裡應外合,推動輿論,立法會始終是民主的第一橋頭堡。放棄這推動輿論的平台,等同放棄爭取民生議題的第一步;莫說一年,縱是一天也是失敗主義者的表現。

今天的「小勝」對菜園村和大角嘴的居民而言,總算成就了這可能是在他們深愛的家園渡過最後一個聖誕的心願。在這寒冷陰暗的季節,心向民主的一羣在議會內外的團結努力,總算帶來了一陣短暫但溫暖的感覺。在這一刻,明年的鬥爭似乎是很遙遠。祝你們有一個快樂難忘的聖誕!

平安夜


這是疲倦、困難、力不從心的一年。但在這晚上,卻終於找到了一股平靜的感覺。家中坐滿了差不多一整年也沒見過的家人,份外温暖。在櫃裏找出了一些聖誕唱片,剎都間,聖誕的感覺又浮現出來。家人都帶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禮物,熱鬧非常。今年我的禮物特別有意思,是一支Fender Telecaster。這結他和我四十年前,為了到英國讀書而忍痛割愛買了的一模一。拿着這結他,確是有點失而復得的感覺。如果人生可以這樣,你說多好啊!但太原美的人生,卻又似乎少了些多姿多采的變化,真不知是太貪心,還是太看得化!
祝健康快樂,和有一個新的開始!

Tuesday, December 22, 2009

廣深港高鐵的啟示


廣深港高鐵的啟示是什麼?功能組別的可怕?失衡和違反公義之制度的可怕?還是好大喜功之政府可怕?還是民主派在立法會勢孤力弱的可悲?試想想,沒有民主派的立法會將會是怎樣的?

沒有民主派的立法會不需要分組點票;也不需要功能組別,因為議會只是政府的另一面。沒有民主派的立法會不會有爭拗,因為一言堂是沒有不同意見的。沒有民主派的立法會是最有效率的;要審批高鐵,莫說四小時,四十分鐘也嫌太多。沒有民主派的立法會不會是宣楊民意的平台或焦點所在,因為民意不能在議會中彰顯;要推動民意,將會是事半功倍。

沒錯!沒有民主的議會是充滿挫敗感的;但正因如此,沒有民主的議會是民主的橋頭堡,絕不容放棄。只要堅守崗位,民主終有一天會攻佔這失衡和違反公義的議會!

Saturday, December 19, 2009

家庭時間在那裏?


要取得工作與生活平衡,就是不可視超時工作是工作的必要條件,可是香港的職場卻不會這 樣想,而且超時工作仲要冇補水!超時工作令家長失去親子時間、超時工作令公共交通司機 駕駛易出意外。
因此,湯家驊認為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亦應立法規管標準工時

Friday, December 18, 2009

團結大多數


正如羅貫中所說: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更何況是香港民主運動?這陣子,不少人都在討論無論五區總辭成功與否,對香港民主運動將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不同的人當然會有不同的見解,但有些事實卻是不容否定的。

公民黨成立以來,所吸納的成員大都是一些在此之前不願加入其他民主黨派的中產、專業和高學識水平人士。公民黨的成立確是擴展了民主運動的版圖。接踵而來的是社民連的崛起。社民連之主要成員是一羣理念激進的熱血青年;它的成立亦把民主運動的另一端伸展到年輕一輩中。但在這廣闊光譜裡,除了普選目標一致外,無論是政治理念、意識形態、階層背景,及政治傾向均有很大的差距。任何政黨試圖團結大多數必有其困難之處。

團結大多數,特別在鼓動群眾,爭取共同目標方面,無可否認是大道理。但在香港這多元化社會裡,團結大多數以同一策略爭取民主是否可行?五區總辭帶出的便是這一直存在的內在矛盾。

也許不應視這矛盾之存在和明顯化為一種分裂的現象。大家取態不一致並不代表斷然決裂,會令人有這印象的反而是來自一些偏激、強硬,甚至人身攻擊的言論。假若撇除這些令人情緒激動的言詞,剩下來的可能只是不同意見之表達,最終對民主運動不會帶來太大的負面影響。只可惜這些潛在分化的言行總是揮之不去,難以避免。再加上一點傲氣,一點個人英雄主義,一種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心態,更是令人覺得決裂一發不可收拾。現在已不再只是需「停一停,諗一諗」這麼簡單,而是需深切反思如何修補及防止深化這已呈現的裂痕,重新回到團結大多數的根本基礎上。這點民主派可做得到嗎?

請廣傳。今天需要你的聲援!


請珍視我城的果實和未來

我們是一班80後年輕人。我們反對立法會倉卒審批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669億撥款。高鐵濫用公帑,破壞家園,漠視市民的參與權;我們一直以各種方法反對都不被理會,如今撥款在即,我們決定以一項和平而持久的行動再次表明心志。我們將於星期三 (2009年12月16日) 下午四時開始圍繞立法會苦行,直到星期五(2009年12月18日)立法會高鐵撥款議決為止,藉此呼籲市民當日前來包圍立法會,並盡最後努力呼籲支持政府方案的議員懸崖勒 馬。

種子和稻米緊握在我們的手中,盛載果實與未來。

我們專注﹑默想﹑耐久,沿立法會繞圈慢行,時而以前額及前臂(雙腳跪下)伏地舒展。以靜謐的身體點燃立法會本應秉持公義的情志,誠如無聲的抗議。普羅市民一圓一角辛苦積蓄回來的669億公帑,政府必須珍視並用得其所,更應讓在香港紮根了五十年的菜園村及其擁抱自然生活的文化繼續承傳下去。我們用溫柔的雙手保護稻米和種子,不讓其撤落在地,不讓其隨之淡忘,不讓其瞬間消失,是以象徵年輕人對香港的承擔,對未來的想像。

三天兩夜期間,我們只會適量休息和進食,以求維持基本體力。以下是規定的休息和進食時 段:

每天苦行15小時
每天休息六小時(00:00am-6:00am)
早餐時間(6:00am-7:00am)
午(12:00pm-13:00pm)
晚(8:00pm-9:00pm)

年輕人不是因為自己有問題才走出來,而是要為整個社會衝出新的未來;年輕人不是反社會 ,而是太愛這個地方;年輕人不是精力過剩無處發泄,而是在有能力時選擇承擔更多。

XX先生台鑒﹕

十二月十八日下午,請容我告假半日。你會看到我在立法會門前快樂地集會,抗議政府興建 高鐵,浪費公帑,抄貧民的家。我們集會,是要呼籲立法會的議員秉持公義,投反對的一票 。

也許,因為香港的立法會被功能組別的闊佬騎劫,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情況未必可以扭轉。到頭來,很可能你和我都會失去一大筆稅款,失去元朗的田園美景,失去香港市民的經濟和規劃自主權。但是,不抗爭,就什麼希望都沒有了。團結抗爭,不論成敗,我們尚且有一群正義和快樂的市民。請批准我請假,放我走向正義,走向快樂。韓國的工人說過,在議會面前呼喊一回,勝過食人參大補湯,我想去試試這滋味。 你也不妨來。

若公司要避免留下紀錄,可在公司的人事檔案上,註明「急事」便可。正義要現身,若你同 意請假,你便是善人,我可將你的善意帶去,使立法會抗爭多了一份默默的市民善意。十二 月十九日早上,我會一身正氣,返回崗位。你會見到的。

你的微笑員工
XXX 敬上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Thursday, December 17, 2009

情為何物? (二)


湯家驊認為條例3b(2)的8大原素,己經將關係定得清楚不過,都沒有提及一定要婚姻 關係,反而是張建宗及勞福局對同居關係,仍存有狹隘的看法,潛台詞是歧視及不認同冇婚 姻關係的同性或異性關係。
最終要問點解社會唔可以接受不認同有制約的同居關係可以親密,點解社會要以自已道德標 準,判斷其他人士的性與情感生活。

情為何物?(一)


2009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立法通過,1月1日生效。本來法例修訂的原意是保障同一屋簷下,各人之人身安全,而非討論社會應有的道德標準,雖然就條例引伸的道德指責、倫理爭論,已經一一過去,而法例3b亦詳列關係的指標。遺憾是法例仍殘留道德佬所強調的社會道德生活,就是你們要有性、有情,才可以俾你地作為一家人!Oh no!

Wednesday, December 16, 2009

憤怒!但這是我每天的工作.......

點追問都唔肯認政府要負責任做野,仲覺得係對,咁維護政府的副局長,咁厚顏無恥的長官,肯定有排做!

Tuesday, December 15, 2009

誰說民生民主不相關?

鑒於立法會財委會將於12月中旬討論高鐵撥款,我們十分關注高鐵撥款與現時議會制度不 公的關係,特意舉辦街頭論壇,題為「功能組別之禍害-從高鐵說起」,希望喚起社會大眾 對政府政策及現時政治制度的關注。

Monday, December 14, 2009

憤怒


把所有的失望加起來,得到的結果是甚麼?是絕望?還是憤怒?從來不是一個會絕望的人,但卻與一般人一樣,是會感到憤怒的。曾經寫過一篇短文,說憤怒是好的。沒錯,憤怒可以激發鬥志,再燃雄心;但憤怒也有悲哀的一面。有人說對事物漫不經心的人是不會憤怒的,只有擇善固執的人才會因挫折而憤怒。這不一定是對的。當從來不關心政治的人也感到憤怒時,這種群體情緒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也許促使他人憤怒的人正在摸索著一條底線:究竟到了哪一個地步才會引發起整個社會的莫名憤怒?也許製造憤怒者認為憤怒會令人失去理智,甚至會兵行險著而犯下兵家大忌。但這類算盤本身也是一種高籌碼的賭博,代價是一個雙輸沒贏的局面。

從憤怒的人來看,不同程度的憤怒也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反應。堅持每個人也要把憤怒轉化為沒有共識的行為,本身也可以造成憤怒的惡性循環。憤怒導致割裂,割裂引起憤怒。要扭逆時勢,重新上路,談何容易?人始終是有血有肉的,有感情的,有自我尊嚴的;若再加一點傲氣,更無法擺脫這周而復始的情緒枷鎖。退一步海闊天空談何容易?在現實生活中有誰做得到?縱是你做得到,也不代表其他人做得到。到頭來,只是突顯了更大的矛盾,更深的裂痕。

想起宋人楊萬里一首用來形容今天極為貼切的詩: 「兩岸舟船各背馳,波痕交涉亦難為,只餘鷗鷺無拘管,北去南來自在飛。」在這憤怒把所有人變為孤島的一天,要化為鷗鷺,說難不難,就易不易,問題只是甚麼時候是一個適當的時刻?

天曉得!

Sunday, December 13, 2009

誰沒有錯?


聖經有這樣一個故事,一群有學識的人,帶著一個被人捉姦在床的女人,想知耶穌會如何用公義方法來判這女人要被人打死,那穌向這群人說只要認為自己沒有犯過罪,便可以按照律法用死頭打死個女人,最後,這群人全部走曬。甘乃威被譴責動議是言論不一是冇誠信及處事不公,湯家驊認為議員及官員都有犯這樣的錯,這樣如何可以審核其他人呢?最重要是動輒啟動以有政治動機之機制,不是要找出答案的調查,不是行公義,對參政者來說是不公平 ,所以調查冇理由要繼續。

Thursday, December 10, 2009

湯家驊:我要民主普選,但不同意任何形式撤離議會

走到這一刻,建制內似乎難以爭取普選,但湯家驊並不同意就咁撒離,那怕只是離開一天或 一個月,甚至不回來,有市民要與社民連團結一起、但有市民又向他質疑,直選議員沒有講 過議會無用論,點可以話走就走?
群眾運動的基本條件是團結,真正團結要抵受得壓力,而非靠大家慷慨激昂地喊叫,公投要 成為群眾都可以參與的話,泛民及市民,都要同意及同步,才可成行!

民主倒退的方案


就二○一二年之政制改革,政府建議將現有選舉委員會委員從八百增至千二名,分別是把現存的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別及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人大代表、政協代表等合共四個界別,各增一百名委員。唐英年司長於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啟動政改諮詢時承認,政府建議通過新增的第四界別之「一百個議席中的大部分分配給區議員……來增強選舉委員會民主化程度」。

魔鬼在於細節,讓我們也來看看究竟政府建議之方案增強多少「民主化程度」?首先看看現時選委會之組成。現時只有三十席直選立法會議員是由全香港市民一人一票直接選出來;由全香港人間選選出來有四十二席區議員代表,其餘均為小圈子選舉產生(見表)。以現有八百名選委而言,民主成分當然是極為薄弱;就是把直選和間選的委員合為一體,也只是佔了八百席中的七十二席,一成也不到。

「魔鬼」在於細節

比之於泛民主派之共識普選方案,後者建議增加全數四百名直選區議員成為選委會委員,其餘議席不變,從而把全民直選議席由七十二席增至四百三十席(見表),佔總數一千一百多人之三分一。泛民主派接受保留現有之功能組別委員,已是對現有小圈子既得利益者之極大讓步。

反觀政府現有之建議,唯一增加的是少於六十席的區議員代表,而小圈子功能組別之代表卻激增至三百多席。新選委會中,全民直選之立法會議員及間選之區議員委員只佔千二人中的一百三十席(見表),百分比是微升至一成,但建議卻把提名門檻同時提升百分之五十至一百五十名,令一般香港人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意願難以落實,這不是民主倒退是甚麼?

政府建議的特首選舉改革方案明顯地是加強功能組別及當然委任委員之提名權。香港有七百萬人,大部分均不屬於任何選委會的功能界別,也沒有這些界別的投票權,而他們的直選代表竟然一直只是維持於三十席,間選代表也只有一百席,這怎可以說是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談及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樣的方案完全不能確保普羅大眾可以行使《基本法》第二十五條所規定的所有市民皆可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及進行真正普選行政長官的政制目標。這教渴望有真正普選的香港人如何接受政府建議之方案?

Tuesday, December 08, 2009

難得一見民建聯公開講要盡國際社會責任,普選又如何?


一個關於反恐條例修訂,民建聯的劉江華話作為不應再拖延,要像國際社會一樣義不容辭地 推行,咁國際社會都推行民主選舉,民建聯係唔係都應毫不猶疑地要求特區政府落實普選呢 ?
泛民議員反對讓立法機關有充公個人私產權力,不過是重視基本法精神,因為反恐與保障市民私產之間,應該有其平衡。湯家驊說,基本法29他及105條已經聲明要對私人財產保護,況且,香港並非有大量反恐人士存在,所以有不得不立法之死線,而最重要的是,若容許修訂,就等於讓立法機關輕易以清減基本法對個人保護之權利,這是不該的。

Friday, December 04, 2009

不是普選的普選


迷你債券不是債券也罷,但普選不是普選?我所指的,是最近左派人士一致口徑都在說《基本法》中所談的「普選」並非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前陣子劉佩瓊女士更在一政改諮詢會上呼喝一些市民說: 「你沒讀好書!《基本法》所談的並非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沒讀好書」的是劉女士。她對普選定義的一知半解,令人目瞪口呆。

左派人士的「理據」是《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人權公約》)中第二十五條談及「普及而平等的選舉」,而《基本法》只談及普選,因此「普選」的真正意思是不需要平等。這是捉字虱的錯誤解讀。

《人權公約》中所指的「平等選舉」,根據聯合國文獻及權威學者羅域(Nowak),是指選票的分量,而非數目,必須平等。更重要的是,《人權公約》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清楚訂明所有公民權利必需絕對平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而第二十五條亦指出普選的定義是包括被選權;這亦是現時特區功能組別選舉不符合《人權公約》的基本原因。

普選不是普選的說法,根本上亦違背《基本法》的條文和背後精神。《基本法》所說的「普選」是一般人理解的普選。這名詞在國際間早已被公認為一種普及和平等的選舉,不容隨意扭曲。更重要的是,《基本法》本身於第二十五條規定一切公民權利必須平等,第二十六條亦明確規定所有公民享有選舉權及被選權。第三十九條更規定所有法定限制不得與《人權公約》抵觸。

由此可見,普選不是普選的說法是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的歪理。以令人嗤之以鼻的說法來為保留功能界別詭辯,是貽笑國際、侮辱港人智慧的政治謊言。怎叫人信服?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09

為什麽不能談普選?

政黨話要有普選、立法會議員話要有普選、市民同意有普選、特首更在參選時話會為香港帶來一個終極普選方案,既然咁有共識,點解特區政府又會行舊路,拋出增加功能組別數目及提高行政長官選舉門檻的廢柴方案?仲找d人大代表話普選唔一定要平等,實在令人氣憤。基本法明明寫下了普選三部曲,現時林瑞麟卻說普選是五部曲,總之由得民間有民間講、政府和建制派自炫其說,只為假諮詢做一場戲。湯家驊說不交出普選路線圖,實在難阻民憤。

五區總辭@議事論事--pt.1

*五區總辭, 變相公投*被傳媒披露至今(09年11月底)炒熱後, 泛民主派的路線之爭, 加上歷年積怨, 引爆總辭行與不行的爭論, 更爆出民主黨元老"互片"和叫停總辭之議.

Monday, November 30, 2009

所有支持民主的人均應看的文章

希望你靜一靜、想一想,我們面對的是什麼........
浩浩民主潮遙遙普選夢 張文光

特 區政府政改諮詢剛開始,民主派的抗爭策略出現重大分歧。社民連和公民黨極力主張5 區總辭,公開催迫民主黨加入總辭行列。民主黨為5 區總辭開了8 次黨內會議,也曾認真思考民主運動的戰略和策略。黨內的分歧和觀點被傳媒廣泛報道,當前主流的傾向仍是反對5 區總辭。民主黨稍後召開黨員大會,就5 區總辭作民主表決。
大會還未召開,壓力排山倒海,社會議論紛紛,媒體熱烈報道,將民主黨置於政治的風眼中,大是大非,何去何從,民主黨已無可迴避,必須向公眾作全面和清晰的論述。
第一個問題是:民主運動是持久抗爭還是背水之戰?
香 港的民主運動始於1985 年的代議政制。當年的港英政府知悉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後,才開始建立植根香港的民主政制,由區議會開啟代議政制的先河。初期民主派對參選是患得患失,親中左 派更欲靜觀其變。然而,代議政制鼓動了民眾的政治覺醒和熱情,掀起了持續四分一世紀的民主運動。
1980 年代的民主運動有兩個戰場:一個是爭取八八直選,一個是爭取民主基本法。當年的中英政府,既壓制了八八直選的要求,只容許91 年立法局部分直選;港英更引入功能組別的怪胎,為香港的民主政制種下禍根。八九民運後,中國全力壓抑香港民主,視其為民主抗共的陰謀;末代港督彭定康引入 新九組,更遭遇九七落車的命運,由中國控制的臨時立法會取代。
儘管香港的民主運動先天不足,只能在中英政治夾縫中艱難地成長,至今仍未能實 現民主普選的夢想,但它所喚起的民眾力量,卻保衞着香港自由法治的核心價值,不倒退,不消失,讓香港避免澳門化和新加坡化。這是民主派努力的成果,也是無 數港人奮鬥的足印。今天,有人隨便輕視請願示威和遊行絕食的功用,隨便否定港人真誠的奮鬥,說香港25 年民主運動毫無寸進,忘記當年民眾一步一腳印的艱辛,連用大聲公都可以被捕,連20 人遊行也可能犯法,連遊行唱歌也是噪音,這些早已被遺忘的民主歷程,不想回憶,未敢忘記,但不應隨便輕蔑和否定。
25 年的民主運動歷盡風波,每一個時刻都有其要緊之處,民主派不斷從成敗中汲取教訓,當中最重要的是:面對中央和建制極其強大的力量,民主運動必然是全方位和 立體的持久戰,而不是玉石俱焚的冒險主義。所謂全方位,包括溝通對話、諮詢談判、民間組織、議會抗爭、社會運動、公民抗命;所謂立體戰,包括不同階層民生 和社會的訴求和行動,也包括民主運動不同的戰略和策略,讓民眾從參與、組織、抗爭和挫敗中確立爭取民主的信念,積累和壯大香港民主運動的力量。
這當中有很多默默無聞,風裏雨裏一路走來的港人;當中也有很多默默耕耘,可歌可泣篳路藍縷的故事,他們是民主運動持久戰的中堅力量,薪火相傳,點點滴滴,推動香港的民主和進步。
第二個問題是:民主運動是多元抗爭還是唯我獨尊?
1980 年代開始的民主運動,一個最重要的反思是:如何促進團結和避免分裂。過去,民主運動面對中英政府強大的力量,深感自己的弱勢與無力,常強調觀點和行動一 致,以最大的團結爭取民主。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回歸後公民社會的發展,新舊政黨和民間團體的湧現,導致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和百花齊放,和而 不同,殊途同歸,體現民主新一代推陳出新的生命力。
就以社民連和公民黨的5 區總辭全民公投為例,我們沒有懷疑其政治真誠,也承認這是一個具有創意,但極有爭論的反抗運動。23 個民主派議員的立場,由支持、反對、觀望到保留,反映爭取普選的不同策略。既然是策略分歧,社民連和公民黨可以支持,民主黨可以反對,獨立民主派可以觀望 和保留,這正是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
歷史的錯誤讓我們謙虛,不同的策略都應該尊重,為什麼民主黨有不同意見未能參與,或未開黨大會決定是否 參與,或各人真誠坦率地公開觀點,便被視為破壞民主派團結的罪人,連主席何俊仁都被擺上枱?為什麼民主黨誠實指出總辭的風險,反要為從未支持過的5 區總辭負失敗之責,而明知風險卻仍然上馬的社民連卻毋須負責?
其實,5 區總辭只是策略,民主普選才是目的,為什麼民主黨不能堅持自己的策略,以維護23 票否決權為首要任務,再全力發動群眾抗爭,要求對話,爭取普選?民主黨的策略未必對,正如社民連和公民黨的策略未必錯,對錯可以辯論,實踐檢驗真理,但在 此之前,民主派之間應否有起碼的尊重,爭取普選是否容得下不同的策略,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是否勝於唯我獨尊?
第三個問題是:5 區總辭是務實抗爭還是冒進主義?
5 區總辭的目標是全民公投,藉着全港5 個選區各1人辭職,做成一次全港性的投票機會,社民連和公民黨的主觀願望,是賦予選民一個特定的議題,假設選民為此而投票,借選舉作全民公投。
但 這樣真能做到全民公投嗎?首先,全民公投是主題先行。當前,社民連的立場是2012 雙普選;公民黨的立場只求2017 和2020 的普選路線圖,兩黨若不放棄其政治立場,選民投什麼票?兩黨最新的主題是:選民對2012 政改方案支持與否作公投。但民主派是否須依靠全民公投的結果,才能決定自己投票的立場?冒着失去否決權的風險,這樣的公投是否值得?
其次, 公投要有勝敗,何者為勝,何者為敗?公民黨說贏1 票已算贏,社民連說贏3 席已算贏,標準過低,難以服眾。以民主派六成票的基本盤,不全贏5 席已是輸掉公投。但眾敵環伺,虎視眈眈,敗將翻叮,捲土重來,全勝談何容易?當前,民主派23 票否決權已是弱勢,還辭去5 席公投,冒險是否值得?
這正是社民連和公民黨要求民主黨參與的原因,也同時說明5 區總辭全民公投的異化。若5 區總辭是為了全民公投,有5 人辭職,有統一主題,公投已可進行。若害怕公投沒有民主黨參與而輸掉議席,所謂公投,究竟是投主題,還是投人和投黨呢?
過去的經驗顯示,投票的理由從來複雜,投人投黨較多,投單一議題較少。近年,選民更自行配票,分給支持的陣營,發揮比例代表制最佳效益。因此,將投票行為簡化為全民公投,或將投票人數幻化為另類上街,皆名實不符,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真正的上街,如1989 年的百萬人遊行,2003 年反23條的黑衣遊行,當中的悲情和憤怒,意志和力量,團結和希望,是港人寫入史冊的經典,與投票結果不可比較。何况選舉當中,選民不一定投民主派,投民主派也不一定視為公投。
翻開一部歷史,群眾運動的形式很多,但遊行體現集體意志,仍然是極有力的行動。真正的難處在於,群眾是否有足夠的憤怒上街,這是10 年難遇的歷史契機,影響時代,改寫歷史。我尊重社民連和公民黨5 區總辭的選擇,但卻不宜將投票視為另類上街。
當 公投主題和勝敗仍具爭議,當5 區總辭變為辭職補選,當辭職補選變為選人選黨,結果與公投已不能畫上等號。若這些重大的疑慮未清,若民主黨稍有遲疑,便鼓動群眾迫民主黨上馬,置既有的否 決權於風險中,傷害了民主派的團結,撕裂了民主派支持者,究竟是務實抗爭還是冒進主義?
第四個問題是:5 區總辭成功,能促使中央落實普選嗎?
5 區總辭是動員民眾的策略之一,風險大,效益小。5 區總辭的力量,遠弱於03 年的23 條遊行,更弱於89年的民運遊行,這兩個遊行導致中央改變香港的政策。但我們仍渴望最好的結局,就是5 人全勝重返議會,維持原有23 個民主派的局面。不過,立法會的強弱的對比仍在,民主派5 區總辭後回歸原點,仍然需要議會外的其他抗爭,仍然需要以否決權體現民意,仍然需要爭取與中央的對話,解決歷史爭議,實現真正普選。
因此, 否決權要不動如山,但民主運動必不可少。民主派既要團結現有的23 票,免被撬走;更要組織多元的民主運動,擴大力量。而更重要的是目標,爭取2012 雙普選,固然理直氣壯,但機會並不大;若2012未能普選,民主派也應提出:2017 的特首提名,不能高於2007 的規定;2020 必須徹底廢除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
民主派的目標是終極普選,民主運動的精神既是持久戰,就只能把握可乘之機,積小勝為大勝,等待有利時機,爭取更大成果。過去的經驗說明,運動沒有預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只要行動按形勢不斷升溫,議會製造議題不斷抗爭,帶動傳媒關注,就能觸動人心,逐步走向運動的高潮。
即使過去88 直選和23 條立法,都要經歷民眾冷漠到熱烈的過程。88 直選激化了社會鬥爭,產生回歸10 年的政改時間表和路線圖;23 條立法後期,社會聚焦於葉劉淑儀的失誤和董建華的無能,成功發動50 萬人上街,導致23 條的夭折和董建華的下台。
民 主運動顯示人心,但實現普選的辦法,最終仍是香港各政治力量,尤其是中央和民主派的對話妥協,才能解決雙方的疑慮和分歧,才能尋求一個港人接受的普選路線 圖和終極方案。當中特首確實擔當極重要的橋樑角色,不容卸責。而朝野上下都要總結05 年政改失敗的教訓,推動對話,增加互信,藉修訂基本法而達至雙贏。
當然,很多港人會質疑對話的可能和成效,但對話也應當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任何一線的機會,都不要主動關門,迫使運動走向對抗的不歸路。
第五個問題是:5 區總辭內訌,是否轉移了爭取普選的方向?
政改諮詢文件剛發表,5 區總辭便立即綑綁,民主派的內訌取代了政改的爭論,爭論的焦點在於:
2012 雙普選被人大否決,應否聚焦爭取2017 和2020普選路線圖?
普選路線圖可否簡化,聚焦中央確認2017 和2020 是普選的法定年期;2017 特首的提名門檻不高於2007 的規定;2020 取消所有形式的功能組別?
2012 的翻叮政改方案,無論選舉委員會還是功能組別,是否仍有民主化的過渡空間?是否可以邁向真普選?
爭論以廢除功能組別最為惹火:無論中央和特區的官員,都不斷合理化一個將持續35 年的政治特權,讓20 萬特權階級一人兩票,比其餘300 萬選民多了一票。
爭論更以譚惠珠的言論最惹火,說普選定義由中央決定,聯合國公約的定義不適用於香港。若在過去的年代,譚惠珠的歪論早引起政治風波,但5 區總辭救了譚惠珠,港人也錯過廢除功能組別的戰機。
5 區總辭無論得失成敗,無論民主黨是否拒絕參與,請仍然緊記民主運動的方向,是爭取政制終極雙普選,而不是爭論5 區總辭的對錯。民主派千萬不要將策略當目標,將樹木當森林,放過了特首曾蔭權的翻叮,放過功能組別的廢除,放過唐英年的假諮詢。
當中,曾蔭權有極重要的憲制責任,他有責任向中央反映港人真普選的立場,他有責任爭取民主派與中央官員對話,他有責任促使中央交出普選路線圖。若他的翻叮方案再被立法會否決,他絕對有足夠理由政治腳痛。因為,政改是他7 年特首最重要的工作,怎能不做好這份工?
但曾蔭權的責任,政改方案的缺陷,民主普選的前路,全被5 區總辭的綑綁內訌激化和異化,民主派有責任撥亂反正,聚焦爭民主,實現真普選,不要一哄而起,忘記歷史任務。
第六個問題是:一黨專政的中國,為什麼要給香港民主?
港人為民主已奮鬥了25 年,港英的13 年落空了,回歸的12 年也落空了,對中央承諾的2017 和2020 年普選,港人仍有着深深的疑慮。
疑慮是歷史的積累:毛澤東時代的極左政策,鄧小平時代的八九鎮壓,香港九七回歸的民主停滯,23 條立法的強橫嚴苛,引起港人更根本的疑慮:一黨專政的中國,為什麼要給香港民主?
今 天的中國,大國崛起之心,民族圖強之志,是建國60 年來最實在的。為實現這強國大業,常壓抑着地區的矛盾和人民的願望,以維護中國大局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香港的民主也要服從中國的大局:中國能否掌握香港 的管治?香港會否衝擊一國的穩定?即使從特區的角度:民主是否影響香港的行政主導?普選會否觸動香港的既得利益?
中央從來沒有認真正視:民主普選既是香港的人權,長期壓抑民主導致社會最持久的內耗,成為香港不穩定的重要原因。矛盾不斷發生,社會不斷撕裂,特權繼續存在,貧富繼續懸殊,憤怒繼續蔓延,激進政治抬頭,社會如壓力煲,這是社會極嚴重的管治警號,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2005 年民主派否決政改,2007 年中央回應了民意,提出2017 和2020 的普選時間表,但港人很快便質疑:特首的提名門檻可作政治篩選,功能組別會以普選的名義長存。若港人的疑慮屬實,則普選已經變質,時間表意義大失,港人的 沮喪和憤怒可想而知。港人有理由反抗,反抗這鳥籠民主。
石在,火不會滅。中央不給港人民主,就將香港的內部衝突,轉化為中港的矛盾,港人的 憤怒開始聚焦中央,傷害了中央和香港的和諧關係,傷害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大局,傷害了中國的統一大業,傷害了香港經濟發展的方向,傷害了香港各階層的團結, 這樣的鳥籠民主怎能持久?這樣的社會怎會長治久安?因此,為了國家的利益,也要給香港民主。
中央應相信港人,落實民主,重建中港的互信和對話,解決普選的疑慮和分歧。港人不想重蹈2005 否決政改的覆轍,港人更不想持續25 年的中港紛爭。中央能否以大國的氣度和胸襟,開啟大門,破冰對話,完成香港普選的終極方案,解決四分一世紀的民主內耗,讓香港成為中國民主政治的特區?
這是香港民主進程的重大突破,也是贏得港人歸心的戰略決策,更是中國經濟崛起的民主實驗。
民主潮流,浩浩蕩蕩,這是人類文明的大潮。香港如是,中國如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殷鑑不遠,能不深思?

Sunday, November 29, 2009

政改十問


唐司長於本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正式啟動二○一二政制改革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唐司長一派語重心長的想塑造一個合情合理的政改方案,但明顯地,你可感覺到他的發言,理不直,氣不壯,言辭含糊,立論牽強,最少有十個問題應答不了:

新增四百席僅百席有民意

第一問、特區政府提出把選舉委員會人數增至一千二百人,方案比○五年更倒退。在發言稿第十六段內,唐司長承認新增四百議席中,只有第四界別可以通過區議員來增強選委員會的「民主化程度」。新增四百席中只有一百席有民意代表,這不是倒退是甚麼?

第二問、在第十九段中,唐司長認為若提名門檻維持於選委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可「在制度上保證有足夠的競爭性,亦能確保獲提名的候選人有一定的支持」。沒有足夠的民主成分,哪來競爭?把門檻提升至一百五十,這怎麼可說是步向民主?

第三問、在二十二段中,唐司長說將立法會議席數目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可「擴大參政機會,並配合立法會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區議員互選進入立法會是小圈子選舉,不利專業人士,更遑論獨立人士參政。最重要的是,現時立法會並非不夠議員應付工作,而是不夠願意工作的議員。區議會方案對此有甚麼幫助?

第四問、在二十三段中,他建議新增區議會互選的六席「可以考慮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卻避而不談選舉是全票制、比例代表制或單議席單票制,怎能令人信服這是一個公平和符合民主原則的方案?

第五問、唐司長於第三十二段指出人大常委會於○七年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不能輕言修改」的。他似乎忘了該決定是建基於曾特首提交之政改報告而作出的。不能輕言修改並不代表在不同情況下不能修改。只要曾特首回應廣大市民的訴求,重新提交新一輪的政改報告,人大常委會為何會逆民意而行,堅持一己決定,阻礙香港民主發展?

「普選路圖」在哪裏

第六問、他又於第三十三段說,若由現屆政府提出一七年和二○年兩個普選的方案,是會「超越了特區政府的授權」。正如第五問指出特區政府的權限,是建基於曾特首於○七年提交之政改報告,為甚麼曾特首不可以要求人大常委會重新授權?更重要的是我們堅決要求的取消分組點票並非普選方案,為何不可納入二○一二的政改方案內?

第七問、唐司長於第三十四段中說:「隨人大常委會明確了普選時間表,普選路圖已經具備雛形」。那麼唐司長可否告訴我們「普選路圖」在哪裏、細節為何?特區政府所提出之政改方案又是否正步向這方向?

第八問、他於第三十六段中說:「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在二○二○年實行普選的模式應符合這兩項原則」。那麼為何現時不可承諾於二○二○年全面取消功能組別?

第九問、他於第三十八段中承諾在諮詢期間搜集到有關的普選意見,「特區政府會作出歸納和總結……為二○一二及二○一七年產生的特區政府……提供參考」。既是如此,為何曾特首不可把這些意見通過政改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要求中央作出實質回應?

第十問、唐司長在總結整段發言時說:「我們應以對話代替對抗,以誠意代替敵意,以共識代替分歧」。特區政府提出一個反民主,逆人心所向的政改方案,是對香港人作對抗,向香港人示出敵意,製造社會分歧。為甚麼特區政府不可以拿出誠意和民主派對話,尋求共識?

真理愈辯愈明,但望曾特首和唐司長可以公開回應以上十個問題,以正視聽,表明心。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痛心疾首


形容香港民主運動正站在十字街頭一點兒也沒有誇張。香港人爭取民主二十多年,零七年總算是爭取到一個「時間表」,但能否有真正普選,仍是未知數。難怪很多人沉不住氣,希望把群眾鬥爭運動再推上一級。他們的無奈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平心靜氣想一想,這條路真的會通往普選嗎?五區總辭是一條不歸路,下一步是全面撤出議會,回復最原始的街頭鬥爭。若還是不成事,那麼街頭鬥爭又要再推高一級,鬥爭何時了?

華叔曾說過一句話,令我銘記心中——「爭取民主非一朝一夕。」拋頭顱、灑熱血的英雄主義,對某些人,特別是年輕人,是十分吸引的。但這是香港民主運動的最終結局嗎?誰不想一戰定江山,轉眼成為民主英雄?但任何從政者或政黨,無論他們多受歡迎,也沒權利把香港民主運動孤注一擲。

民主精神是包容的,是互相尊重的,是需要大多數人支持的。最近一項獨立調查顯示,反對總辭的香港選民比支持的多以倍計,這正證實了我在七月時指出最令人擔心的莫過於五區總辭,以至二十三總辭,不但分化了民主黨派,更嚴重分化了支持民主的香港人。公民黨、社民連不斷高姿態的逼使民主黨就範,並非爭取最大公約數和大多數人支持的好辦法。試想對五區總辭持有保留的泛民成員和支持者,縱是被迫參與,也心有不甘。這是導致整個民主運動裂痕日深的催化劑,也可能是瓦解民主運動的先兆。中央二十年做不到的,我們可能在短短四個月間做到了;能不令人痛心疾首?

民主運動要成功,必須吸納大多數人全心全意的支持。對不同意見者日夜鞭撻辱罵,只會加深分化,乃反對民主者夢寐所求。現在是團結的時候。還望懸崖勒馬,給香港民主運動一個新機會。

Thursday, November 26, 2009

青年人對生存冇前境,社會不會有發展之希望

根據青協的研究調查顯示,15至19歲青年人之失業率為22%,當中更有失業達2年之久。對於有青年人在網上發表呼籲自殺的宣言,湯家驊甚表憂慮。特首施政報告說要發展6 大產業,但吹噓有時,執行無期!有一位從事生物科技的學者,表示政府根本不願意撥款資助研究,他就算可以找青年學者做研究,但政府沒有發展這項科研,反而害到這個畢業生畢業後沒有工可做。呂大樂說香港出現的第四代人,他們是沒有希望的一代,因為現時社會的發展,根本令他們變成3低:低收入、低學歷及低技能。特區政府不要再側重高地價政策, 而是有適當之資源配對,令青年人有增值及發展事業之機會。

Wednesday, November 25, 2009

無時間休息,以至危及乘客?關人!

對於將軍澳及其他公共巴士所引致的車禍,湯家驊認為可以參巧外國,制訂標準工時,因為靠現時對巴士公司沒有約束存的工時制度,未 能保證公共巴士司機在進行駕駛工作時,有得到合理的歇息機會。但鄭汝樺局長堅持現時靠巴士公司的工作指引及運輸署每三個月監管已 經足夠!局長,如果公司會以員工利益為前提,唔會咁多司機為了要增多一點休息時間,開快車啦!

Tuesday, November 24, 2009

人群中的抑鬱


上星期有報章以頭版位置大篇幅報道又有一名青年學生自尋短見。這一回是一位中大碩士生,是一連串自殺青年學生中,學歷最高的一位。每一次看到這類新聞,也會慣性地盡量避開;不是不關注,只是身為父母者,這份悲痛實在是感同身受。

香港過去十年每年平均有近一千人自殺。去年便有九百六十二人,比零七年增加百分之十三。政府回應說以大都市而言,這已是比其他地方為低。但在這些冷冰冰的數據背後,每一數字都代表了無數破碎的心,深深的家庭裂痕。自殺率是高是低,又有甚麼關係?已失去的,可以得以彌補嗎?

佛洛伊德(Freud)從心理分析角度解釋自殺行為,認為是基於抑鬱及對個體的一種反叛,甚或攻擊的暴力本能。著名學者史拉文(Shneidman)確立了自殺的十種現象,其中最重要的共通目的,是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終止個人難以接受的感覺或意識。大都市的自殺率比較高是因為在人群中感到絕望和抑鬱是最痛苦的。年輕人和同輩或親人在溝通上有障礙,是現今資訊發達的社會裡極諷刺的現象。有了電郵,有了短訊,面對面的商談,甚至電話的問候是否少了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是否也少了很多?個人孤島的出現是人群中寂寞的起源,也是自殺的先決條件。

傳媒也要為大肆渲染自殺的新聞負上責任。把自殺吹噓為舉世矚目、無聲抗議的行為對年輕人來說是吸引的。希望年輕一輩明白,以自殺來解決一切不可解決的問題,當然是需要莫大的勇氣,但活下去面對這些問題的挑戰,所需要的勇氣更大,更合乎家人和社會的期望。跌倒了勇於爬起來,才是生命的光榮,生命的原意。可惜這些信息怎樣才可傳播到年輕人心中?

Sunday, November 22, 2009

昨天《明報》的社評


5區辭職、補選動員 無助推動民主進程


公 民黨和社民連決定發動的5 區辭職、補選,無論是社民連稱之為「5 區總辭,變相公投」,抑或公民黨名之曰「5 區補選」,我們認為透過這些操作,能夠實現他們的政治訴求的可能很微,而以對抗方式推進香港民主進程,以當前中央的處事作風而言,相信不會有成果,極其量 只能讓民主派宣泄不滿。最後更可能出現泛民、中央、特區政府和市民皆輸的局面。
民主派政治動員成敗視乎建制派參與程度
政改諮詢文件發表後的第二日,公民黨和社民連即發動5 區辭職,參加補選名單亦初步擬定,無論民主黨是否參與,辭職、補選已箭在弦上。這次行動實質是政治動員,要起到所謂公投的效果,然後挾民意向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以實現他們的普選訴求。在這次政治攤牌勢在必行之際,我們仍然要提出4 點質疑,希望泛民陣營裏能有多些清醒的腦袋。
首 先,本港憲制並無所謂公投或變相公投機制,5 名議員辭職,特區政府只是依法辦理補選,就算泛民陣營全數勝選,他們在選舉之中提出的訴求,政府並無實行義務。因此,參與辭職、補選的民主派,要向選民交 代清楚,若他們勝選而政府不理會其訴求,則他們會有什麼跟進行動,屆時會發動23 名泛民陣營議員總辭?若總辭、補選之後,政府仍然一意孤行,則還會有什麼行動?我們認為民主派要講清楚,以免淪為為辭職而辭職、純屬擺政治姿態的操作,特 別是安排選舉涉及逾億港元公帑的開支。
其次,這種帶有公投性質的政治動員,必須市民廣泛參與才有意義。公投一般都是針對特定議題投票,對公 民參與的門檻要求較高。以台灣的公民投票為例, 「投票人數達全國(即整個台灣)、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才算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 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均為否決」。由於門檻高,由2004 至去年,台灣曾進行過6 個公投案,都因為投票人數未過半而失敗。
本港過去3 屆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分別是2000 年43.57%、2004 年55.64%、2008 年45.2%,其中04 年較高的投票率,被認為是2003 年七一50 萬人大遊行的效應所致。補選投票率高低,關乎投票結果的權威,以及顯示市民關鍵性表態的重要。補選投票率之高低,民主派的議題能否感動市民,動員市民出來 投票,是重要因素;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建制陣營會否全力參與補選,配合民主派的政治動員,把市民都「谷」出來投票。
補選結果若有閃失泛民公投破功失否決權
一 隻手掌拍不響。若建制陣營冷待補選,不配合演出,沒有組織對組織的對抗動員,縱使有名不見經傳的其他人參選,整個選舉宛如民主派候選人唱獨腳戲,投票率難 以扯高,選舉結果的意義也大大降低。最消極情况下,事態有可能以鬧劇收場。因此,民主派這次辭職、補選的政治動員,能否在形式上成功,與建制陣營的參與程 度息息相關。這是此事的弔詭之處。
第三,公民黨和社民連的主觀設計,是以單一議題形式為補選定調。但是選戰熱烈開打之後,有關議題肯定五花 八門,並非任何人可以控制,若認為透過操控議題就可以實現主觀意願,可能是太樂觀了一點,例如選舉往往都會出現一些針對候選人的「黑材料」。一旦出面這類 的情况,選舉結果就很難解讀為完全只跟普選有關。
第四,市民除了顧及候選 人的政治理念和立場,候選人的表現相信也會是考慮因素。公民黨和社民連初步提出來的5 區辭職、補選名單,其中社民連3 子過去1 年多在議會的表現備受爭議,予市民的觀感,總的而言是負面多於正面。另外,社民連3 子的極端政治立場和政治表演,在以往的選舉中,也只能得到最極端取態的5%至10%市民支持。他們之所以能當選,只是因為地區直選是採取有利於「可觀少數 派」(substantial minority)的比例代表制而已。一旦舉行地區補選,由於每區只有一個議席,因此會變成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這樣的話,社民連3 子的形象和表現,能否得到社會上取態溫和、但佔主流的選民支持,肯定是一大疑問。
若在辭職、補選中,參與的民主黨派未能全取5 席,則所謂「公投效應」於焉破功。而泛民陣營目前在立法會所擁有的23 席的否決權也會拱手讓出。其間利弊得失,很值得商榷。
公民黨和社民連發動辭職、補選之後,對於泛民陣營最具實力的民主黨構成很大壓力。民主黨下月13 日舉行會員大會,屆時會決定是否參與辭職、補選,迄今所見,民主黨在這次政改的表現,在泛民陣營仍然最具宏觀視野。
宏觀視野切合實際民主黨迄今拿揑精準
公民黨和社民連的辭職、補選議題仍未拍板,但是社民連以2012 雙普選為單一議題,完全脫離實際,因為人大常委會早於2007 年已否決了2012 年「雙普選」的可能。現時舊事重提,其實等同要求市民跟人大常委會對着幹,相信此議難在社會上得到廣泛共鳴。
公民黨則提出兩點,一是不遲於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而門檻不高於2007 年,二是不遲於2020 年普選取消全部功能組別的立法會。這兩個訴求,民主黨方面較早前也提出了,顯示民主黨人在掌握議題和訴求,還是比較精準和切合實際。
民 主黨的最終抉擇,我們認為他們的考慮點除了民主黨的自身利益,還要顧及市民的利益、香港整體的利益,還有是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的利害得失。若民主黨加入辭 職、補選行列,形成泛民陣營整體與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抗的格局,將是最壞的情况,無論補選結果如何,泛民、中央、特區政府和市民皆輸,而且香港政制極可能因 此而原地踏步,令民眾渴望的普選目標更難實現,唯一贏家恐怕只是三幾個激進政客而已。

Saturday, November 21, 2009

有人顛倒是非,乘機上綱上線是意料中事!


有人要求我詳細交待事件,我覺得無此需要。明眼人一看便知:
1. 無利益衝突;只有秉公處理。如果我以公濟私,放過鄭家純,你說他會投訴嗎?
2. 無 隱瞞事實;鄭家純說我幫他「打官司,賺了很多錢」。我回應說「打官司,賺了很多錢」是20多年前事,但近年有沒有提供法律意見給集團公司則記不起。通常提供法律意見費用與打官司相去非常遠,何止2、30倍!
3. 無違反議會規則;「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的定義,包括任何「接受薪酬的僱傭關係、職位、行業、專業或職業」。大律師與客人關係鋪鋪清,毫無「受薪酬的僱傭關係」,更何況事件已過去數年!更何況是議員太太!
清者自清。政改大敵當出,有人顛倒是非,乘機上綱上線是意料中事!

Thursday, November 19, 2009

不能老吾老,這算是什麼社會?


照顧殘疾親人及體弱的長者,雖然是家人的責任,但政府的房屋及綜援政策,將傳統家庭解體,失去以前家庭相互照顧的可能,所以,要照顧這類家人,家屬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全職工作,才可以承擔照顧責任,這類家屬實值得稱許,但要全面照顧傷殘老弱人士,長遠都要政府才可以做,若要讓傷殘老弱留在社區,除了要家人承擔照顧,政府亦可以提供輔助金,讓區內較體健及年輕長者及婦女,擔當有償的社區照顧者工作,是較實質對家屬照顧者的支援 法

包容專重是民主的體現

湯家驊話:回歸之後,喬寶寶的故事可不會再發生。喬寶寶雖然是南亞裔人,但他做了15 年公務員,但因為不識寫中文,所以一直冇職升。回歸之後,不識寫中文連公務員亦不可以做,根據統計處之資料,8成非華裔人士都是從事非技術性的勞動,非華裔人士亦只有少數可以取得教育及讀書機會。早在審視歧視條例時,早早已經反映中文教育會是一個大障礙。如果要非華裔人士可以與港人公平競爭,需要訂下一個有系統、有協調的少數教育政策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都唔知答乜!


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 會產生方法諮詢的聲明中,湯家驊問唐英年特區政府會用什麼方法, 帶動議員與中央的對話機會,結果都係預期答案 儘量反映!佢自己都冇膽同北大人講野,咁又點會膽大到將泛民議員 的意見帶上去呀!

利益衝突


何謂利益衝突?利益衝突是指一己的利益可能影嚮、動搖甚或改變其立場,是造成不公正的原因。一般的利益衝突是指甲受惠於乙,所以偏幫乙;又或甲利用他的權利和地位令親友受惠。原則上是說偏重個人利益而放棄履行公衆責任。
從沒聽過甲雖然受惠於乙而卻公正地履行公衆責任是利益衝突!相反,這是與個人利益作對、大公無私的表現!
事實是,我並未受惠於鄭家純先生或新世界集團,但無論如何,從沒對他或新世界集團有任何偏袒,那麽他究竟在投訴什麽?
也許我應多謝鄭家純先生以「另類方式」高調讚揚我的大公無私和到位盤問技巧!

Monday, November 16, 2009

噢!奥巴馬!


奥巴馬亦算婉轉求全、屈膝下禮了。對一班上海學生說了一大堆話,什麽「舉世認同的核心價值」、什麽「五十年前還沒有投票權,現在卻當上總統了」、什麽「美國本身也有很多過錯,不敢把自己的價值加諸他國身上」,卻從沒有提過「民主、人權、法治」幾個字!
而上海學生也盡量配合,以標準得令所有香港學生應感到羞愧的英語與奥巴馬圍繞着民主、人權、法治如何會影嚮管治素質的實在課題周邊進行不着邊緣的對答,令人聽得心癢難止。
也許我們對奥巴馬、國家太大期望了;特別是後者,我們太愛之深、責之切了。也許學生們也有他們的理想和原則,但在電子傳媒現場即時直播的壓力下,學生們不敢踩進極具爭議性的課題。也許政治環境根本不容他們討論這些敏感的議題。無論如何,實在不敢對這次奥巴馬訪華存着任何幻想。這世界還是很現實的!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違反公義的議會程序


由內務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出的特首《施政報告》致謝議案遭直選議員否決,有朋友拍手叫好:「真是自食其果,大快人心!」我忍不住白他一眼,說:「由三百萬選民選出來的議員否決只有二十多萬選民基礎的議員支持之議案,是天公地道、理所當然的,有甚麼值得叫好?」沒錯,分組點票毋庸置疑是一個違反公義的議會程序。設計者要廣大市民受制於商界既得利益者,任何明理和尊重公義的人也會覺得應去之而後快,為何回歸十二年,特區政府仍要維護這反民主的制度?

取消分組點票限制

上星期,特首就政制改革接見泛民主派議員時,我便強烈要求取消分組點票這無理限制。曾特首和林瑞麟局長在回應我的意見時,一如所料,還是拿着人大常委會於○ 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決定作擋箭牌,左閃右避地說,取消分組點票將會是違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萬萬不能。這是本末倒置的說法。他們似乎忘記了該決定是建基於曾特首於○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提交的政改報告的。事實上,決定的條文第一句便已開宗明義說明決定是經「審議了」曾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之政改報告後所作出的。換言之,曾特首要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負上相當責任。他可以於○七年提交一個不倡議取消,甚或維謢分組點票的政改報告,為甚麼他現在不可以提出一個新的政改報告,反映香港人強烈要求取消分組點票的訴求?更何況決定第一條只有提及二○一二年第五屆立法會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第四段亦只是說:「立法會的……表決程序如果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繼續選用上一屆立法會的……表決程序。」一言敝之,分組點票的去留,是可以、亦必須在廢除功能組別和普選立法會前達至的。

阻礙直選關卡

喬曉陽於○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就人大常委會之決定作出的說明也認為:「(決定)規定立法會功能權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香港《基本法》附件二有關法案、議案表決程序的規定,是與功能團體選舉制度相適應的,因此,(決定)規定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也維持不變。」由此可見,分組點票是為功能組別的存在而設,是阻礙直選的關卡。廢除分組點票代表着明確取消功能組別的決心,是體現真正普選立法會的最佳承諾,亦將會是二○一二年政制改革最具意義的一步。取消了分組點票,功能組別的逐步廢除亦不會存在引致政治否決權過分集中於少數功能組別議員手中的問題。

在二○一二的政改方案中作出廢除分組點票的承諾根本上也沒有甚麼技術困難可言;我們只需於《基本法》附件二關乎分組點票的段落中作出如下的修改:「在(某年分或第六屆立法會)前,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字體下劃綫者為建議加入的修訂)。

既然人大常委會已決定於二○二○年實行普選立法會,為何不可於二○一二年後或不遲於二○一六年取消分組點票,為普選立法會鋪路,把公義還予議會?這是在政改諮詢後,曾特首在他提交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最低限度應為香港人所提出的強烈訴求。

曾特首,這點你做得到嗎?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無題


上星期不知怎的,突然有一股聽音樂的衝動。把心一橫,將所有星期天的活動,包括公民黨的步行籌款也一概推掉了。把自己關在家裏的客廳中,放下窗簾,開動了從政五年來碰也沒有碰過的音響系統。隨手拿起一隻激光唱片;一看,竟是心愛的《梁祝小提琴協奏曲》。這是眾多中國作品中,我比《黃河》還要喜歡的古典音樂。

《梁祝小提琴協奏曲》是由何占豪、陳鋼寫於一九五八年的作品,次年在上海首演。我聽的是雨果出版的版本,由胡炳旭指揮中國中央交響樂團及著名小提琴獨奏家孔朝暉演出。也許太久沒有使用我那雙快要變成古董的單聲道膽機了,音樂要到了中段才真正發揮出那熟悉而又清甜細膩的音色。閉上眼睛,孔朝暉像是拿著他的小提琴,站在我左前方大約六呎的地方,其餘的交響樂團成員就在他背後五呎不到的地方,以扇形排開。我彷彿看到胡炳旭的背後;他的一舉手、一揮棒,也歷歷在目。

那幽怨的弦聲配合着小提琴木箱的迴響,令我深深感動。特別到了哭墳那一節,一下一下哀痛欲絕的琴聲刺刮着心房,令我痛得幾近落淚。幸好那破墳化蝶的尾聲,最終還是帶我回到那清幽憩靜的山林湖鏡之中,心情才慢慢回復平靜過來。這是愛好音樂者最夢寐以求的境界,有幸今天找到了。

可惜美好的音樂總有完結的一刻。我睜開眼睛,回到家中,看看時鐘,是時候要執筆,為我的專欄寫一篇為何香港人要爭取廢除分組點票的文章了。我會心一笑,今天的時間是沒有白費的。因為昨天的自我質疑已一掃而空。

真不可以低估音樂的力量!

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男人之苦?


唉!男女的確有別!特別女仕們的幽默感確是與男仕們有一段距離。咋天發言,講稿由助理(男)執筆,不覺得有問題,加上昨天辯論氣氛輕鬆,發言令在座男議員會心微笑,甚會拉到女權專政、多口鬧事頭上?做議員,對政府施政、政制發展、社會公義,不平則鳴,間中一吐心中話,也罪不至死。
其實一向認為,這社會是互動的,要達到理想目的,要說的便要說。當然,若不認同目的,難免不覺得有說話的必要,但互相包容,豁達大度也有其可取之處。
今天看了《明報》的指責,不期然想起了希健斯教授(Professor Higgins) 於《賣花女》(My Fair Lady)中的名曲《為什麼女不如男?》(Why Can’t Women Be Like Men?) 。那歌曲的歌詞確是妙極!不知作者作曲後有否被妻子責難?
相信在這裡一吐苦水,又會帶來更多爭論;但這番話確是不吐不快,反正已被定性,這批評是逃不了的!

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湯家驊:男性之苦在那?封建制度下的男性唔係好識講

唔理係待產假定係侍產假,都係講緊男士被標籤、被歧視。在封建制度的體制下,男性有苦只會自己知,因為已經慣於將不平及 不滿之事壓抑,好似現時工作上的標籤,男性不輕易做家務助理的工作,又好似家暴條例往往提及家暴受虐者是女性。所以,針對男性之 苦,設立男士事務委員會,顯得疊床架屋,反而應該要改變男士在文化身份上的認同,在性別觀點主流化的議題上展開實際的討論及行動 。

你認為你的私隱是新聞材料嗎?


湯家驊質疑林瑞麟所說,要平衡新聞自由與個人私隱之說法,是自炫其說的做法,是順不得哥情亦失嫂意!口說要尊重新聞自由,所以不會理會個人私隱被偷聽竊取而被當作新聞去報導。個人通訊秘密顯然沒有得到法律保護,特區政府公然漠視基本法第30條,歸根究底是特區政府根本無意,所以便無法阻止及保障個人通訊的秘密,免受非法截取!

Tuesday, November 10, 2009


長毛辱罵記者是狗,正如社民連常掛口邊所言,當然是絕對不該。罵人有時也要講技巧。執業時,曾有前輩訓導說,罵法官和對手也要「有禮貌」;最高境界是罵了他們也不知,要他們靜下來想一想,才發覺被罵!
話又說回來,罵人是狗,有多大侮辱性?這是中國人的傳統罵人方式,主要意思是為人低下,只懂聽令於他人,唯命是從;是頗大侮辱性的。但在現今西化社會中,也有自比為狗的俚語;例如:「我工作如狗一般」(I worked like a dog!) ;或「我被雨淋得如狗一般」;不算得是什麼。
貓比狗懶惰得多,更懂得阿諛奉承,但奇怪沒有人罵人為貓。其實狗比貓更有人性、更忠心。而豬則比狗更聰明,可能更險惡,所以有「扮豬食老虎」之說。而狐狸當然是最狡猾兇險的了;罵人是狐狸是對受罵者人格的嚴重批判,可能侮辱性最大。至於罵人為鸚鵡,當然是比較小事;只是說對方是學舌者、應聲蟲;機械地模仿別人罷了。談不上有什麼侮辱性。
心有激憤,繼而罵人,有時是沒時間仔細考慮後果和他人感受的。相信每個人也經歷過語出難收的感覺,分別只是有沒有勇氣認話說過了火,有道歉的必要。長毛是性情中人,難道這點道理也不懂?

Monday, November 09, 2009

你是個典型香港人嗎?


假如你問我,香港人喜歡什麼?我會想也沒想便說:香港人喜歡唱歌、買便宜消費品(不論需要與否) 、說話中英夾雜、看他人私穩、成功人士和吃。
但坐下來想一想,又發覺香港人也喜歡幫助他人、遇見不平發聲抗議,甚至上街、家庭生活和寵物。再撫心自問,我是個典型香港人嗎?如果不是,我是個怎樣的人?略一計算,我喜歡唱歌,但永不記歌詞;討厭逛商店,但有時又討厭沒空閒買東西;每天提醒自己說話不要中英夾雜,但很多時又記不起一般中文用詞;討厭傳媒以他人私穩作商業賣點,但又專重資訊流通;喜歡吃不同的菜式,但又吃得不多。
我喜歡幫助他人,但恨自己能力和時間有限;喜歡不平則鳴,但又怕上街;愛家庭生活和寵物,但只是永遠沒時間。
那我究竟算不算是半個香港人?你呢?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萬聖節


上星期六是萬聖節。今年左鄰右里的裝飾比往年更多姿多采;甚麼骷髏頭、蜘蛛精、巫婆和怪獸,都在各家門前掛得比比皆是。

一到入夜,只見滿街穿著得色彩繽紛、奇裝異服的小孩和年輕人,到處拍門索取糖果和食物,比聖誕節還要來得更熱鬧、更有氣氛。

萬聖節嚴格來說應該是萬聖夜,起源於中世紀北歐。根據當時北歐文化,十一月一日是萬聖日(All Saints' Day),亦象徵著黑暗冬天的來臨。相傳習俗在這一天前一晚會慶祝夏天過去,和紀念已逝世的先人,後來再加插南瓜復活、巫婆到訪等怪異的傳說,便逐漸形成了萬聖節的傳統。萬聖節令年輕人和小孩子感到既緊張又興奮,難怪這麼受歡迎。

記得孩子第一次跟隨他的表哥們參加萬聖節慶祝時,被那些古怪和恐怖的服飾嚇得半死,不禁失聲痛哭。幸好糖果是小孩子止哭的靈丹妙藥,很快他便全程投入萬聖節的活動了。到了七八歲,孩子已習慣每逢萬聖節便和家傭坐在我家門前派發糖果給其他年輕人和小孩。從那時候開始,他領會到付出和分享的快樂。

孩子長大了,已到外國讀書多年,今年更轉往另一間英國大學進修。但習慣始終改不了,我們還是每年在門前擺放著萬聖節的飾物。今年一如既往,從入黑開始,門鈴便響個不停。八時不到,所有糖果餅乾已全部送完,好不熱鬧。儘管如此,孩子不在家的萬聖節始終是有一種空洞和冷清清的感覺。在這一剎那,不知怎的,十分懷念孩子小時候的時光。那一段日子,永遠是為人父母最感到驕傲和珍惜的回憶。

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雙城記



受一間國際金融機構所邀,到新加坡就香港應否建設中央銀行作演講。與會者皆是東南亞各國央行、甚至歐盟代表、銀行業人士和投資顧問等,好不熱鬧。香港最近落後於新加坡和上海,跌出國際五大最理想金融中心,實在再不可以存有自我良好感覺而呆滯不前。正如温總理所言,金融業務發展,不進則退。只怕好大喜功的曾特首聽不入耳。
每次到新加坡,也覺得這地方市容很好、很吸引人。但可惜新加坡如香港一樣,只著重經濟發展,而漠視政治訴求。不過在管治質素上,特區卻似乎更每況愈下,實在令人痛心。在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記者問及我似乎對特區之政制及金融發展均非常悲觀,如何面對前路的各種挑戰?我只好硬着頭皮說,只要永不言敗,黎明始終要到來!但願如是……

以下是我在新加坡的發言稿:
Does Hong Kong Need A Central Bank?

Introduction
The banking industry is at the heart of the financial structure in Hong Kong and is the linchpin of the very foundation of Hong Kong as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As at the end of February 2008, there were 200 authorized banking institutions operating in Hong Kong: 142 licensed banks, 29 restricted license banks, and 29 deposit-taking companies; of these, 66 percent were owned by foreign investors. A total of 68 of the largest 100 banks in the world, from 38 countries, have an operation in Hong Kong. In addition, there are 80 local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overseas banks in Hong Kong.

This compares with 113 commercial banks including six local banks and 107 foreign banks in Singapore. But there is a major difference: Singapore has a full-fledged central bank in the form of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whereas Hong Kong has a seemingly rather passive or de facto central bank in the name of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HKMA”). The question is, does Hong Kong owe its success to the lack of a full-fledged central bank or can it achieve more with a central bank?

It is generally recognized that the major functions of a central bank are:
 Acting as government’s bank including issuer of bank notes and acting as a bankers’ bank;
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monetary policies including setting of interest rates;
 Managing foreign reserves;
 Regulating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the case of Hong Kong, the HKMA is entrusted with managing Hong Kong’s foreign reserves and regulation of the banking industries by reason of the Exchange Fund Ordinance and the Banking Ordinance respectively. However, its involvement with the other functions of a central bank is limited.

No Government Bank
First, the HKMA does not act as a government bank. Government revenue is spread amongst a number of banks but essentially the government is banking with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 (“HSBC”),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CB”) and the Bank of China (“BOC”), but not necessarily in that order.

Secondly, it is not a note issuer. The note issuing function is perform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delegated to the 3 banks mentioned above under Article 111 of the Basic Law. Unlike some other countries, the issue of currency in Hong Kong is prescribed by the Basic Law and has to be “backed by a 100 percent reserve fund” and has to be “soundly based” and “consistent with the object of maintaining the stability of the currency”. The option of influencing the local economy by this route is thus relatively limited.

The fact HKMA is not a government bank can generally be seen as a weak link: some may see the government’s finances as being dependent on the stability of other banks. In this day and age of global financial turbulence, some may think this is less than reassuring.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response is that:
 Hong Kong has maintained at all times a high level of reserves;
 Banks are required to maintain a higher than normal equity ratio; and
 Hong Kong has a healthy banking structure.
There is thus a reliable systemic safeguard. But:
 Maintaining a high level of reserves may not be a very efficient way of managing the city’s finances;
 The requirement of high equity ratio is not particularly inviting to all banks and some say may even be harmful to healthy competition; and
 A healthy banking structure is no guarantee against systemic failures in this day and age of globalization. The salutary warning of the Lehman Brothers debacles needs to be well heeded.

Lender of Last Resort
The HKMA has always insisted that while it is not strictly a bankers’ bank, it is a lender of last resort. In a speech made to the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Banks (“HKBA”) in June 1999, Mr. Joseph Yam, the then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KMA further clarified the role of HKMA as a lender of last resort:
 It is only a lender of last resort to local banks and not to branches of foreign banks;
 The institution seeking help must have a sufficient margin of solvency and have exhausted other avenues of funding;
 There must be adequate collateral;
 Management must be “fit and proper” and there must not be any suspicion of fraud;
 The institution must be prepared to take remedial action “to deal with its liquidity problems”.

While many regard some of these “conditions” are reasonable conditions, others think some of the requirements are self contradictory and thus militates against HKMA being a true lender of last resort.

The recent financial tsunami has also exposed another deficiency in the system: when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were crying out for help in face of credit contraction, the government was powerless in persuading banks to speed up recovery of the economy even with very substantial government guarantees. A central bank would have stepped in and led the recovery.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Monetary Policies

Interest Rates
HKMA has no power to set interest rates. Since 1964, interest rates on bank deposits in Hong Kong have been regulated by a set of interest rate rules (“IRRs”) issued by the HKBA, which describes itself as mainly a channel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banks. In July 2001, the IRRs were abolished entirely. By and large, prime lending rate is now set by the market leaders, namely HSBC and SCB. In any event, many will argue even with a central bank, with the link of Hong Kong currency to the US dollars, Hong Kong is unlikely to be able to use the setting of interest rates as a tool of “managing” the economy like some other countries.

Supply and Maintenance of Credit
Insofar as Hong Kong’s monetary policies involve management of foreign reserves and regulation of the banking industry, HKMA is performing these functions as defined by law. But it is not an official sovereign investment bank. Even as a public investor of foreign reserves, it lacks clear legal guidelines and its workings not at all transparent. Its function as a bank regulator also creates possible conflicts with its role as an investor in the local market. There is plainly a case for the setting up of a sovereign investment bank. In this respect, Hong Kong is lacking behind Singapore and the rest of China.
Apart from the functions mentioned above, HKMA has no other power of supply or maintenance of credit. With no power to supply or maintain credit and no power to set interest rates, the HKMA is unable to directly manage the economy in ways other countries can.

Is Change Possible?

If there is a case for setting up a central and sovereign investment bank in Hong Kong, is change possible politically and constitutionally? Will China accept there being two central banks within one country?
The Basic Law recognizes and preserves Hong Kong’s distinct economic system:
 Article 106 provides Hong Kong shall have “independent finances”;
 Article 109 stipulates Hong Kong shall “provide an appropriate economic and legal environment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tatus of Hong Kong as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 Article 110 further confirms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shall, “on its own, formulate monetary and financial policies”.
There are thus no constitutional obstacles to the setting up of a central and investment bank. Nor can one readily see any political opposition. Since the Handover, the BOC has been working very closely, and more importantly, has been very supportive of the HKMA. There is no reason why this closely knit relationship should change if Hong Kong were to embark upon a route towards setting up a central bank.

Looking Ahead

The ever increasing globalization of world economy demands the presence of a strong and independent central bank in every world class financial centre in the world. Hong Kong is no exception if it aspires to a stronger presence in the financial world. Let us see if Hong Kong will answer the call in the decade to come.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離婚


網上正流行着一篇文章,經不同人士在個人網站及FaceBook轉貼後,最近已有超過85,000人讚許,近20,000留言談及。這篇名為《離婚協議書》(例如見:http://lvnina25.spaces.live.com/Blog/cns%217C6C386011DD474%211961.entry)的佚名文章是一個簡單的愛情故事,但文筆簡潔直接,動人心弦。不過箇中道理卻不只是愛情故事那麼簡單。其實很多時敵意乃出於誤解,而一切誤解皆始於缺乏坦誠對話;而很多時自專和猜疑乃缺乏坦誠對話的主要原因。有時你會寧願別人不接受你的想法,也不願別人因你的沈默而對你產生誤解。
這就是對話的重要性。家庭、愛情如是;處世、政治也如是。

Tuesday, November 03, 2009

隻手遮天與民主障礙


曾特首於《施政報告》諮詢期間拒談終極普選方案,在《施政報告》中更只重申會於年底就二○一二政制改革進行諮詢,對其他所有問題,一律視為並不存在。曾特首於《施政報告》後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在回應我的提問時及避無可避的情況下神色凝重的堅稱,下屆特首為自己競逐連任訂下選舉方法並不存在利益衝突,因為特首推行政改必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同意,不能「隻手遮天」。因此,把普選問題留待下屆特首處理並無不妥;反之,在現階段處理普選問題只會為推進民主「增設障礙」。這種一本正經的歪理,能不令人義憤填膺?

圖混淆視聽歪理誤導

曾特首就我提出的問題作出之回應,凸顯了兩種可能性:一、曾特首並不真正了解特首在政制改革上的角色和權責;二、曾特首試圖混淆視聽,以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誤導市民;這正正是一種「隻手遮天」的典形行為。但無論曾特首的回應屬哪一類,他也是錯的。特區的特首是規劃及啟動政制改革的唯一關鍵人物。《基本法》附件一訂下特區行政長官之產生辦法,而附件二則訂下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任何政改方案必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而這些修改必須通過所謂「政改五部曲」的程序。那便是先由特首向中央提交報告,再向立法會提出政改決議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附件一和附件二之修改分別批准和備案等五個程序。整個過程中,立法會是沒有提案權或修訂權的。特首不向中央建議,不向立法會提案,那來普選方案?特首決定了把甚麼政改方案提上立法會來,香港人的議會代表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或否決,根本沒可能討論任何其他方案。特首在政制改革上不是可以呼風喚雨、隻手遮天是甚麼?

特首不建議怎有普選方案?

香港人爭取民主數十年,但對如何不進取的政改方案也只可逆來順受而不可以另提一個符合普選訴求的方案。現在曾特首更進一步說普選的訴求談也不可以談,否則只會為推進民主設立關卡,「增設障礙」。這不是顛倒是非黑白,在傷口上灑鹽是甚麼?難怪很多溫和理性的民主派人士也被逼上梁山,投奔激進陣營,重返街頭鬥爭的道路。這很可能是不願看見普選的人如我們的曾特首所夢寐以求的;因為這是一個毋須對話,不用妥協的最佳藉口。特區的民主進程可能就在這裏斷送了。若然的話,究竟是誰為推進民主增設障礙?是只可把關卻無權推動政改的立法會,還是在政改上可隻手遮天的特首?

也不知這是曾特首刻意營造的悲觀氣氛,還是他確實認為特區的普選夢只是一個可以玩弄掌上的遊戲罷了。也許香港要走到社會動盪的絕路上,在民主路上增設障礙的掌權者才會醒覺過來。在這極度黑暗的時刻,只好寄望中央與特區還有一些開明果斷、忠於原則的人,從這死局中找出一條破曉之路,帶領香港人走向民主。

Monday, November 02, 2009

Letter to Hong Kong


To the uninitiated, it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why Hong Kong is divided over the development of democracy. We are divided, not so much as amongst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but between those who govern and those being governed. It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because democracy is a universal core value. It is enshrined not just in our Basic Law, but also in our national constitution. It has been repeatedly pledged by our leaders both in Hong Kong and in Beijing. It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because over the last 20 years,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have expressed openly their desire for democracy on every available occasion, be it in elections, in mass demonstrations or in various kinds of polls carried out by various organizations.

It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becaus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already decided in 2007 that there should be universal suffrage in the election of our Chief Executive in 2017 and our legislature in 2020. So why are we still divided? We are still divided because there is deep seeded distrust between those in power and those who are powerless. It is not at all easy to trace to the source of the distrust but the failed democracy movement in Beijing in 1989 is a good star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felt, and unfortunately still feels, that those craving democracy in Hong Kong have desires to overthrow the government or dismantle the communist system; and that therefore the best way to deal with those who cried out for democracy is to sideline them, to refuse to engage them; that the safest way to maintain stability in Hong Kong is to preserve the status quo.

But a lack of dialogue is the surest recipe for distrust and misunderstanding. A lack of dialogue is a guarantee for keeping two people apart; always back to back, never face to face. So when the Central Government laid down a timetable for the introduction of universal suffrage but at the same breath maintained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are here to stay,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interpreted that as a disingenuous attempt to stave off the development of democracy in Hong Kong. And so the distrust deepens even further. It is like a never ending vicious spiral, forever keeping Hong Kong divided, ensuring the two sides drifting further and further apart.

And the situation will only get worse. For distrust breeds contempt; and contempt breeds rebellion. This is a road which will only lead to instability and discord, when we should be striving for unity and prosperity.

Hong Kong is at a cross road. Many of us are running out of patience. Others are getting angry. The rise of the 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 with their aggressive challenge to the constitutional order is a clear warning. More are joining their ranks every day. And the chances of reaching a consensus over the pace of democracy have never looked so dismal. We are fast approaching a point of no return and the future of democracy in Hong Kong has never looked so bleak.

We must make a last effort. We owe it not just to ourselves but also to our children to find a way out of this morass. But we cannot do it alone. It takes two to tango. There are at least two sides to any agreement. What is needed is a determination to break the stalemate from both sides. What is needed is an appreciation that we are working towards a common goal. It is not too late to start a dialogue; but time is running out. The Chief Executive is poised to release his proposal for political reform for 2012 latest by the first quarter of next year. Early signs suggest the proposal will not lead to an internationally acceptable model for universal suffrage. We are rushing towards a repeat of the disastrous failure of political reform in 2005. This is a result of the mutual distrust between Hong Kong and Beijing. Distrust we must find ways to eliminate.

It is time to cast aside pride and prejudice and hope reason and common sense will prevail.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死無葬身之地


上星期立法會開鑼,我第一條質詢係問政府點樣處理而家香港人過身後無處安身嘅問題。事關而家嘅墓地有錢都買唔到,買到都唔可以過世,而骨灰位就算搵到都要十萬八萬,真係唔講得笑。政府數字估計我哋未來十年,每年有近五萬人唔喺度,其中超過百分之八十五係火化嘅;即係話,十年後需要四十幾萬個骨灰位,但而家最多只可以有十萬個新增骨灰位,點算?我問政府咁又有乜嘢對策?你估周一嶽點答?佢話最好不如將啲骨灰倒落海囉!唉!香港人大多數都係重孝道嘅,你話聽落係咪火都嚟埋!如果政府真係以民為本嘅話,要撥啲新界地嚟做公衆骨灰安置所有幾難?偏要講啲風涼話!

其實一切都係錢作怪。香港行高地價政策已經行咗幾十年;以為回歸後可以港人當家作主,點知班地產商食住上,由商人治港到公務員治港都係聽晒班地產商話事;皆因淨係佢哋至可以選特首,而立法會班功能組別議員又係聽晒商界話,有乜風吹草動就否決佢,你話香港人仲邊有碇企?所以我哋嘅特首就可以口爽爽咁話: 「無錢買樓呀?咪搬遠啲囉!」意思係話,如果無錢,最好有咁遠走咁遠,話之你係有殼定無殼蝸牛,少兩個當一雙!

而家骨灰單嘢,咪又係一樣? 「無錢買骨灰位呀? 咪死遠啲囉! 再唔係就倒落海囉!」話之你死無葬身之地,地係畀發展商發財用嘅,唔係要嚟畀香港人亂用嘅,有板間房你住已經偷笑啦,仲講要乜要物?

之所以話香港乜嘢經濟四大支柱都係假嘅,政府最大支柱係地產商。只要有錢,立法會都可以被你鬥臭、鬥垮!要普選?問吓佢哋先!阿爺都要怕佢哋三分,要香港人話事,無咗佢哋,成何體統?唉!你話香港人死無葬身之地?濕濕碎啦!

Friday, October 30, 2009

5分鐘如何訴說20年的民主夢?


曾特首在施政報告只用廖廖100字表示對普選的意見,到底想問乜 呢,05年已經諮詢過了,如果市民唔同意泛民,點解08年又將泛 民議員推入議事堂?民主是舉世的核心價值,推動民主唔係要諮詢市民,而係要用心去推 行,特首,只要你肯做,議員市民就會與你同行。雖然有人話市民重民生,所以輕民主,但特首做到今天,民主冇心行 ,民生無力做,叫大家仲可以點信你呢奉勸曾蔭權,對政改不要得過且過,心存僥倖,咁...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等死...........


長者宿舍增建一定係好需要,輪候長者不斷在增加,很多等唔切就去左,認驗等到死,這種話唔應該講,因為挑起很多家庭的悲哀,在此要求增加長者護理宿位之餘,亦要加強地區照顧,令長者在等候期間都有照顧。

我和特首活在不同的城市........


湯家驊議員對於大家問現時貧窮的現象是否嚴峻,甚至有議員說特首及官員應該要對此現象,感到羞恥。湯家驊怎可以唔知道貧窮在擴展 、貧窮人口在增加,但曾特首似乎對此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全因為政府沒有對貧窮進行定義,所以怎會有針對性的政策去對付呢?民間對全民退休保障的要求,政府應該要重視!

Tuesday, October 27, 2009

無中生有


曾特首度假欣賞北海道紅葉歸來,不但沒有心景開朗,反而火氣十足,直斥「有個別傳媒質疑他的誠信及操守,這些質疑,絕對是無中生有,惡意中傷」更聲稱「個別報章歪曲事實,連日來作肆意攻擊…以圖削弱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
唉!這豈是「政冶家」的風度?莫說貴為特首,就是一個普通從政者也應知道,要虛心聆聽民間的批評,更何況是關乎誠信的批評。甘議員一句「我對你有好感」也可弄得滿成風雨,何況是特首!曾特首可能覺得就利益输送家人應有所避嫌是多此一舉,但《基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特首「必須廉潔奉公」的責任是包括彰明共睹,無可質疑的廉潔奉公。避嫌是管治素質的重要一環。市民對你一旦失去信心,便會質疑你的一言一行;弟婦追討雷曼賠償一事便是最好的佐證。難道貴為「政冶家」的他也不明白這道理?
再者,親建派的傳媒每天對泛民議員包括在下的攻擊「絕對是無中生有,惡意中傷……歪曲事實……肆意攻擊…以圖削弱市民對﹙泛民﹚的信任。」那又如何?看來曾特首的器量遠不及泛民!

Sunday, October 25, 2009

羅密歐與茱麗葉


上星期被太太拉了去看芭蕾舞劇《羅密歐與茱麗葉》。這是一個莎士比亞以十六世紀歐洲民間傳說改編而成的愛情故事。故事內容淒美動人,膾炙人口,但又有誰留意到故事中的女主角當時只有十三歲,而她竟然愛上了那放浪形骸的羅密歐?這段戀愛一方面帶出強烈的年輕人反叛意識,但另一方面,故事的悲慘結局更象徵著上天對愛爭好鬥的人施予最高懲罰,藉以令他們理解到和睦共處的重要性;寓意遠遠超乎一般海枯石爛的愛情故事。

欣賞著那飄逸優美的芭蕾舞步,不期然想到中國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我指的,當然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這是一個東晉時代的愛情故事,比《羅密歐與茱麗葉》早了一千二百年之多,故事的淒美更是不遑多讓。但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戀情也不只是一個愛情故事那麼簡單。故事背後是一項對當時封建社會那種重男輕女,但求門當戶對而不惜指腹為婚的風氣之嚴正指控。同樣地,故事的悲慘結局當然亦是對封建社會的一種懲罰與警誡。

但中國人始終是樂觀的,始終是充滿浪漫氣息的,偏要在這悲風慘雨的結尾加插一段破墳化蝶,在另一時空共諧連理的情節,為天下有情人留下了一段美麗的憧憬。宋朝薛季宣的《遊祝陵善權洞詩》中便有這四句:「蝶舞凝山魄,花開想玉顏,幾如禪觀適,游魶戲澄灣。」那憩靜淒美、疑假還真的意境,遠比《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相繼服毒自刎來得更勝一籌,更動人心弦。

《梁祝恨史》刻劃出中國的民族文化是樂觀的,是充滿希望的。今天可能是最黑暗的時刻,但離開那黎明的曙光,可能只是一步之遙。

Saturday, October 24, 2009

任由私人辦靈灰龕,死人安葬地方比生人住所貴

湯家驊問及政府如何面靈灰安置所不足之問題,政府到底有乜困難, 到而家唔可以落實增建公眾靈灰安置所,周一嶽表示將會興建在葵涌 、鑽石山及和合石的公眾靈灰安置所,根本不足以應付未來10年之 增長,但因為市民不同意,所以冇辦法多有新地方,只可以呼籲市民 採用記念花園或撒灰落大海來解決不足問題,但這是移風易俗的事, 市民未必接受,佢自己都只係同意死後火葬,未有諗過要後人將佢d 灰都撒走。湯家驊質問周一嶽點解落實興建欲眾骨灰龕咁困難,政府明知骨灰安 置所的需要,只增無減,不可以再拖慢做。

Friday, October 23, 2009

湯家驊問點解條議案講左咁多年,每年都通過,但都係做唔到野出來?最多只係為領有殘疾津貼的受害人,多給200元作為交通津貼, 今年就令到港鐵公司同意給予100%傷殘的人士,可以取得半價。公共交通服務營運者口說有企業社會責任,實際上不肯撥出一分一毫 去鼓勵殘疾人士乘搭交通工具。湯家驊此為就算公共服務營運者唔肯做,政府都有責任孭起件事,只要政府肯拍心口話會承擔營運者的虧 蝕,事情肯定好辦了。

Thursday, October 22, 2009

三個女人………


太太嚷着要去看葉麗儀、陳潔靈和「肥媽」名為「三個女人一個墟?」的演唱會,只好奉命同行。到了紅館,不期然嚇了一跳。只見四週人山人海,而超過八成竟全是「成熟」女仕!雖然不少這些「成熟」女仕對我揮手示好,但始終感到有些兒尷尬。幸好演唱會很快便開始,那懷舊的温煖隨即取代了那窘侷的感覺。

台上的三個女人,我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也分別踫過面。她們是與我們在不同空間下共同成長的一群。如果她們已是「師奶」一族的話,那麽我也已是「阿伯」階級了!沒問題!只要有好音樂,尚有何求?這班「師奶」以激動的情懷,唱出了愛情、親情和友情的喜怒哀樂,有時笑得人仰馬翻,有時又感懷至哽咽難續,這又與年齡有何干?相反,豐富的人生經歷,才是抒情感染的原動力。

沒錯!我們都成熟了!這不是值得驕傲的,但我也不覺得需要為我們的成長抱歉。這只是人生必經的過程罷了。聽着那完場前的最後encore,我為所有找到真正友誼的人感到喜:「My Friend 今天你如何?難得一起齊高歌這歌……年頭匆匆的飄過,甜苦都許多!風波雖各自去闖,而兩心未分過,伴我行,是友誼,熱我心,是你一個無人可吹得熄火太陽千個…. !」

Friday, October 16, 2009

甘乃威罪


從某一角度來看,很難不有點同情甘乃威。他究竟罪在哪裡?若然單單向女下屬說聲「我對你有好感」便構成性騷擾,相信很多人也會有不同的意見。當然,假若說這話的時候,甘議員有其他越軌行為,或不斷重複這說話,意圖暗示他想利用僱主的身份欺壓女下屬回應他的「好意」,那麼情形可能有所不同。但事實是這樣嗎?

假若聲稱對女下屬「有好感」之同時,因為大家工作不合拍,甚或甘議員希望揮慧劍斬情絲而辭退女下屬,這又是否構成「求愛不遂,以權謀私」?至於有否濫用公帑,則更容易處理。假若甘議員因為對女下屬「有好感」而私下掏腰包給予她額外賠償,那麼公帑又有甚麼損失?這也算是「求愛不遂,以權謀私」嗎?

至於有指控說事件中甘議員的「誠信」出了問題,則更難理解。甘議員不承認有示愛,只認同對女下屬「有好感」,是不是誠信便出現了問題?不同感受是可以引發不同觀點的。更何況立法會議事廳內每天出現的「誠信」問題遠比是示愛還是有好感來得更為嚴重。上至特首、各級官員,下至議員,不是經常說了話不算數,甚至否認有說過、欺騙選民、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嗎?他們的「誠信」又在哪裡?他們的「道德」又有沒有問題?有道議員的道德操守要求特別高,但是這把尺應怎樣放?標準是否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是說誠信與道德不重要,但程度與客觀衡量是同等重要的。更需小心處理的,是不要誤墮他人的政治計算之中,不知不覺當了政治殺手!

甘乃威究竟犯了甚麼大罪?歸根究柢,可能只是因為他是甘乃威。

派糖


曾特首堅稱不會在施政報告中「派糖」。記憶所及,「派糖」一詞源於傳媒,但似乎沒有太多人研究這說話背後的意義。「派糖」用於政治上,是帶有貶意的;意思是可令衆人皆大歡喜而又無傷大雅的小恩小惠。但在香港而言,市民要的不是小恩小惠。
首先,我們要求的,不是每位市民皆可得到的小恩惠,而是把公共資源針對性地運用,紓解民困。這不是「派糖」。
更重要的,是政府財富乃公共資源,不是特首的、不只是納稅人的、更非是大商家的。政府庫房不是納稅人的儲蓄户口,稅收的目的是造福整體社會,改善民生。不納稅的人,不是他們不願納稅,而是缺乏公義的市場制度令他們不能納稅,又或他們的工作不容許他們納稅;但他們的勞力,亦是社會富強之原因,他們是有付出的。他們不是要求施捨。稱他們要求「派糖」,是極不專重他們的訴求,更可說是一種侮辱。希望政府和傳媒以後不要輕言「派糖」。
相對而言,曾特首要兩電送慳電膽才是真正向媳婦家人「派糖」;不過,這粒糖卻大了:合共超過兩億港元!曾特首的親家是代理慳電膽生意的,這是明益家人。我們的內幕交易條例也有規定內幕交易令家人受惠也屬犯罪;一般人也有這社會道德要求,更莫論位高如特首者!更何況要兩電送慳電膽,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兩億肯定最終會從加電費由港人自付。只是可憐了租客,沒有慳電膽,卻要付電費,這不是刧貧濟富是什麼?這真令人無名火起三千丈!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區議會方案


現今特區政改最不幸的發展是泛民主派和傳媒終日糾纏於「誰會總辭?」、「如何總辭?」及「何時總辭?」的問題上,完全忽略了二○一二政改內容的詳細分析和討論的重要性。究竟香港人會接納怎樣的政改方案才會擱置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的訴求?

儘管公民黨現時振臂高呼「政改三部曲」的目標是爭取普選路綫圖,但怎麼樣的路綫圖才會被香港人接納?是不是只要取消功能組別,香港人便甚麼方案也會接受?例如:香港人會接受間選嗎?如會接受,香港人又會否接受直選區議員互選立法會議員的方案(「區議會方案」)嗎?特區政府○五年推出區議會方案失敗後,一直希望方案能捲土重來,加上不少學者現也正在推銷類似的政改方案,政改諮詢文件出台時,所建議的方案很可能會包括此類區議會方案。若然,到時泛民主派會否被殺個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應對?若不接受區議會方案,理據在哪裏,泛民主派又會如何向公眾解釋及交代?這些問題是需要嚴肅面對、詳細研究和討論的。

所謂區議會方案是指由直選區議員通過某種選舉模式互選產生某一數目的立法會議員。為了突出方案與○五年的政改方案有別,政府極有可能願意放棄委任區議員的投票權,並在推出這方案時強調這是一種間選模式,有全民投票之民主成分,將會是邁向普選的第一步。到時泛民主派將以甚麼理據去接受或否決這方案?

撇開區議會方案是否符合普選原則不談,其方案本身亦有多方面不能接受的原則和民主發展方向:第一,區議會方案完全違反了《基本法》對地區議會的規範。《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區域組織」不應為「政權性」組織,其功能亦局限於「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就算區議員互選立法會議席不應被視為「政權組織」,其選舉功能亦已超越了《基本法》第九十七條的憲制框架。要落實此建議,不但需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二,更需要進一步修改《基本法》。

第二,區議員通過互選成為立法會議員並非專業人士所嚮往的從政渠道。專業人士一向對競選區議員毫無興趣,要求他們先選區議會,再選立法會,是強人所難。區議會方案勢必令專業人士參政意欲大幅減少,從而直接影響立法會議員的質素。相對而言,泛民主派的共識普選方案建議半數立法會議席由全區比例代表制選出,更能在取消功能組別後,繼續吸引專業人士參政。

第三,目前區議會選舉選區範圍過於狹窄,實早已淪為地區利益角力的戰場。以地區利益為基礎的間選模式,必然會令議會的整體代表性大為削弱及增加地區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矛盾。把立法會轉化為一個超級區議會,肯定非港人之福。環觀其他國家,特別是歐洲的經驗,區議會方案皆被視為引致廣泛地區權力鬥爭的制度;所帶出的害處可能並不遜色於功能組別的存在。

我深信區議會方案將會是年底政改諮詢的主打建議。泛民主派和香港市民應盡快公開討論區議會方案的利弊,重新把關注點從總辭方案帶回政改方案的內容才是推進民主運動的最好方法。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施政報告?什麼施政報告?


特首先生,施政報告不只是個記者招待會,更不是說着玩的。很多人都很期望新一年的施政,可以令他們走出困景。因此,施政報告不是說政府以前做了什麼,或議會中正在討論着什麼,或你將來想做什麼,或你只會為商家做什麼,而是未來一年你可以為升斗市民做什麼。他們希望聽到的,不是你的空泛承諾、或你那些教壞學生的英文文法、或你的粗口、或你錯誤的中文發音,而是實在可行的、以民為本的政策。他們的期望是合理的、是應有的;因為公帑不是你的、或是商家的,而是全社會的。無論他們有納稅與否,他們的勞力,也是香港成功因素之一。雖然他們沒資格選你,你也不應把他們看作一種負擔。你當了特首這麼多年,難道連這一點點基本道理也不懂嗎?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我們還需要多少隻大白象?


政府極力推銷港深廣高速鐵路,卻只談配合國家發展和高鐵本質的好處而不說成本效益和社會需求。現政府以630億,等同倫敦巴黎高鐵2.3倍之價錢興建港深廣高鐵,卻漠視世界高鐵一般入不敷出,特別台灣高鐵破產之風險,實在令人震驚!更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政府刻意隱瞞關鍵數據,更有誤導市民之嫌;例如,政府只說廣州至香港車程可「減至」40分鐘,卻沒言明由廣州車站到廣州市須帶着行李轉乘40分鐘地鐵、在香港西九站轉往九龍站須拖着行李步行12分鐘及將令西九交通水泄不通等重要事實。
政府在推動機建項目時,往往盲目推銷,甚或無限誇大成本效益。西部通道現只有預期的20%使用率、皇岡支線只有預期的50%使用率便是鐵證。究竟政府還要花多少我們的血汗錢?還要建做多少隻大白象?

Sunday, October 11, 2009

我們要做甚麼?


政制改革停滯不前,確實令人感到極度無奈和憤怒。隨之而來的是一個揮之不去的問題:我們可以做甚麼?我們必須做甚麼?這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亦是我每天也感受到的。但這心態在博奕理論上卻違反了:「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之道。用兵之計最佳為以逸待勞,最差為攻其之堅。在策略之取捨間,與其考慮甚麼可以做,理應先思索甚麼不應做。

第一不應做的是自亂陣腳、自暴其短。具爭議性的策略不能先公諸於世,然後才和盟友同謀;盟友有保留,先敗自己士氣,怎能出奇制勝?

第二不應做的是錯放資源、本末倒置。就算兵行險著,也應先訂目標,後謀策略,而非把重點誤放於策略上,反而令社會討論忽視了政改的內涵。

第三不應做的是棄己之長,令敵方有機可乘,不戰而勝。爭取普選最實際、最有決定性的政治籌碼是泛民主派的政改否決權。任何直接危及此否決權的行為,只會令對方認為有機可乘,不願談判,甚或爭取強行通過倒退方案。

泛民主派一向被視為缺乏謀略、不懂妥協,像一條蠻牛,只懂得向同一方向硬闖;這是步向革命的方向,而非以靜制動的上策。泛民主派只懂得街頭鬥爭,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建制內爭取市民的認同亦是令街頭鬥爭更成功的方法之一,不能輕易言棄。當然,若戰至最後一兵一卒仍是認為在建制內爭取民主是毫無意義的,那麼離開議會,專注街頭革命是別無他想的出路。但我們到了這地步嗎?香港人是否覺得泛民主派在議會中一無是處?從政五年,表面上似乎毫無建樹,但微妙的互動每天都在發生,普選「時間表」、公平競爭法、最低工資、家暴條例不是最好的實證嗎?市民會因為議會中有民主聲音而更渴望普選的來臨,還是給保皇黨一個機會證明沒有民主的制度也可接受?答案是甚麼,任君選擇。

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從政如伴虎


從政如伴虎,稍有差池便英名掃地。議員操守出了問題怎麼辦?議會內任何形式的譴責或彈劾程序會是一種完全符合公義和公正無私的程序嗎?請恕我悲觀,但我實在難對議會存以厚望。悲觀的原因是議會本來便是一個政冶平台。這是議政的地方,每一個議題都充滿着濃厚的政治色彩。這是無可避免的。什麼誠信問題?我們每天都互相指責對方缺乏誠信。你說曾蔭權、民建聯之流有誠信嗎?他們會說,對不起!這是政治!什麼道德標準?你說以中指示人、指鹿為馬,很道德嗎?他說以粗口罵人、扔蕉掃枱更不道德!
誠信和道德在議會內是沒有普通人的標準的;只有透過政治有色眼鏡的標準。你說你會公正無私,他只會說你一言一行背後皆有政治陰謀。對不起!不要自欺欺人,這裏沒有公正裁決,只有政治角力。

Thursday, October 08, 2009

『周秀娜』現象


兒子笑我不知模為何物,當然也不知誰是周秀娜,更不知什麼是「『周秀娜』現象」。但今天從報章看到有關周秀娜出席科大「『周秀娜』現象」講座的新聞後,又有另一種看法。報導說周秀娜對主持提問她會否「梳理一吓自己的過去」不明所以,令同學們搖頭嘆息:「說模無腦,一點沒錯!」
對不起!我那份鋤強扶弱,抱打不平的劣性又浮現出來了。模無腦又如何?為什麼香港人老是視公衆人物為完人?會做戲的一定要識唱歌,懂唱歌的必須能做戲?公衆人物必須百般武藝,樣樣皆能?當然,一些基本的道德要求必須達到,但正如耶穌所言:「誰有資格扔第一塊石?」沒有學識不是死罪。相反,沒有學識多數是社會的錯。我不算有學識,但若非機緣巧合,今天的我,可能比周秀娜好不了很多。很多人口邊不斷掛着包容寬恕,但包容寬恕必須從日常生活最基本做起。
不相信這世界上有完人,只記得積臣‧布朗(Jackson Browne) 的《這些日子》結尾有這樣的一句:「不用提起我的種種失敗,我並沒有忘記它們(Don’t confront me with my failures, I had not forgotten them)!」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紅顏禍水?


已婚僱主向女下屬示愛,當然是社會道德問題;但在現今社會,如沒有進一步的不當行為,始終只是一個事主的婚姻問題,三方面是可以私下解決的。就是涉及金錢,只要不是濫用公帑,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問題。有道從政者的道德標準應比其他社會人仕為高,但這條線始終是比較模糊的。相比之下,有失於倫理道德標準遠不及違反政治道德標準嚴重和對社會帶來更大傷害。
政治上不擇手段的明爭暗鬥、虛偽欺詐、漠視誠信、惡意抹黑以達一己私利,遠比感情上的欺詐來得可怕!紅顏禍水?對不起!更為險惡骯髒的是政冶!

Monday, October 05, 2009

喜歡你的工作嗎?


上星期出席香港小童群益會與香港電台合辦的「小朋友大夢想」活動。主辦單位挑選了數十名小學生,帶領他們到立法會參觀,並安排他們與自行挑選的幾位議員交流會面。獲「挑選」的議員有余若薇、黃毓民、譚耀宗和我。我沒有探討這「挑選」有甚麼科學根據、是否政治正確或符合民主程序,但結果小朋友挑選了保守的、溫和的及激進的議員作為交流對象。也許他們希望見到這個充滿矛盾的組合,透過交流分享而擦出莫名火花。如果這是小朋友想見到的效果,那麼那天早上,他們肯定不感到失望。

但對我來說,最富有意義的是最後一位小朋友的提問。他望著我們,問得十分簡單直接: 「你們喜歡你們的工作嗎?」黃毓民也回應得十分簡單直接:「不喜歡。」余若薇則發揮了她一貫的溫文中庸技巧: 「這工作始終有人需要做。」譚耀宗當然是從建制角度出發:「這是很有意義的工作。」哈!果然人如其名,答案絕對符合身分。

我是最後作答的人,全都給他們說了,教我如何回應?只好道出心底話:喜歡與否,並不是衡量工作的唯一指標。在現實生活裡,有多少人能夠誠實地說他絕對喜歡自己的工作?有些人會以工作的回報作為是否適合自己的溫度計;有些人會以工作的成功感來量度工作的可接受程度;也有少數人視工作為尋求理想的過程,而我正是後者。也不知這些艱澀難明的解說能否啟發小朋友對未來工作的理解,只知道這些回應都只是答案的一部分。時間與形勢會改變你對工作的看法。如果單從喜歡與否便可決定工作崗位的去留,你說是多麼的簡單,多麼的好啊!

Saturday, October 03, 2009

月到中秋……


中秋是中國人的大節,卻亦是最能引發文人抒發情懷的節日。最令人熟識的,莫過於宋蘇軾的《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一手好詞。但好的詩也不少,如唐杜甫的《八月十五夜月》:「滿月飛明鏡,歸心折大刀。轉蓬行地遠,攀桂仰天高。水路疑霜雪,林棲見羽毛。此時瞻白兔,直欲數秋毫。」唐劉禹錫的《八月十五夜桃源玩月》前幾句也相當不錯:「塵中見月心亦閑,況是清秋仙府間。凝光悠悠寒露墜,此時立在最高山………」但最令人感懷不絕的,可能是宋辛棄疾的《太常引》:「 一輪秋影轉金波,飛鏡又重磨。 把酒問姮娥:被白髮欺人奈何! 乘風好去,長空萬里, 直下看山河。斫去桂婆娑。人道是清光更多!」
中秋是思鄉的日子、也是團圓的日子;是定情的日子、也是離愁的日子;是高中得意的日子、也是屈屈不得志的日子。也不知是月到中秋分外明,還是月到中愁更愁………

Thursday, October 01, 2009

民主建國與和諧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年,期間的轉變確實是很大。特別在經濟發展方面,新中國於過去二十年所取得的輝煌成就,毋庸置疑是建國先人難以想像的。放眼看新中國各大城市,特別是沿岸一帶,無論在建設或增值方面,比起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之大城市,均不遑多讓。

在憲制發展方面,新中國憲法經多番修改後,在具體條文上已追近國際水平。但憲制發展並非止於寫好一部憲法;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實憲法內所保障的人權自由,和如何達到憲法所樹立的崇高民族理想。這不只是一個執法問題,而是整個管治文化和政治取態的問題。隨着社會的急劇進步,在這些輝煌的經濟成果背後,我們卻看見了更多的社會和種族矛盾所帶來之更大程度的不和諧和不穩定。這可能非國家領導層始料所及的。

為甚麼經濟成果不能替代和諧與穩定?理由很簡單。經濟成果是物質的回報,和諧穩定卻是思想上的認受;兩者是相連,但並非可互替。真正的和諧是不能強逼出來的,更不能以經濟成果買回來的;以強權維持的也不算是真正的穩定。要達至真正和諧必須以符合公義的原則,處理不同的聲音。要建立持續的穩定,必須令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士感覺到他們的聲音有機會得到符合公義的處理。歷史上,特別是近代史證實了把不同聲音歸邊,甚至施以打壓,是製造不穩定最有效的催化劑。

相對而言,最有效建立和諧與穩定的方法是容許不同聲音的表達和對不同的意見作出適切的處理。這是根本的民主精神。國際間民主理念的進化已從古希臘的直接民主轉化至今天的代議民主。代議民主之能夠成為主流民主模式,其最重要的一點是代議民主能從精英領導與群眾參與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但如果社會精英與群眾參與脫節,那麼代議民主便不可能成功運作。在這方面,不同的民主模式只不過是反映着對精英領導和群眾參與所需要的平衡作出不同程度的調校,但最核心的問題仍然是如何通過這平衡令不同意見的聲音,得以自由表達和獲得理順。假裝這些聲音不存在,或拒絕與異見人士作出溝通和確認他們的存在,只是掩耳盜鈴,把不穩定的醞釀盡量推遲罷了。這並非令人信服的治國之道。

中央在六十周年國慶安排上,摒棄與特區民主派會面和交流,可能是一種被視為必須的政治宣泄和表態;但這政治意識形態的堅持,卻同時平白流失了一個理順港人渴求民主的機會。在政治上,中央可能是贏了一仗;但在港人眼中,這只是器量狹窄,漠視港人意欲的表現,對建立特區之和諧穩定,是明顯地退了一大步。

建國不是一朝一夕的偉大行為。同等重要的,是建立和諧與穩定乃立國的必經過程,亦是民族大任。虛假的和諧和脆弱的穩定是沒有意義的。真正的和諧始於溝通,持久的穩定有賴包容;而民主的最基本元素便是溝通與包容。在這歌舞昇平的今天,我們也要仔細思量溝通與包容的真正意義。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死局


連李鵬飛也因出席武林大會和倡議泛民總辭而不獲邀往北京,民主派當然更無緣北上破冰。
這是一個死局!民主派如果以為五區總辭能逼使中央讓步,似乎是妙想天開,自欺欺人。中央最忌權力受挑戰,只會盡用權力堅守立場。同樣地,中央如果以為強權可覆蓋一切渴求民主的聲音,亦可能是心存僥倖,埋首沙中。隨着資訊發達,社會步往小康,民主巨浪豈是領導層可以阻擋得了?但在這過程中,中央和民主派只會繼續背道而馳,愈走愈遠。如何談判?那來共識?
不覺得這是最終抉擇的時候;但形勢比人強,香港人與民主派可能並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繼續從建制中爭取?還是重返街頭鬥爭的道路?這可能是自己逼出來的決斷;其實從建制中爭取與街頭鬥爭,並不是水火不容的。相反,裏應外合可能是最佳拍擋。只可惜沒太多人能放眼見到裏外相互配合,並非分化不和、缺乏團結,而是分工合作,互保長短罷了!
唉!莫非中國與港人同樣命中註定獨缺一些目光遠大、能掌握政治形勢,帶我們走出這死局的民主領袖?

Saturday, September 26, 2009

倦了……


今天早上和一班小和初中學生交流。其中一位小同學最後一條問題是:「你喜歡你的工作嗎?」黃毓民答:「不喜歡!」余若薇說:「總有人要做的…」譚耀宗解釋:「這是有意義的工作。」輪到我,教我怎說?只好硬着頭皮說:「很多工作不是以喜歡與否來衡量的。有的人追求回報,有的人渴望工作的成功感,有的人卻視眼前工作為爭取理想的過程……我是後者。」但對小朋友說不出口的是,當那理想始終是遙不可及時又如何?
下午到訪一間護老院。向着一羣目光呆滯,對什麼也提不起興趣的長者唱一些陳年舊歌,彷彿看着自己的倒影。剎那間覺得很倦了……
只望明天可以從新找到那心中的一團火。

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時代正在轉變


上星期瑪莉‧查弗絲(Mary Travers)逝世,終年七十二歲。瑪莉是彼德、保羅和瑪莉這著名民歌組合的主音歌手,亦是其中最奪目的一員。讀大學的時候,有誰沒有聽過他們的名字?沒有聽過他們的歌聲?每星期在大學的荷花池旁,你也會聽到他們的作品飄揚於樹影風中。那是一個充滿著理想和熱愛公義的年代。和平、博愛、自由和人權隨著他們的歌聲深刻於腦海中,塑造了多少年輕人一生的路程。

正如彼德、保羅和瑪莉的一代名曲(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所說,時代正在改變。但可惜時代並不如卜‧戴倫(Bob Dylan)所寫的正在破舊立新,邁向核心價值的更高境界。相反,社會文化卻似乎日趨偏向只重於表面包裝而缺乏內涵、方向。是年輕人遺失了理想,還是社會制度不容許理想的建立和散播?在這年代,實在難以想像爭取人權和社會公義的歌曲能在極權社會下得以自由發放從而觸動千萬人心、改變社會。就算不是極權社會,在缺乏民主的體制下,反對政府有違公義行為之文化和表達方式,亦會透過經濟審查、自我封殺和無理抹黑而難以深入民心。也許是當權者看透了美國民歌於挑起反戰情緒、催生人權運動的力量而學乖了。也許是理想與眼前利益根本上就難以共存、難以爭一日之長短。無論如何,現實是那股喚醒年輕人理想的聲音,已被物質的引誘取代了。

也許瑪莉還在問:《如果我有一支鎚子》( If I Had A Hammer)?《花兒都往何處去了》( 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時代正在改變》(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君不知,答案正在《風中飄揚》( Blowing In The Wind)。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這條路,還是很長很長………


新世界事件凸顯了固有的華人社會商業文化仍然根深蒂固,不輕易接受改變。在這文化下,做生意想成功,一定要搞人事關係,特別是與做官的人事關係,所以退休高官才這樣搶手。事因要靠他們的人脈關係,才可確保官商得以勾結。要他們專重制度是極之困難的事,更何況要審查他們的運作模式!只要付得起律師費,當然要盡力抑制危及他們運作模式的挑戰。要改變這文化,不單是依賴法庭可以做到。最重要的,是要改變這傾斜於商界的政府,令商界明白到人事關係是沒有用的、明白到一切皆要從制度開始。要做到這點,民主、法治,缺一不可。
今天公義得以彰顯,只是一微不足道的小勝。這條路,還是很長很長………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我們應怎辦!?


政府對港台的政治打壓,意然到了「明正言順」的地步!今早在電台與商務及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在空中對質,問了兩條簡單但關鍵性的問題,竟然是有回應但無答案!
問題一:儘管港人爭取要一個獨立的公營廣播機構已近二十年,而最近更獲得立法會內外的廣泛共識與及檢討小組的認同,政府以什麽理由拒絕這訴求?回應竟然是,大多港人認同港台的工作,不希望港台消失!這算是什麽樣的回應?我們要求的,不是確立港台轉化為獨立公營廣播機構的地位嗎?作為政府一部門,如何可算是一個獨立公營廣播機構?
問題二:港台現已比任何政府部門更多監察和規管:有廣撿局、審計處和政務司透過監管備忘錄的監管;為何還要加上這由特首委任的所謂「顧問委員會」的金鐘罩?回應是「顧問委員會」只會監管港台「發展方向」之問題而不會干預編輯自主。這算是什麽樣的回應?就算只是「發展方向」又何需成立一個委員會?有什麽監管備忘錄不可以處理?這是信不過港台獨立運作?還是這只是包裝的術話?港台的「發展方向」是多為港府宣傳、多播國情節目、少談六四、少談政治、少批評政府便大家雙安無事?
天!沒民主、收緊新聞及言論自由,我們應怎辦!?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特首提名與民主程序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應「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但《基本法》卻沒有言明究竟「民主程序」是指甚麼?

最簡單的理解,「民主程序」當然是指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國際公認的民主原則可見聯合國大會於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決議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每位公民應有下列權利和機會,不受第二條所屬的區分和不合理的限制:……乙、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參與選舉和被選。這種選舉應是普及和平等的」。「不受第二條所區分的限制」是指:「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身及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至於甚麼是不合理的限制,國際間對此早有共識;例如一般認為第二十五條所指的是公民權利而非基本人權,因此必須持有公民身分才可行使選舉及被選權是合理的限制。同樣道理,愈是地位重要的選舉,年齡限制愈高,亦是另一合理的限制。但基於「政治或其他見解」的限制卻被公認為不合理的限制。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普選的定義在《基本法》下是受到尊重的;《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便明確規定其憲制地位。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二十六條亦清楚訂明「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換言之,國際間訂下的普選定義早已立根於《基本法》內。

由此可見,《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說的「民主程序」根本上是不可能違反以上所談的國際標準。從另一角度看,特區政制是屬於總統制;環觀其他行總統制的民主國家如法國、美國、澳洲等,均主要是依賴政黨提名,而個別國家如美國更另設國民提名機制。這些提名程序均獲公認為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指的提名程序要符合民主原則,實可參照這些國家先立的標準,經政黨或相當數目的市民推薦,由提名委員會提名。

假若提名委員會不接受外界推薦,在符合國際民主原則下,則其組成和提名程序必須徹底消除任何對「政治或其他見解」的區分限制。這是非常重要的。按現時普遍看法,現有選舉委員會可於二○一七年轉化為提名委員會。在落實這看法之前,我們必須緊記,選舉委員會並非一個符合民主原則的委員會。其八百名成員中只有三十人是由普及和平等的直選產生。因此任何以多數委員提名決定參選資格的提名程序,均肯定不能符合基本民主原則。要把一個不民主的委員會轉化為一個符合民主程序的委員會,不但要增加民主選舉成分,在提名過程中亦需考慮到《基本法》所規定的平等和合理的被提名權。任何歪曲「民主程序」真正意義的建議,只會為港人唾棄,為國際社會恥笑。

曾特首曾公開表示二○一二年之特首普選辦法應由下屆特首決定。這是一個違反常理和邏輯的看法。下屆特首必然會考慮到爭取連任的可能性;由落場球員主導制定球賽規則,明顯有不可接受的利益衝突。在任特首可從當選過程中得知那一階層對他的連任有利,從而影響某些階層的提名權。這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所容的做法。曾特首在年底政改諮詢時必須慎重考慮,把「民主程序」的問題留待下一屆特首處理是否一個負責任和忠於民主原則的做法?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肥媽與我


第一眼看見她時,我的感覺是她並不如想像中那麼肥胖,為何還堅持稱自己做「肥媽」?但名稱與內在不符,在現實生活中是等閒事,就如她這個電視節目一樣,標榜的是烹飪與飲食,但實質上卻是暢談人生。什麼名稱似乎也不大重要。

以一見如故來形容我們的會面沒有絲毫誇張。我們的出身極為相近,不同的地方只是她比我更早進入香港樂壇,並以音樂作為她的終生事業罷了。從談話中,我覺得她是娛樂圈內少有極關心香港的藝人之一;她那愛港之心,肯定不比我或任何人淺。她笑說曾有人游說她從政,但她說她已找到了在社會上的位置;從她的角度來看,在制度外推動社會議題也是重要的。

與其說這是一個訪問節目,不如說這是個天南地北、無所不談的機會。聽着她的率直暢言,不期然回想到我尋找自己角色的歷程:從資深大律師到大律師公會主席,到成為直選立法會議員,以至組黨,這條支路不知不覺間已偏離了自己希望當上大法官的原來目標。從政五年,恍如五十,普選卻仍然遙遙無期,這條路怎樣走下去?剎那間,着實有點羨慕肥媽。儘管荊棘滿途,掙扎多年,但她今天始終找到了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更重要的是,這角色和位置與她畢生對音樂的熱愛是完全配合的。可以把自己喜愛的生活調劑品作為終生職業的人,是多麼的幸運啊!

節目完結前,她堅持要問我最後一條問題:卿本佳人,為何從政?我笑着回應她:我們身邊所有的,都是從這小小的世界角落得到,現在的「回報」實是微不足道,何足掛齒?在這方面,我和她是沒有分別,如出一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