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1, 2016

「一國兩制」:對立還是妥協

回歸十八年,相信很多人也認同「一國兩制」所產生的矛盾和挑戰一日比一日多,一日比一日深。究竟是北京不接受「兩制」,還是港人不接受「一國」?還是兩者對「一國兩制」的期望和了解差異實在太大,難求共識?這現實情況帶出了另一個嚴重的問題:究竟「一國兩制」本質是引發對立,還是一種妥協?
 
也許我們應該從最基本的事實背景看看究竟「一國兩制」之本質為何。「一國兩制」之「一國」不難理解,但很多人卻忘記了特區回歸「一國」之程度和條件為何。
 
《基本法》第一段已開宗明義列明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把特區釐定為一個: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二、享有高度自治權;三、地方行政區域。在這憲制架構下,第十五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有權任命行政長官和其他主要官員;第四十三條亦規定行政長官需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由此可見,行政長官不但是特區的最高首長,亦是中國憲制體系下,必須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地方官員。
 
那「兩制」又是甚麼?有人認為根據《基本法》第五條,「兩制」只是指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恕我不敢苟同,這說法實在太簡單了。《基本法》第八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均明確說明特區擁有立法權、獨立的私法權和終審權。第十一條則指特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歸」。
 
「一國兩制」是民主發展基礎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及接受「高度自治」和「兩制」是兩個相關但不同的概念:不同制度不一定等同全面自治;相反,全面自治亦不一定需要不同制度。因此,無論「自治」或「兩制」均須以《基本法》為依歸。我們並不能憑空以一般之「自治」和「兩制」概念來釐定「一國兩制」之界綫。在這方面,《中央聯合聲明》並無進一步闡述「一國兩制」之基本涵意。簡單地說,《聲明》並沒有提及普選或政制改革,因此在爭取民主發展、政制改革之過程中,其幫助實在不大。當談及民主發展時,我們始終須回到《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之框架。過去政改一役,我提出之政改方案已證實了在四十五條框架下亦可達至符合國際間認可之普選制度。由此可見,「一國兩制」與民主發展不但並非對立、不存在互相排斥,更重要的是,「一國兩制」是民主發展之基本條件。
 
活在妥協成果中
 
從這些事實和條文,我們可看到「一國兩制」本身是一種已照顧到中港在歷史、社會、經濟、法制和文化等各方面存在差異之制度;亦是一種便利及促成回歸之妥協。既然如此,任何一方也不應輸打贏要,只接受「一國」而否定「兩制」,或只接受「兩制」而否定「一國」。我們目前面對之困難正是因對「一國兩制」缺乏足夠理解和存在錯誤期望所引致。我們往往忘記了在這奇特的憲制框架下,我們正活在妥協的成果中。我們實在不需要,亦沒條件不斷依賴對立而試圖鞏固「一國」或「兩制」。我們既是活在妥協中,便須懂得學習及接受妥協。這是唯一令「一國兩制」能真正全面落實和成功之基本條件。缺乏這些條件唯一的結果是「一國一制」,這對任何一位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一代,均是絕對不可接受的結果。希望新的一年,我們立法會的政客們能夠清楚理解這點,不要辜負廣大市民對他們的期盼!

Friday, February 12, 2016

爆竹一聲除舊歲

管你跑遍大江南 北、世界各地,對中國人來說農曆年始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儘管過去一年家中各人為口奔馳,難以相聚,但新年總是要齊齊聚首一堂,閒話家 常,才算是真正的過年。記憶所及,幼年時代我們一家八口唯一的一張全家福照片便是在農曆年時拍下。原本黑白鮮明的照片,今天已變得泥黃殘舊,也不知還可以 保存多久?這一紙尚存的照片代表了多少歡笑,代表了多少辛酸?大有「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的感覺。
 
過農曆年的童年是最快樂的。 住在灣仔春園街的時候,每逢過年,左鄰右舍的小孩便集資買來五花八門的爆竹,其中最具威力的叫「電光炮」。哥哥們喜歡把電光炮放進挖空的沙田柚中引爆,把 柚子炸得四分五裂。後來覺得這還不夠刺激,他們便找來一些金屬月餅盒,把餅盒蓋在電光炮上。哥哥着我和弟弟躲到樓梯底下,遠看他們引爆。我們掩着耳看那電 光炮瞬眼間把那餅盒爆上二樓般高,一眾小孩都在跳躍拍手,亢奮不已!
 
農曆年有很多傳統食物,其中母親喜歡炮製脆麻花。把麵粉揉搓成一些薄 片,把水杯倒轉,割出一塊塊小圓塊,在中間開一小洞,把麵粉穿過,扭一扭,便變成脆麻花。把它們放進大油鑊裡煎炸,那香味傳遍整座樓。我和弟弟搶着幫忙, 卻把那些脆麻花捲得毫不像樣,我倆捧腹大笑,那便是我們的童年。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爆竹已被禁,也再沒有人自製脆麻花。農曆年只是一個出外 旅遊的好機會。便是留在家中,也只是和電視機打交道,更談不上一家人一整天坐在一起嘻嘻哈哈;拿起手機,親戚們傳來短訊賀年,也送來有趣的短片,美麗的配 圖,但上門拜年卻可免則免。
 
這便是這新世代的農曆年。
祝大家猴年進步,身體健康!

Friday, February 05, 2016

老鼠的故事

兩隻老鼠在覓食 中同時找到一塊香肥美味的芝士。牠們各自咬着一端,互不相讓,一時爭持不下。老鼠甲有想過先吃一口,但是牠害怕這一口吃下去後,老鼠乙便會咬着整塊芝士一 走了之。老鼠乙也有相同的想法,牠望着老鼠甲,心想:最好你先吃一口,我便可把整塊芝士據為己有。兩隻老鼠有着同樣的想法,便相互咬着不放,等候對方先行 放口,結果兩隻老鼠便這樣餓死了。
這是一個無稽的故事,但寓意在今天卻是最貼切不過。我們看着,無論是行政立法關係,或中央與泛民關係,情 况也是相同:僵持不下,互不相讓。泛民和政府也有同一想法:你先退讓吧,否則我面目無光,更備受支持者唾罵!事實是,這正是玉石俱焚的死胡同。社會上任何 尖銳的矛盾均須由溝通妥協而解決,但妥協的最大困難卻偏偏是誰先踏出第一步。雙方不願意先踏出這一步,化解危機便遙遙無期,最終只會像老鼠般雙雙餓死。
要避免餓死,便要看哪一方有足夠的氣量先讓步。假如沒有這種氣量,那便要看哪一方會先餓死。假若中央及特區政府與泛民互不相讓,一國兩制失敗了,那誰受的傷害會是最大、最快?
一國兩制失敗,中央政府可能要面對國際輿論譴責,但以今天經濟大國之勢,這種譴責不會長久,亦對中國起不了作用。相反而言,我們的傷害會是災難性。不要說民主發展,便是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如言論、新聞自由和法治可能也朝不保夕。誰的代價最大,答案不言而喻。
不是說要對中央全面投降,但以今天的情况而言,率先釋出善意,作些微讓步,所帶出的結果不會比現時差。也許先吃一口,對方便會咬着芝士跑去了,但最少也有機會避過互相餓死的厄運。且看看港人是一隻聰明的老鼠,還是一成不變的老鼠。

Thursday, February 04, 2016

淺談院校自主

上星期,香港大 學學生圍堵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要求實踐「院校自主」,廢除行政長官為當然校監之制度,引致港大校長馬斐森公開譴責學生行為。校長對學生不公,當然惹來網上 瘋狂攻擊;一時間,社會嚴重撕裂的氣氛被一意孤行的梁振英帶進了校園,再進一步深化社會矛盾。破壞社會和諧,梁振英實是功不可沒。
針對梁振英的情緒反應
學 生要求「院校自主」有沒有道理?最直接的答案可能是:這只是針對梁振英個人的情緒反應,而非制度上出現非改不可的缺陷。從殖民地時代到今天,港督以至行政 長官擔任大學校監,從來沒有發生過甚麼大問題,今天梁振英當上了行政長官,問題不但一一浮現,更已直逼臨界點;但假若明天特首由直選產生,出現問題的機會相 信便會大大減低,這正好證明了問題出自梁振英身上而非制度上。
從一個完全客觀的角度看,官立大學是否必須由學生完全自主?非也!環觀世界各地,所有 大學均有官立與私立之分。在美國最著名的長春藤盟校(Ivy League)傳統上差不多全是私立大學,自主程度自然甚高。相反,官立大學運作由公帑支付或資助,政府當然應該有份參與及關注大學之發展,這與學術自主 是兩回事。《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地享有學術自由」。條文中所指之「自主性」是指例如容許宗教開設院校之學術自由等,而過去政府 亦鮮有干預院校之學術自由。因此,只要參與得宜,政府參與大學運作並不一定構成干預學術自由。
由此可見,在制度上最大的問題並非行政長官出 任校監,或有權委任校委會成員及主席。今天最大的問題,是梁振英用人唯親,委任制度過於失時。特區現行的委任制度沿於殖民地時代,上至法官之遴選或委任,下至 一般諮詢架構,均由行政長官聯同行政會議委任成員及主席。在殖民地時代,這種安排是理所當然,亦甚少出現大問題。這是因為既然是殖民地,港人亦只是殖民, 沒有管治權力,而港督作為地區之唯一領導者,要成功管治亦必須顧及各階層不同利益,因此在殖民地時代,社會各階層均接受當時之殖民委任制度。
粉絲身兼百職
回 歸之後,問題逐漸浮現了。首先,今天的特區與殖民地最不同之處是港人治港。既然是港人治港,便會出現港人不同的政治利益衝突。遇上一位只懂用人唯親的行政 長官,這衝突便很容易白熱化。在這種傳統殖民地制度之委任制度下,任何委任決定,均完全缺乏透明度,更沒有任何準則可言,行政長官亦不須為任何委任道出決 定之理據:一句「用人唯才」,便封堵了所有質疑或討論。梁振英是否用人唯才,路人皆知。
我們看到的,是所有被委任者來來去去大都是李國章這類只懂製造對立、不思建設之人,令人誤以為特區人才只此而已。行政長官永遠只委任一些唯命是從的特首粉絲,致令有些人身兼百職,「才冠」無數行業,特區怎可能不四分五裂?
要換弦更張,我們必須重新全面檢視現行之委任制度。我在立法會時已不斷公開倡議成立一個高透明度的獨立委任機制,由社會各界人士通過商議和諮詢,委任有能之士出任各重要機關、委員會,及所有重要諮詢架構。要特區長治久安,在普選來臨前,革新委任制度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