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1, 2015

何謂溫和?

何謂溫和?有人說,溫和代表溫溫吞吞,以一種和稀泥的心態論政;又或在兩極立場中劃一條中位綫,便算是溫和。我不認同。便是有人說,溫和不代表沒有 原則、沒有底綫、並不畏首畏尾,也不能全面表達溫和政治的核心思想。要開創「第三條道路」,並非人說溫和也說溫和那麼簡單。首先,我們要就溫和政治有一套 全面清晰的論述。

正因如此,前陣子「民主思路」舉辦了一天以「論溫和政治」為題的研討會,更請來了中大陳健民教授及 浸大王衛國教授作客席嘉賓參與討論。會上有意見認為,溫和不代表接受不符合公義的政治壓逼;溫和仍須有自衞性,也可以抗爭,抗爭也可以不斷升級。我對這看 法有很大保留。邏輯上,若然因應某種政治環境令溫和從政者被逼走上抗爭之路,而為了達到目的更將抗爭不斷升級,那最終只會令自己失去溫和論政的形象和本 錢。更堪虞的是,如此類推,社會最終可能完全失去溫和議政者,逼使對立政治力量更無法解決問題。對任何社會來看,這也是非常危險的一回事。

接受階段性成果

也 有意見認為,鬥爭不斷升級是沒問題的,只要到了某一階段有談判可能性出現時,鬥爭者能重回談判桌上,那麼問題便可解決了。說是容易,但只需看看泛民在政改 期間的表現,便知現實不是這麼簡單。無論如何,在我心目中,如真能做到這點,只可說是成熟政治的表現,但也並不符合我心目中的溫和政治,因為在這過程中, 就算真的有談判機會,鬥爭不斷升級所帶出的立場,也可能令談判難以取得成果。

這兩種略有不同,但取態接近的理論之盲 點,在於假設溫和政治是一種全能解決問題的策略,甚或是唯一可解決問題的政治意識形態。在我心目中,溫和政治是一套價值觀、一套政治策略,而本身並非一種 政治目標。溫和政治相信對話、了解尋求共識的重要性;但溫和政治是重成果的。留意我說的是成果,而非結果。因此溫和政治在努力不懈追求政治理想時,也會接 受階段性成果。如果要付出代價,溫和政治會要求以最低代價換取最高成果,而不會以政治目標為賭博,不惜玉石俱焚。

溫和政治接受社會多元政化的需要,因此與其他政治意識形態並無排他性,或存在矛盾。當溫和政治難有成果時,可能需由鬥爭政治取代之;在這些困難時刻,温和從政者需懂得韜光養晦,當談判露出曙光時,溫和政治自會伺機而起,應需而立。

政治家應有的修養

著 名政治學家韋伯(Weber)說過,政治家應最少有三項主要素質:激情(Passion)、負責任感(Responsibility)和平衡感 (Sense of Proportion)。有人認為所謂平衡感也可說是分寸感,但我認為最貼切的用辭應該是「知所進退」。溫和從政者應知所進退。他不會以情緒代替判斷,誤 把政治過程看成是政治成果。知所進退代表理性克制;他在爭取目標時會據理力爭,但不會把對手妖魔化;因為這不但令對話難以成功,甚至是對話的障礙;不能對 話便不能解決問題。溫和從政者可以暫時擱置目標,由其他政治方式爭取,但不會擱置政治理想。說得簡單直接一點,溫和政治代表着真正政治家應有的政治修養、 一套成熟的判斷能力。我們需要政治理想,但我們更需要溫和政治!

Friday, October 23, 2015

我們想要什麼?

如果我說下雨天 在中環等車是一件苦事,相信沒有太多人會反對。這天我便冒着微雨站在娛樂行附近,看着堵塞得水泄不通的中環車輛發呆。前面一輛豪華房車慢慢駛過,坐在後座 的一位男士向我豎起一隻大拇指。我不期然向他報以一笑,他隨即豎起兩隻大拇指。我心想:什麼時候我的支持者多了一些上流人士?

事實是過去這 一年,每天在公眾場合、街上,甚至洗手間也遇到不少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向我示好、祝願、閒聊或微笑。我不知道他們是否全是藍絲帶,還是黃絲帶,還是他們只是 一群對政治不太熱衷的普通市民。有時我會感到有點慌張,假如他們都是藍絲帶,那麼支持民主派的人去了哪裡?更令我寢食不安的,是另一個問題:民主派的支持 者是否已不視我為民主派?

記得正在考慮是否參選走進立法會時,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曾經對我說: 「有人走到你面前向你微笑,接過你的傳單,不要高興,因為街上可能有成千上萬的人對你不滿,只是他們沒有走到你面前表達罷了!」從政十一年,我一直把這說 話放在心裏;但市民跟你打招呼,始終是有鼓勵作用,怎能以負面的心態處之?

我更不能以有多少人跟你打招呼去量化有什麼人、有多少人支持「第 三條道路」。在這方面,不能全信他人的民調,便是選舉結果,在比例代表制下也不一定可以真正量化溫和路線的支持者。更何况,假若沒有人以溫和民主派旗號參選,市 民哪來選擇?每每想到這裡,我便覺得最終答案,可能只是,你認為是正確的,便盡力去做,香港人要不要,是他們的選擇。我已不再是代議者,但身為一位從政 者,也是只能忠於自己的理念和判斷。

Friday, October 16, 2015

惡性循環

香港大學副校長 風波還正鬧得沸沸騰騰之際,特首梁振英竟然又委任佔中「平亂有功」的陳曼琪和何君堯為嶺南大學校董。對很多人來說,此舉實有點唯恐天下不亂,為全面政治監 控大學之議題火上加油。這樣做引致的直接後果是什麼,相信大家也清楚看到。那麼梁振英實在是希望修補社會裂痕、收窄政治對立文化,還是以撕裂香港為其最終 「政績」?

這件事令我反思究竟作為特首之主要責任和工作是什麼:是要做到有權無恐,趕盡殺絕異見者,迫使他們走向極端,製造社會矛盾,還是 要團結大多數,締造一種同舟共濟、和諧共識的社會環境?當然,他會說你們要搞鬥爭便放馬過來,看看誰會倒下來?

不單特首抱有這種心態,民主派也不遑多讓。 在競選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一事上,他們不也是說「我們要全面開戰」嗎?結果是內會及財會副主席雙失。當然,沒有泛民出任副主席沒有什麼大不了, 對立法會內部運作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就算沒有副主席作溝通橋樑,但如果雙方願意的話,也可有其他溝通渠道。副主席最重要的功能,在於每星期有機會與特區高 層官員會面,提出獨立意見影響政府政策。不能出任副主席是直接削弱了民主派的政治影響力量,那為什麼不盡量協調,爭取共識呢?

這種「放馬過 來」的政治文化,正是今天社會面對如此惡劣情况之根本原因之一。這是一個逃不了的惡性循環;大家愈是要對立,愈是要拚個你死我活,弱勢的一方便愈要承受更 大的傷害。也許這正是強勢一方夢寐以求的結果:明知你沉不住氣便盡力刺激你,讓你自我走上滅亡之路;但他們可有想過,便是民主派滅亡了,對建制派或對當權 者有什麼好處?賠上的,只是我們這一群無助的香港人。

Thursday, October 15, 2015

行政長官之「超然地位」

中聯辦主任張曉 明之「特首超然論」引來風風雨雨;一眾親中人士包括梁愛詩急不及待地出來一邊為張曉明言論降溫,一邊堅定不移地說,行政長官「並不超然於法律」。言猶在 耳,上星期,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廉政公署檢控時,又引起另一輪熱烈討論:究竟行政長官應否受《防止賄賂條例》全面規範?就這問題,梁愛詩卻又在電台上說, 特首在任時不應被檢控,聲言此乃「非明文規定」,假若特首面對隨時會被人檢控之可能,「將影響社會不穩定」。

無規定「不應被檢控」

《基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何謂「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假若行政長官有賄賂之嫌,怎可說是「廉潔奉公」?《基本 法》第七十三條更進一步規定假若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行為而不辭職,則可被彈劾。第一,此條文並無規定假若行政長官干犯了嚴重罪行也不應被檢控;第二, 檢控與彈劾在憲法上是完全兩回事:檢控是刑事程序,彈劾是政治程序,而兩者並沒有矛盾或互相排斥之處。便是在國家憲法下,國家領導人也沒有在任時不被檢控 之豁免,為甚麼我們的行政長官卻有?

行政長官若被檢控,社會會出現不穩定情況之說更令人感覺有點牽強。《基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行政長 官若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必須辭職。故若行政長官被檢控或被判入獄而不能履行職務,則必須辭職,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依 次序臨時代理其職務。假若行政長官長期缺位,則可於六個月內按第四十五條規定產生新的行政長官,可見在憲制上,行政長官未能履行職務時,有詳細妥善安排, 不見得社會會因此而「不穩定」。相反,假若行政長官犯了嚴重罪行卻堅決不辭職或不受刑事檢控,那麼社會出現「不穩定」的機會必然會更大。

修訂防賄條例勿再拖

既然在憲制上行政長官沒有,亦不應有檢控豁免權,也不是超然於法律,那麼為甚麼在《防止賄賂條例》下,收受利益之罪行卻「不適用」於行政長官?為甚麼在 任的特首假若未能「廉潔奉公」,不斷貪污自肥卻仍然可以逍遙法外?這對特區之法治是否一極大挑戰?從國家層面而言,現今國策正嚴打貪腐,為甚麼在特區,我 們的行政長官作為一地方官員卻可隨意收受利益而不須負上任何刑事責任?如果不可,那為甚麼《防止賄賂條例》下之收受利益罪「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又或有 「非明文規定」,在任時不可就收受利益罪而被檢控?

梁振英在競選時曾許下承諾全面檢討《防止賄賂條例》是否適用於行政長官。首席大法官 李國能於二○一二年時,亦曾提出詳細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之建議。前特首曾蔭權一案便是最有力之理據,為何我們要立刻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令條例下之所 有罪行均適用於行政長官。時至今日,為何梁振英特首卻遲遲沒有就這課題作出詳盡之回應和交代?明顯地,曾蔭權一案已令行政長官之刑事責任不再是一假設性議 題。相信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時,每位候選人也必須就如何處理行政長官之刑事責任,在政綱中提出他們之個別見解。

Friday, October 09, 2015

不同觀點的香港人

陳文敏是我的朋 友;陳坤耀亦是我的朋友。我認識陳文敏幾近二十年,他也跟隨我打過官司,我相信他為人正直,所以當有人惡意批評抹黑他,我為他感到不值。我認識陳坤耀也有 十多年,有陣子吃飯見面比陳文敏多,我相信他也是一位正直的人,所以當看到他被人無理責難,我亦為他感到不安。

但陳文敏和陳坤耀是對立的。最少傳媒把他倆描繪為對立。更有不少人認為陳坤耀是打壓者,陳文敏則是被打壓者;也有人認為陳文敏是佔中搞手,也有人認為陳坤耀是北京傀儡。我不相信,也不接受這些標籤。極其量,他們只是持不同觀點的香港人。

沒錯,陳坤耀作風比較保守,但這不代表他是北京的傀儡。陳文敏作風可能是比較開明,但不代表他是鼓吹破壞社會秩序的人。他們都只是在這抗爭文化充斥着、撕裂着整個香港中的無辜犧牲者。

把港大校委會籠統地標籤為中央的黑手也不公平。二十二名成員中,只有七人由特首委任,而其中只有兩人為梁振英所委任。校委會這制度存在多年,證明了問題不一定出於制度上,而是出於社會兩極化的互相批鬥。在這腥風血雨的政治鬥爭文化下,如果有人認為校委會得以獨善其身,實在有點天真!

沒 錯!校委會的決定確實令人費解和難以接受。「等埋副校長」更是匪夷所思。但這是人為錯誤還是制度失衡?假若我們的特首是由普選產生,由他委任部分成員又有 何不妥?問題是否在於我們的選舉制度多於校委會制度?今天的香港,已成為了階級鬥爭、兩代人鬥爭的戰場。任何公眾爭議,也難以透過理性討論化解。我們再不 自救,便是玉石俱焚、自我滅亡的時候了!

Monday, October 05, 2015

Soundbite政治

很多人問我:十 一年議會生涯體現了怎樣的特區政治生態?我毫不猶豫地回答:「Soundbite政治正主導着我們的政治生態!」沒錯!差不多進入議會第一天,便有人對我 說:「議會中有兩位soundbite王:張文光與李卓人!」天真的我,當時不知道甚麼叫soundbite,後來有人跟我解釋,soundbite是吸 引傳媒的「精句」;言論有soundbite,便可天天見報,日日曝光,乃議員夢寐以求也!

製造不必要爭拗

甚麼叫 soundbite?沒有人能給我一個確切的翻譯或定義。有人說,soundbite是「精句」;但精句是正面的,這十一年來看到的、聽到的,很多時候卻 只是一些嘩眾取寵的口號,更有愈來愈低級趣味、愈來愈幾近市井的「精句」。我不覺得「精句」是貼切的翻譯,但正面也好,負面也好,議員們還是醉心於如何編創一 些別開生面的soundbite,反而像是弄不清soundbite背後的意義是在於見報曝光,還是宣揚政治理念、為民除難解困?

這還不是最 大問題。最大問題是這些爭取曝光的「精句」,往往也是製造不必要的誤解和爭拗之根源。你說甚麼「超然地位」,我便還你一句「土皇帝、無皇管」;你談甚麼 「拒赤化」,我便回贈一句「去殖民化」!也不用深究你我真正想說的是甚麼,總之傳媒爭相報道,大家禮尚往來,便盡了從政者的責任,不亦樂乎。

我 明白這是時代改變所然。今天的社會生活節奏實在太快,資訊實在太發達;每天各媒體上,充塞着太多各方面的第一手訊息,我們漸漸覺得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去 仔細研究甚麼理論、甚麼意思;更莫論訊息的上文下理、背後的前因後果。一句好的soundbite,一夜之間可以爭取到數以萬計的like和分享,社會都在討論甚麼 「超然地位」、怎樣「去殖民化」,卻沒有人知道對方,或自己究竟在說甚麼、想要甚麼?這便是今天的soundbite政治。這究竟是年輕人文化,還是互聯 網文化所致,實在也弄不清楚,總之大家爭相效尤,錯不了。

把問題說清楚更有建設性

也許這世紀已不再是促膝談心、煮酒論英雄的 年代了。甚麼溝通對話實在太花時間,也不見得有甚麼吸引力。一句soundbite便可橫行無忌,贏得掌聲處處,幹麼要花時間說個清楚明白?只是似乎沒人 留意到,賺回來的時間都放在社會內耗和政治爭拗上,確實有點可惜,也不見得真正好處在哪裏。

雖然傳媒,特別是電子傳媒,責任也確實不少,但把這一 切都算在傳媒頭上卻像有點不公平。在這商業社會裏,分秒必爭,可以把訊息濃縮至幾個字、十多秒,便可把更多的時間轉化為賺錢的機會。但從另一角度而言,如 果從政者不刻意去創造soundbite,傳媒也沒辦法。多花少少時間把問題說清楚,始終比因為一個soundbite爭拗數個星期、甚至幾個月更為有建 設性。只不過要把問題說清楚,從政者便要多作思考,多點理解問題所在、真理所在。我們有沒有這麼多願意思考的從政者,那又是一個問題。更重要的是,這可能 只是一個供求問題。市民沒心機去理解問題所在,有一個好的soundbite便算是有答案了;「土皇帝」便是「土皇帝」,「去殖民化」便是「去殖民化」, 不用求其甚解,便可以專注其他的事,有何不妥?要創立優質民主,確實不易!

Friday, October 02, 2015

萬物有時

十一年的議會生 涯如白駒過隙,轉瞬即逝。十一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總算是一個章節的完結。奇怪的是,當我收拾物品,準備離開議會的辦公室時,心情卻出奇地平和,絲毫 不像宣布辭去立法會職位時那麼激動。也許是因為這已經過兩個多月的心理準備,也許只是我那份願意接受命運的性格使然;無論如何,始終提醒自己:要走,便要 走得灑脫。

回首細看,最大的成就要算經過八年的努力,最終推動及成立了《競爭法》。花了幾年時間寫了兩份報告,為《競爭法》定下了立法的藍 圖。政府差不多接納了所有建議,還可抱怨什麼?參與及設立最低工資也算成就之一。花了兩年時間說服公民黨接納最低工資,似乎是唯一可改變公民黨的成就。也 不知是可喜還是可悲?

但最失敗的,當然是普選無期,黯然退黨。《競爭法》和最低工資的成功感永遠也彌補不了這份失落和無奈。這始終是十一年議會工作的污點。但回心一想,成敗聚散總有時,這便是人生,何必自怨自艾?

永遠是那麼心情開朗的譚志源局長,借用了清代詩人龔自珍的詩句來祝願我離開議會後更別有洞天: 「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衷心感謝他的好意,但這一刻確實沒有這份豁達悠然的心情,想的反而是宋代林景熙的: 「何人一紙防秋疏,卻與山窗障北風。」不敢說自己懷才不遇,但在政改上確是花了很多心血,換來的,不是莫名的謾罵,便是漠然的冷待,似乎這議會要的,只是無休止的爭拗而非真正為社會長遠願景出力。毋容置疑,這不是我的地方。但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明天又是新的一頁,又何必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