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8, 2010

這路如何走下去?


這段日子是香港民主運動最灰暗的時刻。民主派的自我分裂是建基於缺乏對同道者之尊重、包容和互信;從冷嘲熱諷以至謾罵抹黑,都是自我分裂的因由。幾經艱苦爭取到的民主進程,竟然會被人視為「枱底交易」,甚至是「出賣港人」、「背棄民主」的成果,能不令人痛心?

過去兩年努力爭取真普選定義和路綫圖的承諾是暫時落空了。這是政治現實。沒有成果便是沒有成果;把政改方案否決一百次、有沒有普選聯提出一人兩票區議會方案(簡稱「新方案」)也改變不了這政治現實。只要不把眼前的挫折視為終極的失敗,我仍堅信只要民主派團結一致,目標堅定,真普選終會指日可待。但話又說回來,新方案怎可說是「出賣港人」、「背棄民主」的「爛方案」?

有利制衡功能組別

首先,我們必須認清現時功能組別其中兩個最為人詬病的不公平:一、選舉權的不公平。現時一人有兩票的選民約有二十多萬人,但近三百萬的廣大市民卻只得一票;這是選舉上的不公平。二、現時功能組別只代表商界利益,由小圈子選出,為商界所操縱,其政治特權凌駕於港人整體利益之上,這是利益上的不公平。新方案把這兩個不公平情況扭轉為所有人均平等有兩票,而所選出的議會代表亦只代表廣大市民,而非商界利益,怎可說是「不民主」的「爛方案」?

新方案將包括新增五個直選議席,加上五個向全民問責的區議會代表議席,將會更有力量制衡傳統功能組別。有了這個制衡,功能組別的政治特權將被削弱,這對最終取消功能組別是邁進了一步,怎能說是「背棄民主」、「令取消功能組別更困難」?

更重要的是,一人兩票選舉模式是○七年、○九年泛民主派共識方案的中硫砥柱,亦是普選聯提出的全面路綫圖及終極普選方案的基石。○七年的共識方案得到為期六個月、共十二次的公開民調結果支持。怎可說是「從沒諮詢過市民」?當然,爭取一人兩票模式的真正普選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但這始終是一個起點。新方案不獲通過,便連這起點也沒有,這是爭取民主的邏輯嗎?同樣重要的是,雖然中央及特區政府拒絕提出路綫圖的承諾,但這新方案卻是普選聯提出達致真正普選之路綫圖的第一步。現在可以落實我們提出的普選路綫圖中之第一步,怎可說是「出賣港人」?

否決方案自取滅亡

反對新方案的黨派及其支持者說:「你們被中央蒙騙了,這是拖延普選的詭計」、「他朝他們可以將此把功能組別合理化,永遠保存」。為爭取民主,通過談判協商,達成共識是明碼實價的,何「蒙騙」之有?至於「拖延」之說則更無稽,新方案被否決,又有甚麼民主進程?是否更難建立互信,普選被「拖延」的機會更大?只要我們堅定團結,功能組別始終是要取消的。最重要的是,一次又一次沒完沒了地否決又如何?否決了以後又怎樣爭取民主?不要忘記,否決權是談判籌碼,是要來爭取民主進程的,不是為否決而否決的!

怕「行差踏錯」便裹足不前當然是最安全。但怕也要提出理據,終日擁抱着不合邏輯和非理性的恐懼,怎能完成民主大業?希望所有質疑新方案的民主派中堅分子停一停、想一想,眼前的挫折並非絕路;就是絕路,也要互相扶持,繼續走下去,否則香港的民主運動只有自我滅亡!

Saturday, June 26, 2010

要說想說的,要做想做的......

剛講完行政長官產生的方案,反政改的團體噓聲四起,亦有人勸他不要再發言,但議會裡各位議員都說真心話,他亦一樣,他認為1人2票雖不完美,但卻是長期爭取的小成果,從方案的民主進度及實際效果來說,並不會倒退,亦不會令到功能組別易請難送。
區議會方案反而扭轉選舉形勢,因為每人都可以多一票,有什麼不好,而且,為這些新增功能組別議席,不再是由小圈子選出來,而是由320萬全港市民選出來,既然他們可以,改革傳統的功能組別的選民數目,便指日可待

杯是半滿還是半空,完全取決於你的意志!

湯家驊認為新方案選出5個區議會選出來的議員,雖然是功能組別,但他們是由300萬人投票產生出來,雖然建制派及民主派都說不會成為自己的囊中物,但可以知道是5個超級區議員的出現,有機會改變議會生態,而最重要的是,若相信選民是理性及聰明,他們可以選出為他們發聲的代言人,制衡現時的議會不同的政治力量,所以,湯家驊認為不會是倒退及爛!而且,以香港人對政治的積極性,大家怎會讓功能組別,可以千秋萬代長存?
新方案上台,是踢開限制門的第一步,它可以改變議會生態,令功能組別的政治力量被削減,再下一成就是取消提名限制,進一步步向普選之路。

Friday, June 25, 2010

誰出賣了民主?


看著、聽著一些自稱擁抱民主的黨派及其支持者聲嘶力竭地辱罵民主黨及普選聯「出賣民主」,令我心緒絞痛不已。我們真的出賣了民主?民主的基本元素是多元、包容、尊重、平等,為甚麼有些信奉民主的人卻沒有民主的情操? 「出賣」的意思是放棄應有的理想,以之換取個人的利益。請告訴我們放棄了甚麼,個人又得到了甚麼?

如果說二零一二年未能爭取到雙普選、不能廢除功能組別便是放棄了民主,那麼我看不見哪一位民主派的朋友可以獨善其身。如果說為香港人爭取了多一張選票是「出賣」了港人,我實在看不見邏輯和原則在哪裡?別忘記這五席所謂「功能組別」區議會議席的選舉辦法是令所有香港人和傳統功能組別小圈子選民看齊,是走向平等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選舉出來的代表將會是向全港市民問責,而非向業界利益問責。直選和近乎直選的議會代表將擊破了零七年人大常委會規定直選與功能組別比例不變的框架,這怎可說是「出賣了民主」?

當然,辱罵他人「出賣了民主」的人可能根本不會顧及邏輯和原則,也不會從政治現實著眼,在他們心目中,革命鬥爭是唯一途徑,不參與者便是罪人。但歷史上卻有不少從革命建立專政的例子;今天的新中國便是鐵證。如果說民主派以對話協商尋求共識,藉以化解困擾香港多年的政改問題,便是「出賣了民主」的話,那麼民主派便永遠不能透過對話和協商建立共識及化解矛盾。那麼民主派亦不需要,甚至不應該組黨參與政治,因為政治便是對話和妥協。民主派更應該全面撤出議會,永遠停留於街頭鬥爭的革命群體。

誰「出賣了民主」?我不知道答案在哪裡,我只知道我沒有出賣自己,更沒有出賣香港人。

Thursday, June 24, 2010

無論你站在民主派廣闊光譜的那一邊,這段時間都是最灰暗的時刻!(一)

雖然有泛民批評普選聯及民主黨建議是退讓、跪地求饒,但談判就是要退讓,能賺多少、能退多少,全在於有多少政治力量。一直以來,叫價都是「我要有普選定義」、「我要取消功能組別」、「我要普選路線圖」,但對方唔理睬,這樣,堅決反對就令他們回心轉意嗎?
雖然現時民主黨提議1人2票方案並非完美,但可否給點時間讓方案走向共同期望的終極模式。

無論你站在民主派廣闊光譜的那一邊,這段時間都是最灰暗的時刻!(二)

雖然有泛民批評普選聯及民主黨建議是退讓、跪地求饒,但談判就是要退讓,能賺多少、能退多少,全在於有多少政治力量。一直以來,叫價都是「我要有普選定義」、「我要取消功能組別」、「我要普選路線圖」,但對方唔理睬,這樣,堅決反對就令他們回心轉意嗎?
雖然現時民主黨提議1人2票方案並非完美,但可否給點時間讓方案走向共同期望的終極模式。

Wednesday, June 23, 2010

普選定義不應是「個人意見」!如有繆誤,應即澄清!

湯家驊問林瑞麟,知否普及而平等的選舉,除了選舉權,亦應該包括被選權,這是香港人對普選的看法。咁佢當然唔會同佢對答啦,只係重提普選的五步曲,更引述喬曉陽所說,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也容許對人作出法律上的合理限制。至於湯家驊向他提出,會否游說中央政府接納港人希望普選包括被選權?不過,作為一個人肉錄音機,又點可以期望他會改變呀!唉!

Monday, June 21, 2010

經濟不是唯一解決矛盾的方法

湯家驊說縱然特區政府要抓緊經濟機遇,與泛珠企業合作賺取東盟的錢,但不可以過份剝削,因為特區政府在司法、專業支援、教育等,都令自己擁有政治上的優勢,加上較他人有跨區經濟發展的經驗,不難短期內會失去優越位置。但環顧信奉市場及自由主義的人認為創造經濟機遇就可以幫助發展中的國家,實際上是肥了自己,他人無益,湯家驊提到一本書《making Globalization work》中譯為《世界的另一種可能》這位諾貝爾經濟學家提出除了顧及經濟之外,亦要符合被開發國家的社社會及文化發展,才可以建立一套有發展的全球化理論,社會發展才會有存承,否則只會不斷重覆生產貧富懸殊吧了!

Friday, June 18, 2010

妥協不是藝術


有道從政者必須掌握妥協的藝術,我不同意。藝術是隨意的、有創意的、是超越時空的;是感情與觀感透過某種技巧之表達。表達的意思有時是隱晦的、艱澀的,但卻會令人感到歡暢的、平靜的。英國哲學家威爾咸(Richard Wollheim)形容藝術為「人類文化最難以觸摸的傳統問題」,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則把藝術定義為「透過技巧與想像力製造出眾人皆可以分享和令人欣賞的物件、環境或經驗」。

妥協卻是形勢所迫的、是互動的、有目標的、有底線和原則的、有時間限制的。妥協需要有想像力,但不能脫離原則,否則只是投降而不是妥協。妥協是需要勇氣的、需要智慧的,因為妥協的根本定義便是要包容、要暫退。接受對方要比永遠站在道德高地更困難。妥協是會被誤解為放棄原則、放棄理想的。為了妥協,要找到適當的平衡和正確的判斷談何容易。也遠比拒絕妥協更為危險。

有些政客終日都在高呼要妥協,但卻沒有妥協的心態和準備。對這些人來說,妥協只是一張微笑的面具,隨時可以放下,背後根本沒有誠意。妥協的心態最基本的要求是有退讓的準備,有尋求另類解決辦法和共識之誠意。妥協的準備需要清晰思考,細緻分析,亦要為一己的立場定下堅定的底線和明確細膩地掌握對方的弱點。對方弱點越少,妥協空間越窄,因此準備工夫越要做得足。

妥協不一定成功。妥協有時只是一種拒絕退讓的策略或借口,也可以是玩弄民意的工具。表面上擺出妥協的姿態,只是為拒絕妥協鋪路、掩飾一己的專制強頑。妥協有時是可悲的。它象徵著沒有籌碼一方的頑抗。但歷史上差不多所有不流血而又成功的革命都有這樣悲哀的過程。也許我們也要醒一醒,認清妥協不是一門什麼藝術,而只是一種絕處求生之道而已。

Monday, June 14, 2010

司法體系要獨立,便要脫離政治問責的陰影!

曾特首一波接一波的無厘頸《起錨》行動,除了令民調一向高企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都下跌,他生硬地舉手叫口號,令人失笑。回歸前後,律政司司長由政治中立地位,變成特首的管治團隊,要與特首理念相同,可惜,要玩舖勁的曾特首,冇法帶領特區政府走向普選之路,沒法建立政府的認受性。
律政司生於沒有認受性的特區政府,他成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成員,由這委員會選出首席大法官,點會令人唔擔心這位法官是什麼人,到底佢會貫徹彰顯司法獨立、還是認為自己亦是管治團隊一部份,講特區政府愛聽的說話。
所以,對於大法官任命關注,並非要將委任事件政洽化,而是提醒要維繫司法獨立之重要!

Sunday, June 13, 2010

民意


民意為何物?有人說,民意是政客的擋箭牌或借口,因為民意是飄忽的,是可以「製造」的。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特別是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市民持有不同意見非常正常。有哪個現代社會的市民會一致認同一些重大議題?同樣重要的是,一般人均以民調作為民意取向的基礎,但是不同的問題,特別是具有引導性的問題,不但會提供一些不同,甚至前後矛盾的答案,令不同的政客乘機各取所需,替自己的立場豎起保護罩。

民意是否可以決定一切?沒有法律基礎的民意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否則民調結果便可推翻法律條文,甚至憲制秩序。民意也不一定能影響政府政策。在現今世界,有哪一個政府會永遠順應民意?民意是短暫的,政府施政卻是長遠的;只有當短暫的意見符合長遠的施政願景時,才能令政府順應民意,加快政策的推動。愈是有民意授權、有公信力的政府,愈不會輕易為民意所動。相反而言,愈是缺乏人民授權,缺乏公信力的政府,愈容易受民意所唆擺,朝令夕改。

那麼民意是否毫無意義?也不能這樣說。民意是所有政治理念和施政方針的重要考慮;但這並非唯一的考慮。就從政者的角度而言,基本原則和一己理念可能更為重要。能領導民意者,才算是政治家。被民意牽著鼻子走的,只是區區政客而已。現今特區政府在政改議題上完全缺乏備受認同之政治價值觀。但曾特首仍企圖透過所謂公開辯論、落區洗樓,試圖強搶民意。假若特區政府真的尊重民意,為何早前要刻意杯葛變相公投運動?對民意予取予攜,當作政治工具,是最缺乏原則,最可恥的政治行為,實是政客窮途的下下策。政治現實是,政改方案通過與否,是完全視乎早有民意授權之直選議員的投票取向。特區政府為了眼前政治成果而拋棄一切應有的政治價值觀,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Friday, June 11, 2010

落實雙普選,點解會咁難?政制改革辯論總結及投票

唔駛睇,個辯論一定過唔到!湯家驊議員話有建制派議員,贊成取消功能組別?!是嗎、會嗎,咁樣佢可能唔會支持鄭耀棠619 撐政改大遊行,可能因為不能提供30元一位的海鮮宴吧,所以標奇立異來引人注意吧!喬曉陽的發言未有觸及取消功能組別及提名權,是令人不安。立法會議員四年才得一次對不合普選原則的政改方案,提出否決權,是相當卑微的做法,因為泛民不是建制派,不會獲得政府認同,但政府表示其不為市民及泛民議員接受的政改方案,寸步不讓、寸分不改,這是不可接受的。有良心的立法會議員,亦不應輕易通過政府方案,否則愧對公眾。湯家驊認同梁國雄修訂,但顧及政治現實,所以無法認同2012雙普選。

京港缺乏互信之惡性循環,是政制不前的主要原因。

湯家驊提到他參選立法會,就是希望落實雙普選,但這6年來卻了無寸進,反而產生爭拗與內耗,最大及主要原因是互信不足。
其實基本法已經講明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所以,現時各界就普選及路線圖上,爭拗不休,就是因為港人與中央政府有很大的思想、文化上之分歧,中央政府認為香港人不會重視一國兩制中一國的政治身份,而港人對中央政府政治強權行為,不可接受,好似8964、維權人士被捕、不承認豆腐渣工程。

京港缺乏互信之惡性循環,是政制不前的主要原因。

政改方案議訂623在立法會投票,喬曉陽在6月7 日發表聲明,他的聲明,雖然對政制發展討論,有參考價值,但卻令人感到不安。他雖說是個人見解,但中國政府的統治文化,一個官員又如何在沒有高層共識下,發表個人言論?喬曉陽說普選定義,講一半冇講一半,保障人人有選舉及被選權,卻不提有人人有提名權。

Thursday, June 10, 2010

民主程序提名


儘管特區行政長官是我們憲制框架下唯一集大權於一身的最高行政官員,但其選舉辦法一直被廢除功能組別的聲音掩蓋,而未能得到社會的深入了解和討論。《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明顯地,普選行政長官最具關鍵性的元素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其成員將以甚麼「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環觀世界各地文明民主國家選舉行政首長的辦法,便不難見到行政首長候選人的提名必須經過一個國際公認的民主程序提名後產生。行政首長的法定候選資格多會被界定為國籍、居住年期和年齡之限制。除此之外,要成為候選人更必須通過一些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一般而言,現代民主政府可粗略分為議會制及總統制兩大類。此兩類體制分別在於:在議會制下,控制議會的大多數政黨或其聯盟黨派可組織政府及推舉行政首長,由議會或皇室任命,在這制度下,行政首長的權力來自民選議會,亦需向議會及全國人民問責;在總統制下,行政首長多由普選產生,他與議會分享不同權力,互相制衡,而兩者亦同時向國民問責。

議會制與總統制

在議會制下,如英國,其行政首長多由當權政黨之黨魁或其支持之人選擔任。因此,行政首長候選人之提名程序必須經過個別政黨內部輪選產生。政黨是面向國民的政治組織,當然有其代表性及民主成分,輪選方法亦必須在尊重民主原則下公開進行。這種提名程序毋庸置疑是完全符合公平、公正、公義的基本民主原則的。

在總統制下,如美國,行政首長候選人一般亦同樣地先由個別政黨經內部民主程序輪選產生,再由國民普選決定。但亦有由國民直接提名的不同程序。例如在美國不屬民主或保守兩黨的個別人士亦可從每個州經法律規定,由國民直接提名成為全國總統候選人。因為美國奉行聯邦制,因此各個州的要求均略有不同;例如在阿拉巴馬州,個別人士便必須尋求最少五千名合資格選民以呈請方式提名他為該州之總統候選人。當該名獨立候選人得到全國五十州的提名時,便可正式成為全國總統候選人。這提名程序比較複雜,但其民主原則亦是毋庸置疑的。

不應只硬銷政改方案

反觀特區在《基本法》下,儘管立法會的權力極為狹窄,但明顯地,我們的憲制秩序是比較接近總統制的。但現時負責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只有立法會的三十名直選議員是經直接民選產生的成員,其餘所有成員均由小圈子選舉產生,既不代表政黨,亦不代表市民,根本上是毫無廣泛代表性的。由這個組織操控特首提名程序,明顯地是完全不符合任何民主原則的。○七年人大常委會決定二○一七年的提名委員會之組成須「參照」現時的選委會,令人不禁聯想若然二○一二年選委會之組成不進行根本上的改革,實在難以看到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所行使之提名程序如何可以符合民主原則,更莫論怎樣的提名將會符合何等的「民主程序」。可惜的是,特區政府只着重於眼前之政治成果,只懂得向市民硬銷二○一二政改方案,而忽略對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作出深入討論和研究,與民主派尋求共識。現在離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立法程序不足七年,我們實在需要把握理性討論的中心,重新聚焦討論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了。

Tuesday, June 08, 2010

區議會的問題在那裏?

湯家驊說並不是輕看區議員在政治參與上的熱誠,而是區議會的制度,令區議員缺乏宏觀視野。就數字所見,一個區議員平均有1000票可以當選,有的選區甚至低於500票亦得。正正因為面對選民群體數目細、選區零星分佈之餘又陝窄;加上個人政黨之從屬背景,只要按選區人士意願而行事便可,真係幾難會建立政策的視野及心思。
而且,選區由人數去劃分,各有各所求,就如居屋、貴價私樓、村屋同公屋,對生活質素的要求,點可以一樣,一個區議員以有限的議會津貼及人力,可以推動及建議一個融合了各方意見的規劃,咪講啦!咁叻的話,佢應該可以做問責局長了!
如何解決區議會先天缺憾?夠膽的話咪大刀斬佢,做個徹底改善,唔係就諗在原則及方向上,如何改善其功能,這樣區議會有規劃權責才會好辦事,亦會辦得好。

Saturday, June 05, 2010

我只是十五萬人之一


我只是十五萬人之一;但我不覺渺小。我看不見舞台;但我感受到民主女神的存在。我沒空間坐下;但我可站着揮動雙手。我手中沒燭光;但我可高舉那發亮的手機。我不認識我身邊的人;但我如在親友中。當那淒美的音樂傳來時,我感到傷痛;但又覺得驕傲。因為我是十五萬人之一;因為我是熱愛民主的中國人!

Friday, June 04, 2010

六四


隨手從書架上拿下趙紫陽的回憶錄《改革歷程》翻看,不難感受到當時他對領導層的失望和對六四的悲痛。中南海的勾心鬥角雖然細節鮮為人知,但當天的矛盾和角力卻不是那麽難以想像。從二十一年後的今天回望過去,要為事件負上責任的人,去世的去世,淡出的淡出,留下來的只有歷史的評價和對受害者家人的一個交代。

可惜的是,這二十一年來,六四還是全中國最敏感的兩個數字;在互聯網查不到,書本讀不到,傳媒看不到,就像從沒有發生過一般。但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始終孕育了數不清的太史簡與董狐筆。你可以隱瞞甚或抹煞歷史一段時間,但在這浩蕩的歷史洪流中,這些試圖竄改事實的小石子,始終是會被沖去的。歷史的平反,是逃無可逃,避無可避的。

六四的另一重大意義,當然是中國近代史上民主運動之崛起。這民主運動是以悲劇收場。但這悲劇亦有其重大歷史意義和啟發性的。其中一個核心問題當然是:究竟「憑君莫話封侯事,一將功成萬骨枯」的想法,在現今社會是否唯一應有的改革態度?美國著名法學家郭羅基先生說過「民主的實現不一定取決於革命,革命的結果也不一定就是民主」。這話是有其史實根據的,新中國不正是一個極為貼切的例子嗎?但若僅從群眾運動出發是不足夠的話,那麼還要怎麼做才可以改革政制呢?

六四對國家民主運動的啟示,實在不單是正確歷史評價及政治平反這麼簡單。這啟示所引發的問題確是值得反覆探討和仔細靜思的。今天晚上,我們可能有一個很好的機會為六四平反,再作深思。我會在維園見到你嗎?

Thursday, June 03, 2010

六四帶出了每位中國人心中的一股正氣!

湯家驊話雖然是第6次在立法會就64事件發言,但心情仍然起伏,原來唔去講89年64,唔去維園燭光晚會,仍然可以挑起對64事件的痛,因為這是不能推倒的事實。警方想收起擺放在維園象徵民主希望的民主女神像、不讓講述64事件的話劇賣廣告、雜誌社不許報導64 事件的文章刊登。但正如那記者講:你可以抽走報導,但不可以抽走64這個日子的事實。
湯家驊更感慨是21年了,香港只是出現並非大家想見到的改變,可以用「人治崛起」來形容此刻政治形勢。香港政府應該知道,歷史不會因勢力而被沒殺,中國人的正氣不會因為政治壓力而低頭。當下香港人仍在黑暗中等待黎明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