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7, 2015

年青人的「危」與「機」

第一位年青人是一家著名西餅連鎖店的太子爺。雖有父業,他卻堅持要自立門戶,隻身跑到日本尋找一種有助他創業的獨特蛋糕。多番波折,最終他找到了「半熟芝士蛋糕」。幾經辛苦,把這產品帶回香港,便一炮成名,建立了多家分店,令人刮目相看。第二位年青人在畢業後成立了一門頗具創意的「體驗禮物」的網上生意。其構思是抓緊了一般人有一種夢想經歷卻又沒法實現之心理,為她的客戶以送禮物形式為受禮者安排一些夢寐以求的經歷。這門獨特生意吸引了傳媒的興趣,在媒體廣泛報導下,生意做得很成功。
 
這兩位年青人有一共通點,便是有莫大的勇氣,以「求真、求變」的心態完成理想之夢。「求真、求變」可說是年青人藉以脫穎而出之重要裝備。若只求真,不求變,便只是明白機遇所在,卻沒有勇氣跳出現實框架,很難會有出人意表之成就。若只求變,不求真,則只會令年青人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而沒法找到真正的方向。
 
相比之下,只求變,不求真,遠比只求真,不求變來得危險。年青人不求真相,只在自己的小圈子世界中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很容易誤入歧途,賠上了一生的理想。求真的秘訣是要盡量擴大自己在社會的接觸面,要有獨立思考及判斷能力,分清是非,弄對黑白,年青人才有成功的機會。眼看今天特區社會求變的年青人比比皆是,但真正同時能做到求真的卻是寥寥可數。從這角度看,我們要更努力做的,實在是太多了!

Friday, December 11, 2015

醍醐花見

與太太跑到京都看紅葉,不只一位香港人對我笑著說:「不當議員,到這裡散散心,輕鬆一下也是好的!」無官一身輕,心情確是輕鬆。到京都觀賞紅葉必到景點之一當然是醍醐寺。到了門前,看著「醍醐寺」三個字忽有奇想:為何以此為名?
返回酒店,趕忙查一查、看一看,究竟為何這中國古詞會在日本京都出現?醍醐寺建於公元八百七十四年,即貞觀十六年,因十六世紀日本開國功臣豐臣秀吉在此舉行「
醍醐花見」而成為歷史逸事;當年談的是欣賞櫻花,但醍醐寺的紅葉亦是名聞全國。到了六十年代,醍醐寺更被納入世界遺產名錄中。

回看「醍醐」一詞,最早可追溯至唐朝詩人顧況之作品《行路難》:「豈知灌頂有醍醐,能使清涼頭不熱。」而此說又出自佛經《敦煌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令問維摩,聞名之如露入心,共語似醍醐灌頂。」意思是說佛學灌輸智慧,使人徹底覺悟或受到啟發,令人隨之舒適涼快。

再翻查顧況生平,似乎是生於開元十三年(725年)至元和九年(814年) 。《維摩詰經講經文》之最早漢文版本出於三國時代,但最具影響力之版本,則出自唐玄奘手筆,而唐玄奘正生於公元六○二至六六四年。這時序似乎與醍醐寺之興建相當吻合,但這用語如何於不足百年間由中國傳到日本卻不得而知;相信這與佛教傳入日本有相當直接關係。

辭職、退黨、跑到京都賞花,心情豁然開朗,確有點醍醐灌頂之感。跑到這裡欣賞紅葉,他鄉遇故人,更是難得機緣巧合;特別是那些為我鼓勵打氣的人說得對:放下議會包袱,清一清腦袋,高瞻遠望,在這一刻確實是恰當不過!

Thursday, December 10, 2015

何來司法覆甚麼核?

前終審庭常任大法官烈顯倫公開批評司法覆核被濫用,更點名學聯代表梁麗幗司法覆核政改諮詢為濫用之佼佼者,引起社會連串激烈辯論。究竟特區引以為傲的法治基礎是否正被政治爭拗所侵蝕?究竟甚麼是司法覆核?善用之界綫又在哪裏?司法覆核與政治爭拗又有甚麼關係?
 
首先,司法覆核是三權分立的表徵。司法體系「覆核」的不是行政或立法之決定,而是要求這些決定符合程序公義和法律規範。換言之,覆核制度是一種制衡而非 一種上訴或監管機制。司法覆核的另一功能是彌補一般訴訟制度不足之處,這種覆核制度亦是普通法與成文法的重大分別之一。
 
彌補一般訴訟制度不足
 
覆核制度的另一重點,是只能從程序上覆核一些令社會人士受到損害的決定。因此,既然只是一場諮詢,還沒達致決定階段,根本談不上具有被覆核的最基本條 件。從這角度看,表面上梁麗幗同學的申請確是缺乏法律依據。但缺乏法律依據只代表申請成功機會低;在一個法治社會中,任何人也有挑戰政府決定合法性的自 由,加上梁同學本人並非律師,既然有律師認為她的申訴具法律理據,梁同學又何能判斷律師的意見缺乏理據?要怪的,應是那些水平不足的律師而非梁同學。
 
這一點帶出了另外一些重要考慮因素。司法覆核本身有一套自我監管的機制。覆核程序與一般訴訟不同的,是需要得到法官的初步認許才可繼續。從社會角度來 看,執業律師亦有責任給予申請人合理的法律意見和指引。再退一步而言,若申請人需要法律援助,法援署亦是另一把關者。在現實生活中,不少律師認為有勝訴機 會的官司也過不了法援這一關,那麼若有人成功通過這三重關卡,怎可被說成「濫用」司法覆核程序?我認為「濫用」這指控是嚴重了點。
 
當 然,社會對司法覆核有正確認知亦是重要的。法庭不是解決政治爭拗的場所,法庭本身並不能凌駕行政、立法之上。嚴格來說,三權分立之機構皆在法律監管之下, 法庭只是執行有關法律的執法者,談不上甚麼有「超然」或「凌駕」於其他兩權之地位。既是如此,若是符合程序公義的話,法庭怎可推翻任何行政決定?如果不可 以,為何又偏偏要強法庭所難?這可能是烈顯倫之真正意思。
 
政治爭拗怎能極不合理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司法覆核還有一道最後 板斧,便是極端不合理的決定,亦有違反程序公義的可能。但甚麼算是「極不合理」?簡單而言,甚麼不能說是極不合理比較容易理解。差不多所有政治爭拗在社會 中,均有不同階層群體的支持或反對,所以很難看到政治爭拗會符合「極不合理」之基本要求。把政治爭拗包裝為「極不合理」之決定,在司法覆核之基本原則下, 是行不通的。
 
那問題究竟出在哪裏?我深信主要是有些人刻意戴着政治有色眼鏡來看法律程序,這才是「濫用」司法覆核之根源。但既然這制度 有最少三程序上之把關者,那麼社會不用,亦不應以「濫用」之詞隨便批評希望依賴法治解決問題之非專業社會人士。說至最終,法治之最基本要求是人人可以引用 法律程序紓難解困。人民崇尚法治才會要求法律伸張正義。我們不應懼怕法律程序「被濫用」;相反,我們應該對法治受到廣大市民認同而感到欣慰。

Sunday, December 06, 2015

別想得到仇恨!



一位名叫安東·李維 (Antoine Leiris) 的年輕爸爸在黑色星期五的巴黎恐怖事件中,失去了他美麗的妻子。他在「臉書」上留下了一段標題為「你們別想得到我的仇恨」的留言。隨後英國廣播公司亦以這留言拍攝了一輯短片。短短一星期,這短片已吸引了百萬人觀看。

如果你看過這短片或留言而不到熱淚盈眶的話,我會覺得難以置信。留言的第一句是這樣的:「週五晚上,你們奪去了一條生命。她卓越不群,是我一生的至愛,是我兒子的母親。但我不會恨你們⋯⋯你尋求我的恨。但如果以憤怒來回應仇恨,我便會如你一樣墮入無知之中。」。淡淡的幾句話,出了這新世代最大的敵人:仇恨。那些宣揚宗教、宣揚愛與和平的人,暗中卻在催生仇恨,目的便是希望我們以仇恨回報,把這世界推向滅亡。安東說得好:別想你們的陰謀得逞!

所有被壓迫的人、所有不公制度下的受害者,也應領悟到這人性的基本道理。你會問,那是否我們應該任由他人魚肉?不是。但我不覺得堅守做人的尊嚴和本質是一種罪過。不是說不應據理力爭,以理服人;只是說製造仇恨和對立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是把人性醜惡化,變為一種無法自拔的惡性循環。

當然,這世界上有不少人不懂得是真正的愛心、真正的關懷。在這些人心目中,只有政治對立,而只有透過製造政治仇恨,才可以更加深化這種敵我分明的局面;只有敵我分明,才有自我存在的價。他們不會考慮散播這種政治仇恨對社會會有什麼深遠影響。也許他們認為要達至一己之政治目的,其他一切也可以犧牲;不但是自己犧牲,也強迫他人也要作出同樣的犧牲。我們以同等心態回應這些行為便是向仇恨屈服。所以安東說得對,別想得到我們的仇恨!

我愛高球

我愛高爾夫球。我更愛在清晨打高爾夫球。特別是在夏去秋涼的季節,那清新空氣的味道比醇美紅酒更迷人;那彩葉爭豔的寧靜景色,更是喚醒頭腦的良藥。有時候,我正是需要這種憩靜環境,清一清我的腦袋,把眼光再放遠一點。這正可能是現時被困在立法會這樊籠中的一眾政客所需要做,但沒有做的事。

很多人說高球是貴族玩意。在香港可能是,但在外國,高球絕不高貴。在公眾場上,我遇過各行各業不同階層的球手,曾與銀行家和水喉匠同一組打球,也曾試過與八十多歲的高齡老翁及十三四歲的青少年一起打球,這是多麼發人心省的交流!你可能難以想像到在這四小時的球賽中,你可以吸取的人生經驗是多麼的豐富!

有人說高球不算是真正的體力運動,我同意。高球是培養耐性和思維的一種挑戰。在打高球前,我是一個非常性急高傲的人。高球教會了我要等待時機、甚至有時要韜光養晦。我要清楚了解和接受自己的弱點和能力極限;我要學懂達標有時要分階段,或要作最安全、最詳盡的準備。我會冒險,但不會冒一些沒價值、低勝數,甚至不必要的風險。我要思量,我要判斷大環境對我的達標計劃 (Game plan) 有多大的影響、多高的難度;因為打高球一方面是自我比拼,一方面是接受大自然、氣候、風向、地勢、環境的挑戰。最重要的是,這些外來的因素對你心理和信心有多大影響。這是一種測試思考能力和信心的運動。

說了一大堆話,你可能察覺到高球與從政是同一樣的遊戲。沒錯!最少高球所鍛練的心態和意志是從政者必須具備的。高球打得好,你可能對政治會有一套成熟的看法。高球打得不好,你可能只是一般隨波逐流的政客而已。

Thursday, November 26, 2015

也談區選啟示

政改被否決後第一次大型選舉落幕,結果表面上似是出人意表,但事實是差不多所有變化皆有迹可尋。第一個「出人意表」的結果是民主派不但未如梁振英所言「票債票償」,被選民踢走,反而無論在選票上、議席上均有進帳,令很多建制中人暗地問:「究竟發生了甚麼事?」答案是,儘管港人對佔領行動普遍感到不滿,但港人始終心向民主,縱是不滿,也只是劍指一眾「領導」佔領的政客,而這種不滿始終不及對梁振英管治之不滿;加上選舉前之鉛水事件、張曉明的「超然」論、劉兆佳的絕不妥協論,以致選舉前一天袁國強司長公開說甚麼「一地兩檢無可避免必須涉及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這些都是直接挑戰港人最關心的核心價值及一國兩制是否被蠶蝕的問題,民主派支持者怎會不傾巢而出,把投票率推高至回歸以來最高?

這邊廂,民主派又搔首皺眉:為何高投票率下,幾位「重量級」政治人物卻被拉下馬?他們不明白這是建制派選舉機器重點出擊的結果。明顯地,建制派選舉機器的目標是要盡量削弱民主派於超級區議員選舉之實力。這策略上一屆區選已如是,今屆更運作得成熟周全,一眾頭號人物怎能倖免?但資源皆放在幾個重點選區中,其他建制派二、三綫人物自然出現被偷襲成功的機會,所以整體結果並不奇怪,日後選舉亦肯定會有同樣情況出現。

人心思變 寄望年輕人 

又有人說,最少有八名「傘兵」成功突圍當選,是否代表佔領運動重得民心?這又有點大驚小怪。首先,一眾「傘兵」並非一二綫領導人物,有些更避談「佔領運動」,甚至不承認自己是「傘兵」;更有調查顯示近五成人根本誰是「傘兵」也弄不清,或不願知,所以重要的是人心思變,既然主流民主派毫無改變迹象,那麼只好寄望年輕人,希望他們能為社區做一點實事。這才是所謂「傘兵效應」之真正原因。

「第三條路」立場不清

從「民主思路」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問題是:今次選舉結果對走出「第三條路」有甚麼影響?參選者中只有兩位候選人聲稱是「第三條路」的支持者;我當然是說黃成智和林作。可惜二人對甚麼是「第三條路」或「溫和政治」均立場不清。他倆,特別是林作,不論是抹黑或誤解,已被成功地套上了建制派「B隊」的帽子。明顯地,這場選舉除了重民生外,政治味道亦非常濃厚,這亦是為何一眾「傘兵」得以在毫無地區工作政績可言下也可順利當選的原因。在這黑白分明的政治氣氛下,缺乏一套詳盡清晰,有說服力的論述,單喊着「第三條路」口號而參選,成效由開始一天已存疑。無論如何,黃成智是身經百戰之前議員,林作只是一位剛唸完書的大律師,從任何角度也不應相提並論,硬把他倆籠統地說成「第三條路」的失敗者,實是不公平。

事實是,「傘兵」也好,傳統民主派也好,彼此間之政治理念雖屬同一光譜,但實有一定距離的相差。從一些毫無地區工作經驗的年輕人當選來看,很難解說這不是選民的一種觀感上或政治上的選擇和表態。這種心態到了明年立會選舉,會否仍能轉化為一種投票意欲始終是一個問號。

來年泛民肯定損失了幾位高知名度、具實力的超級區議員人選,加上整體理念不一,政改否決權可能危在旦夕;相比「中間路綫」能否突圍而出,前者之憂慮可能是更為逼切、更為重要。但任何從政者均應有迎難而上的準備;大家還是繼續為自己的目標努力吧!

Tuesday, November 24, 2015

聖戰

電視機前,一位貌似中東裔人士激動地說: 「他們不是回教徒!《可蘭經》寫得很清楚,回教徒不得殺人!」他指的當然是在巴黎引起腥風血雨的一群支持「伊斯蘭國」之恐怖主義者。沒錯,對一位沒宗教信 仰的人來說,實在是難以想像為何能以宗教之名殺戮無辜。把這些行為稱為「聖戰」更是匪夷所思!難道人性真的淪落至此?

宗 教戰爭不是今天才有。最早的大型「聖戰」可能要追溯至十三世紀的十字軍東征。這場死傷無數、改變整個中歐文化的戰役,其起因確是與宗教衝突有關,但其後多 次西方國家東征之動機卻始終是因應政治與經濟的需求多於宗教。「聖戰」只是一個叫得響亮的道德高地口號、最具鼓動群眾力量的一句藉口罷了。道德高地站得 高,至少可以避免私利野心的質疑,在宣傳上起碼已勝了一仗,這也是重要的。當然,出師有名是重要的。中國沒有宗教戰爭,但號稱保衛天子、皇室、為皇帝平亂 之例子卻多的是。骨子裡,這些均與「聖戰」無異。

有道被壓迫者若不還擊反抗,只會繼續被壓迫,永遠無望達至政治理 想。我不反對這說法。但問題是反擊至什麼程度,有沒有平衡上限?你不仁我不義,這種怨怨相報、玉石俱焚的心態,正蠶食着這新世代的所有價值觀。以暴易暴可 能是最簡單、不用花腦筋的解決方法。但問題核心正是這方法真的可以解決困境嗎?我明白在極度受壓迫的政治環境下,溫和政治是缺乏賣點的;但這正正卻是人性 的盲點:我們不相信理性對話可以解決問題。也許正如那位在巴黎以演繹約翰連儂的作品悼念死難者的德國鋼琴家所言: 「我們只可以夢想!」

Sunday, November 15, 2015

欽點政治與多元社會

由前特首董建華領軍的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上星期高調地推出了名為「補貼置業計劃」的房屋政策建議,令人「耳目一振」,爭相奔告,一時搶盡風頭。
房屋政策是香港深層次矛盾的根源之一,令人側目的,卻是為什麼選擇這個時候由董建華推出這樣的建議?梁振英爭取連任在即,在這敏感時刻,董先生的動作難免引起一片爭論。

民間盛傳梁振英之所以能夠被欽點榮登特首寶座乃拜董建華所賜。梁振英在他的管治綱領中振振有詞地說房屋政策是「重中之重」,但今回董建華提出的建議,從政府的回應來看,卻似乎是被殺個措手不及。梁特首當然沒有即時回應,便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在傳媒追問下也只能支吾以對,說什麼「兩層房屋政策」仍是目前政府之目標。什麼時候梁董聯盟竟然會出現了兩個房屋政策?

不但如此,董基金如斯高調地在特首競選連任前不足兩年提出一套新穎的建議,似乎把長策會、中策組都比了下來。究竟後者這種半官方政策研究組織是不濟事,還是不到位?無論如何,對梁振英管治團隊是否有點不留情面?

當然,這些均可能是不願看見梁特首繼續「折磨」香港人五年的美好幻想,但董伯伯有好主意,為何不直接向梁振英推銷,由後者提出作為推動連任工程的頭炮?再環顧世界各地,一般前領導卸任後,均只是擔當一些親善大使的角色而鮮有介入推動與現任政府有別的公共政策。此種行為很容易被視為「干預」現任政權施政。以董伯伯的政壇地位及國家領導人身分,如此高調地「干預」特區政策,不難令人有豎立另類權力中心之遐想。若然,是否代表梁振英已到了失寵待換的地步?究竟這是欽點政治之特色,還是多元社會應有之表現,且看下回分解!

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誠信保密與公眾領域

校院風波一浪接 一浪,最近更因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泄而引起新一輪知情權與保密權之爭議。究竟法律有沒有知情權?知情權又能否凌駕保密權?首先,普通法下沒有知情權這回 事,○四年進入議會後,我一直極力爭取成立一條自由通訊條例(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以確保政府運作資料經一段時間後可公諸於世,藉以監察政府運作。這些法例如檔案法一樣,在外國甚為普遍,乃成文法下唯一真正保 障公眾知情權的法例;可惜特區政府對此一直視若無睹。

《捕諜者》案 英政府遺人權公約

法律沒有公眾知情權,但卻會盡量保障 某些誠信保密關係。傳統而言,在這方面的案例絕大多數均關乎僱員竊取商業資料如客戶名單,在離開商業機構後用作謀利工具。法庭一向是以禁制令限制這些違反 保密誠信協議之行為,直至《捕諜者》(Spycather)一案,這法律原則才引起公眾領域應否受到禁制令所限制之爭。

一九八五年,一位名 為彼德·維斯(Peter Wright)的前英國情報局僱員,寫了一本名為《捕諜者》的書作全球發行。書中披露了一些英國情報局的內部運作資料,當時英國政府在全球展開禁制令申請 之司法程序,香港亦沒有例外。當時之訴訟對象包括傳媒,英國政府更檢控個別傳媒藐視法庭。英國政府雖然在本土和香港成功取得禁制令,但在其他地方如蘇格蘭、澳洲卻敗訴,致 令《捕諜者》書中之機密資料成功進入公眾領域,而最終英國政府亦自動放棄藐視法庭之檢控。一九八八年,英國上議院裁定書中的資料已成為公眾領域之資訊,因 此《捕諜者》亦獲解禁。到了一九九一年,歐洲人權法庭正式裁定英國政府向傳媒申請禁制令乃違反《人權公約》之行為,爭議才告一段落。

經此一役,屬於公眾領域內之資訊不應受到法律限制之概念早已深入民心。到了○七年維基解密面世,所披露之資料差不多全數來自違反誠信保密協議之違約者,但美國政府從沒有在任何司法領域中嘗試啟動民事司法程序,以禁制令禁止已被外泄之機密資料發放。

斯諾登爆料 美政府無禁制

到了一三年,斯諾登更以前美國中央情報局僱員之身分,公開披露了一些中情局的竊聽資料,但美國政府除了嘗試以刑事檢控追捕史諾登外,也沒有嘗試以禁制令禁止傳媒廣泛報道。

從 這些歷史事件及法律發展過程中,我們看見以商業誠信保密協議限制公眾領域傳播資料已是不合時宜,更有很多人認為這是違反文明社會發展的錯誤行為。在港大校 委會事件中,校方所依賴之「保密協議」,首先並非保護商業秘密之合約,究竟是否有法律效力亦存疑。原因是一般合約的合法性來自合約雙方交換承諾和利益 (Consideration),但校委會成員根據《大學條例》之規程第十八條,乃由法定程序選出,他們進入校委會並非依賴一些所謂保密協議而界定他們的 權責。就算有成員簽署了名為保密協議之文件,在法律上,很可能亦只是個別之保密承諾或宣言,而缺乏一般合約所產生的法律效力。
在此情況下, 以一般商業保密協議之法律原則規範校委會成員似乎不大適用。

這次香港大學啟動如此富爭議性的法律程序,更令大學蒙上了不必要的負面陰影。究竟泄密者是英雄 還是狗熊,社會自有定論。但一些知名人士參與校委會工作實應該接受公眾監察,為自己之言論負責。身為港大畢業生,我希望港大領導層能清楚了解及接受以上談 及之基本法律原則和尊重公眾關注之出發點,為這一場泄密風波盡早畫上句號。

Friday, November 06, 2015

民意與選票

「民主思路」第一輪民調結果令我略感欣慰之餘,亦同時感到有點詫異。略感欣慰的是,如果你有留意我於創立公民黨時之論述和文章,你會察悉創立公民黨是基於我相信香港有一股中間政治力量正待發掘和開拓,可藉以壯大民主行列,推動政改。今天民調證實了我的視野和方向是正確的,怎能不感欣慰?

略感詫異的,是這中間政治力量竟然是如此闊大和深厚。如果你有留意民調的問題,你會發覺內容從來沒提及「民主思路」。問題設計更是非常中性,甚至連何謂「中間力量」或「溫和路線」也沒有預設界定,而是由受訪者自由道出,可見其可信性比一般有傾向性的民調更高和更值得參考。

有政治評論員分析,自命為中間派、民主派和建制派之百分比分別為42、28 和11並不出奇。他指出所謂民主派與建制派之64 比例只屬投票結果累積數字而已;但香港有一半人不是登記選民,投票率最多亦只為登記選民的一半,因此民主派與建制派之相對比例以全港市民而言只屬少數亦非常合理。這說法有其道理,但卻忽略了民調亦顯示64%民主派人士也渴望有中間政治力量出現。這趨勢在選舉結果中是看不出來的。

當然,若非香港人普遍參與政治活動意欲低,選舉也不會為建制泛民所壟斷,但這不代表不投票的人之政治取向不應受到重視。更何況他們可能渴望有一些新的選擇才可增加他們的投票慾,這又有何不可?從政者與政客之分別正在於前者着意於領導民意,而後者只流於追逐民意。更重要的是,真正從政者不應只着眼自己的選票得失而忽略整體社會利益。真正的從政者視造福社稷為己任,選票只會令他的工作來得容易點,進行得暢順點,但非其目標。我不怪特區這些政客不明這道理,只對我們缺乏真正的從政者感到無奈。

Saturday, October 31, 2015

何謂溫和?

何謂溫和?有人說,溫和代表溫溫吞吞,以一種和稀泥的心態論政;又或在兩極立場中劃一條中位綫,便算是溫和。我不認同。便是有人說,溫和不代表沒有 原則、沒有底綫、並不畏首畏尾,也不能全面表達溫和政治的核心思想。要開創「第三條道路」,並非人說溫和也說溫和那麼簡單。首先,我們要就溫和政治有一套 全面清晰的論述。

正因如此,前陣子「民主思路」舉辦了一天以「論溫和政治」為題的研討會,更請來了中大陳健民教授及 浸大王衛國教授作客席嘉賓參與討論。會上有意見認為,溫和不代表接受不符合公義的政治壓逼;溫和仍須有自衞性,也可以抗爭,抗爭也可以不斷升級。我對這看 法有很大保留。邏輯上,若然因應某種政治環境令溫和從政者被逼走上抗爭之路,而為了達到目的更將抗爭不斷升級,那最終只會令自己失去溫和論政的形象和本 錢。更堪虞的是,如此類推,社會最終可能完全失去溫和議政者,逼使對立政治力量更無法解決問題。對任何社會來看,這也是非常危險的一回事。

接受階段性成果

也 有意見認為,鬥爭不斷升級是沒問題的,只要到了某一階段有談判可能性出現時,鬥爭者能重回談判桌上,那麼問題便可解決了。說是容易,但只需看看泛民在政改 期間的表現,便知現實不是這麼簡單。無論如何,在我心目中,如真能做到這點,只可說是成熟政治的表現,但也並不符合我心目中的溫和政治,因為在這過程中, 就算真的有談判機會,鬥爭不斷升級所帶出的立場,也可能令談判難以取得成果。

這兩種略有不同,但取態接近的理論之盲 點,在於假設溫和政治是一種全能解決問題的策略,甚或是唯一可解決問題的政治意識形態。在我心目中,溫和政治是一套價值觀、一套政治策略,而本身並非一種 政治目標。溫和政治相信對話、了解尋求共識的重要性;但溫和政治是重成果的。留意我說的是成果,而非結果。因此溫和政治在努力不懈追求政治理想時,也會接 受階段性成果。如果要付出代價,溫和政治會要求以最低代價換取最高成果,而不會以政治目標為賭博,不惜玉石俱焚。

溫和政治接受社會多元政化的需要,因此與其他政治意識形態並無排他性,或存在矛盾。當溫和政治難有成果時,可能需由鬥爭政治取代之;在這些困難時刻,温和從政者需懂得韜光養晦,當談判露出曙光時,溫和政治自會伺機而起,應需而立。

政治家應有的修養

著 名政治學家韋伯(Weber)說過,政治家應最少有三項主要素質:激情(Passion)、負責任感(Responsibility)和平衡感 (Sense of Proportion)。有人認為所謂平衡感也可說是分寸感,但我認為最貼切的用辭應該是「知所進退」。溫和從政者應知所進退。他不會以情緒代替判斷,誤 把政治過程看成是政治成果。知所進退代表理性克制;他在爭取目標時會據理力爭,但不會把對手妖魔化;因為這不但令對話難以成功,甚至是對話的障礙;不能對 話便不能解決問題。溫和從政者可以暫時擱置目標,由其他政治方式爭取,但不會擱置政治理想。說得簡單直接一點,溫和政治代表着真正政治家應有的政治修養、 一套成熟的判斷能力。我們需要政治理想,但我們更需要溫和政治!

Friday, October 23, 2015

我們想要什麼?

如果我說下雨天 在中環等車是一件苦事,相信沒有太多人會反對。這天我便冒着微雨站在娛樂行附近,看着堵塞得水泄不通的中環車輛發呆。前面一輛豪華房車慢慢駛過,坐在後座 的一位男士向我豎起一隻大拇指。我不期然向他報以一笑,他隨即豎起兩隻大拇指。我心想:什麼時候我的支持者多了一些上流人士?

事實是過去這 一年,每天在公眾場合、街上,甚至洗手間也遇到不少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向我示好、祝願、閒聊或微笑。我不知道他們是否全是藍絲帶,還是黃絲帶,還是他們只是 一群對政治不太熱衷的普通市民。有時我會感到有點慌張,假如他們都是藍絲帶,那麼支持民主派的人去了哪裡?更令我寢食不安的,是另一個問題:民主派的支持 者是否已不視我為民主派?

記得正在考慮是否參選走進立法會時,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曾經對我說: 「有人走到你面前向你微笑,接過你的傳單,不要高興,因為街上可能有成千上萬的人對你不滿,只是他們沒有走到你面前表達罷了!」從政十一年,我一直把這說 話放在心裏;但市民跟你打招呼,始終是有鼓勵作用,怎能以負面的心態處之?

我更不能以有多少人跟你打招呼去量化有什麼人、有多少人支持「第 三條道路」。在這方面,不能全信他人的民調,便是選舉結果,在比例代表制下也不一定可以真正量化溫和路線的支持者。更何况,假若沒有人以溫和民主派旗號參選,市 民哪來選擇?每每想到這裡,我便覺得最終答案,可能只是,你認為是正確的,便盡力去做,香港人要不要,是他們的選擇。我已不再是代議者,但身為一位從政 者,也是只能忠於自己的理念和判斷。

Friday, October 16, 2015

惡性循環

香港大學副校長 風波還正鬧得沸沸騰騰之際,特首梁振英竟然又委任佔中「平亂有功」的陳曼琪和何君堯為嶺南大學校董。對很多人來說,此舉實有點唯恐天下不亂,為全面政治監 控大學之議題火上加油。這樣做引致的直接後果是什麼,相信大家也清楚看到。那麼梁振英實在是希望修補社會裂痕、收窄政治對立文化,還是以撕裂香港為其最終 「政績」?

這件事令我反思究竟作為特首之主要責任和工作是什麼:是要做到有權無恐,趕盡殺絕異見者,迫使他們走向極端,製造社會矛盾,還是 要團結大多數,締造一種同舟共濟、和諧共識的社會環境?當然,他會說你們要搞鬥爭便放馬過來,看看誰會倒下來?

不單特首抱有這種心態,民主派也不遑多讓。 在競選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一事上,他們不也是說「我們要全面開戰」嗎?結果是內會及財會副主席雙失。當然,沒有泛民出任副主席沒有什麼大不了, 對立法會內部運作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就算沒有副主席作溝通橋樑,但如果雙方願意的話,也可有其他溝通渠道。副主席最重要的功能,在於每星期有機會與特區高 層官員會面,提出獨立意見影響政府政策。不能出任副主席是直接削弱了民主派的政治影響力量,那為什麼不盡量協調,爭取共識呢?

這種「放馬過 來」的政治文化,正是今天社會面對如此惡劣情况之根本原因之一。這是一個逃不了的惡性循環;大家愈是要對立,愈是要拚個你死我活,弱勢的一方便愈要承受更 大的傷害。也許這正是強勢一方夢寐以求的結果:明知你沉不住氣便盡力刺激你,讓你自我走上滅亡之路;但他們可有想過,便是民主派滅亡了,對建制派或對當權 者有什麼好處?賠上的,只是我們這一群無助的香港人。

Thursday, October 15, 2015

行政長官之「超然地位」

中聯辦主任張曉 明之「特首超然論」引來風風雨雨;一眾親中人士包括梁愛詩急不及待地出來一邊為張曉明言論降溫,一邊堅定不移地說,行政長官「並不超然於法律」。言猶在 耳,上星期,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廉政公署檢控時,又引起另一輪熱烈討論:究竟行政長官應否受《防止賄賂條例》全面規範?就這問題,梁愛詩卻又在電台上說, 特首在任時不應被檢控,聲言此乃「非明文規定」,假若特首面對隨時會被人檢控之可能,「將影響社會不穩定」。

無規定「不應被檢控」

《基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何謂「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假若行政長官有賄賂之嫌,怎可說是「廉潔奉公」?《基本 法》第七十三條更進一步規定假若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行為而不辭職,則可被彈劾。第一,此條文並無規定假若行政長官干犯了嚴重罪行也不應被檢控;第二, 檢控與彈劾在憲法上是完全兩回事:檢控是刑事程序,彈劾是政治程序,而兩者並沒有矛盾或互相排斥之處。便是在國家憲法下,國家領導人也沒有在任時不被檢控 之豁免,為甚麼我們的行政長官卻有?

行政長官若被檢控,社會會出現不穩定情況之說更令人感覺有點牽強。《基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行政長 官若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必須辭職。故若行政長官被檢控或被判入獄而不能履行職務,則必須辭職,由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依 次序臨時代理其職務。假若行政長官長期缺位,則可於六個月內按第四十五條規定產生新的行政長官,可見在憲制上,行政長官未能履行職務時,有詳細妥善安排, 不見得社會會因此而「不穩定」。相反,假若行政長官犯了嚴重罪行卻堅決不辭職或不受刑事檢控,那麼社會出現「不穩定」的機會必然會更大。

修訂防賄條例勿再拖

既然在憲制上行政長官沒有,亦不應有檢控豁免權,也不是超然於法律,那麼為甚麼在《防止賄賂條例》下,收受利益之罪行卻「不適用」於行政長官?為甚麼在 任的特首假若未能「廉潔奉公」,不斷貪污自肥卻仍然可以逍遙法外?這對特區之法治是否一極大挑戰?從國家層面而言,現今國策正嚴打貪腐,為甚麼在特區,我 們的行政長官作為一地方官員卻可隨意收受利益而不須負上任何刑事責任?如果不可,那為甚麼《防止賄賂條例》下之收受利益罪「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又或有 「非明文規定」,在任時不可就收受利益罪而被檢控?

梁振英在競選時曾許下承諾全面檢討《防止賄賂條例》是否適用於行政長官。首席大法官 李國能於二○一二年時,亦曾提出詳細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之建議。前特首曾蔭權一案便是最有力之理據,為何我們要立刻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令條例下之所 有罪行均適用於行政長官。時至今日,為何梁振英特首卻遲遲沒有就這課題作出詳盡之回應和交代?明顯地,曾蔭權一案已令行政長官之刑事責任不再是一假設性議 題。相信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時,每位候選人也必須就如何處理行政長官之刑事責任,在政綱中提出他們之個別見解。

Friday, October 09, 2015

不同觀點的香港人

陳文敏是我的朋 友;陳坤耀亦是我的朋友。我認識陳文敏幾近二十年,他也跟隨我打過官司,我相信他為人正直,所以當有人惡意批評抹黑他,我為他感到不值。我認識陳坤耀也有 十多年,有陣子吃飯見面比陳文敏多,我相信他也是一位正直的人,所以當看到他被人無理責難,我亦為他感到不安。

但陳文敏和陳坤耀是對立的。最少傳媒把他倆描繪為對立。更有不少人認為陳坤耀是打壓者,陳文敏則是被打壓者;也有人認為陳文敏是佔中搞手,也有人認為陳坤耀是北京傀儡。我不相信,也不接受這些標籤。極其量,他們只是持不同觀點的香港人。

沒錯,陳坤耀作風比較保守,但這不代表他是北京的傀儡。陳文敏作風可能是比較開明,但不代表他是鼓吹破壞社會秩序的人。他們都只是在這抗爭文化充斥着、撕裂着整個香港中的無辜犧牲者。

把港大校委會籠統地標籤為中央的黑手也不公平。二十二名成員中,只有七人由特首委任,而其中只有兩人為梁振英所委任。校委會這制度存在多年,證明了問題不一定出於制度上,而是出於社會兩極化的互相批鬥。在這腥風血雨的政治鬥爭文化下,如果有人認為校委會得以獨善其身,實在有點天真!

沒 錯!校委會的決定確實令人費解和難以接受。「等埋副校長」更是匪夷所思。但這是人為錯誤還是制度失衡?假若我們的特首是由普選產生,由他委任部分成員又有 何不妥?問題是否在於我們的選舉制度多於校委會制度?今天的香港,已成為了階級鬥爭、兩代人鬥爭的戰場。任何公眾爭議,也難以透過理性討論化解。我們再不 自救,便是玉石俱焚、自我滅亡的時候了!

Monday, October 05, 2015

Soundbite政治

很多人問我:十 一年議會生涯體現了怎樣的特區政治生態?我毫不猶豫地回答:「Soundbite政治正主導着我們的政治生態!」沒錯!差不多進入議會第一天,便有人對我 說:「議會中有兩位soundbite王:張文光與李卓人!」天真的我,當時不知道甚麼叫soundbite,後來有人跟我解釋,soundbite是吸 引傳媒的「精句」;言論有soundbite,便可天天見報,日日曝光,乃議員夢寐以求也!

製造不必要爭拗

甚麼叫 soundbite?沒有人能給我一個確切的翻譯或定義。有人說,soundbite是「精句」;但精句是正面的,這十一年來看到的、聽到的,很多時候卻 只是一些嘩眾取寵的口號,更有愈來愈低級趣味、愈來愈幾近市井的「精句」。我不覺得「精句」是貼切的翻譯,但正面也好,負面也好,議員們還是醉心於如何編創一 些別開生面的soundbite,反而像是弄不清soundbite背後的意義是在於見報曝光,還是宣揚政治理念、為民除難解困?

這還不是最 大問題。最大問題是這些爭取曝光的「精句」,往往也是製造不必要的誤解和爭拗之根源。你說甚麼「超然地位」,我便還你一句「土皇帝、無皇管」;你談甚麼 「拒赤化」,我便回贈一句「去殖民化」!也不用深究你我真正想說的是甚麼,總之傳媒爭相報道,大家禮尚往來,便盡了從政者的責任,不亦樂乎。

我 明白這是時代改變所然。今天的社會生活節奏實在太快,資訊實在太發達;每天各媒體上,充塞着太多各方面的第一手訊息,我們漸漸覺得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去 仔細研究甚麼理論、甚麼意思;更莫論訊息的上文下理、背後的前因後果。一句好的soundbite,一夜之間可以爭取到數以萬計的like和分享,社會都在討論甚麼 「超然地位」、怎樣「去殖民化」,卻沒有人知道對方,或自己究竟在說甚麼、想要甚麼?這便是今天的soundbite政治。這究竟是年輕人文化,還是互聯 網文化所致,實在也弄不清楚,總之大家爭相效尤,錯不了。

把問題說清楚更有建設性

也許這世紀已不再是促膝談心、煮酒論英雄的 年代了。甚麼溝通對話實在太花時間,也不見得有甚麼吸引力。一句soundbite便可橫行無忌,贏得掌聲處處,幹麼要花時間說個清楚明白?只是似乎沒人 留意到,賺回來的時間都放在社會內耗和政治爭拗上,確實有點可惜,也不見得真正好處在哪裏。

雖然傳媒,特別是電子傳媒,責任也確實不少,但把這一 切都算在傳媒頭上卻像有點不公平。在這商業社會裏,分秒必爭,可以把訊息濃縮至幾個字、十多秒,便可把更多的時間轉化為賺錢的機會。但從另一角度而言,如 果從政者不刻意去創造soundbite,傳媒也沒辦法。多花少少時間把問題說清楚,始終比因為一個soundbite爭拗數個星期、甚至幾個月更為有建 設性。只不過要把問題說清楚,從政者便要多作思考,多點理解問題所在、真理所在。我們有沒有這麼多願意思考的從政者,那又是一個問題。更重要的是,這可能 只是一個供求問題。市民沒心機去理解問題所在,有一個好的soundbite便算是有答案了;「土皇帝」便是「土皇帝」,「去殖民化」便是「去殖民化」, 不用求其甚解,便可以專注其他的事,有何不妥?要創立優質民主,確實不易!

Friday, October 02, 2015

萬物有時

十一年的議會生 涯如白駒過隙,轉瞬即逝。十一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總算是一個章節的完結。奇怪的是,當我收拾物品,準備離開議會的辦公室時,心情卻出奇地平和,絲毫 不像宣布辭去立法會職位時那麼激動。也許是因為這已經過兩個多月的心理準備,也許只是我那份願意接受命運的性格使然;無論如何,始終提醒自己:要走,便要 走得灑脫。

回首細看,最大的成就要算經過八年的努力,最終推動及成立了《競爭法》。花了幾年時間寫了兩份報告,為《競爭法》定下了立法的藍 圖。政府差不多接納了所有建議,還可抱怨什麼?參與及設立最低工資也算成就之一。花了兩年時間說服公民黨接納最低工資,似乎是唯一可改變公民黨的成就。也 不知是可喜還是可悲?

但最失敗的,當然是普選無期,黯然退黨。《競爭法》和最低工資的成功感永遠也彌補不了這份失落和無奈。這始終是十一年議會工作的污點。但回心一想,成敗聚散總有時,這便是人生,何必自怨自艾?

永遠是那麼心情開朗的譚志源局長,借用了清代詩人龔自珍的詩句來祝願我離開議會後更別有洞天: 「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衷心感謝他的好意,但這一刻確實沒有這份豁達悠然的心情,想的反而是宋代林景熙的: 「何人一紙防秋疏,卻與山窗障北風。」不敢說自己懷才不遇,但在政改上確是花了很多心血,換來的,不是莫名的謾罵,便是漠然的冷待,似乎這議會要的,只是無休止的爭拗而非真正為社會長遠願景出力。毋容置疑,這不是我的地方。但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明天又是新的一頁,又何必介懷?

Friday, September 25, 2015

假如劉德華參選特首……

何韻詩在一個雜誌專訪中質疑自己從政能起多大作用。記者也似乎認同這說法,並質疑假若劉德華參選特首是否真的有那麼多人支持?不是說娛樂圈中人如何韻詩、劉德華應該參政,只是對這些質疑背後的理據有點保留。

歷 史上軍人與學者從政的例子到處可見。到了近代,律師轉投政界的例子也不勝枚舉。但隨着時代改變,知名人士參政逐漸成為風氣,演員如列根和阿諾舒華申力加也 能分別當上美國總統和加州州長。其他知名人士如商界紅人佩羅和川普在宣布參選美國總統後,他們的知名度分別令他們輕易取得相當的社會支持。這些例子相信不 會是曇花一現。

當然,參選特首要有一番抱負和願景,但能力並非最重要的素質。不是說沒能力的人也應當特首,只是有時能力愈高,自視愈高,其他意見聽不入耳的話,反而會成為障礙。我認為當特首最重要有足夠的胸襟和氣量,願用人唯才,有聆聽之心、判斷之才便已足夠。

我不同意當特首要有行政經驗。環顧世界各地,先有行政經驗才成為政治領袖的例子實在不多。相反,一般公務員會因應系統文化而缺乏一種遠大的政治理想卻是常態;最少我們特區也嘗試過由公務員當特首,結果卻是白白浪費了七年之寶貴發展空間。我們有一支優秀的公務員隊伍,只要特首能用人唯才,良好管治基本上不成問題。

說 了這麼多,其實只是想強調沒有哪一類人比較合適或不合適當特首。要看的,是那個人本身的政治理想是什麼,他有沒有親和力和容人之量、是否願意聽取不同意 見、有沒有正確的判斷能力。如果他具備這些條件,不論他來自商界、法律界還是娛樂圈,甚至其他界別,他或她也可成為一位好特首。

Tuesday, September 15, 2015

知名度是成功的一半

家有喜事, 所以整個暑假都在美國度過。差不多每天早上,我也會看看美國共和黨競逐總統提名的新聞。提名初選辯論便已有十二名候選人,有意競逐但未能出席者均公開指摘 這是政治篩選,主辦單位解釋說這些競逐者知名度不夠,所以未被選中出席這場辯論,可見知名度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商界名人唐納德‧ 川普(DonaldTrump)在第一輪提名辯論中便辱罵著名女主持人而惹起公憤,一連數天被傳媒傾力圍攻,川普的競選經理也因這政治「錯失」而離任。誰 知這段醜聞卻令川普知名度更上一層樓,加上他那尖酸刻薄的言論、民粹主義的主張,竟令他成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大熱,支持度遠遠拋離了其他對手。這便是政 治。

沒錯,知名度是從政成功的一半,只要你形象吸引,知名度高,不管你有沒有能力,政見為何,誠信為何,也不是那麼重要。群眾認得你,能叫 出你的名字,你已是贏了一半。這是否代表民智未開?非也。一般選民每天為生活奔波,哪有什麼時間詳細研究你的政治倫理、言行品德?知名度高的政客,只要是 稍稍與選民的政治取向相近,便能輕易取得這些選民的信任。

這些例子外國常見,特區更比比皆是。一眾政客爭相以出位言行爭取曝光,只要罵得 狠、罵得盡,知名度便自然飈升,什麼十大議員唾手可得,次次上榜,至少選舉時在宣傳上也不會怎樣吃虧,有何不好?但這是優質民主嗎?恕難認同。優質民主需 要優質選民、優質參選者。可見要樹立優質民主,應從培養社會質素開始。這是極具挑戰性的漫長工作,也是「民主思路」的工作。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15

閱兵後感

我是一位反戰者。我對閱兵沒興趣。但我明白在某種環境下,因應政治需求,展示軍力是一種有決心維護國家主權的表徵。中國自漢唐盛世,到宋、明、清之 積弱,飽受外國欺凌;到了甲午戰爭、九一八、瀘溝橋事變,均突顯了軍備不足可能是國難之開始,歷史教訓當然不容輕易忽視。加上身為「民主思路」召集人,身 負推動溝通之責,閱兵之請,實是難以推卻。

閱兵那天,大型旅遊車把我們送到故宮北門停車場的一處。我們緩步穿過故宮,經太和殿出午門,再左轉南門到達天安門,行程不足半小時,但卻是一段令人 百感交集的路程。在這萬里無雲的早上,故宮的輝煌始終帶著一種揮之不去的老態,像是早已厭倦了飽受歷史煎熬的過去。我在步出午門前回望太和殿,不知怎的一 時心酸了起來。

既然厭惡戰爭,對所有這些坦克、導彈、戰機先進與否,當然說不上什麼興趣,也分不出那種號型值得我們雀躍。令我感動的,反而是當一批老兵進入會場坐 在我們面前時,他們所得到的歡呼和掌聲,遠比那些西裝筆挺、雍容華貴的男女各國元首來得親切,來得尊敬。他們才是這天的主角,才是真正的人民英雄。他們才 是我衷心敬佩的一群。

有點意外的是,整個閱兵主題是維護和平。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軍備競賽也一樣;充裕的軍力可以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但對一些好戰者也是一種展示強勢的誘 惑。戰爭與和平很多時只是一念之差。歷史證明每個發動戰爭的國家均有義正辭嚴堅稱自己是正義之師,但最終受害的,卻都是我們這些蟻民。戰爭沒有勝與負,只 有殺戮和破壞。戰勝者與戰敗者所付出的代價實是相差不遠。中日戰爭便是最好的例證。

當最後一架戰車走過了天安門後,我的視線只是呆呆的落在天安門廣場上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心中在想,參與六四武力鎮壓的士兵相信早已退役,我們難以怪責今天這些慷慨激昂、英姿澟澟的年青士兵;他們也逃過了中日戰爭的浩劫。但歷史的傷口,甚麼時候才可痊癒?

Monday, September 07, 2015

馮京與馬涼

他突然在我面前出現,拉着我說: 「你是梁…… 梁……」我淡淡一笑: 「對不起,我是湯家驊!」「對對對!你是湯家驊,湯家驊!我十分敬佩你,亦認同你要創立第三條路為香港爭取民主!」從言談中得知他和家人毋庸置疑,是堅實 之溫和路線支持者。感謝之餘,心裡卻不斷嘀咕:我的名字也弄錯,怎可能說十分敬佩我?

有人把我誤認為梁家傑並非單一 事件。過去十多年,這種事例不勝枚舉。記得有一次我乘搭飛機到日本,甫入機艙,服務員便很殷切地說: 「歡迎您乘搭我們的航機,梁議員。」我慌忙更正我是湯家驊。他不斷道歉,但到落機時,他還是鞠躬有禮地說: 「梁議員,希望你能再次乘搭我們的航機!」又有一次,我們到西貢食海鮮, 經過一個魚檔時, 有人高聲喊:「看!這是梁家傑議員!」太太心有不忿,略帶怒氣地走回頭,對魚檔的老闆澄清: 「他不是梁家傑,是湯家驊!」老闆十分尷尬,不斷道歉。

把我誤認為梁家傑實有點莫名其妙;無論在外表上、言行上和政治取態上,我們都有相當大分別。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把梁家傑誤認是我,但錯認的原因可能是梁家傑曾參選過特首,知名度遠比我高,大家又曾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在退黨前亦同屬公民黨,可能因此而混淆了。

人 們不只是把我誤認作梁家傑。有一次到歐洲一間唐餐館,老闆興高采烈地走到我枱前說: 「歡迎你到臨我們的飯店,司徒華議員!」引致同枱哄然大笑。認不認得我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都認同溫和民主派的定位。顧名思義,溫和民主派之倡議者不 會是曝光率最高、知名度最甚的議員。認不認得湯家驊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們的政治取態與我從政以來一直代表的政治核心價值是完全一致;這才是令人欣慰的 地方!

Friday, September 04, 2015

「溫和之路已死」?

民主黨最近宴請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馮巍引來社會不少揣測和質疑,一時議論紛紛。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更揚言:「對話之路已盡、溫和路綫已死!」陳健民引用之實例是三百學者在政改八三一決定之後發表之「對話之路已盡」的聲明,認為剩下來的,只有鬥爭路綫。相信對特區民主發展有任何期望的人,均會了解和最少於不同時段認同學者們的心態。但平心而論,事實是否當真如此?

主張「先溝通後政改」

首先,「溫和之路已盡」之假設是泛民主派曾經「溫和」;「對話之路已盡」之說明顯地是建基於中央與泛民主派曾經「對話」。但事實並非如陳教授所說那麼簡單。沒錯,部分學者曾經與中央官員有過直接對話,但相信從北京角度而言,學者可能只算是廣義民主派之一分子。學者手上沒有政改投票權,也不能影響手中有票之泛民黨派。在北京眼中,與學者溝通對話跟泛民黨派溝通對話是兩回事。

政治現實在於狹義的泛民黨派;即是說,在議會中有票,足以決定政改成敗之政黨及議員。從這角度考慮,北京與泛民從沒有直接正式對話,更遑論曾經「溫和」。直至今次馮巍副主任與民主黨代表會面,中央官員從未在沒有政改壓力或前提下與泛民黨派有任何個別接觸。沒有接觸,不能說有對話;沒有對話,又何來溫和?就算看二○一○年政改一役,民主黨與我亦一直是分別通過中間人和中央傳達訊息。到了最後,便是到中聯辦也只是一種官方式的交代,避免被視為「政治不正確」,政黨繞過特區政府和中聯辦,直接與中央討價還價之程序。記得當天走進中聯辦,李剛副主任第一句話便是:「我們沒有獲中央政府授權,不能作出任何意見表達或承諾,今天會面只是聽聽你們的意見。」這不是對話。

要有真誠對話便要建立一種正常互動關係。在政改壓力下要建立這種關係是困難的。這是因為在對話的過程中,雙方會因應一己之政治目的作出盤算和試圖搶佔優勢。這並非建立良好關係之最佳基礎。亦因如此,自從政第一天起,我已主張北京與泛民黨派應「先溝通後政改」,而非「為政改而溝通」。當年我倡議創立公民黨之中心理念亦只此而已。公民黨做不到的,現在我仍希望「民主思路」可以做到。在我字典中,泛民黨派從未與中央官員有過正式對話,泛民黨派亦因此從未「溫和」過。你可以說對話難以有成果,溫和肯定沒出路;但說對話之路已盡,溫和之路已死,實有言過其詞之嫌。

持續撕裂只帶來一國一制

但話又說回來,稍遇困難便知難而退,點到即止,恐怕並非從政者應有之態度。陳教授說「溫和力量」難成氣候,只是道出了「民主思路」所面對之嚴峻挑戰,但恕我難以苟同激進路綫是「唯一出路」。最少,一個我們不能忽視的可能性,是持續鬥爭,撕裂社會只會帶來「一國兩制」之整體失敗。「一國兩制」失敗,只會帶來一國一制。不要說責任在誰,但受害者肯定只有我們這些香港人。這是激進鬥爭之目標嗎?既然不是,那為甚麼要排除他人,以其他方法爭取民主?

陳教授是我極為敬重的學者之一。他為民主運動付出良多,但現在不是說晦氣說話之時。大家應該以求同存異、破釜沉舟之心共同努力,為港人發展民主謀求出路。這才是正道。這一點,相信就是陳教授也難以否定!




Friday, July 24, 2015

飲水思鉛

這幾星期,水源成為了市民最關注的焦點;新聞一浪接一浪,政府官員疲於奔命,政客卻不亦樂乎,加上傳媒渲染,家長擔心,頓時令社會惶恐,人人自危。

鉛 是自古以來最普遍通用的金屬,因為開採容易,價錢便宜。古羅馬帝國便是最廣用鉛喉的國家,但始終鉛喉乃貴族和富有人家之專有,對一般平民百姓影響不大。這 或也是為何古羅馬有很多貴族,以至凱撒大帝,均被視為精神有問題的原因。在科學昌明的今天,鉛已被視為需要嚴謹監管使用的金屬。

也 因為鉛喉對人類影響深遠,因此現代建築材料均不會使用含鉛的油漆或水喉。那麼為什麼還有含鉛的接焊材料,實是令人費解。翻看本港法律也看不到在這方面有什 麼嚴格監管,反而在建築業,保護衣物及器材方面,我們有法律規範。政府表示在建築合約內有嚴格要求承建商不能使用含鉛的材料,但這只是民事上的規限,最終 只會帶來金錢索償,而不會令承建商負上刑事責任。再加上在民事訴訟中,訴訟時限為六年,很多屋邨落成後早已超越這時限,所以可引起的民事訴訟亦不會多。

如 此嚴重的問題,政府的應對也着實差勁,令人啼笑皆非。偌大的政府卻把責任推卸在區區一名行動不便的水喉工頭上,實是匪夷所思。沒錯,這是政府盡力推卸責任 之傳統自然反應,但遲遲未能察覺問題的嚴重性卻突顯了政府的無能和無知,難怪一眾政客樂得手舞足蹈,爭相抽水驗證。未來立法會要把事件徹查,甚至迫使政府 立法監管建築材料的使用,恐怕是無可避免。這議題更極可能成為未來一年三場選舉的焦點議題。我們姑且拭目以待,看看政府如何化解這場風波。

Thursday, July 23, 2015

希臘式的民主

很難說得清楚為什麼特別喜歡希臘這國家。也許是因為她乃西方民主及哲學的搖籃;也許是因為亞歷山大大帝是我幼年時極為崇拜的英雄人物;也許是因為希臘人民性格開放、平易近人;更也許是因為她那碧藍的海與雪白的房子,永遠構成一幅清麗脫俗、令人嚮往的圖畫。但為何今天竟弄至這田地?

希臘總統一本正經地在電視上說,歐盟要求他們削減公共開支,改善經濟,償還債務,是「威嚇」希臘人民,務求令他們「失去國家尊嚴」。公投否決債務重組方案後,希臘總統又說,這是人民,甚至歐盟的一次「民主勝利」!對不起!我實在意想不到,什麼時候欠人債務竟可以變得如此氣焰凌人,好像不還債是天經地義;多年來對她們國家一再忍讓的債主竟然被描繪成十惡不赦的妖魔惡霸!這便是「民主」嗎?

沒錯!希臘有最古老的民主體制,但到最後,領導人只懂得把一切責任推卸給人民,由他們「自決」,這便是優質民主嗎?拿著 公投結果再與債主談判,只是利用了人民作為談判籌碼,公道嗎?凡此種種,證明了最古老的民主並不一定必然是優質民主。從另一角度看,最完美的民主體制,也 不一定能孕育出優質民主。優質民主要有優質民主文化;優質民主更需要優質領袖來引導國民了解真正民主的基本原則和元素。優質民主不是喊喊口號,把提名權及 選舉權交出來便算做到。優質領袖的責任是透過公開討論,能給予人民一些願景、一些方向、一些選擇;這才是渴求民主的人之最終目標。單是說: 「你們投票決定罷!」只是推卸責任,實非優質領袖所為!

威嚇與互信

這幾星期,國際 新聞的關注點均圍繞着希臘債務重組的政治鬧劇。歐盟需要向不能還債的希臘提供新一累積近九百億歐羅的經濟援助,以「幫助」希臘最終可以「償還」債務。 弔詭的是,兵臨城下的希臘,不但不領情,更因不欲得罪選民,以「維護國家尊嚴」為由堅決拒絕第一輪方案。總理齊普拉斯為了顯示民主的威力,發動一場閃電 式的公投,引導國民拒絕方案,更聲稱這是一次希臘,以致歐盟的「民主勝利」。對此,歐盟主要國德國卻直斥希臘行為破壞互信,以新一輪更為嚴苛的條件回應, 逼使希臘就範。一場「民主勝利」最終變成了現實失敗。這事件確有其發人深省之處。

不是民主 只是手段

我一向不認同以宗教之名發動戰爭;同樣地,我也不屑以民主之名滿足一己的政治目的。民主包含包容和尊重,亦要照顧到整體社會利益。以民主之名威嚇對方,是把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工具罷了。對不起!這不是民主,只是手段。

在 政治上要威嚇對方,首先要檢視本身的政治能力。強勢者當然可以威嚇弱勢者,但從來沒有聽過弱勢者可以成功威嚇強勢者。若然弱勢者真的嘗試威嚇強勢者,最終 的結果只會是玉石俱焚或忍辱受挫。這不是政治,只是賭博。以社會之福祉來賭博,更非忠誠從政者所為。更大的問題是,威嚇是破壞互信的致命行為。希臘總理齊 普拉斯宣布要求國民公投拒絕歐盟第一輪援助方案後,德國已清楚表明,雙方因此喪失了互信,所以在公投後的新一輪談判,德國態度轉為更強硬,致使新一輪援助 方案之條件更為嚴苛。這便是失去互信的結果。

說到這裏,相信大家不能不聯想到這故事似曾相識;或許這故事也曾在特區發生過。雙方存有互信,也未必能導致在複雜問題上尋找到共識,但缺乏互信,尋找共識卻是絕不可能。

片刻民意非長遠看法

當 然,你可以說,我們不需要建立互信、也不需要尋找共識,只要抗爭到底,最終必會成功。但這也要視乎整個社會是否也認同這種策略。我們又看看希臘,公投大比 數 否決了第一輪援助方案,但當歐盟提出新一輪更為苛刻的方案時,民調又顯示絕大多數人認為應與歐盟就援助方案達成共識;那麼民意是否前後矛盾?由此可見,片 刻的民意不一定代表整體社會的長遠看法,關鍵仍然在於社會領袖能否以整體社會長遠福祉為目標,作出適當的政治判斷,帶領國民走出谷底。一時之掌聲,很多時 並不代表整體社會的利益,更何況如果掌聲只是源於某部分社會成員。從政者是否只需面向部分鼓掌的人便算盡了責任,還是要面向整體社會,這便是政客與政治家 之分別。

無論如何,尋求共識是政治上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只需看看希臘、看看伊朗、看看中台關係等。要尋求共識,便要建立互信,而互信則絕不可能在互相威嚇的環境下建立起來。希望大家都上了希臘事件一課,重新檢視我們明天面對政改應有之心態。

Friday, July 10, 2015

《國安法》與二十三條

內地通過《國安法》,特別提到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和台灣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以及香港和澳門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 安全的責任,一時令港人誠惶誠恐、如臨大敵。一些公眾人物更揚言要以身試法,返回內地看看執法部門會否根據新《國安法》就特區內合法之言行進行逮捕及檢 控;又要求特區政府「保證」港人在內地不會因《國安法》通過而被檢控。奇怪的是,泛民中不乏精通法律的資深律師,卻沒一人願作出比較中肯的評論以釋港人疑 慮,凸顯本港特殊政治環境令人憂心忡忡的地方。

嚴格而言,《國安法》所帶出之爭論,均屬一些甚為基本的法理和普通常識。首先《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其法律地位並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而新的《國安法》性質上屬於母法,內容均為比較原則性,乃制訂其他法律的依據,須訂立其他詳細法律,才能具體執行。

內地法不能輕易引申至特區

最重要的是,新《國安法》在特區並無法律效力。這是因為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條文下,特區屬於一個獨立司法管轄區,其他地域的法律並不適用。 《基本法》除了以第八條及十九條確立了特區的司法獨立權外,第十八條亦規定在港施行的法律乃「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訂的法律」,而全國 性法律必須首先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中,才能在香港特區實施。但就算已在附件三中列出,也必須由特區公布或立法實施。第十八條進一步規定要把全國性法律納 入附件三,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該法律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意見後方可納入附件三;二、任何納入附件 三之法律只局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由此可見,任何內地法律並不能輕易引申至特區境內。

在憲法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既然已明確規定特區應自行通過本地的國安法,實在難以想像一條全國性法律可以任意凌駕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之上。 在政治上,若新《國安法》有此效能,不但違反了憲法原則,也直接破壞了一國兩制的基本落實條件,更與中央政府一直堅持的「依法治國」基本原則背道而馳。

國際法原則行為地決定是否罪行

至於新《國安法》表明包括特區與澳門實不足為奇。原因很簡單,假若有人在內地倡議港獨,分裂國家領土完整及統一,難道內地不能以法律加以制裁?這與 有人在特區倡議港獨是完全兩回事。一國兩制的界便在這裏。我們擁有言論和表達自由,只要該等言論和行為不直接牽涉暴力行為或付諸實行,現時在特區並非刑 事行為。根據國際法,若某人之行為在行使地不屬於刑事行為,則在其他地方也不能被視為刑事行為,更不能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起訴。

最後,新《國安法》提及特區與澳門有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之責任,這與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早已明文規定沒有兩樣,更不會因此而添增憲法下特區的立法責 任。新《國安法》通過後唯一不同的地方,可能是日後若港人把「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等字眼的物品帶回內地,則可能在內地有機會被檢控。但在一國兩 制河水不犯井水之原則下,這是否一種完全不可接受的安排,仍須由港人自行思考和決定了。

Friday, July 03, 2015

薰衣草

過去二十個月,特別是最後這十個月,是我從政十一年以來,或許甚至在人生中最感困惑痛苦的一段時間。箇中滋味實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退了黨、辭了職,或多或少總算是有種開脫的感覺。成立了「民主思路」也可算是痛苦中的一點安慰。新工作算是一個新開始,所以想起不若出外走一走、散散心,也可為新工作做好心理準備。太太喜歡薰衣草,七月是日本薰衣草盛放的季節,過去也多次很想到北海道的富良野走一走,但始終沒有機會。今天總算有這機會了!

決定到富良野看薰衣草後,卻發覺要走開鬆一口氣也不是這麼容易。起初找不到飛機票,找到了飛機票卻又找不到酒店。原來日圓貶值,韓國疫情嚴重,東南亞天氣又太熱,日本便成為了港人最受歡迎的放暑假地方了。唉!聽天由命好了!

薰衣草不是什麼嬌艷奪目的花卉,但卻總是能給人一種優雅脫俗的感覺。也許這是我的偏好;也許我一直對紫色情有獨鍾,所以我一直對薰衣草頗有好感。薰衣草雖然有不同的顏色,但紫色始終是最常見而又最有代表性的顏色。紫色代表勇氣,紫色也是紅和藍的結合,也可算是中間的顏色。薰衣草有療藥之效,也可以做潔身、美容的材料,但對我來說,觀賞總比褻玩更有滿足感。

也許很多人均會認同,不是每個人都要滿腹經綸、雄才偉略、指點江山,才算不枉費生命。有時在社會裏成為群體的一部分,成為繪畫出一幅美好的圖畫其中一片筆觸,也可算是心願已償,不枉此生了。有時寧為淡雅的薰衣草,總比艷絕群芳的玫瑰來得更寫意!

Tuesday, June 30, 2015

怎樣修補?甚麼裂痕?

「民主思路」創 立時提出「修補裂痕、重新上路」作為組織的中短期工作目標。政改投票日聽到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結語時,以及飯盒會召集人梁家傑在投票後,異口同聲說要致 力修補社會裂痕,令我在極為沉重的心情中也稍覺安慰。有意修補裂痕,希望不會只是政治口號,但林鄭所談的相信是行政立法間之裂痕,而梁家傑所言的卻恐怕只 是 社會之裂痕。沒有人觸及但卻同樣重要的,是中央與泛民間之裂痕。

特首泛民欠恆常對話

先 談行政立法之裂痕。從某角度而言,這應是最容易修補的。特 首梁振英在政改否決後不足三天,便同意把創新科技局撥款申請延至十一項民生撥款申請之後,也勉強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但修補行政立法關係並非如此簡單。梁振 英與泛民之溝通是三屆特區政府以來最惡劣的。他上任以來只與民主派有過一次早餐會面,而那次僅有的會面更是不歡而散。雙方的關係只建立於隔空罵戰之上,確 是有點荒謬。建立一個恆常對話的常規實是當前急務。

社會的裂痕比較複雜。這裏最少包含兩個層次:政黨之對立及市民 之對立。嚴格而言,市民之 對立乃建基於建制派與泛民之對立。作為從政者、黨派領導人,實有責任率先以身作則,不要為市民、政黨之爭樹立互相妖魔化、拼過你死我活的榜樣。在這方面, 意見不同不是最大問題;最大問題在於互相敵對仇視這種政治意識形態。我明白面對着兩大選舉即將來臨,政黨之爭是必然之事;但選舉歸選舉,敵視還敵視,如果 真的有決心修補裂痕的話,建制與泛民雙方也要顯出從政者應有之胸襟氣量,修補裂痕才不會流於務虛的口號。在這裏必須一提,沒錯,網上確有很多不以真名示人 的網民日夜竭力謾罵、抹黑、妖魔化對方;但從政者不應受這些不文明的網絡文化所影響,降低自己的人格與水平。這對修補社會裂痕應有莫大幫助。

中央泛民難否定對方

最 難處理的,應該是中央與泛民間之裂痕。這裂痕之中心點是雙方如何處理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之理解和期望的落差。中央不能視所有在兩制下發表之意見和 主 張,為威脅一國權力之表現。泛民也不應視中央在特區行使主權為違背「一國兩制」承諾之表徵。雙方均要緊記,「一國兩制」本身既是回歸的共識基礎,亦是一種 必須之政治妥協;我們不應、亦不能輸打贏要,否定對方的關注和憂慮。泛民要多了解認識「成文法」制度下的憲制權力架構,中央也要學懂在「普通法」下思想表 達自由之重要性。

「修補裂痕」不是一句口號。不是掩飾政改失敗應負上責任的遮羞布。我們應坦誠面對市民和對方,仔細自我檢討政改失敗錯在哪裏。只有互相虛心求證,才可真正落實修補裂痕的承諾。希望從今天開始,我們可以共勉求全!

Monday, June 29, 2015

十一年

從來沒有想過當大律師,但誤打誤撞卻當了大律師四十年;從來沒有想過從政,但跌跌碰碰卻也從政
十一年。如果相信宿命論的話,這便是最好的例證。父親曾經說過:要來的,擋不了!我開始感覺到這句話背後隱藏的哲理。

也 許因為相信命運的安排,也許因為議會乃黨派相爭、是非之地,所以對離開議會的決定卻出奇地來得撇脫。儘管如此,離開公民黨卻是另一回事。也許這是因為我對 公民黨的感 情始終遠遠超越議會,但諷刺的是,我卻是先有退出公民黨的念頭。這念頭始於二○一○年五區公投。但那時候又考慮到應先盡力影響黨的走向才思退走,更何况從 政的第一目標是爭取普選。還未開始便言放棄,實非我所為。

可惜事與願違。普選無望,卻反而與黨愈走愈遠。到了去年初,公民黨全面擁抱佔中作為爭取公民提名之手段,令我更漸覺大勢已去。八三一從各個角度來看,也是一個分水嶺。本應在那時退出,但仍有一絲政改一天未投票一天也仍需努力爭取最大民主進程之念。你可以說這是天真、這是奇想,但這也是從政者的天職。儘管黨的心態是玉石俱焚,我也要掙扎至最後一刻。

有 否幻想過公民黨會改變立場?當然有。但幻想歸幻想,事實始終是現實。也許公民黨著重英雄主義,但從來英雄主義對我來說是毫無吸引力;一向認為只有真正爭取 到民主成果才是最有意義的目標。 有人說政治是如何達致不可能的藝術,我卻始終認為政治是不放棄理想下,如何以最低代價,換取最高成效的學問。可惜公民黨的目標重點並不在此。天有陰晴不 定、月圓月缺。雖 說聚散是人之取捨,但始終有種莫名惆悵!

Friday, June 19, 2015

問我

不少希望政改能順利通過的朋友不斷問我:你的主張、判斷、策略和心態皆與泛民主派截然不同,為甚麼最終卻還是決定與他們「綑綁」在一起投反對票?我本想只報以微笑,但卻始終笑不出來。這不是綑綁與否的問題,而是你是否忍心看見社會因為缺乏共識、嚴重撕裂而為一個違反原則的終極政改方案勉強通過付出我們難以承受的代價。

這決定沒有對與錯,只有不同的看法。也許我是過慮了;也許是我缺乏勇氣面對那些充滿着仇恨和激情的激進分子把香港變為政治戰場;也許我根本不是一個喜歡賭博的人,我不願意亦不會以香港的繁榮穩定作為賭注,更不會押上「一國兩制」的成敗。

不 知怎的,我很自然地便想起了一支七十年代由黎小田作曲、黃霑寫詞的《問我》。這首歌其中有幾句是這樣的: 「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千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第一次聽這首歌時,令我聯想起法蘭仙納杜拉的《我的路》 (MyWay)。這兩首歌可說是頗有異曲同工之妙。歌曲中的歌手不是歌頌自我,也不一定要求我們擇善固執,更不是說自己的每一個決定都是對的;只是說: 「你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願意為我的決定負責。我也希望無論以什麼策略、什麼行動、什麼心態爭取民主的人,也會為自己的理想和言行負責。如果我們可以放下心中的仇恨、心中 的猜疑,放下自我和偏見,也許我們看這世界會看得更全面、更透徹、更清楚。也許我們會比較理解其他人的看法;也許我們肩上的擔子也會因此比較輕了些。但最 終,是否真的這樣,也只有你自己知道!

Saturday, June 13, 2015

相對與絕對

明白政治的人均 會認同政治只有相對而沒有絕對。相對的意思是政治永遠有不同甚至對立的觀點,但卻沒有完全對或錯的觀念。對或錯可能是後人從歷史角度作出的判斷,但政治不 是一門評論以至褒貶的學問;政治的主要目的是追求效果和實踐,而非鬥垮對手,鬥垮對手只是達至最終目的之過程。

有人說政治與道德高地是分不 開的。某程度來說這是對的。回顧中國數千年歷史,平民要造反、國家要開戰,前提必然是要「出師有名」;意思是要找一個道德高地支持自己的行為。曹操便是一 個好例子。他挾天子以令諸侯,掌權近三十年,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卻從來沒有嘗試或考慮篡位自立。這是因為曹操的政治目的是掌權而非當皇帝, 「扶助」天子正是他的道德高地。這與他的兒子分別頗大。曹丕放棄道德高地,篡漢立魏,魏朝卻很快便滅亡了。

所以我們不能,亦不應過於批評某些政客長期頑守道德高地而不為政治困局尋出路。如果要批評的話,只可以說他們混淆了目的和手段罷了。當然,也許他們的目的只是享受道德高地的光芒罷了。如果這是事實,我們只可說這些人只求滿足一己私慾,不以整體社會福祉為目標,不值支持。

但 假若攻佔道德高地是為了達至某一政治目的,那便要看這政治目的為何和堅守道德高地的代價是什麼。在今天的香港而言,還沒有爭取到民主便站在道德高地激發社 會嚴重撕裂,動搖一國兩制的基礎,是手段與目的不相對稱的明顯結果。把政治看成絕對而非相對,是難有出路的。這也是曹操能名留後世,與曹丕只為歷史上的一 個小註腳之分別。

Thursday, June 11, 2015

民主思路

經過多月來的籌備和開會反覆討論,「
民主思路」終於在上星期天成立。籌備過程當然繁複,但最關鍵是在決定成立「民主思路」前,大家要清楚取得對方在所有重大議題上的共識。

成立「民主思路」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擔憂政改失 敗極有可能會直接拖垮一國兩制的實踐。從眼前的社會嚴重撕裂,以至中央與港人的缺乏互信,特區的政治兩極化,及港人身分認知等種種問題,均直接威脅到一國 兩制能否落實。社會內部與中央之間對一國兩制理解有所差異、中港兩地之一言一行皆會挑起互相猜疑,這條一國兩制之路如何走下去?一國兩制本身是一種政治妥 協,但政改失敗卻正正代表着雙方沒有絲毫妥協之心。連這一國兩制最基本的精神我們也做不到,一國兩制怎有機會成功落實?不但如此,我們每天都仍在這方面製造下滑危機,怎教人不憂心忡忡?

隔空罵戰只是逞英雄

我 們不認同現今建制與泛民兩陣營間之隔空罵戰。這種政治意識形態已逐漸成為特區的政治常態,甚至可說是一種具有相當破壞力的政治常態。某程度而言,隔空罵戰 只是一種逞英雄的行為,不但說服不了對方,更是尋求共識的最大障礙。這種不健康的政治常態不但窒礙了民主進步,更直接威脅着真正落實一國兩制。我們認為破 舊立新、改變這種政治常態才是香港長遠發展成功的唯一出路。

「民主思路」成立的目的在於研究落實一國兩制的基要條件為何、怎樣才能更全面掌握港人的身分認知,特區的長遠民主發展怎樣才可暢順達致,甚至在達致普選之 前如何改善管治質素等。我們認為任何新的政治主張必須具有一套扎實的理論基礎和事實驗證,通過一個廣泛、互動的平台,建立多方面和多元化的接觸點,接收和 推廣一套有說服力的政治理念。正因如此,「民主思路」並非一個單純傳統形式之智庫,而是一個研究與推動並重的智庫;這也是與特區其他智庫的分別之處。我們 認為論述與實踐在政治上是不能分割的,只有全面投入,勇於承擔,改變特區政治文化才有出路。

壓力與對話毋須相互排斥

我們承認這是一套理想化的構思。成功與否不但在於我們這群人願意付出多少、負起多少承擔,更重要的,是社會有多少願意參與成事的意欲,和發出共鳴的聲音。政改失敗是以舊有爭取模式爭取普選的完結篇。事實證明了,不斷製造社會壓力,不但得不到成果,反而帶來很多令社會難以接受的後遺症,甚至埋下了社會制度崩潰的伏綫。為甚麼我們不可以跳出框架,以另一種方式嘗試?不作另一種嘗試,何來難以預見的成功?更何況只要目標相同,壓力與對話是毋須互相排斥的。

今天社會嚴重撕裂之傷口能否復元,我們能否重拾那同舟共濟的獅子山精神,香港人的民主夢能否得以延續,你我能否為香港的成功故事開展一篇新的章節,完全在我們的掌握中。我們要有修補裂痕、重新上路的決心和準備,這新的章節才有望得以開展。

Friday, June 05, 2015

四十五與四十二

上星期中大一項政改民調顯示支持與反對八三一方案的市民百分比分別為四十五與四十二點九,相差不足三個百分點。有泛民議員歡天喜地、奔走相告說: 「我們很快便會與支持者看齊了!」看着這情景,我感到心酸。竟然有人為社會加深撕裂和對立感到高興。

假 若反對和支持方案的百分比掉轉為四十五與四十二點九,那又如何?這代表政改爭拗可以得到解決嗎?如果不可以,何喜之有?也許政客一貫的心態是,只要盡一切 力量把責任推往對方身上便是成功;所以落區不是要修補社會裂痕,而只是要爭取多點市民支持,藉以保護自己,這便足夠了。可有人想過今天反對的市民確是非常 憤怒,但假若政改失敗,這百分之四十五的人不會感到憤怒嗎?大家都坐在同一條船上,可以漠視對方的憤怒嗎?

看着這民調結果,令我想起了耳熟 能詳的所羅門王故事:兩位女士同時聲稱是一個初生小孩的母親,拖拖拉拉地走到所羅門王面前要求他還其中一位母親一個公道。所羅門王二話不說,便拿出寶劍來 要把小孩一分為二,讓兩位女士各取一半,真的母親便哭着說: 「算了算了!孩子給你吧!」

可惜故事歸故事,在現實生活中,有哪一方真正關心 香港社會前途?我們沒有包容之心,也沒有捨己讓人之欲。今天我們看着這社會很快便被中央的權威寶劍一分為二,我們有盡力去尋找出路嗎?也許政改會通過,也 許政改會被否決;也許建制派或泛民主派可為各自搶到了這一半社會而感到慶幸,認為這是成功的一天。但是我們這些真正的母親,心中卻正在痛哭:這孩子竟然被 犧牲了!

Friday, May 29, 2015

的士司機的故事

朋友傳來一段網 上熱播的手機短片。一名的士司機因不滿巴士切線,截停了巴士後怒氣冲冲地衝上巴士,指着巴士司機以粗言穢語罵個不停。巴士司機也算有氣量,一言不發便關上 車門,繼續往前駛。的士司機罵了一輪後發覺巴士已走了一段路,開始覺得問題出現了。巴士司機要求的士司機付車費,他只好硬着頭皮照付。巴士愈走愈遠,最後 的士司機轉為要向巴士司機道歉,苦苦哀求巴士司機讓他下車返回自己的車。也算是惡有惡報。

看罷了短片,捧腹大笑。忽然醒覺,這個的士司機不 但令自己的行業蒙羞,行為與遭遇更有點像個別所謂泛民成員。這比喻實在太貼切了。有些人不理社會要向前走,遇到不如意事便破口大罵,製造矛盾,阻礙進步, 到頭來卻被社會離棄。可惜今天在特區,辱罵他人已成為這社會的英雄行為。不禁想起了屈穎妍。一向認為她觀點有些保守,但她有她的言論自由,你可以不同意, 但辱罵她尚不夠,還要威嚇她家人?可惜她沒有巴士司機那份幽默感。

想深一層,假若巴士上的乘客受的士司機影響,群起要求巴士司機停車,那結局 又會是怎樣?假若社會各界支持辱罵屈穎妍的人,那又如何?故事證明我們這群巴士上默然不語的乘客,有時也不能置身事外。遇着勇往直前的巴士司機當然不用操 心,但假若巴士司機被人辱罵後猶豫不決,那我們是否也讓巴士停滯不前,甚至掉頭駛回交通事故的原地?到了這關鍵時刻,乘客也不能任由他人擺佈。我們也要發 聲,也要講道理,也要出力往前走。現在要令政改成功通過可能已是返魂乏術,但否決後,我們這批乘客也必須站起來為香港人發聲,為我們的願景出力!


政改:一國兩制之臨界點

很多人,包括北京官員也不明白政改怎麼會弄 至今天這面臨全面失敗的田地。北京官員認為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概念,令九七順利回歸,更以《基本法》敲定容許港人高度自治,維持一貫生活方式,保障基本 人權,這些安排已是一種非常寬容的政治妥協;而特首的任命是唯一在特區行使主權的象徵,不明白為什麼香港人老是不肯接受?

香港人不明白為什麼所謂高度自治竟是由中央欽點行政長官。回歸以來的三位特首一個不如一個,香港人只可以默默忍受。這怎麼可以說是「高度自治」?

從理論角度看,中央在香港行使主權與特區實 行普選理論上是沒有矛盾的。至少在撰寫《基本法》時,中央與香港人均不覺得這安排有什麼矛盾。相反,這正是一國兩制的重要指標。但理論歸理論,在一個歷史 背景、政治文化均與中國內地不同的環境下,在香港實踐普選行政長官,便帶出了一個很根本的嚴重問題:中央與大部分香港人自回歸以來缺乏互信基礎。

如果說天安門事件是中港缺乏互信的起源,那 麼回歸後這缺乏互信問題非但未能改善,反而每況愈下;加上北京在回歸後任由本土左派任意妄為,與民主派勢成水火、各走極端,更不要談基本互信了。另一方 面,個別傳媒和政客看準了這深層次矛盾,透過鼓吹口號政治,把這根本矛盾盡量醜化,藉以建立一群忠實的支持者,於是香港的政治兩極化便像癌細胞一樣慢慢侵 蝕覑整個社會。

假若民主派懂得擇善固執

當然,假若民主派有足夠政治判斷和懂得擇善 固執,可能今天的局面便不會出現。但是事與願違,我們可以回顧由二○○七年三月泛民推出的全面政制改革建議只堅持一個低門檻的特首選舉提名程序,到二○一 ○年的「五區公投」亦沒有以公民提名為變相公投的議題,再到去年「六二二」電子公投,泛民全面放棄了所有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大家可以清楚看到泛民 如何慢慢被激進派的口號政治推入泥濘,以至不能自拔。

到了今天,政改可說已是返魂乏術。各大民調 也清楚顯示社會有近四成人反對「八三一方案」,其中堅決反對和最憤怒的一群更佔三成。這些人的政治取態是不容忽視的。民主進程不是數字遊戲,若未能理順這 些持有強烈意見的人,社會動盪便會由此而起。試想想,不要說有一成人,只要有數萬人堅持以行動和破壞秩序為表達不滿的手段,社會便難以安寧。他們的激烈抗 爭行動不但撕裂了特區社會,深化了香港內部,以至與中央的根本矛盾,更直接挑戰一國兩制的實行。道理很簡單,假如特區再次出現長期大型群眾佔領或其他擾亂 公眾秩序的行動,我們可以確保特區的警隊能應付得了嗎?我們可以確保北京能如佔中期間能忍耐覑不插手干預嗎?假如特區出現嚴重社會動盪,特區政府和中央政 府不可能任由這動盪形勢長期持續,威脅本港金融穩定,始終會被逼以武力鎮壓。特區一旦出現武力鎮壓,港人和國際社會便對這脆弱的一國兩制更加失去信心,甚 至會認為已名存實亡。

如何確保一國兩制走下去?

我們的悲哀正在這裏。因為我們對一國兩制缺 乏信心,所以我們的言行正是導致一國兩制崩潰的原因。這是典型自我應驗預言的悲劇。就算這推論過於悲觀,一國兩制的崩潰仍然可能難以避免。理由很簡單,政 改問題不能解決,特區政府的施政便不斷陷於持續對抗和內耗。我們的經濟動力和競爭力也會日漸拖慢,甚至停頓下來。需留意到回歸時,我們的生產總值佔國家百 分之二十;到了今天,我們只是國家總收入的百分之三。一般經濟學者更預測十年內,中國的生產總值會達至二十萬億,而我們的生產總值只會佔全國百分之零點 五。換言之,香港特區對整個國家的重要性正急劇下滑。我們不但會被新加坡追過,甚至上海、廣州、深圳也可能於未來十至二十年超越我們。當我們對國家的重要 性急劇下跌之際,一國兩制的存在價值就算不完全失去,也會備受到強烈質疑。換言之,政改不能解決,一國兩制便會失敗;一國兩制失敗,我們便只會淪為中國眾 多城市中的一個小市鎮,還談什麼法治、自由、人權?

所以,香港人,特別是泛民要考慮的,不只是 今天這個政改方案應否通過,而是政改方案通過與否,我們如何確保一國兩制這條路可以走下去?今天因為我們不能接受「八三一方案」,所以要否決這政改方案; 但否決後,我們必須改變我們的政治思維。從長遠角度看,我們要重新思考如何繼續爭取普選。我看不見泛民以今天的表現,可以帶領港人在否決政改後繼續爭取民 主發展。我看不見這種堅持以漫罵方式表達意見,拒絕嘗試建立互信的態度能有效與中央政府在《基本法》下找到推進民主的共識。他們認為中央不可信,也許這是 對的;但他們選取的另一途徑便是不斷製造壓力、增加對立,這不但不是出路,反而只會是拖垮一國兩制的主因。

今天泛民的政治意識形態不變,否決政改後這 種政治意識形態也沒可能改變。要令政改有出路,一國兩制得以落實,我們必須要改變,香港的政治生態也必須改變,與中央的關係更加要改變。我們要懂得領略一 國兩制的妥協,我們要懂得基本的政治倫理;社會沉默的一群必須站起來,拒絕被他人牽覑鼻子走。否則我們只會步向滅亡!

(以上是我在今期《明報月刊》的主題文章)

Thursday, May 28, 2015

中央可以「授權執法」嗎?

上屆特區政府在 建制派全力護航下,硬闖立法會,通過了興建自回歸以來最大白象的高鐵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絞盡腦汁,希望做到「一地兩檢」。眼看這麼多年來也解決不了這 複雜的法律問題,於是有人建議中央「授權執法」,令特區的執法人員可以在特區執行國家法律。倡議者對法律原則可能認識不深,但也不應把現今文明法律制度看 成封建時代的皇帝般,只要說一句話便成為全國法律。他們可明白這時代早已成為過去!

香港執法人員只可執行本地法律,這可說是一般人的基本常 識。《基本法》第十八條便開宗明義說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基本法》可於附件三引入全國性法律,但並非所有全國性法律均可引入附件三內。《基本法》第十八條便說明:「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 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出入境非太大問題

從這些條文看來,內地的出入境條例,可被視為並非特區自治範圍有關的法律,但問題並非只局限於可否在特區執行內地之出入境條例。這問題簡單來說有兩個層次:一、只執行出入境之相關法例;二、因應出入境法例之需要,進行逮捕及執行內地其他刑法。

先 說出入境條例。如有香港人不獲內地批准入境,問題便不大,過往我們也有很多「不受歡迎人物」上不了飛機、上不了火車、上不了船的例子。假如內地之出入境條 例通過附件三在特區實行,不獲出境的內地人士便須被遣返。在這方面,特區執法人員可通過在港實施的全國性出入境條例,將不能入境人士即時遣返。這與逾期 在港居留或非法入境難民被遣返之程序相若,也不應是太大問題。

問題出於特區執法人員能否根據內地法律,逮捕個別人士。須考慮的是,那些法律可 在特區實施?是否把所有全國性的刑法也搬來香港實施?若是這樣,還談甚麼一國兩制?如果內地刑法只適用於內地居民,那《基本法》所保障之人權、自由和其他所 有在港人士之權利又如何處理?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所保護的,並非單是特區永久性居民,而是所有在港人土。這矛盾如何化解?

為經濟效益放棄一國兩制?

還 有一個同樣複雜但重要之問題。假若特區執法人員逮捕了某人,如何把該人逮解回內地?假若特區和內地急就章地「達成」疑犯移交協議,那這協議如何反映兩制司 法截然不同之矛盾?簡單來說,在疑犯被逮捕至逮解離境之間,他能否享有特區所有人權和寧縱莫枉之基本刑事司法原則?假若疑犯涉及一些可被判死刑的罪行,他 有沒有權利以人道理由要求特區政府延期甚至放棄遣返?他可否申請司法覆核,或人身保護令?如果不可,為何不可?凡此種種問題如何解決?

「一 地兩檢」之重要性只在於保障高鐵之經濟成本效益。為了經濟效益而放棄一國兩制之界綫是否值得?要維護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之獨特地位,唯一解決方法可能是內地 要通過一條為特區度身訂造的出入境條例,把特區執法人員須執行之全國性法律局限於,若內地人不能離境便原地遣返之簡單法律責任。希望特區政府不要為了短期 的經濟效益,斷送了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之獨特司法地位。

Friday, May 22, 2015

無字碑

太太愛上了《武則天》。和很多香港人,特別是女士們一樣,她被那些華麗服飾、堂皇布景和宮廷逸事所吸引了。我一向對電視劇沒有興趣,但頓時每晚有一小時「自由時間」,也算是不錯。前天晚上,翻看一些舊照片,找到一張無字碑的照片,一時百感交集。

應 該是七八年前了。我們到西安參觀兵馬俑後,也想到陝西乾陵一走,看看唐高宗和武則天的帝陵。到了山腳,忽然來了一陣狂風暴雨,那裡沒處躲避,只好硬着頭皮 冒着大雨往山上走。到了武則天的陵前,雨算是停了,但只見碑上空無一字,一串串雨珠,如淚水般流個不停,頓時有很大的感受。這唯一的中國女皇帝,為什麼有 這 樣的下場?

與很多問題一樣,武則天的功過在歷史上始終爭議不斷。在唐朝時,她的評價頗高;但到了宋代,卻如江河日下,直至近代才略見起色。 這些爭議也不無道理。她為了權力排除異己、殺戮無數,雖然對內管治有方,但對外政策始終失多於功,加上在這男性主導的民族文化下,特別對她後期的荒淫無 道,實在令後人難以為她在位十五年對社稷之功,給予整體正面的評價。

很多人也問為何高宗的碑上歌功頌德,而她的碑上卻了無一字?說法紛紜,有的說武則天認為自己功德蓋世,沒有說話可以形容;也有說她自知罪孽深重,故留給後人評價;也有人簡單地說這是唐中宗不知應稱她為皇帝還是母后,結果不了了之。

從政便是這樣。不可能以他人評價作為自己政治理念之尺度;因為你永遠不能滿足所有人的看法或要求。只有忠於自己,做你認為自己應該做的事,莫問他人,這才是無言勝有言的精粹。

Monday, May 18, 2015

政改失敗 所為何因

普選行政長官的政改方案面臨失敗的表面原因,是泛民堅持以佔中威嚇北京接受被視為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令北京以8.31方案回應,杜絕「奪 權」幻想。但在這表因背後,內裏的真正因由卻並非如此簡單。近日劉兆佳教授在2015年第2期的《港澳研究》發表一篇長達8000多字、名為《政改爭議及 兩種「一國兩制」理解的「對決」》的文章。這篇文章代表了北京官員的主流意見,深得北京高官的普遍認同和讚賞。文中對佔中後特區的政治形勢分析也算有理有 據,但其主要觀點卻把政改視為香港「獨立政治實體」與「中央授權下高度自治的地區」的「決戰」,這是把一場中港就民主發展持不同意見的紛爭提升至「主權之 爭」的層次。究竟這看法有何事實支持?

要就這問題尋找答案,必須先回顧過去10年泛民對政改看法的演變歷程。 2005年泛民否決第一次政改後,舉行首次民主派「武林大會」,各民主黨派經反覆討論後,於2007年3月推出一份全面的政制改革建議書。在這建議書中, 特首選舉模式只具一個提委會下低門檻的提名程序,並無公民提名這建議。若論「毋忘初衷」,這便是民主派的初衷。

到2009年,民主派就當前政改問題舉行另一輪「武林大會」。在這輪討論中,梁國雄首次提出公民提名的概念,並建議以「五區公投」推動這提名方法。當時這建議為所有泛民拒絕。事實是,其後雖然公民黨轉為支持參與「五區公投」,但亦沒有以公民提名作為變相「公投」的議題。

到 2013年底,民主黨因認為爭取2010年中途政改方案受到嚴重衝擊以致喪失議席與選民支持,要求普選聯吸納公民黨和工黨。當時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為了與普 選聯劃清界線,堅持必須把普選聯之名改為真普聯;又以「團結」為名,吸納社民連和人民力量,從而建立綑綁機制的雛形。為了「團結」,當激進派提出「公民提 名,缺一不可」的政改方案時,民主黨雖然對此頗有微言,但從公眾角度而言,其立場卻始終是曖曖昧昧,不敢倡議或支持一個沒有公民提名的政改方案。

在 這期間,佔中開始醞釀,並以真普聯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為爭取目標。話雖如此,佔中核心人物陳健民卻亦多次向我強調公民提名只是「叫價」,最終他不排除會以 一個符合《基本法》框架的民主方案作為最終交予港人決定的政改方案。可惜書生論政,佔中主腦人物未能預視整場運動既需激進派支持者參與和推動,後者的意見 必然是佔中運動的主流意見,才導致最終經篩選後,交由市民電子「公投」的方案盡是公民提名方案。6.22電子公投給了北京一個錯覺與藉口:港人堅持以脫離 《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思維爭取普選。

簡單而言,北京把泛民主派提升至意圖與中央就「一國兩制」的理解與行使主 權進行「對決」,實在是把泛民主派看得太高了。事實是,過去10多年,泛民主派的主要領導人物對特區長遠民主發展始終缺乏廣闊視野和政治策略。這些年來, 我參與過大大小小不下數十次泛民的政改討論,從沒人提出過以香港「獨立政治實體」為政改基礎,更莫論在民主派中有任何相近的論述或共識,民主派從來都只懂 得以西方民主原則作為爭取目標。相對於北京,這只是政治文化上的衝突,而非爭奪主權的對決。

事實是,在《基本法》下,國家在特區行使主權與普選安排沒有、亦不應有無法化解的矛盾。「一國兩制」本質上是充滿矛盾與妥協的元素,如何正視這些矛盾與妥協,才是香港發展民主的真正出路!


Saturday, May 16, 2015

沒有母親的母親節

母親去年五月中離世,終年九十一歲。父親英年早逝,兄弟姊妹很多時都說我們一家人於七十年代才可說是開始脫貧,可以晚年享福的只有母親。話雖如此,但因為律師事務繁重,真正可以承歡膝下的時間實在不多。

去年五月她中風,在醫院彌留十多天,始終沒有蘇醒過。也記不得上一次跟她見面閒談是何時,坐在她病床邊,想跟她閒話家常,卻不知從何說起。她愈是沒 有反應,我們愈是心痛。到了她臨走那一天,醫生早上已經警告我們不要走開,但至凌晨三時許,她的情况似是穩定了,二哥和家姐均叫我和太太回家休息小睡,誰 知回到家中,在床上躺下不到一會,便接到電話說要趕回醫院。就是這樣,她真正離開的那一刻我也不在場,這是人生中多大的憾事!

母親從來不贊成我從政。她皺着眉頭說: 「家驊,你幹嗎要從政?你不需要名, 也不需要利, 為什麼要蹚這淌渾水?」我只好回應說: 「你和爸爸從大陸逃到香港時身無分文,今天你看見家中的所有一切都是這個社會給予我們的,現在放下事業為香港人出點綿力,也是應該的,對嗎?」她不回答, 但滿面不以為然。我知道說服不了她。也許她看不見我退出政壇那一天也是她的遺憾。

也許母親的話是對的。但相信她也希望我是一個懂得獨立思考的人;也有我的理想、我的目標。上星期一位建制派議員在議會中就政改發言,他說母親永遠是 對的,她為你選老婆有什麼不妥?覺得這種言論有點可笑,也脫離現實。母親當然想我們好,但也應尊重我們的抉擇,只要這是正當的抉擇而非作奸犯科。相信最 終,父母也會以兒女為理想奮鬥而感到驕傲。

但母親的想法是怎麼也好,在這
沒有母親的母親節,感覺始終是苦澀的。

Thursday, May 14, 2015

誰有條件選特首?

上星期無獨有 偶,有記者 問董建華,梁家傑、余若薇若參選特首能否出閘?他給了一個北京官僚的慣常答案:「他們心知肚明!」第二天,羅范椒芬在電台上點名我和郭榮鏗為可以出閘的人 選,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少的風波。不敢說董建華和羅范椒芬對政治的認知膚淺,但毋庸置疑,他們明顯地未能靜思慎言。但從另一角度看,他們只是試圖演繹中央所 堅持的不明文限制:只有「愛國愛港」之人才有條件選特首。這是共產黨語言,很多人聽不懂、也聽不入耳。如果北京政府懂得以西方政治學包裝的話,他們應該 說,只有懂得對話和妥協的人才具參選特首的條件。

政治就是對話

為甚麼這樣說?很多人均認為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著名政治哲學 家畢達寶 (Blattberg) 卻說得更精準清晰:「政治是以對話來解決矛盾。」一點也不錯!政治便是對話,有對話才可以妥協。看看奧巴馬和習近平,美國在東南亞通過與菲律賓和日本結 盟,意圖圍堵中國,令兩國勢成水火;但兩位領袖仍不願放過任何機會創造對話溝通條件。

也看看安倍晉三。日本和中國在釣魚島主權上劍拔弩張,但安倍晉三還是爭取每一機會與中央領導人對話。管他只是在走廊上站着說一兩句,也比零接觸為好。他更不惜把談話內容自動預先付予國家領導人審查;為的是甚麼?只是尋求一刻的對話!

更 不用提朱立倫。他先說不參選總統,然後到北京會見中國國家領導人,表明心迹並非為參選總統而溝通,而是為台灣前景而溝通。這才是政治家的表現。如果你問奧 巴馬、安倍晉三或朱立倫,北京政府可信嗎、與北京對話有用嗎?為甚麼不以導彈、核彈威逼中國就範?他們的回答可能各有不同,但明顯共通點是溝通對話才是解 決紛爭唯一之途,亦是最文明之法。

從政要適時妥協

回頭看,參選特首應具有甚麼條件?如果你不懂得把握對話、適時妥協,你便是沒有從政必須具備的政治能力。沒有這能力,管你在其他地方有多少才華,你的支持者認為你有多少魅力,我看不見為何你可以說你具有參選特首的條件。香港人亦不應、也不會選你為特首。

當 然,這不等同不准這些人參選。毫無疑問,落閘禁止這類人參選是矯枉過正。也許這是中央政府一貫的政治手段,但要說服香港人接受這手段的必要性,會是相當困 難。這是文化有別、價值觀不同的結果。有人說假若余若薇、梁家傑表明心迹沒有參選特首的意願,那不是解決了問題嗎?對不起,我難以苟同!選舉制度是一個嚴 肅的政治問題,不應以某些人的去留,或能否順利出閘為設計標準。

我也不是說要泛民具有奧巴馬、安倍晉三或朱立倫的政治能力和氣量。這要求可能是太高了。但 何謂政治這基本問題,卻不須是一位讀過政治學博士學位的人才了解或明白的。你有沒有意欲參選特首,也不代表你從政可以罔顧基本政治能力的要求。可惜的是, 大部分泛民連這最低要求也未能達到!

Friday, May 08, 2015

身在中國的香 港人

清末以來,香港 人接受了百多年的英國殖民統治。也因如此,回歸後,在英國傳統文化薰陶下成長的香港人,無論在民族、社會及政治意識上均感到無限困惑實不足為奇。一國兩制 是香港回歸的憲制基礎,但也是一個前無借鏡,後無來者的政治實驗。一國兩制本身充滿着矛盾和妥協;如何面對這些矛盾,了解這些妥協,正是所有
身在中國的香 港人必須面對的根本問題。

在民族意識上,很多人不介意被稱為華人、唐人,甚至黃種人;但港人對自稱為中國人卻始終有點猶豫不決。這基本上是對中國的政治制度存有質疑的疏離表現。

在社會意識上,香港人傳統的核心價值:公義、自由、法治比資本主義更被重視為社會基石。也正因如此,雖然資本主義社會沒有改變,我們對一國兩制能否守護着這些核心價值一直也存有戒心。

可能更重要的,是政治意識的對立。政治極權與自由社會存在根本的矛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雖然《基本法》把這些根本矛盾盡量梳理,但在一個缺乏互信、互相猜疑的政治環境下,一國兩制的妥協元素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也許這也正是我們感到無限困惑的根源。

今 天政改的紛爭,更突顯了以上提出而未能解決的核心問題。我們是否未能真正掌握到一國兩制的妥協精神,又或因為缺乏互信而難以感受到《基本法》下兩制共存的 可行性?也許這不是一時可解決的問題,甚至不是一代人可以化解的困擾。但在這政改成敗命懸一線、一國兩制面臨全面失敗之關鍵時刻,北京和每位香港人也有責 任去靜心思考一下,政改被否決後,我們應如何面對一國兩制的問題。

我深信,只有能找到我們在中國之位置,政改才有真正的出路,一國兩制才有成功的一天!

Saturday, May 02, 2015

音響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歡音樂。也因為喜歡音樂,所以我也喜歡音響(Hi-Fi)。有些人因為喜歡音響而玩音響,花一千幾百萬購買最頂級的音響器材,追求的卻是很多一般人也聽不出的分別。但我不是這類人,也沒有資格有這種追求。

當了議員後這十一年來,可以靜靜地坐在家中欣賞音樂的機會少之又少。幾星期前,無意中發覺原來家中的一套音響早已壞了。近來心情特別煩躁,所以有意物色一套新音響,希望可聽聽音樂紓緩情緒。我嚮往膽機的音色,想買一套以前曾經擁有過名為「雅士」(JADIS)的法國膽機,誰知一問價錢嚇了一跳。價錢竟然比我當年購買時貴了五倍有多!代理笑着問:「湯先生,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我低頭一想,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只好失望而回。

心 有不忿,在網上看了一些推介,便想試試一套內地製造, 名為「雅清」(YAQING) 的膽機。此機與我心儀的「雅士」同級,但價錢只是前者的十分一。咬着牙根一試,在網上訂購,不消兩天便從深圳送來。接駁後,煲它十數小時,音色開始穩定, 變得光亮豐厚,定位清晰、有深度,只是略為欠缺了一點高價膽機那種空氣感,但也沒有一般膽機那暖洋洋、甜膩膩的味道。但以這樣的價錢買到如此的音色,已是 頗為安慰,也達到了我的要求。

不是說我的要求低,而只是我願付出的與回報成正比,已算足夠了。追求完美音響的人,很多時他們追求的不是音樂,而是演繹音樂的媒介,與現今很多政客只追求爭取過程而忽略了爭取目標沒有太大的分別。當然,喜歡聽音樂,也須聽得入耳;難聽、走音的,不要也罷!也許今天的香港人也須停一停,想一想:政改這首曲,聽得入耳嗎?我們是要聽音樂,還是要聽音響

Thursday, April 30, 2015

民意戰

特區政府開宗明義拋下戰書,聲稱人大「八.三一」政改方案提上立法會之時,便是正式開啟民意戰之日。泛民主派也毫不退縮地說,將於翌日全力落區應戰。一場一直以來流於口舌之爭、意氣之爭的政改便將改為民意之爭。身為民意之一分子,你有沒有一種無奈、被利用的感覺?

相 信很多對政治學有修養的人,到了這一刻也會感到無限唏噓:特區政治,只此而已?民意是否當真可以解決政改問題?特區政府明知民意不能令泛民屈服,不謀出路 只求自保,希望通過民意把政改失敗的責任加諸泛民身上;泛民竟也以同一心態應對,希望以民意令北京屈服,保障自己頭上的道德光環,安全過渡,管他特區民主 有沒有出路!

選民考慮因素難揣摸

也許很多人不太明白民主代議政制的意義。代議政制是通過定期選舉由選民選出他們信任的政治領 袖,通過後者的政治理念和判斷,為民請命。甚麼時候代議者變為了民意的奴隸?假如民意可決定一切,那麼我們只需要一個有公信力的民調機構,還需要甚麼代議 者?鍾庭耀大可成為特區的決策者,由他不斷去辦民調,決定哪些政策可行,哪些政策不可取,再也簡單不了,每年更可為香港人省下一筆幾千萬元的議會經費!

更 重要的是,民意的取向往往並非建基於理性考慮和判斷。即使是正式公投,選民的考慮因素往往也難於揣摸,不能成為政策改變的基礎。答案只有對或不對、同意或 不同意的民調,如何引發新政策的醞釀?如何化解雙方的矛盾?假若有相當數目,但非過半數的社會人士對議題有強烈不滿,你可以依賴民調消除他們的怨憤嗎?你 可依賴民調漠視社會的動盪不安嗎?

也許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去探討這問題。假設民意支持「袋住先」,而泛民誓死不從,那又如何對特區的民主發 展有影響?假若民主派被逼就範、屈膝求全,那將來的民主發展又怎樣?每次也以民調解決?換過來說,假若民調反對「袋住先」,特區是否便會收回政改方案?就 算特區真的收回政改方案,政改便可以說是成功嗎?這可能也正是失敗的開始。這樣的邏輯能不令人嗤之以鼻?

尋出路不等於「袋住先」

也 許最關鍵的,是北京與泛民之自保心態。為政改尋找出路與「袋住先」完全是兩碼子事。可惜無論是北京還是我們的泛民政客,卻始終看不見或堅持不想見這關鍵性 的分別。尋出路便是「袋住先」,反對「袋住先」便會令政改成功。這不是邏輯,不是判斷,只是身為泛民領袖的政治質素,實在令人咋舌。

難怪很多人也說特區缺乏政治人才、政治不成熟,沒有民主也罷!也許泛民正在曲綫支持這種說法。也許北京也希望藉此一役證明這事實。也許要改變只能期待下一代對政改持有不同的意見和心態。也許「八.三一」政改方案通過與否,特區的民主發展也注定失敗!天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