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6, 2009

憤怒!但這是我每天的工作.......

點追問都唔肯認政府要負責任做野,仲覺得係對,咁維護政府的副局長,咁厚顏無恥的長官,肯定有排做!

Tuesday, December 15, 2009

誰說民生民主不相關?

鑒於立法會財委會將於12月中旬討論高鐵撥款,我們十分關注高鐵撥款與現時議會制度不 公的關係,特意舉辦街頭論壇,題為「功能組別之禍害-從高鐵說起」,希望喚起社會大眾 對政府政策及現時政治制度的關注。

Monday, December 14, 2009

憤怒


把所有的失望加起來,得到的結果是甚麼?是絕望?還是憤怒?從來不是一個會絕望的人,但卻與一般人一樣,是會感到憤怒的。曾經寫過一篇短文,說憤怒是好的。沒錯,憤怒可以激發鬥志,再燃雄心;但憤怒也有悲哀的一面。有人說對事物漫不經心的人是不會憤怒的,只有擇善固執的人才會因挫折而憤怒。這不一定是對的。當從來不關心政治的人也感到憤怒時,這種群體情緒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也許促使他人憤怒的人正在摸索著一條底線:究竟到了哪一個地步才會引發起整個社會的莫名憤怒?也許製造憤怒者認為憤怒會令人失去理智,甚至會兵行險著而犯下兵家大忌。但這類算盤本身也是一種高籌碼的賭博,代價是一個雙輸沒贏的局面。

從憤怒的人來看,不同程度的憤怒也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反應。堅持每個人也要把憤怒轉化為沒有共識的行為,本身也可以造成憤怒的惡性循環。憤怒導致割裂,割裂引起憤怒。要扭逆時勢,重新上路,談何容易?人始終是有血有肉的,有感情的,有自我尊嚴的;若再加一點傲氣,更無法擺脫這周而復始的情緒枷鎖。退一步海闊天空談何容易?在現實生活中有誰做得到?縱是你做得到,也不代表其他人做得到。到頭來,只是突顯了更大的矛盾,更深的裂痕。

想起宋人楊萬里一首用來形容今天極為貼切的詩: 「兩岸舟船各背馳,波痕交涉亦難為,只餘鷗鷺無拘管,北去南來自在飛。」在這憤怒把所有人變為孤島的一天,要化為鷗鷺,說難不難,就易不易,問題只是甚麼時候是一個適當的時刻?

天曉得!

Sunday, December 13, 2009

誰沒有錯?


聖經有這樣一個故事,一群有學識的人,帶著一個被人捉姦在床的女人,想知耶穌會如何用公義方法來判這女人要被人打死,那穌向這群人說只要認為自己沒有犯過罪,便可以按照律法用死頭打死個女人,最後,這群人全部走曬。甘乃威被譴責動議是言論不一是冇誠信及處事不公,湯家驊認為議員及官員都有犯這樣的錯,這樣如何可以審核其他人呢?最重要是動輒啟動以有政治動機之機制,不是要找出答案的調查,不是行公義,對參政者來說是不公平 ,所以調查冇理由要繼續。

Thursday, December 10, 2009

湯家驊:我要民主普選,但不同意任何形式撤離議會

走到這一刻,建制內似乎難以爭取普選,但湯家驊並不同意就咁撒離,那怕只是離開一天或 一個月,甚至不回來,有市民要與社民連團結一起、但有市民又向他質疑,直選議員沒有講 過議會無用論,點可以話走就走?
群眾運動的基本條件是團結,真正團結要抵受得壓力,而非靠大家慷慨激昂地喊叫,公投要 成為群眾都可以參與的話,泛民及市民,都要同意及同步,才可成行!

民主倒退的方案


就二○一二年之政制改革,政府建議將現有選舉委員會委員從八百增至千二名,分別是把現存的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別及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人大代表、政協代表等合共四個界別,各增一百名委員。唐英年司長於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啟動政改諮詢時承認,政府建議通過新增的第四界別之「一百個議席中的大部分分配給區議員……來增強選舉委員會民主化程度」。

魔鬼在於細節,讓我們也來看看究竟政府建議之方案增強多少「民主化程度」?首先看看現時選委會之組成。現時只有三十席直選立法會議員是由全香港市民一人一票直接選出來;由全香港人間選選出來有四十二席區議員代表,其餘均為小圈子選舉產生(見表)。以現有八百名選委而言,民主成分當然是極為薄弱;就是把直選和間選的委員合為一體,也只是佔了八百席中的七十二席,一成也不到。

「魔鬼」在於細節

比之於泛民主派之共識普選方案,後者建議增加全數四百名直選區議員成為選委會委員,其餘議席不變,從而把全民直選議席由七十二席增至四百三十席(見表),佔總數一千一百多人之三分一。泛民主派接受保留現有之功能組別委員,已是對現有小圈子既得利益者之極大讓步。

反觀政府現有之建議,唯一增加的是少於六十席的區議員代表,而小圈子功能組別之代表卻激增至三百多席。新選委會中,全民直選之立法會議員及間選之區議員委員只佔千二人中的一百三十席(見表),百分比是微升至一成,但建議卻把提名門檻同時提升百分之五十至一百五十名,令一般香港人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意願難以落實,這不是民主倒退是甚麼?

政府建議的特首選舉改革方案明顯地是加強功能組別及當然委任委員之提名權。香港有七百萬人,大部分均不屬於任何選委會的功能界別,也沒有這些界別的投票權,而他們的直選代表竟然一直只是維持於三十席,間選代表也只有一百席,這怎可以說是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談及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樣的方案完全不能確保普羅大眾可以行使《基本法》第二十五條所規定的所有市民皆可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及進行真正普選行政長官的政制目標。這教渴望有真正普選的香港人如何接受政府建議之方案?

Tuesday, December 08, 2009

難得一見民建聯公開講要盡國際社會責任,普選又如何?


一個關於反恐條例修訂,民建聯的劉江華話作為不應再拖延,要像國際社會一樣義不容辭地 推行,咁國際社會都推行民主選舉,民建聯係唔係都應毫不猶疑地要求特區政府落實普選呢 ?
泛民議員反對讓立法機關有充公個人私產權力,不過是重視基本法精神,因為反恐與保障市民私產之間,應該有其平衡。湯家驊說,基本法29他及105條已經聲明要對私人財產保護,況且,香港並非有大量反恐人士存在,所以有不得不立法之死線,而最重要的是,若容許修訂,就等於讓立法機關輕易以清減基本法對個人保護之權利,這是不該的。

Friday, December 04, 2009

不是普選的普選


迷你債券不是債券也罷,但普選不是普選?我所指的,是最近左派人士一致口徑都在說《基本法》中所談的「普選」並非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前陣子劉佩瓊女士更在一政改諮詢會上呼喝一些市民說: 「你沒讀好書!《基本法》所談的並非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沒讀好書」的是劉女士。她對普選定義的一知半解,令人目瞪口呆。

左派人士的「理據」是《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人權公約》)中第二十五條談及「普及而平等的選舉」,而《基本法》只談及普選,因此「普選」的真正意思是不需要平等。這是捉字虱的錯誤解讀。

《人權公約》中所指的「平等選舉」,根據聯合國文獻及權威學者羅域(Nowak),是指選票的分量,而非數目,必須平等。更重要的是,《人權公約》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清楚訂明所有公民權利必需絕對平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而第二十五條亦指出普選的定義是包括被選權;這亦是現時特區功能組別選舉不符合《人權公約》的基本原因。

普選不是普選的說法,根本上亦違背《基本法》的條文和背後精神。《基本法》所說的「普選」是一般人理解的普選。這名詞在國際間早已被公認為一種普及和平等的選舉,不容隨意扭曲。更重要的是,《基本法》本身於第二十五條規定一切公民權利必須平等,第二十六條亦明確規定所有公民享有選舉權及被選權。第三十九條更規定所有法定限制不得與《人權公約》抵觸。

由此可見,普選不是普選的說法是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的歪理。以令人嗤之以鼻的說法來為保留功能界別詭辯,是貽笑國際、侮辱港人智慧的政治謊言。怎叫人信服?

Thursday, December 03, 2009

湯家驊:5區公投有3宗罪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09

為什麽不能談普選?

政黨話要有普選、立法會議員話要有普選、市民同意有普選、特首更在參選時話會為香港帶來一個終極普選方案,既然咁有共識,點解特區政府又會行舊路,拋出增加功能組別數目及提高行政長官選舉門檻的廢柴方案?仲找d人大代表話普選唔一定要平等,實在令人氣憤。基本法明明寫下了普選三部曲,現時林瑞麟卻說普選是五部曲,總之由得民間有民間講、政府和建制派自炫其說,只為假諮詢做一場戲。湯家驊說不交出普選路線圖,實在難阻民憤。

五區總辭@議事論事--pt.1

*五區總辭, 變相公投*被傳媒披露至今(09年11月底)炒熱後, 泛民主派的路線之爭, 加上歷年積怨, 引爆總辭行與不行的爭論, 更爆出民主黨元老"互片"和叫停總辭之議.

Tuesday, December 01, 2009

湯家驊專訪(節錄)--論五區總辭及民主派-pt.2

湯家驊論五區總辭及民主派, 有自嘆有唏噓有不滿....
http://www.youtube.com/watc...

湯家驊專訪(節錄)--論五區總辭及民主派-pt.1

湯家驊論五區總辭及民主派, 有自嘆有唏噓有不滿....

http://www.youtube.com/watc...

Monday, November 30, 2009

所有支持民主的人均應看的文章

希望你靜一靜、想一想,我們面對的是什麼........
浩浩民主潮遙遙普選夢 張文光

特 區政府政改諮詢剛開始,民主派的抗爭策略出現重大分歧。社民連和公民黨極力主張5 區總辭,公開催迫民主黨加入總辭行列。民主黨為5 區總辭開了8 次黨內會議,也曾認真思考民主運動的戰略和策略。黨內的分歧和觀點被傳媒廣泛報道,當前主流的傾向仍是反對5 區總辭。民主黨稍後召開黨員大會,就5 區總辭作民主表決。
大會還未召開,壓力排山倒海,社會議論紛紛,媒體熱烈報道,將民主黨置於政治的風眼中,大是大非,何去何從,民主黨已無可迴避,必須向公眾作全面和清晰的論述。
第一個問題是:民主運動是持久抗爭還是背水之戰?
香 港的民主運動始於1985 年的代議政制。當年的港英政府知悉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後,才開始建立植根香港的民主政制,由區議會開啟代議政制的先河。初期民主派對參選是患得患失,親中左 派更欲靜觀其變。然而,代議政制鼓動了民眾的政治覺醒和熱情,掀起了持續四分一世紀的民主運動。
1980 年代的民主運動有兩個戰場:一個是爭取八八直選,一個是爭取民主基本法。當年的中英政府,既壓制了八八直選的要求,只容許91 年立法局部分直選;港英更引入功能組別的怪胎,為香港的民主政制種下禍根。八九民運後,中國全力壓抑香港民主,視其為民主抗共的陰謀;末代港督彭定康引入 新九組,更遭遇九七落車的命運,由中國控制的臨時立法會取代。
儘管香港的民主運動先天不足,只能在中英政治夾縫中艱難地成長,至今仍未能實 現民主普選的夢想,但它所喚起的民眾力量,卻保衞着香港自由法治的核心價值,不倒退,不消失,讓香港避免澳門化和新加坡化。這是民主派努力的成果,也是無 數港人奮鬥的足印。今天,有人隨便輕視請願示威和遊行絕食的功用,隨便否定港人真誠的奮鬥,說香港25 年民主運動毫無寸進,忘記當年民眾一步一腳印的艱辛,連用大聲公都可以被捕,連20 人遊行也可能犯法,連遊行唱歌也是噪音,這些早已被遺忘的民主歷程,不想回憶,未敢忘記,但不應隨便輕蔑和否定。
25 年的民主運動歷盡風波,每一個時刻都有其要緊之處,民主派不斷從成敗中汲取教訓,當中最重要的是:面對中央和建制極其強大的力量,民主運動必然是全方位和 立體的持久戰,而不是玉石俱焚的冒險主義。所謂全方位,包括溝通對話、諮詢談判、民間組織、議會抗爭、社會運動、公民抗命;所謂立體戰,包括不同階層民生 和社會的訴求和行動,也包括民主運動不同的戰略和策略,讓民眾從參與、組織、抗爭和挫敗中確立爭取民主的信念,積累和壯大香港民主運動的力量。
這當中有很多默默無聞,風裏雨裏一路走來的港人;當中也有很多默默耕耘,可歌可泣篳路藍縷的故事,他們是民主運動持久戰的中堅力量,薪火相傳,點點滴滴,推動香港的民主和進步。
第二個問題是:民主運動是多元抗爭還是唯我獨尊?
1980 年代開始的民主運動,一個最重要的反思是:如何促進團結和避免分裂。過去,民主運動面對中英政府強大的力量,深感自己的弱勢與無力,常強調觀點和行動一 致,以最大的團結爭取民主。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回歸後公民社會的發展,新舊政黨和民間團體的湧現,導致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和百花齊放,和而 不同,殊途同歸,體現民主新一代推陳出新的生命力。
就以社民連和公民黨的5 區總辭全民公投為例,我們沒有懷疑其政治真誠,也承認這是一個具有創意,但極有爭論的反抗運動。23 個民主派議員的立場,由支持、反對、觀望到保留,反映爭取普選的不同策略。既然是策略分歧,社民連和公民黨可以支持,民主黨可以反對,獨立民主派可以觀望 和保留,這正是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
歷史的錯誤讓我們謙虛,不同的策略都應該尊重,為什麼民主黨有不同意見未能參與,或未開黨大會決定是否 參與,或各人真誠坦率地公開觀點,便被視為破壞民主派團結的罪人,連主席何俊仁都被擺上枱?為什麼民主黨誠實指出總辭的風險,反要為從未支持過的5 區總辭負失敗之責,而明知風險卻仍然上馬的社民連卻毋須負責?
其實,5 區總辭只是策略,民主普選才是目的,為什麼民主黨不能堅持自己的策略,以維護23 票否決權為首要任務,再全力發動群眾抗爭,要求對話,爭取普選?民主黨的策略未必對,正如社民連和公民黨的策略未必錯,對錯可以辯論,實踐檢驗真理,但在 此之前,民主派之間應否有起碼的尊重,爭取普選是否容得下不同的策略,民主運動的多元抗爭是否勝於唯我獨尊?
第三個問題是:5 區總辭是務實抗爭還是冒進主義?
5 區總辭的目標是全民公投,藉着全港5 個選區各1人辭職,做成一次全港性的投票機會,社民連和公民黨的主觀願望,是賦予選民一個特定的議題,假設選民為此而投票,借選舉作全民公投。
但 這樣真能做到全民公投嗎?首先,全民公投是主題先行。當前,社民連的立場是2012 雙普選;公民黨的立場只求2017 和2020 的普選路線圖,兩黨若不放棄其政治立場,選民投什麼票?兩黨最新的主題是:選民對2012 政改方案支持與否作公投。但民主派是否須依靠全民公投的結果,才能決定自己投票的立場?冒着失去否決權的風險,這樣的公投是否值得?
其次, 公投要有勝敗,何者為勝,何者為敗?公民黨說贏1 票已算贏,社民連說贏3 席已算贏,標準過低,難以服眾。以民主派六成票的基本盤,不全贏5 席已是輸掉公投。但眾敵環伺,虎視眈眈,敗將翻叮,捲土重來,全勝談何容易?當前,民主派23 票否決權已是弱勢,還辭去5 席公投,冒險是否值得?
這正是社民連和公民黨要求民主黨參與的原因,也同時說明5 區總辭全民公投的異化。若5 區總辭是為了全民公投,有5 人辭職,有統一主題,公投已可進行。若害怕公投沒有民主黨參與而輸掉議席,所謂公投,究竟是投主題,還是投人和投黨呢?
過去的經驗顯示,投票的理由從來複雜,投人投黨較多,投單一議題較少。近年,選民更自行配票,分給支持的陣營,發揮比例代表制最佳效益。因此,將投票行為簡化為全民公投,或將投票人數幻化為另類上街,皆名實不符,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真正的上街,如1989 年的百萬人遊行,2003 年反23條的黑衣遊行,當中的悲情和憤怒,意志和力量,團結和希望,是港人寫入史冊的經典,與投票結果不可比較。何况選舉當中,選民不一定投民主派,投民主派也不一定視為公投。
翻開一部歷史,群眾運動的形式很多,但遊行體現集體意志,仍然是極有力的行動。真正的難處在於,群眾是否有足夠的憤怒上街,這是10 年難遇的歷史契機,影響時代,改寫歷史。我尊重社民連和公民黨5 區總辭的選擇,但卻不宜將投票視為另類上街。
當 公投主題和勝敗仍具爭議,當5 區總辭變為辭職補選,當辭職補選變為選人選黨,結果與公投已不能畫上等號。若這些重大的疑慮未清,若民主黨稍有遲疑,便鼓動群眾迫民主黨上馬,置既有的否 決權於風險中,傷害了民主派的團結,撕裂了民主派支持者,究竟是務實抗爭還是冒進主義?
第四個問題是:5 區總辭成功,能促使中央落實普選嗎?
5 區總辭是動員民眾的策略之一,風險大,效益小。5 區總辭的力量,遠弱於03 年的23 條遊行,更弱於89年的民運遊行,這兩個遊行導致中央改變香港的政策。但我們仍渴望最好的結局,就是5 人全勝重返議會,維持原有23 個民主派的局面。不過,立法會的強弱的對比仍在,民主派5 區總辭後回歸原點,仍然需要議會外的其他抗爭,仍然需要以否決權體現民意,仍然需要爭取與中央的對話,解決歷史爭議,實現真正普選。
因此, 否決權要不動如山,但民主運動必不可少。民主派既要團結現有的23 票,免被撬走;更要組織多元的民主運動,擴大力量。而更重要的是目標,爭取2012 雙普選,固然理直氣壯,但機會並不大;若2012未能普選,民主派也應提出:2017 的特首提名,不能高於2007 的規定;2020 必須徹底廢除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
民主派的目標是終極普選,民主運動的精神既是持久戰,就只能把握可乘之機,積小勝為大勝,等待有利時機,爭取更大成果。過去的經驗說明,運動沒有預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只要行動按形勢不斷升溫,議會製造議題不斷抗爭,帶動傳媒關注,就能觸動人心,逐步走向運動的高潮。
即使過去88 直選和23 條立法,都要經歷民眾冷漠到熱烈的過程。88 直選激化了社會鬥爭,產生回歸10 年的政改時間表和路線圖;23 條立法後期,社會聚焦於葉劉淑儀的失誤和董建華的無能,成功發動50 萬人上街,導致23 條的夭折和董建華的下台。
民 主運動顯示人心,但實現普選的辦法,最終仍是香港各政治力量,尤其是中央和民主派的對話妥協,才能解決雙方的疑慮和分歧,才能尋求一個港人接受的普選路線 圖和終極方案。當中特首確實擔當極重要的橋樑角色,不容卸責。而朝野上下都要總結05 年政改失敗的教訓,推動對話,增加互信,藉修訂基本法而達至雙贏。
當然,很多港人會質疑對話的可能和成效,但對話也應當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任何一線的機會,都不要主動關門,迫使運動走向對抗的不歸路。
第五個問題是:5 區總辭內訌,是否轉移了爭取普選的方向?
政改諮詢文件剛發表,5 區總辭便立即綑綁,民主派的內訌取代了政改的爭論,爭論的焦點在於:
2012 雙普選被人大否決,應否聚焦爭取2017 和2020普選路線圖?
普選路線圖可否簡化,聚焦中央確認2017 和2020 是普選的法定年期;2017 特首的提名門檻不高於2007 的規定;2020 取消所有形式的功能組別?
2012 的翻叮政改方案,無論選舉委員會還是功能組別,是否仍有民主化的過渡空間?是否可以邁向真普選?
爭論以廢除功能組別最為惹火:無論中央和特區的官員,都不斷合理化一個將持續35 年的政治特權,讓20 萬特權階級一人兩票,比其餘300 萬選民多了一票。
爭論更以譚惠珠的言論最惹火,說普選定義由中央決定,聯合國公約的定義不適用於香港。若在過去的年代,譚惠珠的歪論早引起政治風波,但5 區總辭救了譚惠珠,港人也錯過廢除功能組別的戰機。
5 區總辭無論得失成敗,無論民主黨是否拒絕參與,請仍然緊記民主運動的方向,是爭取政制終極雙普選,而不是爭論5 區總辭的對錯。民主派千萬不要將策略當目標,將樹木當森林,放過了特首曾蔭權的翻叮,放過功能組別的廢除,放過唐英年的假諮詢。
當中,曾蔭權有極重要的憲制責任,他有責任向中央反映港人真普選的立場,他有責任爭取民主派與中央官員對話,他有責任促使中央交出普選路線圖。若他的翻叮方案再被立法會否決,他絕對有足夠理由政治腳痛。因為,政改是他7 年特首最重要的工作,怎能不做好這份工?
但曾蔭權的責任,政改方案的缺陷,民主普選的前路,全被5 區總辭的綑綁內訌激化和異化,民主派有責任撥亂反正,聚焦爭民主,實現真普選,不要一哄而起,忘記歷史任務。
第六個問題是:一黨專政的中國,為什麼要給香港民主?
港人為民主已奮鬥了25 年,港英的13 年落空了,回歸的12 年也落空了,對中央承諾的2017 和2020 年普選,港人仍有着深深的疑慮。
疑慮是歷史的積累:毛澤東時代的極左政策,鄧小平時代的八九鎮壓,香港九七回歸的民主停滯,23 條立法的強橫嚴苛,引起港人更根本的疑慮:一黨專政的中國,為什麼要給香港民主?
今 天的中國,大國崛起之心,民族圖強之志,是建國60 年來最實在的。為實現這強國大業,常壓抑着地區的矛盾和人民的願望,以維護中國大局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香港的民主也要服從中國的大局:中國能否掌握香港 的管治?香港會否衝擊一國的穩定?即使從特區的角度:民主是否影響香港的行政主導?普選會否觸動香港的既得利益?
中央從來沒有認真正視:民主普選既是香港的人權,長期壓抑民主導致社會最持久的內耗,成為香港不穩定的重要原因。矛盾不斷發生,社會不斷撕裂,特權繼續存在,貧富繼續懸殊,憤怒繼續蔓延,激進政治抬頭,社會如壓力煲,這是社會極嚴重的管治警號,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2005 年民主派否決政改,2007 年中央回應了民意,提出2017 和2020 的普選時間表,但港人很快便質疑:特首的提名門檻可作政治篩選,功能組別會以普選的名義長存。若港人的疑慮屬實,則普選已經變質,時間表意義大失,港人的 沮喪和憤怒可想而知。港人有理由反抗,反抗這鳥籠民主。
石在,火不會滅。中央不給港人民主,就將香港的內部衝突,轉化為中港的矛盾,港人的 憤怒開始聚焦中央,傷害了中央和香港的和諧關係,傷害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大局,傷害了中國的統一大業,傷害了香港經濟發展的方向,傷害了香港各階層的團結, 這樣的鳥籠民主怎能持久?這樣的社會怎會長治久安?因此,為了國家的利益,也要給香港民主。
中央應相信港人,落實民主,重建中港的互信和對話,解決普選的疑慮和分歧。港人不想重蹈2005 否決政改的覆轍,港人更不想持續25 年的中港紛爭。中央能否以大國的氣度和胸襟,開啟大門,破冰對話,完成香港普選的終極方案,解決四分一世紀的民主內耗,讓香港成為中國民主政治的特區?
這是香港民主進程的重大突破,也是贏得港人歸心的戰略決策,更是中國經濟崛起的民主實驗。
民主潮流,浩浩蕩蕩,這是人類文明的大潮。香港如是,中國如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殷鑑不遠,能不深思?

Sunday, November 29, 2009

政改十問


唐司長於本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正式啟動二○一二政制改革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唐司長一派語重心長的想塑造一個合情合理的政改方案,但明顯地,你可感覺到他的發言,理不直,氣不壯,言辭含糊,立論牽強,最少有十個問題應答不了:

新增四百席僅百席有民意

第一問、特區政府提出把選舉委員會人數增至一千二百人,方案比○五年更倒退。在發言稿第十六段內,唐司長承認新增四百議席中,只有第四界別可以通過區議員來增強選委員會的「民主化程度」。新增四百席中只有一百席有民意代表,這不是倒退是甚麼?

第二問、在第十九段中,唐司長認為若提名門檻維持於選委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可「在制度上保證有足夠的競爭性,亦能確保獲提名的候選人有一定的支持」。沒有足夠的民主成分,哪來競爭?把門檻提升至一百五十,這怎麼可說是步向民主?

第三問、在二十二段中,唐司長說將立法會議席數目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可「擴大參政機會,並配合立法會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區議員互選進入立法會是小圈子選舉,不利專業人士,更遑論獨立人士參政。最重要的是,現時立法會並非不夠議員應付工作,而是不夠願意工作的議員。區議會方案對此有甚麼幫助?

第四問、在二十三段中,他建議新增區議會互選的六席「可以考慮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卻避而不談選舉是全票制、比例代表制或單議席單票制,怎能令人信服這是一個公平和符合民主原則的方案?

第五問、唐司長於第三十二段指出人大常委會於○七年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不能輕言修改」的。他似乎忘了該決定是建基於曾特首提交之政改報告而作出的。不能輕言修改並不代表在不同情況下不能修改。只要曾特首回應廣大市民的訴求,重新提交新一輪的政改報告,人大常委會為何會逆民意而行,堅持一己決定,阻礙香港民主發展?

「普選路圖」在哪裏

第六問、他又於第三十三段說,若由現屆政府提出一七年和二○年兩個普選的方案,是會「超越了特區政府的授權」。正如第五問指出特區政府的權限,是建基於曾特首於○七年提交之政改報告,為甚麼曾特首不可以要求人大常委會重新授權?更重要的是我們堅決要求的取消分組點票並非普選方案,為何不可納入二○一二的政改方案內?

第七問、唐司長於第三十四段中說:「隨人大常委會明確了普選時間表,普選路圖已經具備雛形」。那麼唐司長可否告訴我們「普選路圖」在哪裏、細節為何?特區政府所提出之政改方案又是否正步向這方向?

第八問、他於第三十六段中說:「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在二○二○年實行普選的模式應符合這兩項原則」。那麼為何現時不可承諾於二○二○年全面取消功能組別?

第九問、他於第三十八段中承諾在諮詢期間搜集到有關的普選意見,「特區政府會作出歸納和總結……為二○一二及二○一七年產生的特區政府……提供參考」。既是如此,為何曾特首不可把這些意見通過政改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要求中央作出實質回應?

第十問、唐司長在總結整段發言時說:「我們應以對話代替對抗,以誠意代替敵意,以共識代替分歧」。特區政府提出一個反民主,逆人心所向的政改方案,是對香港人作對抗,向香港人示出敵意,製造社會分歧。為甚麼特區政府不可以拿出誠意和民主派對話,尋求共識?

真理愈辯愈明,但望曾特首和唐司長可以公開回應以上十個問題,以正視聽,表明心。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痛心疾首


形容香港民主運動正站在十字街頭一點兒也沒有誇張。香港人爭取民主二十多年,零七年總算是爭取到一個「時間表」,但能否有真正普選,仍是未知數。難怪很多人沉不住氣,希望把群眾鬥爭運動再推上一級。他們的無奈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平心靜氣想一想,這條路真的會通往普選嗎?五區總辭是一條不歸路,下一步是全面撤出議會,回復最原始的街頭鬥爭。若還是不成事,那麼街頭鬥爭又要再推高一級,鬥爭何時了?

華叔曾說過一句話,令我銘記心中——「爭取民主非一朝一夕。」拋頭顱、灑熱血的英雄主義,對某些人,特別是年輕人,是十分吸引的。但這是香港民主運動的最終結局嗎?誰不想一戰定江山,轉眼成為民主英雄?但任何從政者或政黨,無論他們多受歡迎,也沒權利把香港民主運動孤注一擲。

民主精神是包容的,是互相尊重的,是需要大多數人支持的。最近一項獨立調查顯示,反對總辭的香港選民比支持的多以倍計,這正證實了我在七月時指出最令人擔心的莫過於五區總辭,以至二十三總辭,不但分化了民主黨派,更嚴重分化了支持民主的香港人。公民黨、社民連不斷高姿態的逼使民主黨就範,並非爭取最大公約數和大多數人支持的好辦法。試想對五區總辭持有保留的泛民成員和支持者,縱是被迫參與,也心有不甘。這是導致整個民主運動裂痕日深的催化劑,也可能是瓦解民主運動的先兆。中央二十年做不到的,我們可能在短短四個月間做到了;能不令人痛心疾首?

民主運動要成功,必須吸納大多數人全心全意的支持。對不同意見者日夜鞭撻辱罵,只會加深分化,乃反對民主者夢寐所求。現在是團結的時候。還望懸崖勒馬,給香港民主運動一個新機會。

Thursday, November 26, 2009

青年人對生存冇前境,社會不會有發展之希望

根據青協的研究調查顯示,15至19歲青年人之失業率為22%,當中更有失業達2年之久。對於有青年人在網上發表呼籲自殺的宣言,湯家驊甚表憂慮。特首施政報告說要發展6 大產業,但吹噓有時,執行無期!有一位從事生物科技的學者,表示政府根本不願意撥款資助研究,他就算可以找青年學者做研究,但政府沒有發展這項科研,反而害到這個畢業生畢業後沒有工可做。呂大樂說香港出現的第四代人,他們是沒有希望的一代,因為現時社會的發展,根本令他們變成3低:低收入、低學歷及低技能。特區政府不要再側重高地價政策, 而是有適當之資源配對,令青年人有增值及發展事業之機會。

Wednesday, November 25, 2009

無時間休息,以至危及乘客?關人!

對於將軍澳及其他公共巴士所引致的車禍,湯家驊認為可以參巧外國,制訂標準工時,因為靠現時對巴士公司沒有約束存的工時制度,未 能保證公共巴士司機在進行駕駛工作時,有得到合理的歇息機會。但鄭汝樺局長堅持現時靠巴士公司的工作指引及運輸署每三個月監管已 經足夠!局長,如果公司會以員工利益為前提,唔會咁多司機為了要增多一點休息時間,開快車啦!

Tuesday, November 24, 2009

人群中的抑鬱


上星期有報章以頭版位置大篇幅報道又有一名青年學生自尋短見。這一回是一位中大碩士生,是一連串自殺青年學生中,學歷最高的一位。每一次看到這類新聞,也會慣性地盡量避開;不是不關注,只是身為父母者,這份悲痛實在是感同身受。

香港過去十年每年平均有近一千人自殺。去年便有九百六十二人,比零七年增加百分之十三。政府回應說以大都市而言,這已是比其他地方為低。但在這些冷冰冰的數據背後,每一數字都代表了無數破碎的心,深深的家庭裂痕。自殺率是高是低,又有甚麼關係?已失去的,可以得以彌補嗎?

佛洛伊德(Freud)從心理分析角度解釋自殺行為,認為是基於抑鬱及對個體的一種反叛,甚或攻擊的暴力本能。著名學者史拉文(Shneidman)確立了自殺的十種現象,其中最重要的共通目的,是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終止個人難以接受的感覺或意識。大都市的自殺率比較高是因為在人群中感到絕望和抑鬱是最痛苦的。年輕人和同輩或親人在溝通上有障礙,是現今資訊發達的社會裡極諷刺的現象。有了電郵,有了短訊,面對面的商談,甚至電話的問候是否少了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是否也少了很多?個人孤島的出現是人群中寂寞的起源,也是自殺的先決條件。

傳媒也要為大肆渲染自殺的新聞負上責任。把自殺吹噓為舉世矚目、無聲抗議的行為對年輕人來說是吸引的。希望年輕一輩明白,以自殺來解決一切不可解決的問題,當然是需要莫大的勇氣,但活下去面對這些問題的挑戰,所需要的勇氣更大,更合乎家人和社會的期望。跌倒了勇於爬起來,才是生命的光榮,生命的原意。可惜這些信息怎樣才可傳播到年輕人心中?

Sunday, November 22, 2009

昨天《明報》的社評


5區辭職、補選動員 無助推動民主進程


公 民黨和社民連決定發動的5 區辭職、補選,無論是社民連稱之為「5 區總辭,變相公投」,抑或公民黨名之曰「5 區補選」,我們認為透過這些操作,能夠實現他們的政治訴求的可能很微,而以對抗方式推進香港民主進程,以當前中央的處事作風而言,相信不會有成果,極其量 只能讓民主派宣泄不滿。最後更可能出現泛民、中央、特區政府和市民皆輸的局面。
民主派政治動員成敗視乎建制派參與程度
政改諮詢文件發表後的第二日,公民黨和社民連即發動5 區辭職,參加補選名單亦初步擬定,無論民主黨是否參與,辭職、補選已箭在弦上。這次行動實質是政治動員,要起到所謂公投的效果,然後挾民意向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以實現他們的普選訴求。在這次政治攤牌勢在必行之際,我們仍然要提出4 點質疑,希望泛民陣營裏能有多些清醒的腦袋。
首 先,本港憲制並無所謂公投或變相公投機制,5 名議員辭職,特區政府只是依法辦理補選,就算泛民陣營全數勝選,他們在選舉之中提出的訴求,政府並無實行義務。因此,參與辭職、補選的民主派,要向選民交 代清楚,若他們勝選而政府不理會其訴求,則他們會有什麼跟進行動,屆時會發動23 名泛民陣營議員總辭?若總辭、補選之後,政府仍然一意孤行,則還會有什麼行動?我們認為民主派要講清楚,以免淪為為辭職而辭職、純屬擺政治姿態的操作,特 別是安排選舉涉及逾億港元公帑的開支。
其次,這種帶有公投性質的政治動員,必須市民廣泛參與才有意義。公投一般都是針對特定議題投票,對公 民參與的門檻要求較高。以台灣的公民投票為例, 「投票人數達全國(即整個台灣)、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才算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 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均為否決」。由於門檻高,由2004 至去年,台灣曾進行過6 個公投案,都因為投票人數未過半而失敗。
本港過去3 屆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分別是2000 年43.57%、2004 年55.64%、2008 年45.2%,其中04 年較高的投票率,被認為是2003 年七一50 萬人大遊行的效應所致。補選投票率高低,關乎投票結果的權威,以及顯示市民關鍵性表態的重要。補選投票率之高低,民主派的議題能否感動市民,動員市民出來 投票,是重要因素;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建制陣營會否全力參與補選,配合民主派的政治動員,把市民都「谷」出來投票。
補選結果若有閃失泛民公投破功失否決權
一 隻手掌拍不響。若建制陣營冷待補選,不配合演出,沒有組織對組織的對抗動員,縱使有名不見經傳的其他人參選,整個選舉宛如民主派候選人唱獨腳戲,投票率難 以扯高,選舉結果的意義也大大降低。最消極情况下,事態有可能以鬧劇收場。因此,民主派這次辭職、補選的政治動員,能否在形式上成功,與建制陣營的參與程 度息息相關。這是此事的弔詭之處。
第三,公民黨和社民連的主觀設計,是以單一議題形式為補選定調。但是選戰熱烈開打之後,有關議題肯定五花 八門,並非任何人可以控制,若認為透過操控議題就可以實現主觀意願,可能是太樂觀了一點,例如選舉往往都會出現一些針對候選人的「黑材料」。一旦出面這類 的情况,選舉結果就很難解讀為完全只跟普選有關。
第四,市民除了顧及候選 人的政治理念和立場,候選人的表現相信也會是考慮因素。公民黨和社民連初步提出來的5 區辭職、補選名單,其中社民連3 子過去1 年多在議會的表現備受爭議,予市民的觀感,總的而言是負面多於正面。另外,社民連3 子的極端政治立場和政治表演,在以往的選舉中,也只能得到最極端取態的5%至10%市民支持。他們之所以能當選,只是因為地區直選是採取有利於「可觀少數 派」(substantial minority)的比例代表制而已。一旦舉行地區補選,由於每區只有一個議席,因此會變成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這樣的話,社民連3 子的形象和表現,能否得到社會上取態溫和、但佔主流的選民支持,肯定是一大疑問。
若在辭職、補選中,參與的民主黨派未能全取5 席,則所謂「公投效應」於焉破功。而泛民陣營目前在立法會所擁有的23 席的否決權也會拱手讓出。其間利弊得失,很值得商榷。
公民黨和社民連發動辭職、補選之後,對於泛民陣營最具實力的民主黨構成很大壓力。民主黨下月13 日舉行會員大會,屆時會決定是否參與辭職、補選,迄今所見,民主黨在這次政改的表現,在泛民陣營仍然最具宏觀視野。
宏觀視野切合實際民主黨迄今拿揑精準
公民黨和社民連的辭職、補選議題仍未拍板,但是社民連以2012 雙普選為單一議題,完全脫離實際,因為人大常委會早於2007 年已否決了2012 年「雙普選」的可能。現時舊事重提,其實等同要求市民跟人大常委會對着幹,相信此議難在社會上得到廣泛共鳴。
公民黨則提出兩點,一是不遲於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而門檻不高於2007 年,二是不遲於2020 年普選取消全部功能組別的立法會。這兩個訴求,民主黨方面較早前也提出了,顯示民主黨人在掌握議題和訴求,還是比較精準和切合實際。
民 主黨的最終抉擇,我們認為他們的考慮點除了民主黨的自身利益,還要顧及市民的利益、香港整體的利益,還有是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的利害得失。若民主黨加入辭 職、補選行列,形成泛民陣營整體與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抗的格局,將是最壞的情况,無論補選結果如何,泛民、中央、特區政府和市民皆輸,而且香港政制極可能因 此而原地踏步,令民眾渴望的普選目標更難實現,唯一贏家恐怕只是三幾個激進政客而已。

Saturday, November 21, 2009

有人顛倒是非,乘機上綱上線是意料中事!


有人要求我詳細交待事件,我覺得無此需要。明眼人一看便知:
1. 無利益衝突;只有秉公處理。如果我以公濟私,放過鄭家純,你說他會投訴嗎?
2. 無 隱瞞事實;鄭家純說我幫他「打官司,賺了很多錢」。我回應說「打官司,賺了很多錢」是20多年前事,但近年有沒有提供法律意見給集團公司則記不起。通常提供法律意見費用與打官司相去非常遠,何止2、30倍!
3. 無違反議會規則;「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的定義,包括任何「接受薪酬的僱傭關係、職位、行業、專業或職業」。大律師與客人關係鋪鋪清,毫無「受薪酬的僱傭關係」,更何況事件已過去數年!更何況是議員太太!
清者自清。政改大敵當出,有人顛倒是非,乘機上綱上線是意料中事!

Thursday, November 19, 2009

不能老吾老,這算是什麼社會?


照顧殘疾親人及體弱的長者,雖然是家人的責任,但政府的房屋及綜援政策,將傳統家庭解體,失去以前家庭相互照顧的可能,所以,要照顧這類家人,家屬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全職工作,才可以承擔照顧責任,這類家屬實值得稱許,但要全面照顧傷殘老弱人士,長遠都要政府才可以做,若要讓傷殘老弱留在社區,除了要家人承擔照顧,政府亦可以提供輔助金,讓區內較體健及年輕長者及婦女,擔當有償的社區照顧者工作,是較實質對家屬照顧者的支援 法

包容專重是民主的體現

湯家驊話:回歸之後,喬寶寶的故事可不會再發生。喬寶寶雖然是南亞裔人,但他做了15 年公務員,但因為不識寫中文,所以一直冇職升。回歸之後,不識寫中文連公務員亦不可以做,根據統計處之資料,8成非華裔人士都是從事非技術性的勞動,非華裔人士亦只有少數可以取得教育及讀書機會。早在審視歧視條例時,早早已經反映中文教育會是一個大障礙。如果要非華裔人士可以與港人公平競爭,需要訂下一個有系統、有協調的少數教育政策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都唔知答乜!


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 會產生方法諮詢的聲明中,湯家驊問唐英年特區政府會用什麼方法, 帶動議員與中央的對話機會,結果都係預期答案 儘量反映!佢自己都冇膽同北大人講野,咁又點會膽大到將泛民議員 的意見帶上去呀!

利益衝突


何謂利益衝突?利益衝突是指一己的利益可能影嚮、動搖甚或改變其立場,是造成不公正的原因。一般的利益衝突是指甲受惠於乙,所以偏幫乙;又或甲利用他的權利和地位令親友受惠。原則上是說偏重個人利益而放棄履行公衆責任。
從沒聽過甲雖然受惠於乙而卻公正地履行公衆責任是利益衝突!相反,這是與個人利益作對、大公無私的表現!
事實是,我並未受惠於鄭家純先生或新世界集團,但無論如何,從沒對他或新世界集團有任何偏袒,那麽他究竟在投訴什麽?
也許我應多謝鄭家純先生以「另類方式」高調讚揚我的大公無私和到位盤問技巧!

Monday, November 16, 2009

噢!奥巴馬!


奥巴馬亦算婉轉求全、屈膝下禮了。對一班上海學生說了一大堆話,什麽「舉世認同的核心價值」、什麽「五十年前還沒有投票權,現在卻當上總統了」、什麽「美國本身也有很多過錯,不敢把自己的價值加諸他國身上」,卻從沒有提過「民主、人權、法治」幾個字!
而上海學生也盡量配合,以標準得令所有香港學生應感到羞愧的英語與奥巴馬圍繞着民主、人權、法治如何會影嚮管治素質的實在課題周邊進行不着邊緣的對答,令人聽得心癢難止。
也許我們對奥巴馬、國家太大期望了;特別是後者,我們太愛之深、責之切了。也許學生們也有他們的理想和原則,但在電子傳媒現場即時直播的壓力下,學生們不敢踩進極具爭議性的課題。也許政治環境根本不容他們討論這些敏感的議題。無論如何,實在不敢對這次奥巴馬訪華存着任何幻想。這世界還是很現實的!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違反公義的議會程序


由內務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出的特首《施政報告》致謝議案遭直選議員否決,有朋友拍手叫好:「真是自食其果,大快人心!」我忍不住白他一眼,說:「由三百萬選民選出來的議員否決只有二十多萬選民基礎的議員支持之議案,是天公地道、理所當然的,有甚麼值得叫好?」沒錯,分組點票毋庸置疑是一個違反公義的議會程序。設計者要廣大市民受制於商界既得利益者,任何明理和尊重公義的人也會覺得應去之而後快,為何回歸十二年,特區政府仍要維護這反民主的制度?

取消分組點票限制

上星期,特首就政制改革接見泛民主派議員時,我便強烈要求取消分組點票這無理限制。曾特首和林瑞麟局長在回應我的意見時,一如所料,還是拿着人大常委會於○ 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決定作擋箭牌,左閃右避地說,取消分組點票將會是違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萬萬不能。這是本末倒置的說法。他們似乎忘記了該決定是建基於曾特首於○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提交的政改報告的。事實上,決定的條文第一句便已開宗明義說明決定是經「審議了」曾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之政改報告後所作出的。換言之,曾特首要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負上相當責任。他可以於○七年提交一個不倡議取消,甚或維謢分組點票的政改報告,為甚麼他現在不可以提出一個新的政改報告,反映香港人強烈要求取消分組點票的訴求?更何況決定第一條只有提及二○一二年第五屆立法會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第四段亦只是說:「立法會的……表決程序如果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繼續選用上一屆立法會的……表決程序。」一言敝之,分組點票的去留,是可以、亦必須在廢除功能組別和普選立法會前達至的。

阻礙直選關卡

喬曉陽於○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就人大常委會之決定作出的說明也認為:「(決定)規定立法會功能權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香港《基本法》附件二有關法案、議案表決程序的規定,是與功能團體選舉制度相適應的,因此,(決定)規定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也維持不變。」由此可見,分組點票是為功能組別的存在而設,是阻礙直選的關卡。廢除分組點票代表着明確取消功能組別的決心,是體現真正普選立法會的最佳承諾,亦將會是二○一二年政制改革最具意義的一步。取消了分組點票,功能組別的逐步廢除亦不會存在引致政治否決權過分集中於少數功能組別議員手中的問題。

在二○一二的政改方案中作出廢除分組點票的承諾根本上也沒有甚麼技術困難可言;我們只需於《基本法》附件二關乎分組點票的段落中作出如下的修改:「在(某年分或第六屆立法會)前,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字體下劃綫者為建議加入的修訂)。

既然人大常委會已決定於二○二○年實行普選立法會,為何不可於二○一二年後或不遲於二○一六年取消分組點票,為普選立法會鋪路,把公義還予議會?這是在政改諮詢後,曾特首在他提交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最低限度應為香港人所提出的強烈訴求。

曾特首,這點你做得到嗎?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無題


上星期不知怎的,突然有一股聽音樂的衝動。把心一橫,將所有星期天的活動,包括公民黨的步行籌款也一概推掉了。把自己關在家裏的客廳中,放下窗簾,開動了從政五年來碰也沒有碰過的音響系統。隨手拿起一隻激光唱片;一看,竟是心愛的《梁祝小提琴協奏曲》。這是眾多中國作品中,我比《黃河》還要喜歡的古典音樂。

《梁祝小提琴協奏曲》是由何占豪、陳鋼寫於一九五八年的作品,次年在上海首演。我聽的是雨果出版的版本,由胡炳旭指揮中國中央交響樂團及著名小提琴獨奏家孔朝暉演出。也許太久沒有使用我那雙快要變成古董的單聲道膽機了,音樂要到了中段才真正發揮出那熟悉而又清甜細膩的音色。閉上眼睛,孔朝暉像是拿著他的小提琴,站在我左前方大約六呎的地方,其餘的交響樂團成員就在他背後五呎不到的地方,以扇形排開。我彷彿看到胡炳旭的背後;他的一舉手、一揮棒,也歷歷在目。

那幽怨的弦聲配合着小提琴木箱的迴響,令我深深感動。特別到了哭墳那一節,一下一下哀痛欲絕的琴聲刺刮着心房,令我痛得幾近落淚。幸好那破墳化蝶的尾聲,最終還是帶我回到那清幽憩靜的山林湖鏡之中,心情才慢慢回復平靜過來。這是愛好音樂者最夢寐以求的境界,有幸今天找到了。

可惜美好的音樂總有完結的一刻。我睜開眼睛,回到家中,看看時鐘,是時候要執筆,為我的專欄寫一篇為何香港人要爭取廢除分組點票的文章了。我會心一笑,今天的時間是沒有白費的。因為昨天的自我質疑已一掃而空。

真不可以低估音樂的力量!

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男人之苦?


唉!男女的確有別!特別女仕們的幽默感確是與男仕們有一段距離。咋天發言,講稿由助理(男)執筆,不覺得有問題,加上昨天辯論氣氛輕鬆,發言令在座男議員會心微笑,甚會拉到女權專政、多口鬧事頭上?做議員,對政府施政、政制發展、社會公義,不平則鳴,間中一吐心中話,也罪不至死。
其實一向認為,這社會是互動的,要達到理想目的,要說的便要說。當然,若不認同目的,難免不覺得有說話的必要,但互相包容,豁達大度也有其可取之處。
今天看了《明報》的指責,不期然想起了希健斯教授(Professor Higgins) 於《賣花女》(My Fair Lady)中的名曲《為什麼女不如男?》(Why Can’t Women Be Like Men?) 。那歌曲的歌詞確是妙極!不知作者作曲後有否被妻子責難?
相信在這裡一吐苦水,又會帶來更多爭論;但這番話確是不吐不快,反正已被定性,這批評是逃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