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4, 2015

飲水思鉛

這幾星期,水源成為了市民最關注的焦點;新聞一浪接一浪,政府官員疲於奔命,政客卻不亦樂乎,加上傳媒渲染,家長擔心,頓時令社會惶恐,人人自危。

鉛 是自古以來最普遍通用的金屬,因為開採容易,價錢便宜。古羅馬帝國便是最廣用鉛喉的國家,但始終鉛喉乃貴族和富有人家之專有,對一般平民百姓影響不大。這 或也是為何古羅馬有很多貴族,以至凱撒大帝,均被視為精神有問題的原因。在科學昌明的今天,鉛已被視為需要嚴謹監管使用的金屬。

也 因為鉛喉對人類影響深遠,因此現代建築材料均不會使用含鉛的油漆或水喉。那麼為什麼還有含鉛的接焊材料,實是令人費解。翻看本港法律也看不到在這方面有什 麼嚴格監管,反而在建築業,保護衣物及器材方面,我們有法律規範。政府表示在建築合約內有嚴格要求承建商不能使用含鉛的材料,但這只是民事上的規限,最終 只會帶來金錢索償,而不會令承建商負上刑事責任。再加上在民事訴訟中,訴訟時限為六年,很多屋邨落成後早已超越這時限,所以可引起的民事訴訟亦不會多。

如 此嚴重的問題,政府的應對也着實差勁,令人啼笑皆非。偌大的政府卻把責任推卸在區區一名行動不便的水喉工頭上,實是匪夷所思。沒錯,這是政府盡力推卸責任 之傳統自然反應,但遲遲未能察覺問題的嚴重性卻突顯了政府的無能和無知,難怪一眾政客樂得手舞足蹈,爭相抽水驗證。未來立法會要把事件徹查,甚至迫使政府 立法監管建築材料的使用,恐怕是無可避免。這議題更極可能成為未來一年三場選舉的焦點議題。我們姑且拭目以待,看看政府如何化解這場風波。

Thursday, July 23, 2015

希臘式的民主

很難說得清楚為什麼特別喜歡希臘這國家。也許是因為她乃西方民主及哲學的搖籃;也許是因為亞歷山大大帝是我幼年時極為崇拜的英雄人物;也許是因為希臘人民性格開放、平易近人;更也許是因為她那碧藍的海與雪白的房子,永遠構成一幅清麗脫俗、令人嚮往的圖畫。但為何今天竟弄至這田地?

希臘總統一本正經地在電視上說,歐盟要求他們削減公共開支,改善經濟,償還債務,是「威嚇」希臘人民,務求令他們「失去國家尊嚴」。公投否決債務重組方案後,希臘總統又說,這是人民,甚至歐盟的一次「民主勝利」!對不起!我實在意想不到,什麼時候欠人債務竟可以變得如此氣焰凌人,好像不還債是天經地義;多年來對她們國家一再忍讓的債主竟然被描繪成十惡不赦的妖魔惡霸!這便是「民主」嗎?

沒錯!希臘有最古老的民主體制,但到最後,領導人只懂得把一切責任推卸給人民,由他們「自決」,這便是優質民主嗎?拿著 公投結果再與債主談判,只是利用了人民作為談判籌碼,公道嗎?凡此種種,證明了最古老的民主並不一定必然是優質民主。從另一角度看,最完美的民主體制,也 不一定能孕育出優質民主。優質民主要有優質民主文化;優質民主更需要優質領袖來引導國民了解真正民主的基本原則和元素。優質民主不是喊喊口號,把提名權及 選舉權交出來便算做到。優質領袖的責任是透過公開討論,能給予人民一些願景、一些方向、一些選擇;這才是渴求民主的人之最終目標。單是說: 「你們投票決定罷!」只是推卸責任,實非優質領袖所為!

威嚇與互信

這幾星期,國際 新聞的關注點均圍繞着希臘債務重組的政治鬧劇。歐盟需要向不能還債的希臘提供新一累積近九百億歐羅的經濟援助,以「幫助」希臘最終可以「償還」債務。 弔詭的是,兵臨城下的希臘,不但不領情,更因不欲得罪選民,以「維護國家尊嚴」為由堅決拒絕第一輪方案。總理齊普拉斯為了顯示民主的威力,發動一場閃電 式的公投,引導國民拒絕方案,更聲稱這是一次希臘,以致歐盟的「民主勝利」。對此,歐盟主要國德國卻直斥希臘行為破壞互信,以新一輪更為嚴苛的條件回應, 逼使希臘就範。一場「民主勝利」最終變成了現實失敗。這事件確有其發人深省之處。

不是民主 只是手段

我一向不認同以宗教之名發動戰爭;同樣地,我也不屑以民主之名滿足一己的政治目的。民主包含包容和尊重,亦要照顧到整體社會利益。以民主之名威嚇對方,是把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工具罷了。對不起!這不是民主,只是手段。

在 政治上要威嚇對方,首先要檢視本身的政治能力。強勢者當然可以威嚇弱勢者,但從來沒有聽過弱勢者可以成功威嚇強勢者。若然弱勢者真的嘗試威嚇強勢者,最終 的結果只會是玉石俱焚或忍辱受挫。這不是政治,只是賭博。以社會之福祉來賭博,更非忠誠從政者所為。更大的問題是,威嚇是破壞互信的致命行為。希臘總理齊 普拉斯宣布要求國民公投拒絕歐盟第一輪援助方案後,德國已清楚表明,雙方因此喪失了互信,所以在公投後的新一輪談判,德國態度轉為更強硬,致使新一輪援助 方案之條件更為嚴苛。這便是失去互信的結果。

說到這裏,相信大家不能不聯想到這故事似曾相識;或許這故事也曾在特區發生過。雙方存有互信,也未必能導致在複雜問題上尋找到共識,但缺乏互信,尋找共識卻是絕不可能。

片刻民意非長遠看法

當 然,你可以說,我們不需要建立互信、也不需要尋找共識,只要抗爭到底,最終必會成功。但這也要視乎整個社會是否也認同這種策略。我們又看看希臘,公投大比 數 否決了第一輪援助方案,但當歐盟提出新一輪更為苛刻的方案時,民調又顯示絕大多數人認為應與歐盟就援助方案達成共識;那麼民意是否前後矛盾?由此可見,片 刻的民意不一定代表整體社會的長遠看法,關鍵仍然在於社會領袖能否以整體社會長遠福祉為目標,作出適當的政治判斷,帶領國民走出谷底。一時之掌聲,很多時 並不代表整體社會的利益,更何況如果掌聲只是源於某部分社會成員。從政者是否只需面向部分鼓掌的人便算盡了責任,還是要面向整體社會,這便是政客與政治家 之分別。

無論如何,尋求共識是政治上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只需看看希臘、看看伊朗、看看中台關係等。要尋求共識,便要建立互信,而互信則絕不可能在互相威嚇的環境下建立起來。希望大家都上了希臘事件一課,重新檢視我們明天面對政改應有之心態。

Friday, July 10, 2015

《國安法》與二十三條

內地通過《國安法》,特別提到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和台灣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以及香港和澳門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 安全的責任,一時令港人誠惶誠恐、如臨大敵。一些公眾人物更揚言要以身試法,返回內地看看執法部門會否根據新《國安法》就特區內合法之言行進行逮捕及檢 控;又要求特區政府「保證」港人在內地不會因《國安法》通過而被檢控。奇怪的是,泛民中不乏精通法律的資深律師,卻沒一人願作出比較中肯的評論以釋港人疑 慮,凸顯本港特殊政治環境令人憂心忡忡的地方。

嚴格而言,《國安法》所帶出之爭論,均屬一些甚為基本的法理和普通常識。首先《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其法律地位並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而新的《國安法》性質上屬於母法,內容均為比較原則性,乃制訂其他法律的依據,須訂立其他詳細法律,才能具體執行。

內地法不能輕易引申至特區

最重要的是,新《國安法》在特區並無法律效力。這是因為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條文下,特區屬於一個獨立司法管轄區,其他地域的法律並不適用。 《基本法》除了以第八條及十九條確立了特區的司法獨立權外,第十八條亦規定在港施行的法律乃「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訂的法律」,而全國 性法律必須首先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中,才能在香港特區實施。但就算已在附件三中列出,也必須由特區公布或立法實施。第十八條進一步規定要把全國性法律納 入附件三,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該法律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意見後方可納入附件三;二、任何納入附件 三之法律只局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由此可見,任何內地法律並不能輕易引申至特區境內。

在憲法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既然已明確規定特區應自行通過本地的國安法,實在難以想像一條全國性法律可以任意凌駕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之上。 在政治上,若新《國安法》有此效能,不但違反了憲法原則,也直接破壞了一國兩制的基本落實條件,更與中央政府一直堅持的「依法治國」基本原則背道而馳。

國際法原則行為地決定是否罪行

至於新《國安法》表明包括特區與澳門實不足為奇。原因很簡單,假若有人在內地倡議港獨,分裂國家領土完整及統一,難道內地不能以法律加以制裁?這與 有人在特區倡議港獨是完全兩回事。一國兩制的界便在這裏。我們擁有言論和表達自由,只要該等言論和行為不直接牽涉暴力行為或付諸實行,現時在特區並非刑 事行為。根據國際法,若某人之行為在行使地不屬於刑事行為,則在其他地方也不能被視為刑事行為,更不能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起訴。

最後,新《國安法》提及特區與澳門有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之責任,這與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早已明文規定沒有兩樣,更不會因此而添增憲法下特區的立法責 任。新《國安法》通過後唯一不同的地方,可能是日後若港人把「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等字眼的物品帶回內地,則可能在內地有機會被檢控。但在一國兩 制河水不犯井水之原則下,這是否一種完全不可接受的安排,仍須由港人自行思考和決定了。

Friday, July 03, 2015

薰衣草

過去二十個月,特別是最後這十個月,是我從政十一年以來,或許甚至在人生中最感困惑痛苦的一段時間。箇中滋味實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退了黨、辭了職,或多或少總算是有種開脫的感覺。成立了「民主思路」也可算是痛苦中的一點安慰。新工作算是一個新開始,所以想起不若出外走一走、散散心,也可為新工作做好心理準備。太太喜歡薰衣草,七月是日本薰衣草盛放的季節,過去也多次很想到北海道的富良野走一走,但始終沒有機會。今天總算有這機會了!

決定到富良野看薰衣草後,卻發覺要走開鬆一口氣也不是這麼容易。起初找不到飛機票,找到了飛機票卻又找不到酒店。原來日圓貶值,韓國疫情嚴重,東南亞天氣又太熱,日本便成為了港人最受歡迎的放暑假地方了。唉!聽天由命好了!

薰衣草不是什麼嬌艷奪目的花卉,但卻總是能給人一種優雅脫俗的感覺。也許這是我的偏好;也許我一直對紫色情有獨鍾,所以我一直對薰衣草頗有好感。薰衣草雖然有不同的顏色,但紫色始終是最常見而又最有代表性的顏色。紫色代表勇氣,紫色也是紅和藍的結合,也可算是中間的顏色。薰衣草有療藥之效,也可以做潔身、美容的材料,但對我來說,觀賞總比褻玩更有滿足感。

也許很多人均會認同,不是每個人都要滿腹經綸、雄才偉略、指點江山,才算不枉費生命。有時在社會裏成為群體的一部分,成為繪畫出一幅美好的圖畫其中一片筆觸,也可算是心願已償,不枉此生了。有時寧為淡雅的薰衣草,總比艷絕群芳的玫瑰來得更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