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30, 2011

反惡法,要上街!

在5區公投冇投票,不等於放棄補選投票的權利,湯家驊引述伏爾泰的說話:我不同意你的發言,但會誓死保護你的發言權。
梁國雄議員之所以提出議案,主要因為在現時整個社會政制權力失衡,政府用盡其所有的方法去阻止政制走向民主化,有感於在議會之內的無助,所以有立法會議員當日辭職發動5區­補選,以收變相公投之效,其實不是要求整個體制上的改變,而是對民主進度褢足不前所做的推動,亦因為議員的行動合法、合憲,所以,政府認為只能精心設計一個遞補機制,杜絕­議員再主動以公投再迫使政府面對民生及政治問題。
03年50萬人出來,因為誓死保衛個人的自由與權利,當時是新聞及言論自由,11年7月1日市民上街,就是為了自己要有選舉權,有選舉的自由,政府想用禁制方法去倒塞,只­會讓更多人走上街頭。

Wednesday, June 29, 2011

請商界的議會代表要顧及香港整體利益,而非以偏蓋全,只看商界利益!

湯家驊說有議員表示競爭法立法,中小企的營商環境會好不利,他們不能再組成商會,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他們提出要反壟斷法,不要競爭法。
其實,競爭法主要針對2個行為,(1) 濫用支配市場力量,其實就等於反壟斷行為,(2) 有合謀防止競爭,如果中小企是個別商業行為,根本沒有合謀的構成,所以說競爭法是針對個別的中小企行業運作,是過於誇張!
亦有人說有私人執法,又是對中小企的一種迫害,其實條文說了:(1)任何人不能在普通司法程序中引用條例進行訴訟,它必須要在競爭審裁處提出;(2) 如果有人在普通法庭提出,競爭會有權提出終止官司,所以不會輕易被濫用。
剛過去的5月,湯家驊邀請了Prof Whish,他表示剛剛有外國案例是大財團控告中小企,但被法庭說濫用,所以敗訴,可見競爭法就是訂立了,亦不會如有些人所說好易被濫用。

Monday, June 27, 2011

故事


話說有人到衙門擊鼓告狀。衙門的師爺問: 「為什麼要擊鼓?」那人答: 「我一家八口住在大地主的柴房,辛勞多年,現在孩子大了,要成家立室;但是瘦田也買不起一塊,該怎麼辦?」師爺答: 「大人任期還有一年便滿,你還是等下一任大人上任後再來吧!」那人道: 「等不了!孩子已大,媳婦要過門,連站的地方也沒有!」說罷跪在地上不肯走。師爺沒法,只好呈請那朝廷欽點的九品芝麻官升堂。

芝麻官聽了告狀原因大怒,拍著枱說:「你有瓦遮頭已是福氣,告什麼狀?」那人答: 「你上任時不是說過福為民開,做好這份工嗎?」芝麻官大罵: 「他媽的!我當官全因大地主為我向朝廷請命,你出過什麼力?本官為什麼要聽你說?更何況萬萬不能得罪大地主,否則烏紗不保,要託病請辭,那怎麼辦?」說罷,便拂袖退堂而去。

那人沒法,只好跪著不走。過兩天,有兩位同鄉走過來,帶著相同的訴求,一同跪在地上。再過數天,除了大地主,差不多全鄉的鄉里皆一同跪在衙門外,但那芝麻官卻硬是不接見。有一天,州官出巡到訪,見衙門跪滿鄉民,便問原委。鄉民盡訴苦情,那州官搖搖頭說: 「現在朝廷勒令鄉人治鄉,這些事我管不了,只是鄰鄉的九品官處理田地比你們的大人似乎更果斷英明……」話沒說完,便有大地主不忿,連同一些鄉里批評州官說: 「既是鄉人治鄉,朝廷官員便不應指指點點,要尊重地方官之決定。」州官聽了自覺沒趣,便悻然而回。到了下任九品官上任,他也是由大地主向朝廷推薦,人是不同了,但處事方式一樣,買田之事便就此拖下去。

故事結尾是怎樣?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有道說故事的堆砌什麼結局也可以,但說故事的卻認為真正的結局應由鄉民自己決定的,沒有人可說這故事應該是大團圓結局,還是悲劇、甚至造反收場。所以故事說到這裡,只好暫停,留待下回分解。

Sunday, June 26, 2011

公平合理的工作時間是舉世核心價值!

就算制訂最低工時,其實立法會議員都不能受惠,因為議員平均都要做60個小時,如果遇到開會要超時,好似臨近議會結束,加班時間更長。商界的議員猛說有了標準工時,一定會­影響經濟發展,但經濟發展不是社會發展要考慮的因素,社會各人的身心健康亦很重要。
國際社會對標準工時已經有共識,認為40小時是合適,樂施會在05、08及10年做過調查,8成的人表示接受每星期工作48小時是最合適,香港已經比國際社會保守得多,但­點解有D僱主都唔接受呢?醫生超時工作可以多至30多個小時,其實,20小時已經極限,太長的工作,根本沒有能力去斷症,受害的是病人,是香港的醫療服務名譽。
經社文條約第7條提到: 「人人有權享受公平及良好的工作條件,確保人人有休息、閒暇、工作時間合理的限制」,而基本法39條都提出要專重經社文條約,所以,政府有責任推動立法,所以,政府需要儘­快做標準工時立法。

Saturday, June 25, 2011

為何要豁免大地產商?

湯家驊不同意石禮謙的修訂,因為石的修訂是在於便利地產商,由於條例草案的修訂是為了打擊炒賣,因此,只要有圖利行為就不應賦予豁免,其他不明朗的地方,大家在條文的訂明­下交法庭處理就可以了。

法律要尊重合約精神!

在買賣的過程,究竟是買方、定係賣方、定係雙方去分擔印花稅,就算交到法庭,根據普通法的精神,都會尊重雙方的決定,不過,對於買家來說,絕對不會出現強迫支付特別印花稅­的情況,因為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取消購買又或者將出價定在合理水平,就OK 啦。

Friday, June 24, 2011

特別印花稅可以代替復建居屋?

政府用了議員咁多精力與時間來討論特別印花稅,但全無作用,與其這樣,其實更應多花時間在一些對社會有影響的政策更好。
當日措施一宣佈推出,引來很多一心置業的用家及以樓作週轉的人士,非常大的迴響,政府為求便利的一刀切方法行駛之先,為何不考慮為一些明顯不是為了炒賣的用家賓行豁免,而­要他們受到懲罰?
更甚者,所謂的措施,既解決不了炒樓問題,市民亦不會相信樓市不再泡沫,回復正軌。
經過咁多次出招,政府應該知道,真正有效的措施是解決供求不對等的問題,議員提出的增建公屋、復建居屋,相對於政府的推出土地及私人地產商建屋,其實更有效,就是不合道點­解又要拖到特首到新大樓讀施政報告才講呢?

很高興見到馮官收回網上管制建議!

Thursday, June 23, 2011

醜陋的政治干預

前資訊科技總監葛輝先生離開政府後,指控特區政府高官政治干預遴選機制,令社會嘩然。葛輝原先欲言又止,但在特區政府一再抹黑下,對特區政府的指控亦同步升級,愈來愈高調。有道他離開政府是基於人事關係問題,而他亦是由於報復心態才對政府提出這些指控。但報復動機與指控是否屬實,不一定不能共存;一般告密者皆有其個人動機,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往往亦因此而暴露無遺。

破壞遴選機制公正性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經過兩輪特別會議後,事件已開始明朗化。葛輝對政府所提出的指控骨幹亦皆獲證實。公眾只須從一眾高官的聲明便可見有三不件不爭的事實:一、財政司司長與柏志高秘書長均分別證實在遴選程序啟動之前,財政司司長已鎖定iProA(互聯協會)為提供清貧學生電腦服務之「理想」人選;二、柏志高秘書長及財政司司長的私人助理葉根銓先生均分別證實在遴選機制啟動前及在遴選過程中,皆有分別向葛輝傳達司長對互聯協會情有獨鍾之訊息;三、儘管社聯在遴選機制中得分最高,結果是它並不能中標為提供服務者,而必須與互聯協會強行「合作」。

從這三件事實可見葛輝之指控表面證供已成立。無論財政司司長干預遴選機制是刻意或是無心,事實是他在完全不必要的情況下發放了一些不恰當的訊息,破壞了遴選機制的公平及公正性,嚴重損害機制之公信力。就此,曾司長實是難辭其咎。

拒用特權法展開調查

同時值得留意的是,一眾高官在立法會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左閃右避,提供資料不盡不實,令人對政府的辯詞更為存疑;例如蘇植良在聲明中清楚指出葉根銓在遴選中確有向其詢問互聯協會中標機會率,明顯地是要表達財政司司長關注互聯協會能否成功獲取提供電腦服務之合約,但葉根銓在回答問題時卻最初說「記不起」有否提及互聯協會,後來又說他曾詢問互聯協會和社聯之遴選狀況,明顯地是意圖淡化干預。又或葛輝在內部書信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給予謝曼怡秘書的一信中,清楚提及「政治議程」一事,謝曼怡卻毫無反應,更無反駁。當我問及她為何不即時詢問葛輝所指為何或向他解說並無「政治議程」時,她的答案竟然是:「跟他說有用嗎?」這不是答案的答案,令人無法不懷疑她是早知有人感覺「政治議程」的存在。若然,為何她不早日盡量化解這質疑而根據慣例和制度堅持把合約判給社聯?

這些無法推翻的證據均凸顯了一眾高官並不尊重遴選機制的獨立性和公正性,而是以政治目的為大前提。建制派議員盲目護航,拒絕運用特權法展開全面調查,實在令人感到憤怒。他們表現了忠心於特區政府,卻忘掉了他們違背了港人之信任的事實。這行為不但是站在社會的對立面,更是協力摧毀特區一向引以為榮之公平、公開、公正的投標制度之幫兇。特區政府和建制派議員可能現正暗地裏沾沾自喜,以為逃過一難,可惜事實是他們正在動搖公義社會之基石。有這樣的政府,有這樣的議員,能不令人痛心!

Wednesday, June 22, 2011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一

以前有種族歧視條例、竊聽條例,現今有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表面及立法的原意良好,可是當中提出的細節卻是完全種倒退,以今次殘疾院舍條例又是一例,修刻完全較2002年的­更差,人手比例少、空間比例少...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ニ

三年又三年,原來不止在無間道電影度講,《殘疾院舍條例》如果通過的話,未達標的私院可以申請豁免,但又沒講過係咪有限期,而家見到一個現實是,在2006年起,私營院舍­增加了20多間,但只有6間合格升呢,如果冇任何措施再加推展,以發牌去規管有什麼用處,難道政府夠膽取締這些不合格的院舍,將住在院舍內的殘疾人士統統推出街頭嗎?
湯家驊最不滿殘疾院舍條例是政府將福利工作推給民間來承擔。今次條例提出發牌,但要求的條件根本連行業人士都覺得質素唔會好,而且,就算多了院舍,排隊的人龍仍是長長的,­政府似乎以為提出D宿位就可以了,完全不提及如何最終解宿位長期不足的問題,
所以,投票很難,贊成對整體資源編配是一個好的出發,難是怕政府過了條例,就不再發展及規劃更多來完善福利措施,無奈要在不滿下贊成。

Tuesday, June 21, 2011

民主派應否參選特首?


民主派應否參選特首?這是近日熱門的政治課題。但或許問題應該更聚焦於民主派為什麼要參選特首?又或參選特首要達到什麼目的或效果?這幾個月來,民主派就此擾擾攘攘,卻似乎沒有人能拿出一套令人信服的參選理據。一般而言,鼓吹參選特首的黨派或人士均會持著三個理由:一、團結民主派;二、推動民主意識;三、提升個人或政黨聲望。



先說團結民主派。這是否另一個美麗的誤會?零七年公民黨梁家傑參與特首選舉並未能團結當時的民主派,經過五區公投後,再以參選特首來凝聚民主派力量實是有點自欺欺人。不要說實在看不見參選特首會得到人民力量、社民連或新民主同盟會認同,就連民主黨,亦有不少強烈的異見。再說推動民主意識,說穿了,亦只是為參選而參選。但這場「選舉」在制度上是贏不了的,所以效果只會是製造聲勢而非取得進一步的政治力量。參選特首始終脫離不了只是做一場好看的政治秀。參加小圈子選舉唯一的合理理據是寸土必爭,增強議會政治力量,若說以參加小圈子選舉來推動民主意識,不但實在令人感覺有點不切實際,更可說是與民主意識背道而馳。



參選特首最實際的效果可能是提升個人或政黨聲望。零七的特首選舉確是把梁家傑及公民黨推上民望高企的寶座,但過去四年,這高企的民望對推動民主運動始終見不到有什麽實質的政治成果。那麼我們是否只是為了民望而參與這特首選舉?若是如此,那又是誰的民望?



相反,參與特首選舉亦有其負面。首先,民主派為什麼要增強這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既然三百萬選民參與的選舉亦被視為會「強化」功能組別的存在,為什麼同樣道理不能套用於這更小圈子的小圈子選舉?再者,若然以市民支持度六四之分的黃金定律而言,由泛民推舉的特首候選人,理應在民調上可取得最少半數支持。但若這位候選人的支持率始終未能達至這水平,特首選不了,連民調也輸掉,如何突顯這小圈子選舉缺乏認受性?



但最重要的,是民主派手中的百多票可能尤其關鍵,若能好好利用,大有可能迫使真正候選人回應民主派一向堅持的種種民生議題,甚至是我們最關注的普選議題。這總比用以換取一個公開辯論平台,或透過所謂初選程序提昇民主派支持者的關注來得實際。把這些選票放在一位沒有威脅性的民主派候選人身上,只會是浪費了這些選票,而結果一無所得,這值得嗎?



當然,從傳媒的角度,甚至個別港人而言,有一場精采的選舉確是極富吸引力、甚具娛樂性的。特別是從傳媒的角度而言,一場高質素的特首辯論是不容錯過,而且極為賣紙的好戲,但泛民參選特首選舉是否只是為了做一台好戲給傳媒或香港人看?還是我們應該細心思索如何運用我們這少數但甚為關鍵的政治力量,為香港人爭取一些切實的利益,盡力改變這現今難以接受的社會及政治環境,為來屆爭取普選打好基礎?希望醉心參選特首的個別人士和黨派三思!

Monday, June 20, 2011

申請離婚=已經離婚?

湯家驊說,其實入境處在批准有關人士延期居留時,如果申請人士在辦理離婚手續,按法例來說真的不可以說是離婚或單身喎,如果入境處覺得有問題,先不是要控告人家作出虛假聲­明,反而聽吓家驊所說,讓申請人再揀其婚姻關係是同床異夢,咁樣決定申請人是否仍是受養人身份,係咪更客觀呢?

Saturday, June 18, 2011

女性化


有人問我: 「為什麼你的文章這麼女性化?」真要命!文章也有女性化?幸好卿姐不在場,否則她聽了可能會大動肝火。上星期我們在泛民主派的飯盒會中討論七一大遊行的單張設計。單張以粉紅色為主,頗為奪目,我不經意地說了一句: 「設計頗有女性化色彩。」隨即引來卿姐大發嬌嗔,直指我的話是對女性不尊重。我只好聳聳肩、吐吐舌,望着坐在旁邊的張文光苦笑。會後張文光悄悄地跟我說: 「以前我們開會習慣說各位兄弟,現在已改為各位兄弟姊妹,遲些可能更要改為各位姊妹兄弟。」我聽了忍俊不禁,笑了起來。這不是對女性不尊重,只是這種情況對男性來說確是頗為有趣。

男士們一般都不拘小節,往往被女士們投訴敏感不足、粗心大意。但細心一想,其實很多日常對話也可被視為帶有對性別不尊重。別的不說,單是形容男士的文章「女性化」背後之潛台詞可能是認為男性的文筆一般感情麻木,寫不出只有女性才可刻劃之細緻感受,這也可說是對男性的不尊重。又例如很多男士相信在不同時間也曾被女性朋友警告不要太大男人主義。但面對著喜歡取笑、甚至貶低男性的女士,卻從來沒有人感到她們「大女人主義」。這又是否對男士不公平?

記得有次在立法會辯論男士侍產假之問題,我戲言得到前黨魁余若薇命令所有男議員皆要發言,沒料到此言一出,竟令到余若薇趕回立法會大發雷霆。原來女士們對男士觸及性別之言論特別敏感,有時無意的一個舉動、一句說話、一個疏忽也可能令身邊的女士們感到不安,甚至不高興。相信大部分男士都有這些沉痛的經驗。

其實男女之間性情各異,思想取向不同,乃非常自然之事。有一些習俗、日常用語也並非為針對女士之用, 例如英語的人類(mankind)、主席(chairman)等名詞,在現今社會亦非有意貶低女性身分之用詞。但我絕對明白女士們為何要更改這些名詞和日常用語文化。對我來說,這些也是日常令人輕鬆一笑的小插曲,還望各位女士大女人有大量,不要過於見怪,否則久而久之,這本來已經很複雜的世界,便會平添不少更複雜之爭論。

Friday, June 17, 2011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

雖然找來曾俊華司長,及他帶來一大抽的官員來解釋有沒有在學童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外判撥款上駛橫手,不過,唔用權力及特權法去調查,有用咩?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I

湯家驊說從文件及特別會議聽取到的口供,財政司司長有傾向在事件上插手是事實,而對葛輝有政治壓力亦是事實,社聯得最高分數卻不能獲得全個合約工程亦是事實,但疑團仍未解­是財政司司長的行為是否對下屬有政治壓力足以令到葛輝接受命令?而獲批的iProA是吾可以就此上門而獲取學童及其家長的資料,還有未可以聽取第三者的供詞,但兩次的會議­,議員只可以用5分鐘去問,根本沒有人可以問到嘢,聽到嘢,所以,湯家驊說支持用特權法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II

7比4輸咗,冇得好講啦,又係保皇黨及功能組別的護駕功勞。

國民教育的重點在哪?

1國2制下的香港社會,國家是什麼,其實存在矛盾與冇互相,有香港人對04年10月由各大電視台播出的「心繫家國」片後為肉麻、無聊,這種說法對認信是國家兒女人來說,可­謂不能相像。
其實,可能有人會問點解香港人會質疑望著五星期升起,心裡面會唔激動?就好似會問點解會鬧掌管教育的謝凌潔貞說出64時歷史上的沙石?
就是因為這些矛盾,大家才會質疑國民教育是洗腦教育。要了解國家,是否就是只修讀國家政府的種種,而且亦只圍繞在國家政府的經濟發展、政府的政制,這樣,看部建國大業、走­向共和的電影,就可以了,用不著要在學校教育上著手!
國民教育不是歌頌而是要批判;講的不是國家政府而是中國民族的歷史,國民教育才不會得到劣評!

Thursday, June 16, 2011

人既是羣居,便要專重他人,吸煙不只是個人自由那麼簡單!

在討論是否同意加煙稅的條例草案,湯家驊認為不是講稅收是否合理,是它是否帶來一個什麼的社會文化論述。就如之前討論這個議題上,湯家驊覺得最難大力贊成,是因為基層街坊­及年老長者以後想平平地嘆番一枝煙,會有D難!
對於反對加煙稅的議員發言,湯家驊只想提出:
1) 雖然削剝部份人士的享受,但科學政據表示二手煙害人更多,兩害取其輕,對於個人享受被剝削,政府應該做D嘢讓他們可以有另類的方法,令他們可以取得相同享受的感覺。
2) 有說加稅迫人食私煙、食K仔,因為仲抵,好似衝紅燈是犯法,但唔可以因為有人無心衝紅燈被罰,就說設立紅綠燈是不利道路安全,這是不通的邏輯。加煙稅為了社會人士的整體健­康,食私煙及食K仔是犯法,被捉拿得到會是後來之事,不等於不會受到制裁,不可以因為此要說加煙稅不會減少吸煙的問題。
3) 以為匿埋食唔會危害人是廢話,若某人因為食煙不幸健康受損,就算D樣自救,始終都會要動用社會醫療設施來救援。
4) 吸煙尤其對青年人來說,試了一口可能很難戎,湯家驊就是一個例子,最後戎得成是因為去到英國煙太貴,所以寧願買食物都唔肯再買煙,因為希望自己及社會的下一代不會吸煙,所­以會支持加煙稅來制止年青人吸煙的可能。

Wednesday, June 15, 2011

政府只說不做,是麻木不仁!

有長者問湯家驊點解長者問題總是解決不來,年復一年都在立法會講,佢話唔知點答才好。
譚耀宗議員在1997年至2004年曾經委任為「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當時是董建華先生的年代,董生長者政策的目標是「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依」,譚議員緊隨這個­方針,所以提出如何改善生果金、長者綜援金、長者住屋、院舍及長者精神健康等等,當時提及以推行強積金來保障長者生活。當時所依賴的是世界銀行於1994年提出三條支柱的­退休保障方案:即綜援保障、固定供款及個人儲蓄;亦認為家人要照顧長者安老是人之常情,所以要長者在家安居、交家人照顧。不過,董生的構想反而令長者難以安老。根據社聯一­份報告指出,政府於1999年起,要求所有綜援申請者要以家庭為單位,除特別因素之外,不得獨立申請綜援,長者申請個案即時減少,之後2000年- 2008年,不過增幅卻較長者人口增長為少,政府可以認為措施有效,但真實的原因是有關的措施,包括要家人填寫『不供養父母証明書』的衰仔紙,大大取消了合資格長者申領綜­援的資格。
另一樣是不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小商戶或企業家以為有退保就會增加他們作為僱主的付擔,實際上,如果他們看清楚坊間倡議的方案,都不是要增加稅收,但要政府出500億­做種籽基金,而且,所謂的退休金,不過是每月可以拿取3000元,數目非常溫和。所以,最大的責任是政府,他應該主動將市民就退休保障如何解決貧窮問題、如何解決人口老化­問題去梳理,社會之間的矛盾會減少,但長者可以安老的問題可以解決。

Tuesday, June 14, 2011

二十三條的恐懼和矛盾


在香港特區這個特權專導,政治失衡的制度下,有意角逐特首的候選人根本不須掌握民情脈搏,急市民之急。只要有心人搞好人脈關係,向北京表明心迹,便大有機會黃袍加身,搖身一變成為下任特首。因此當有人提出下屆特首需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我絲毫不感到奇怪。

民主派一向認為在這議題上應堅持先民主後立法。從某程度而言,這與有意角逐特首的人所提出以立法為交換特首寶座的政治交易沒有太大分別。說穿了,民主派最懼怕的,是民主運動進一步被國安法所箝制,因此對立法內容的討論更是敬而遠之。

事實是,經過○三年的慘痛回憶,加上澳門國安法的通過實在令港人談法色變,那又如何能平心靜氣去探討有何妥善解決這問題的良方?但何時立法、如何立法與立法內容的討論始終是逃不了、避不過的。概括而言,港人對二十三條立法最少有三大恐懼:

一、以言入罪的白色恐怖

細看澳門的國安法和近日內地不斷傳來以言入罪的例子如劉曉波、艾未未、趙連海、譚作人等。這些例子帶來的,是一陣風雨欲來的感覺。他朝法例通過後,我們還有言論表達和新聞自由嗎?沒有了這些自由,香港還算是香港嗎?毋庸置疑,以言入罪是香港人接受二十三條立法的最大障礙。

二、國家與政府安全之分

環顧世界各地,特別是民主國家的國安法所側重規範的,是防止串謀外國軍事勢力,威脅國家領土完整。這才應是國安法的重心,而非為着保護或防止政權的替換。事實是,國家憲法第四十一條早已清楚訂明在憲法上保障批評政府的權利。只可惜問題是在執行憲法上,這保障在內地一直形同虛設。若二十三條立法並未能清楚界定保護國家與保護政權之分,香港人又如何得以安心?

三、國家機密的定義

過去十多年,我們不時聽到在內地,國家機密的定義廣闊和飄忽得極為難以捉摸。程翔的遭遇,便是最有力的警號。假若本港法庭只能跟從一國的行政定義,而未能在兩制下行使出適當的司法權力,保障市民,特別是新聞工作者或政治人物的人身安全,國家機密便很容易化身為另一種莫須有罪名。這樣的二十三條立法,怎教港人不視之為洪水猛獸?

這三大恐懼均非條文細節之問題,而是大原則的取向,也是一國兩制能否真正落實的試金石。所關乎的,也並非是否愛國那麼簡單,而是涉及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言論表達、新聞自由等核心價值之間的矛盾。這矛盾不應是對立的。但這矛盾在香港一天未能化解,一天也不是立法的時候。相反,在化解這矛盾之前,空談立法是一項不必要的政治冒險。事實上,民主體制和司法獨立是防止專權者以國安法嚴打異見人士的最佳保障。有了這保障,可能才是真正化解這矛盾的最好時機。曾憲梓前幾天曾說,現時社會氣氛並非立法的最佳時機,甚至推至二○一七普選特首後才立法也未算遲。這一番話可能是我近年來對曾憲梓先生最認同的一番話。

Sunday, June 12, 2011

事件明顯是羅生門,不過劉江華在鏡頭面前,好似已經知道成件事的脈絡,葛輝的指控冇理據,簡直厲害。
葛輝事件正如冼日明教授咁講,簡直是一件羅生門,葛輝同佢上司講的嘢,大家都覺得唔可信,而且講出的理由,好多都是不合常理,所以,唯一是政府要將所有資料公開,讓公眾來­分辨有沒有被上級指使要讓某個政黨得益的「政治任務」。不過,就算是明益某政黨,市民亦莫奈何,特首都話自己會做到親疏有別喇!
只係唔鍾意劉江華的一副咀臉,好似覺得從一個官員解畫、所有文件都未看齊,就可以知道晒一切。
他說什麼葛輝有自我成全的想法,self-fulfilling proficiency,覺得自己被迫害,亞哥,個詞唔係咁用呀,係咪應該講有被妄想症!而且,葛輝因此事不被續約,覺得被迫害係好正常,你唔可以因為人地茅頭直指民建聯­,就用盡所有方法誣蔑人,咪有得立法會去查,還番你地民建聯的清白囉!
雖然劉江華說一切的混亂是因葛輝作為招標工程的管制人員而起,但誰人不會知道,政府所有的工作,都是有規有矩、有根有據,大家又可點可以亂來呢?
如果唔去查,好多人都唔知個政府有幾混帳!
由立法會行駛權力及特權法去調查「網上學習支援計劃」的風波未必是多此一舉,因為如果這顯示政府招標會存在長官意志,這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市民就要有以後就會對這些招標­工程,多加關注,令公帑運用得宜。

Friday, June 10, 2011

最好不相見

有誰不喜歡愛情故事?管他是海枯石爛,還是平淡如水;刻骨銘心,還是肝腸寸斷;有情人終成眷屬,還是人鬼殊途、天各一方,都是那麼動人。年前看過的《非誠勿擾》便是好例子。故事賣點是葛優飾演的秦奮是位現實得要命的中年王老五,卻偏偏遇上了那年輕貌美,對愛情舉棋不定、不知所措,由舒淇飾演的笑笑,令觀眾不斷猜測兩人能否擦出愛情火花。上星期在家中百無聊賴,便拿起《非誠勿擾2》的影碟,看看秦奮和笑笑的結局如何。發覺第二集失去了上一集的簡潔清新,但卻被結尾的主題曲《最好不相見》迷著。

這歌曲是改編自倉央嘉措的《十誡詩》,由著名音樂人欒樹譜曲,把這最富傳奇色彩的藏族詩人,第六世達賴喇嘛的作品唱活了: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這首詩淒怨動人,宿命感實在強烈得教人震驚。這也許與倉央嘉措的人生經歷有關。

倉央嘉措生於康熙二十二年。他玉樹臨風,才華洋溢,卻愛上了一位藏族姑娘,令他在佛道與愛情之間不斷掙扎。他的另一首詩便把這矛盾表達得淋漓盡致: 「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別傾城,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好一句「不負如來不負卿」,寫盡了愛情的魔力!可惜這位絕世詩人二十四歲便被蒙古拉藏汗謀害,結束了他人生最大的矛盾。

老實說,人生的矛盾實在太多了,剪不斷,理還亂。我不相信命運,但卻偏偏不時有那種百般無奈、難逃宿命的迷茫感覺。這種感覺,是多麼的可怕!究竟今天的努力,今天的付出,到頭來是否可改變結果?天曉得!

Thursday, June 09, 2011

想買樓牙?發夢啦!

何秀蘭講買樓要從魏晉南北朝開始儲錢係笑話,但湯家驊卻說了一個真實故事,中大《大學線》新一期(2011年 5月號 )訪問了數名租住房的大學畢業生,他們均表示本港樓價高,要在市區租住400呎屋有困難,但宿舍生活又令他們習慣獨立生活,惟有租住劏房。在澳洲大學畢業、現職航空公司­餐飲顧問的Jerry,以月租2,700元租住油麻地面積約90平方呎房。 另一個例子,澳門留學生Bosco在港任職研究助理,半年前以月租3,700元租住僅150平方呎的劏房。他坦言屋室擠迫,但呎租已大約等同中環寫字樓,亦佔其收入3成以­上,負擔頗重,若他希望盡快儲筆錢供樓,扣除其他開支,1個月應該可以儲1000元,40年可以儲得48萬,如果當時仍有200萬的樓,這個年青人可以在60歲前可以達成­置業夢。
湯家驊說他可以在20多歲買到樓,仲係無敵海景,都不過是24萬,但現今社會與他的年代不同,年青人沒有他那時候的機會,不單工資收入低,其他生活費用貴,根本沒有辦法可­以儲到錢。
尤其現時特區政府對青年人上樓,根本是零協助,但現時的青年人卻希望有自己的空間,不一定要與家人同住,佢地可以點做呢,唯有申請公屋啦!剛剛問政府單身人士上公屋的問題­,房屋署最新資料顯示,公屋輪候冊累積申請至今年3月底18至29歲單身申請者,累積申請由2.1萬宗升至2.91萬宗,增幅達38.6%,佔整體非長者單身申請的比率,­由去年底44.3%升至3月底的45.9%,一些更是仍在求學階段的學生,大多以「零入息」申請。
這是一個社會現象,政府不得不重視,不得不理青年及單身人士上樓的需要!

Monday, June 06, 2011

我愛藍天綠草,你能给我嗎?

本來在公民黨的分工裡,湯家驊唔會講環保,但錢在掛稅的香港社會,僅有的綠地都要用來建賺錢的商廈,所以就要出聲講。生活其實可以好簡單,工作除了寫字檯之外,可唔可以有­透透氣的空間呢?環顧世界各地,在市中心的地方,都有大的廣場供人休憩,紐約的中央公園、倫敦的海德公園,連北京亦有人民大會堂,香港呢,遮打花園都可算是其一,但可一不­可再,因為在密密麻麻的中環,根本容不下綠油油草地,在中環工作的人,吸少一點汽車廢氣吸新。政府要搬走政府山,點解要變成另一批的甲級商廈,唔可以成為綠化的地帶呢?《­香港城市規劃條例》開宗明義是這樣說的:『為了促進社群的健康、安全、方便和福祉,為本港各地區系統地制定和審批圖則,包括各區適合興建那一類建築物,以及在需要事先批准­許可的發展地區,制定和審批圖則。』都冇講過要發展經濟。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早前講到中環的規劃問題時,提出「綠色中環」的概念,亦認同要為「石屎森林」的中環提出更多綠­化和休憩的空間。我好希望這不只是局長順口開河的「空頭支票」,而真的可以不是單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去規劃這個城市。
不過,湯家驊同意張宇人所說可以將政府部門搬到各個區域。現時有幾十萬的公務員,撇開要接觸市民的人境署、社署,其實很多的部門都不是太需要頻密地接觸市民,如果將這些部­門搬去一些新界西、新界東的地方,這些公務員每人一個早餐、每人一個午餐,都可以攪活這些地方的經濟。而且,現時政府租用金鐘區五座商廈約7萬8千方呎樓面,月租約539­萬元,即平均呎租約70元,此區內的11個政府部門均計劃遷離現址,例如鰂如涌、銅鑼灣亦可,當然,如果把這些辦公室全搬往新市區,新市鎮的無論在規劃及經濟發展,都會較­現時好,大大減少社區問題。

Saturday, June 04, 2011

Friday, June 03, 2011

十六歲


儘管那尚有餘暉的夕陽仍是那麼的熾熱,那石碑給人的感覺卻是那麼的冰冷。我站在石碑前良久,被其中一段吸引著: 「張潮,十六,廣東順德,機器工人,廣東樂從起義至佛山陣亡。」十六歲?他會否是七十二烈士中最年輕的一位?

緩步走出黃花崗公園時,腦海中還是擺脫不了那石碑上簡短的記載。自己十六歲時是什麼光景?是在讀中五吧?依稀記得那是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示威暴動的年代。十六歲時,我想的是什麼?那是當搖滾樂隊成員的時代,想的只是成年後可以做各種各樣青少年不可以做的事情。那便是我的十六歲。我感到十分羞愧。

儘管你只是十六歲,但活在大時代中,你可能擺脫命運,做一位平凡的年青人嗎?回到家中,不期然翻查丁子霖的六四死難者名單,赫然發覺我的記憶是對的。我看著電腦熒幕上的名單發呆: 「周欣明,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中學生……齊文,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北京鐵路三中學生…… ***,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北京市建築工業學校88 級中學生……」最令人痛心的是他們並非最年輕的死難者,根據名單,那應是一位名叫呂鵬的男孩,才九歲,是小學三年級學生,在復興門立交橋被戒嚴部隊射中胸部當場死亡,屍體更曾被民眾置於敞篷車上示眾。

無論他們的死是由於盲從、好奇還是決心效忠於民主公義,他們也是因為國家民族的前途而捐軀。生命便是生命,但沒有經歷人生便作最終極的付出,他們的捐軀不比那意志激昂、信念堅定的革命鬥爭者為輕。他們的死能成為歷史紀錄的一部分,也算是百般淒怨無奈下的一點安慰。明天晚上在維園燭光下,我會想念著你們。

Thursday, June 02, 2011

化解紛爭,不一定要上法庭。

今次條例算是重寫,目的是拉近國際及本地仲裁之間的距離,亦增加仲裁員的權,雖然仲裁與法庭審視及裁判有所不同,但對於民事的紛爭,前者無論在判決時間及訴訟費用都相宜,­所以是另類解決紛爭的好方法!湯家驊認為,除了提高仲裁員的權力之外,如果仲裁條例可以配合時代轉變而更改,會較易成就法庭及仲裁之間的平衡。

Wednesday, June 01, 2011

有錢唔等如有文化!

今年4月,本地藝術家要上街,不是要表演,而是不滿政府的活化工廈政策,令到他們租住作工作室的工廈,不是租金上升,就是業主索性不再出租,令他們失去工作室或者練習場地­。
沒有工場又如何?藝術家們說藝術是不能無中生有,他們需要有地方去操練,新進的藝術家亦需要有地方讓他們有培育的機會。政府以為有西九,香港的文化藝術就有救,竟不知未有­西九,本地藝術家就沒有工作室,就不能再延續、再傳承,沒有藝術家的西九,是否仍然可以是文化之首?
曾特首見過北京「798藝術區」,以為香港都可以有樣學樣,用西九作基地,可以舉世知名,其實,現在的「798」已經踏入更年期,因為租金上升,很多當日一心發展自己藝術­行當的藝術家,都要撤離,現在的「798」,已經商業化了,是一個沒有藝術家的藝術區。所以,西九若以商業化的原則推行,最終只會步更年期的「798」後塵,而不會有文化­藝術的名聲。
湯家驊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借鏡北京,知道文化藝術不能用錢買,只可以用心、用錢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