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2, 2011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ニ

三年又三年,原來不止在無間道電影度講,《殘疾院舍條例》如果通過的話,未達標的私院可以申請豁免,但又沒講過係咪有限期,而家見到一個現實是,在2006年起,私營院舍­增加了20多間,但只有6間合格升呢,如果冇任何措施再加推展,以發牌去規管有什麼用處,難道政府夠膽取締這些不合格的院舍,將住在院舍內的殘疾人士統統推出街頭嗎?
湯家驊最不滿殘疾院舍條例是政府將福利工作推給民間來承擔。今次條例提出發牌,但要求的條件根本連行業人士都覺得質素唔會好,而且,就算多了院舍,排隊的人龍仍是長長的,­政府似乎以為提出D宿位就可以了,完全不提及如何最終解宿位長期不足的問題,
所以,投票很難,贊成對整體資源編配是一個好的出發,難是怕政府過了條例,就不再發展及規劃更多來完善福利措施,無奈要在不滿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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