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9, 2009

政改十問


唐司長於本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正式啟動二○一二政制改革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唐司長一派語重心長的想塑造一個合情合理的政改方案,但明顯地,你可感覺到他的發言,理不直,氣不壯,言辭含糊,立論牽強,最少有十個問題應答不了:

新增四百席僅百席有民意

第一問、特區政府提出把選舉委員會人數增至一千二百人,方案比○五年更倒退。在發言稿第十六段內,唐司長承認新增四百議席中,只有第四界別可以通過區議員來增強選委員會的「民主化程度」。新增四百席中只有一百席有民意代表,這不是倒退是甚麼?

第二問、在第十九段中,唐司長認為若提名門檻維持於選委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可「在制度上保證有足夠的競爭性,亦能確保獲提名的候選人有一定的支持」。沒有足夠的民主成分,哪來競爭?把門檻提升至一百五十,這怎麼可說是步向民主?

第三問、在二十二段中,唐司長說將立法會議席數目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可「擴大參政機會,並配合立法會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區議員互選進入立法會是小圈子選舉,不利專業人士,更遑論獨立人士參政。最重要的是,現時立法會並非不夠議員應付工作,而是不夠願意工作的議員。區議會方案對此有甚麼幫助?

第四問、在二十三段中,他建議新增區議會互選的六席「可以考慮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卻避而不談選舉是全票制、比例代表制或單議席單票制,怎能令人信服這是一個公平和符合民主原則的方案?

第五問、唐司長於第三十二段指出人大常委會於○七年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不能輕言修改」的。他似乎忘了該決定是建基於曾特首提交之政改報告而作出的。不能輕言修改並不代表在不同情況下不能修改。只要曾特首回應廣大市民的訴求,重新提交新一輪的政改報告,人大常委會為何會逆民意而行,堅持一己決定,阻礙香港民主發展?

「普選路圖」在哪裏

第六問、他又於第三十三段說,若由現屆政府提出一七年和二○年兩個普選的方案,是會「超越了特區政府的授權」。正如第五問指出特區政府的權限,是建基於曾特首於○七年提交之政改報告,為甚麼曾特首不可以要求人大常委會重新授權?更重要的是我們堅決要求的取消分組點票並非普選方案,為何不可納入二○一二的政改方案內?

第七問、唐司長於第三十四段中說:「隨人大常委會明確了普選時間表,普選路圖已經具備雛形」。那麼唐司長可否告訴我們「普選路圖」在哪裏、細節為何?特區政府所提出之政改方案又是否正步向這方向?

第八問、他於第三十六段中說:「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未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在二○二○年實行普選的模式應符合這兩項原則」。那麼為何現時不可承諾於二○二○年全面取消功能組別?

第九問、他於第三十八段中承諾在諮詢期間搜集到有關的普選意見,「特區政府會作出歸納和總結……為二○一二及二○一七年產生的特區政府……提供參考」。既是如此,為何曾特首不可把這些意見通過政改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要求中央作出實質回應?

第十問、唐司長在總結整段發言時說:「我們應以對話代替對抗,以誠意代替敵意,以共識代替分歧」。特區政府提出一個反民主,逆人心所向的政改方案,是對香港人作對抗,向香港人示出敵意,製造社會分歧。為甚麼特區政府不可以拿出誠意和民主派對話,尋求共識?

真理愈辯愈明,但望曾特首和唐司長可以公開回應以上十個問題,以正視聽,表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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