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06, 2012

路遙不倦


老實說,每年臨近七一,都有一種患得患失的感覺,總是有點害怕:港人對爭取民主公義熱情冷卻、裹足不前。星期日午後不久便到了維多利亞公園天后站入口,準備迎接遊行人士。站在烈日下,看著潮水般的人群步入維園,始終覺得人潮比期望中來得稍為疏落。

三時過後,轉到伊榮街。遊行隊伍經過我的街站,很快便擠得寸步難行,令我回想起○三年被困渣甸坊的情景,心情才平復下來。也許香港人仍是熱情未卻吧!人實在太多,令遊行隊伍進退不得,警方迫不得已只好開放渣甸坊疏導人群,隊伍才可慢慢地繼續前進。

五時許,還沒看見隊尾便要移師到銅鑼灣。我和一眾助理、義工飛步繞道到第三街站,發覺警方已開放了全部路面,所有電車也停駛了,銅鑼灣擠得水泄不通,西望不見隊頭,東望不見隊尾。喊咪之餘,聽到電台報告警方估計遊行人數約五萬,差一點嚇得我從梯上跌下來!放眼一望,單是眼見到的也不止五萬了,這話怎說?

近七時,再轉至最後一站的統一中心。我早已聲嘶力竭,全身疼痛。反正也沒有咪,我便與遊行人士握手拍照,談笑問好。大家恍如知己重逢,互相親切慰問,情境令人感動不已!到了晚上八時,回歸煙花匯演開始,這是多麼富有諷刺性!會展那邊一片歌舞昇平、張燈結綵,這邊卻群情洶湧、怒氣沖天!每當煙花在天空爆發,這邊的人群便不斷喝倒采。社會分化已到了臨界點。

轉瞬間,我們已一起走了十年。無論在烈日當空下,或在淒風慘雨中,這七一精神還是延續下去。但普選仍是若即不及,公義亦仍是每況愈下,還有什麼可說?只好以一句「你我同行,路遙不倦」共勉之!

Saturday, June 30, 2012

十年長路


那一年的夏天,天氣特別酷熱。回歸五年,經濟受到衝擊,董建華、梁振英的房屋政策失衡,沙士襲港,再加上葉劉淑儀硬銷二十三條……形容香港人處於水深火熱之際,相信一點也不算誇張!

被命運驅使走上從政之路,應該是從二千年開始。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第一句話: 「我不談政治!」竟成為無心懺言!身歷人大釋法、二十三條衝擊法治,我能躲到哪裡?不談政治,卻難逃政治!

○三年七一可記得你在哪裡?做了些甚麼?那年波瀾壯闊的民情一點也沒有先兆。從天后地鐵站上到地面,赫然見到滿街皆是黑衣人,若驚還喜。因為維園球場已被工聯會霸佔,法律界被要求在圖書館前平台等候。身處在那擠得水泄不通的平台上,一等竟然等了兩小時才可以出發。

到了銅鑼灣,被警方指示不可從大路前進,要改行渣甸坊。途中卻又進退不得,又被困個多小時!一位茶餐廳的老闆認出我們,拿了一袋袋冰凍的豆漿給我們解渴,算是「勞軍」吧。老闆,多謝你!你令我們深深感動!

回程時,聽著一個電台直播節目正在訪問一位男士,他氣喘吁吁地說:正跑着趕往維園,希望能於七點前到達,跟隨遊行隊尾出發。節目主持人問他為何不在中途插隊,他喘著氣說: 「我要被計算在遊行人數內!警方不把中途插隊的人計算在內,我怎能算盡市民之責?」我一時感動得熱淚盈眶。這種公民精神,十年後的今天,是否豪情不再?

沒錯,轉眼間今年的七一大遊行已是第十年了。社會有沒有改變?法治是否仍在?普選是否仍若近不及?只看到一任又一任的特首每況愈下,沒有最差,只有更差!那位當年趕往維園的男士,今天你在哪方?星期天會否在維園見到你?

Friday, June 29, 2012

埋單結帳


轉瞬間已七年,想當天曾蔭權吹着口哨上任,今天卻要裝哭鞠躬卸任,這轉變相信不但香港市民意想不及,連曾蔭權自己也可能難以想像。事實證明,曾蔭權七年之管治只凸顯了他只想做一份好工,而從來沒有嘗試過「做好這份工」!我們今天且重溫這七年他的功過為何。

擴大貧富懸殊市民受苦

相信最令港人咬牙切齒的,毋庸置疑必定首推曾蔭權任內「成功」擴大貧富懸殊的「創舉」。堅尼系數由他上任時的零點五二五飆升至現時的零點五三七,從未間斷地高居世界已發展地區的首位。最令人氣憤的是,在這七年間特區整體經濟是好轉的;國民生產總值亦增加了。大地產商在全球首富榜上有名,但卻苦了一般小市民!原因為何?很簡單,曾蔭權就是懂得「感恩圖報」;他認為既是商界擁護他上台,他便要日夕照顧商界的利益,管他小市民水深火熱,管他庫房水浸連年,平均每年盈餘低估三百五十億,就是甚麼長遠改善市民生活的措施也不幹!市民嚷得多了,便施捨一些小恩小惠的「一次性掩口費」,過了海又是神仙,總之可以不做便不做。這便是他的治港理念!這是他的第一大過。

政制停滯不前壓抑民主

第二大過必然要算是政制上的停滯不前。彷彿患上「民主和諧恐懼症」的他,這七年來以壓抑民主為首要任務。從上任那一天便實行「親疏有別」,保皇黨的一切建議均言聽計從,民主派卻見也不想見。第一次政改只求僥倖過關,試圖游說幾位個別民主派人士轉駄便算是盡了一己之責,結果決裂收場。他隨即把責任全推到民主派身上,乾手淨腳,沒絲毫悔意。第二次政改也是重蹈覆轍,從未嘗試與民主派坐下來研究如何取得各方願意接受的中間方案,反而想盡辦法為「阿爺」擋駕。誰知「阿爺」竟然與民主派暗度陳倉,令他吃了一記悶棍之餘,也失信於保皇黨,當真算是活該!虧他還厚顏無恥地說政改成功是他的功勞。

當然,不能說曾蔭權之七年管治只有過,沒有功。最低工資、競爭法,不是一些利民的法例嗎?對,可以這樣說。但要知這一些法例都是社會逼出來的。

記得最低工資的立法過程嗎?曾蔭權堅持以「自願」形式呼籲商界,把立法程序一拖再拖。最後醜婦終須見家翁,才無奈立法。一言蔽之,不利商界的政策總有拖延的理由,這亦是擴大貧富差距的因由。

但最令人嗤之以鼻的,當然要算他虛榮貪腐和揮霍公帑無度的習慣。更重要的是,他一心一意視富豪權貴為「知己」,終日醉心於他們的生活圈子裏,試問又如何能體察民間疾苦?

這七年令很多香港人搖頭歎息:我們真是命苦!回歸後的特首沒有最差,只有更差!以為董建華不濟,想不到曾蔭權更不濟。以為曾蔭權貪腐,有誰想到候任特首也可能帶來最少五年的核心價值崩潰浩劫。究竟我們還要忍受多久才有普選?

Friday, June 22, 2012

值得嗎?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毫無先兆下,突然批准現任政務司長林瑞麟在沒有依照立法會《議事規則》訂下之預告期限前,提出暫緩既定立法會程序的議案,令社會嘩然。簡單而言,《議事規則》規定法案辯論及通過應在政府決議案之前;而下屆政府架構重組正是一決議案,而非法案。主席在沒有令人信服之理據下,容許司長在沒預告下提出議事程序暫緩,停止審議及通過眾多有利民生的議案如:《2011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 號)條例草案》、《2011 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及《公司條例草案》等,讓重組決議案在七月一日前霸王硬上弓,是為了面子而放棄尊嚴之強權表現!

重組架構未能於七月一日前獲得通過,天會塌下來嗎?不會!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最少也說了一句真心話,而梁振英本人也不能不承認重組架構不能在七月一日上馬, 「天不會塌下來」!先進行廣泛諮詢、再提詳盡理據,才按照一貫程序重組,會否導致民不聊生、政府運作癱瘓?不會!這是連梁振英也不敢撒的謊;只有厚顏無恥的保皇之流才會如此言之旦旦。不要跟我說要梁班子「殘缺不全」上任是不公道,因為若現架構屬「殘缺不全」的話,我們過去這十五個年頭又是怎樣度過?多等十數天,依照正常程序通過也不為過罷!

《議事規則》給予主席及議會權力,因應事態需要而暫緩執行議事程序,是避免一些足以嚴重影響社會的法例或決議不能適時獲得通過,而架構重組肯定不在此列。為了面子問題而不惜把議會程序扭曲,只求個人虛名而把議會尊嚴棄如鞋履,值得嗎?

Friday, June 15, 2012

八千里路雲和月



前陣子,有街坊問我: 「八年議會工作,當中可有甚麼令你感到自豪的時刻?」我頓了一頓,一時無言以對。八年歲月,猶如一條漫漫長路,感受良多,但「自豪」肯定不在其中。

當選那天便為自己立下三大目標:一、爭取雙普選;二、推動公平競爭法;三、設立最低工資。說得輕鬆,但要達標卻是談何容易!組黨的時候,我堅持要把最低工資寫進黨綱內,想不到第一次召開經濟支部大會,竟然有過半數出席黨員反對最低工資!以為說服商界會是最大困難,誰知要說服中產及專業人士竟然是同等困難!

推動公平競爭法,商界的阻力比反對最低工資更大。但最令人遺憾的是,當反對者辭窮理屈時,卻改為公開以抹黑、侮辱性的言論質疑我個人推動競爭法之動機,以圖擾亂視線,混淆事實,令人進一步感到政治及既得利益者的可憎!

走往普選之路,更是舉步維艱。○六至○七年間,幾經辛苦籌集一筆資金進行了一連六個月的普選民調和舉行了一場史無前例的「二○一二撐傘爭普選」行動。從構思,到統籌,至實行,均是困難重重。但想不到這次行動竟然成為民主運動團結爭取普選的最後一刻;及後的五區公投帶來前所未有的內耗和分裂,令本已是荊棘滿途的普選路更是寸步難行。一○年總算爭取了十席民選議席,但一一年的區選挫敗,卻又令人對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擔心不已。

八年歲月如白駒過隙,轉瞬即逝,但當中的無奈、挫敗和艱辛卻相信怎樣也忘不掉、抹不去。曾經嚴肅考慮是否就此放棄,但身邊的人問了一句我答不了的問題:你甘心嗎?沒錯,我不甘心!也不輕易言敗!既自命為一個「在哪裡倒下,在哪裡站起來」的人,除了再站起來,還有甚麼選擇?

Monday, June 11, 2012

你不要悲哀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那賺人熱淚的淒怨歌聲響遍了整個維多利亞公園,奈何那不懂人意的夏蟬還是以那傷痛的蟬聲代替我們回應。人生總是這麼大的諷刺!一首本來用以歌頌解放軍的歌曲,經歷一場天安門運動後,竟然變成哀悼被解放軍鎮壓和殺戮的中華兒女之哀歌。世事從來便是這樣意料不及。

你還記得二十三年前六四那天你在做甚麼嗎?當然記得!那年五月中旬,我帶著太太和剛出生的兒子到英國樞密院代客人打官司。那兩個星期每早五時多便起床,看著天安門的現場直播。隨着局勢變化,那段日子有喜有憂,心情一直起伏不定。

到了六月二日,我們回到香港,報章報道楊尚昆的軍隊開往北京,想不到竟然是噩夢的開始。六月三日晚上,我坐在電視機前看著那沒有畫面的熒光幕,聽著長安大街的現場直播,每一陣呼叫聲和槍聲均帶來陣陣刺入心扉的恐懼和悲痛。到了凌晨五時,天安門已歸於寂靜,只見一列一列的坦克車驕橫恣意地耀武揚威。那一刻,我明白到五千年來中華民族的苦難永遠在你我之間徘徊。

但我們還是站起來。二十三年了,國家經濟有驕人之成就,人民生活也有了大躍進;但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等核心價值還是遙不可及,令我記起文天祥的詩句: 「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我們身在香港這安樂窩,唯有靠每年的一次聚會提醒我們,尚有艱苦萬難的責任,仍需薪火相傳,繼續堅持!終有一天,中華民族將擺脫那束縛民主的封建思想,再放異彩!我們期待著那一天。對!你不要悲哀;但也不要忘記!

後記:但看着李旺陽的遺照,你能不悲哀?

Saturday, June 09, 2012

誰是競爭得益者?



假如你向一位菜檔老闆說,他的大減價會令到附近的外國食品專賣店的顧客流失,他會笑着說: 「唓!大家顧客對象不同,我怎能阻止他做生意!」假若你再問: 「你要聘請律師給你法律意見嗎?」他會立即便回答:「別儍!這是普通常識問題,哪用請律師!」

《競爭條例草案》把反競爭行為定義為任何行為的「目的或效果是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者,均屬違法。因此,沒有妨礙競爭之目的或效果,中小企為什麼要擔心誤墮法網?再者,相信任何一位無論從事哪一門商業活動的營商者,皆能清晰地辨認出誰是他的「競爭者」;至於什麼行為妨礙他與其「競爭者」進行商業競爭,他可能不清楚各種反競爭行為之細節,但違反競爭所造成的效果和目的,他肯定了然於胸。你只要理解你的行為會否影響你的競爭者公平運作,你便已掌握了這條例草案的精萃。那麼這些條文不清晰之地方又在哪裏?

在香港,殺人肯定是犯法的,但刑法中卻並沒有清楚列明以何種方式殺人才算犯法。然而,從來也沒有人批評刑法不清晰,令人無所適從!那麼《競爭條例草案》不清晰,這話怎說?

從經濟原則而言,要維持成本與利潤比率於一個合理水平,最大推動力是來自競爭。若各行各業間的競爭能令貨品或服務維持於一個合理水平,各行業之基本成本便可望相應隨之而減少。無論你從事什麼行業,你的原料、租金、工廠及辦公室日用品和服務,以至員工薪金,均要依賴其他行業供應;例如,工人生活支出不外乎衣食住行。假若他們的日常生活支出增加,他們亦會相應要求調高薪金,於是你的成本也會隨之增加。你的成本增加,亦會帶動與你相關之行業同樣地受影響;餘此類推,最終香港的整體經濟成本亦會增加,使競爭力削弱。相反,假若我們透過競爭,令各行各業價格均維持於合理水平,那麼我們的整體經濟成本便會降低,競爭力必然增強。如此一來得益者是誰?這些都是淺而易見的普通常識。

危言聳聽的歪理

現在立法會正進行《競爭條例草案》之二三讀審議。絕大部分港人均期望立法會議員會站在香港整體經濟利益、港人營商環境和消費權益的一方,投票支持該條例草案通過,但最近仍有不少政客、商界人士和別有用心的某些社會人士在各媒體不停散播混淆視聽之言論,企圖以古舊的陳腔濫調阻止條例草案通過。這些陳腔濫調不外乎以下3 點:

一、條例草案「細節」不清晰,令營商者不知所措;

二、條例將為香港整體經濟及各行各業帶來「前所未有的壞影響」,特別是中小企缺乏專業法律支援,日後經營「如履薄冰」;

三、法例打不了大老虎,最終得益者是「得到更多訴訟生意的律師」。

放眼世界,差不多所有先進國家之經驗皆證實了這些危言聳聽的歪理,無論在邏輯上或常理上均站不住腳。稍為有頭腦的香港人也不會輕易被誤導。

Wednesday, June 06, 2012

管治何價?



新領導人上場要進行內閣或政府架構改組乃常見之事,不足為奇。但當政府架構改組涉及運用龐大公帑或改動法例時,則需要與立法程序配合。這亦沒有甚麼大不了。唯獨候任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之改組建議卻把特區之行政立法關係弄得風起雲湧、劍拔弩張。市民會問:為甚麼弄至這田地?還沒有上場,關係已成僵局,往後五年怎麼辦?

行政立法關係弄得這麼緊張,首要問題似乎是時間上的爭議。候任特首堅持要在上任當日完成架構重組,更聲稱否則種種民生政策將會受到拖延,甚至停頓下來,確實語出驚人,教人擔心。市民不禁會問:這是否意味着政府現有架構完全不能繼續運作,根本無力處理各種民生議題?現任政府真箇如此差勁?曾班子縱是無能,相信也未到如此地步。

增聘人手 難保工作質素

第二,管治質素問題。一般而言,有能之士不會抱怨工作太多。若新一屆司局長乃真正有能之士,相信工作上比現任各司局長青出於藍絕非難事。相反,沒有才能的人,就算工作量減輕了,也很難確保會提升他的工作質素。簡單而言,管治質素是質,而非量的問題。直至目前,梁先生並沒有任何用人唯才的舉動。問責高官增多了,並不代表管治素質將會改善。再者,若梁先生認為現任問責官員素質未如理想,那麼只需對症下藥,廣納賢才便可,為何要多聘近百人? 第三,這次改組建議將涉及每年七千三百萬公帑,而這預算並未把最近高級官員加薪百分之八點一計算在內。剛上場便大慷市民之慨,這與法國新政府上場,全體官員自動減薪三分之一成為強烈對比。市民這五年將多花近四億公帑,多養近百高官,是否物有所值,唯有拭目以待。 第四,政府架構臃腫了,並不代表會提高工作效率;相反,山頭增多了,會更難統籌。行政會議人數愈多,愈是七嘴八舌。討論成效有限,只會增加議而不決的機會。單看最近競爭法豁免法定機構一事便是一個好例子。因為缺乏中央統籌,蘇局長根本無法說服政府各部門屬下之四百多個法定機構自願接受法律監管,結果絕大部分機構選擇凌駕於法律之上,令特區及國際社會嘩然!

工作量減 效法自動減薪

最後,所有高級官員工作量將會隨着改組而大為減少,為何新政府不利用這機會建議高官一律效法法國新政府自動減薪,以謝市民之支持,反而要新特首請客,市民付鈔?還有一點必須一提的是,現時每年新增七千三百萬元只是新聘近百人之工資,為了安置這新增近百名官員,政府還要拿出多少辦公室及相關之辦公室慣常支援設施,也是未知之數。上下決策的人數增加、互相監管、討論匯報,這些無形的新增費用又如何計算? 梁先生不斷強調他是急市民所急,立法會不應「無故阻攔」。話說得容易,但望他能明白,立法會並非橡皮圖章,以上提出的種種正是急市民所急的根本問題。唯有盲目追捧執政者之議員,才會對這些關鍵問題視若無睹。梁先生,請見諒!

Saturday, June 02, 2012

期望


他的名字叫軋愛國,男,在名單上排名一百三十一。遇難年齡二十二,家在北京,生前單位職業為待業,於八九年六月三日晚上十時與同事到公主墓途中被戒嚴部隊子彈擊中頭部,死於三○一醫院。醫院診斷為腦幹貫通傷。六月五日家屬尋回屍體,火化後葬於天津老家。他的父親軋偉林前幾天以死控訴,放棄討回公義,於悲憤絕望中自縊身亡,成為六四悲劇中最新的一位犧牲者。

軋偉林為兒子取名軋愛國,意重深長,不言而喻。奈何兒子竟為國所殺,是多麼大的諷刺!多麼深的傷害!二十三年了,官方的歷史評價又是怎樣?今天的「太史簡」、「董狐筆」在哪裡?也許要求當權者公開承認錯誤是不可能的。在中國悠長歷史文化中,有多少個漢武帝能下詔天下自罪?有多少個諸葛亮會因出師不利自貶三級?中國幾千年之封建制度、儒家思想是民主路上的真正把關者。要破關而出,談何容易?

莫說是國家當權者,便是小小的特區行政長官也做不到真正向市民問責。自以為錯了便錯了,我就是不理,你奈得我何?我可以利用傳媒扭橫折曲,我可以控制議會大多數,公義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沒意義的用辭,政治現實才是真正的現實,你可以怎辦?

當權者看不到的,是歷史終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你相信與否、同意與否,這也是不變的定律。有人問,六四的真正意義何在?是要當權者自罪,還是要珍惜和培育在中華民族土壤上的一粒小小的民主種子?只要這種子仍在,並得到國民的關懷和灌溉,始終有一天會開花結果。我們期望那一天,更期望這種子會首先在香港開花結果!

Friday, May 25, 2012

上帝始終是公平的!


他呆呆的站在那裡,像一名年輕的宅男,絲毫不起眼。主持人問他是幹甚麼的,他頓了一頓,淡淡地說: 「我名字叫蔡宋邦,今年二十二歲。我曾經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生活……我只希望做一個平凡的人……我是一名勞力工人,三歲時被父母遺棄,住進孤兒院。為了避過虐打,五歲時逃離了孤兒院,一直在街頭賣香口膠和健康飲品,就這樣過了十年……我在樓梯睡過、也在公廁睡過;我生若蜉蝣……後來我透過自修取得小學及初中文憑,我就讀的第一間學校,便是高中。」

主持人再追問: 「你喜歡唱歌嗎?」他略帶微笑地說: 「與其說我喜歡歌唱,不如說這是我脫離蜉蝣生活以來,第一件喜歡的事。我不是好歌手,但當我歌唱時,我覺得我變成了另一個人。」

接著,他從容地唱出他的心聲。那雄厚的聲音,那感情豐富的聲調,頓時震驚四座,令三位主持目瞪口呆,還沒有唱完第一段,很多觀眾已大聲拍掌,更有的忍不住熱淚盈眶,搖頭驚嘆。看著這網上短片,忽然感覺到一些暖暖的、濕濕的東西在我臉上,不知不覺間,我竟然也被他感動到流淚了。

也許上帝始終是公平的!有些人命途坎坷,但他們充滿愛心,知足常樂;有些人豐衣足食,卻因追求權力、名利,最終失信於天下,終身蒙羞。有些人頭腦簡單,不問世事,但是他們終身快樂;有些人胸懷大志,滿腹經綸,卻荊棘滿途,鬱鬱不得志。與其說冥冥中自有主宰,不如說天生我才必有用,關鍵只在於你如何在生命裡尋找到快樂。

節目完了,這青年靜悄悄地、孤獨地,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片場。我想默默地為他祝福,但剎那間,我明白到他已是一位十分幸福的人,因為他已找到內心的快樂。需要祝福的,可能還是那千千萬萬尚未找到自己的人!

Monday, May 21, 2012

永遠懷念你!Will miss you always!

繼當娜森瑪(Donna Summer)後,又一位時代人物羅賓吉布(Robin Gibb)隨風而逝!我清楚記得第一次聽到他的經典名作《我開始了一個笑話》的情景和地方。Robin,我懷念你......
Following Donna Summer, another icon of the times, Robin Gibb has left us. I can clearly remember where and how I first heard his famous song, "I Started A Joke". Robin, I shall miss you.....

Sunday, May 20, 2012

民主勢危


今年九月將會是特區回歸以來比較最為公平的一次立法會選舉。這是因為一○年之政改後令全港三百多萬選民首次平等地一人可以兩票選出他們心儀的立法會議員。更重要的是,議會內民選議員與傳統功能組別議員的比例將會由一貫的各佔三十席改為四十席對三十席。儘管某些民主派人士堅稱這是一個「民主倒退」的政改方案,或對新增的五席區議會代表冠之於不同及帶有貶義的名稱,但他們抹不掉的鐵一般事實是這五席將會是由全港市民選出來的民選議員。這便是政改方案獲得通過帶來的最大成果。但是新增十席民選議席是否便代表民主派在今年選舉中可取得較為有利的形勢?民主派與建制派的所謂「黃金六四定律」是否仍然有效?新增十席中,民主派可得多少席?

民主派難保港島四席

先看港島。假若公民黨的余若薇當真放棄參選,主流民主派便只剩下陳淑莊、何秀蘭及單仲偕三張名單;餘下的一席將會由同為激進民主派的社民連和人民力量力爭。加上前社民連的勞永樂亦可能加入戰圈,三人瓜分同一票源,最終只可能令建制派,特別是新民黨漁人得利而輕取原屬民主派的第四席。若然,民主派莫論要爭取新增的第七席,要全保四席恐怕也力不從心。

九龍東之情況也相差不遠。民主黨主將李華明退選、激進派則會由社民連的陶君行力戰人民力量的黃洋達,這均會令建制派打手謝偉俊有機可乘。若然如此,雖然公民黨的梁家傑應穩取一席,民主派若可力保兩席已是非常僥倖。九龍西的情況也不見得好到哪裏。民主派主力馮檢基及涂謹申若齊齊轉戰超級區議會的話,餘下的只有兩位「新進」女將:毛孟靜及黃碧雲。雖然黃毓民單憑激進民主派支持者應可穩取一席,但主流民主派能否力保原有議席也成問題,遑論新增的一席?

新東還看配票技巧

新界東將會是一場泥漿混戰;單是民主派便已有七張名單,而建制派則將推出多名表面「獨立」的候選人,如專打民生議題的龐愛蘭及方國珊等,加上資源雄厚和人強馬壯的工聯會,民主派要力保五席將會是惡鬥連場,更莫說要力爭新增的兩席。民主派在這區能否脫穎而出,還要看選民的智慧和配票技巧。

新界西是五區中較最為穩定的一區。但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若真要問鼎超級區議會議席,他能否成功過票給第二梯隊及公民黨的郭家麒能否為民主派力爭新增之一席,均是別具挑戰性的考驗。

至於超級區議會選舉,街工的梁耀忠裹足不前,民主黨和公民黨又互不相讓,平白令自己人分薄票源,民主派要以五取其三,恐怕未必能如願以償。綜觀以上種種分析,新增十席中,最好的成績也是只能取得三至四席。要打破建制派一貫在議會中佔有三分二之優勢,恐怕難以即時做到。令人擔心的是,在鋪天蓋地的抹黑攻勢下,民主派稍一不慎,可能連三分之一的政改否決權也付諸東流。

來屆立法會將須兼負爭取普選行政長官與普選立法會之重任。九月一戰更是民主運動生死存亡之關鍵一戰。奈何五區公投後,民主派決裂日深,內耗不斷,在這內憂外患之弱勢下,如何把民主運動推至新的高峰,在荊棘中尋找出路,確是發人深省!

Friday, May 18, 2012

分化

上星期天我與三百多名街坊到新界共度母親節。雖然當天天氣不穩,經歷了日曬雨淋之苦,但能與街坊有一個近距離接觸的機會也是一件好事。其中一位街坊拉著我,略帶責備地問: 「為甚麼你不支持拉布行動?」我解釋了主流民主派杯葛二讀的立場後,他有點不以為然地走開了。不到十分鐘,同一輛車、同一屋苑的另一位街坊又走到我面前,頗為不滿地說: 「你為什麼支持拉布活動,令立法會癱瘓?」我頓時呆了一呆,發覺支持拉布與否均兩面不是人。

遞補機制既為違憲、違反人權之惡法,當然要反對,但這條例是否罪大惡極、萬惡不赦?它遺害民間的可能有多大?更重要的是,拉布拖垮了立法會餘下各條對民生極為重要的法例,如:競爭法、公司法、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等,對整體社會之傷害是否也不容輕視?

最重要的是政府強行通過條例帶來嚴重的社會分化。正如五區公投把民主派一分為二已到了無法收拾之地步,最令人擔心的是這次拉布行動最備受分化的正正是一向支持民主運動的中堅分子。無論主流民主派加入拉布戰團,或繼續杯葛法例二讀,均得不到大部分支持民主之選民的諒解和認同。

民主派進退維谷之餘,更喪失了政治道德高地。這一仗不但可能未戰先輸,也給了下屆特首梁振英一個肅清民主派的黃金機會,民主派這回恐怕輸得比建制派還要徹底。難怪政府和建制派均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拖垮了多條有利民生的條例,罪不在他們,幹麼要為你勞心勞力?從民主派角度而言,能把遞補機制技術性擊倒當然是好事,但最終只恐怕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Saturday, May 12, 2012

母親


甫踏入病房,她便指着我大聲地說:「你是湯家驊!」母親近年出現腦退化症狀,記憶、言語及腦部功能時好時壞,也不知道今天她是認得電視機中的我,還是她兒子的我?毗鄰病床的一位老太太笑着說: 「她總算是認得你!」

近年來,已年過九十的她,除了出現腦退化症狀外,更因種種病痛不時出入各間醫院。我家雖有眾多兄弟姊妹,但不知怎的,照顧母親的責任落在我肩上。可惜我這不孝子俗務繁多,便是找時間來看她老人家,也要千辛萬苦才騰出少許時間,實在感到羞愧!甚麼時候她的頭髮全變了銀白色?握着她的手,只感到瘦骨嶙峋;忽然醒覺,她真的老了!唯一令我略感安慰的,是她眼中有神,臉色也較為紅潤;她不斷嚷着要出院,明顯地她的健康也不是太糟!

明天便是母親節,但我當天行程早已滴水不入,需要參加多項地區活動。有時也覺得奇怪,是他人的母親重要,還是自己的母親重要?沒法,只好早兩天和她好好的吃一頓豐富晚餐,聊表心意。近年國家倡議以孟子出生日為中國母親節日,也以百合代替康乃馨來突顯中國人的孝母傳統。百合潔白無瑕,確是更能代表母愛的本質,但最重要的還是本身一己的心意。

有人告訴我,越是兄弟姊妹眾多的家庭,母親越得不到應有的照顧。兄弟姊妹互相推搪是人之常情嗎?在我們的大家庭中,眾所周知年幼時最得不到母親寵愛的是我,但這又有何關係?只知樹欲靜而風不息,必須抓緊餘下的歲月,盡一己的孝心和責任。沒有訴之於言語,但我心中仍是在想: 「對不起,母親!星期天不能來探您,希望您明白,也希望您原諒。」

Wednesday, May 09, 2012

版權風波


前些時網民突然就《二○一一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 再次發難,反對草案之聲一時沸沸揚揚,弄至滿城風雨。但綜觀網上的討論,明顯可見網民的憂慮是來自社會對現有之版權法例認識不深,及有頗多之誤解。首先,版權法所保護的是獨特的創作和表達方式及版權的收益而並非與該作品相連的商業利益。簡單舉例,一張海報的版權利益並不包括海報所宣揚的內容或商業活動收益。其次,所謂侵權行為是指套用作品的原意而作出「實質」的複製。這是指保留或沿用大部分原作品的設計精髓的複製;因此,所謂二次創作,技術上可被視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草案助釐定現行條例

二次創作當然有其社會價值;特別是這些創作代表了言論空間的自由。亦因如此,二次創作與保護版權是有根本上的矛盾。很多人以為草案是第一次就打壓二次創作設立刑事罪行;這是錯誤的。現行的《版權條例》(下稱「條例」)在二○○七年便已定下了有關方面的刑責。條例第一一八條規定任何人若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即使該行為並非為貿易或業務而作出,亦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監禁四年。值得留意的是,該條文並無詳細釐定甚麼程度的損害才屬犯法,所以理論上任何形式的損害也足以令侵權人士,亦即是二次創作者入罪。

草案的原意是進一步釐定條例第一一八條「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定義。草案的原文是為法庭就侵犯版權複製品的分發有否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而訂下各種相關的考慮因素,包括「分發對版權擁有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害,包括該項分發對該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因為這些不同的考慮因素是給予法庭的指引,而條文亦無訂明沒有經濟損害是否便不構成違法行為,因此檢控官是不須考慮經濟損害的程度也可提出檢控。現在極具爭議性的政府進一步修訂,便是希望清楚訂明侵權行為若不會導致經濟損害,檢控官便不能作出檢控;換言之,條例經修訂後之刑責範圍將會大為收窄。某程度而言,這亦屬一種部分豁免。

強調泛民反對二讀

弔詭的地方是,在網民強烈反對之下,所有民主黨派也不敢支持這草案,甚至不敢支持政府的進一步修訂,令事件產生三個可能性:一、立法會有足夠票數否決草案,但結果是條例的第一一八條不清晰之處將會延續,而二次創作者頭上的一把刑責之刀亦仍然存在;二、草案獲得通過,但政府的進一步修訂卻不獲通過,結果是雖然法庭考慮的因素有所釐定,但因並無任何檢控門檻,效果與未經修訂的條例第一一八條沒太大分別;三、草案獲得通過,政府的進一步修訂亦獲通過;至少大部分二次創作者的作品應該不在刑事責任範圍之內,只望日後有機會再進一步修訂版權條例,爭取最大程度的豁免。

必須再三強調的是,泛民的立場由始至終,都是要反對草案二讀的。只有在二讀反對無效,泛民才須考慮是否支持政府提出的進一步修訂。到了這階段,二次創作者和網民的決定尤其重要。今年是選舉年,相信沒有任何民主黨派能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和原則,為網民爭取進一步之保障。政治上最安全的做法是否決草案,讓現存的《版權條例》繼續監管二次創作。這是社會缺乏理性討論的結果,也可算是特區政治不成熟的表現。

Saturday, May 05, 2012

分手

汽車的音響系統傳來一陣西門與加芬高的歌聲: 「在那空地上站著一位拳手;他的職業是戰鬥,他身上掛著很多提醒他的傷痕:每一次他被擊中倒下、每一次他蒙受損傷,都令他憤怒而羞愧地高喊: 『我要離開!我要離開!』但這戰士還是留下……」這是多大的諷刺!我甚至有點憎恨這首歌!為什麼他不可以離開?

花了一段時間說服別人,我的創黨中心理念一直是以達至執政黨為目標、以理性務實的態度來議政、以爭取社會公義為己任。什麼時候這創黨中心理念卻已無聲無息地隨風而逝? 是我抓不住它,還是它走得太快?還是我太天真,以為這理念是大眾的共識?

社會要有理性討論確實不易。首先,討論要建基於對課題的一定了解和認識;單憑感覺或主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也許社會還沒有走到這階段。我們的政黨,特別是民主派的政黨均是脆弱的、基礎浮淺的,是事事要依賴民意而立足的;但民意卻偏偏飄忽不定。這教政黨在社會缺乏理性討論下怎能不左搖右擺?

分手是容易的;但也是決絕的。分了手問題便得以解決嗎?再回頭收拾舊山河,人有多少歲月、多少忍耐、多少堅持,才能做到?我自問是一個在哪裏倒下,在哪裏站起來的人,但再站起來不代表已戰勝了厄運;這只代表着有機會再被擊倒。也許答案是民主派應該團結,但還未團結便已四分五裂,哪來合作的機遇?民主派愈多黨派、愈多不同意見,聲音愈弱小。如何走出谷底?今天要的不是分手,而是結合。但這一刻又有誰能共鳴?不期然想起了岳飛的一段詞: 「莫等閒, 白了少年頭, 空悲切!」

Friday, May 04, 2012

創作無罪?


毋庸置疑,二次創作技術上可被視為一種侵權行為。這是因為,二次創作的定義是以改動別人的創作來表達自己的信息或感受,這種創作模式必然涉及影響原有創作之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因此,如何在保護版權和容許二次創作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明顯地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課題。

時勢使然,本港跟從國際公約之協訂,自從2007 年修訂《版權條例》( 下稱「條例」)之後,侵權行為早已是刑事罪行。去年政府進一步提出現時《2011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是為了釐清網上發放行為構成刑事罪行的界線。條例第118 條(1)規定任何人未獲作品版權擁有人的特許而「分發」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 「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時,即屬犯罪。草案就有否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這問題上,規定法庭須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目的、性質、商業價值、數量或分量、分發方式及「對版權擁有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害」。問題在於這些犯罪元素只是給予法庭參考之元素,因此檢控官若認為其中某些元素已存在,便可提出檢控讓法庭裁定網上分發是否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被檢控者縱使最後被裁決無罪,但單是面對檢控之過程,亦足以構成阻嚇作用,窒礙二次創作之發展。網民指草案主旨是為了製造「白色恐怖」亦不無道理。

審議初期已清晰表達反對整條草案

審議草案初期,民主派包括筆者,已強烈及清晰地表達反對整條草案,認為經修改後的條例,更明確地威脅二次創作的文化和發展。草案最致命的地方是只談及「經濟損害」而並未說明若二次創作並不涉及經濟損害,會否仍然構成刑事罪行。這是一個關鍵問題,理由是二次創作絕大部分均不會觸及原創作之市場,因此極少機會損害到原創作版權擁有人的經濟利益。在此必須說明條例下所談及的經濟利益是指因版權而產生的經濟利益,而非一般營商的經濟利益。簡單而言,版權法所保護的並非商品或服務所帶來的商業利益,而是版權費之享用。以一支流行曲而言,每一次該首歌在公眾場合中播放或演出,均能為版權擁有人帶來收入,因此若有人把這歌曲的歌詞改寫而私下發放,則在現行之條例下已屬犯罪,所以這種情况跟討論中的草案並無關係。但社會上有很多其他版權收益並不是根據演出或播放之次數來釐定的,以一張電影海報為例,版權擁有人的收益並非以售出多少張海報計算,因此若有人以海報為基礎改變為另一創作,藉以表達一種與該電影無關的信息,則很難看見海報版權擁有人如何會受到經濟損害。

基於這道理,審議草案期間,在表達反對整條草案之餘,我亦向政府表達希望設立一道檢控門檻,藉以豁免大多數二次創作者的刑事責任。這門檻的討論基礎是假若該二次創作品只造成輕微經濟損害,則不應被視為構成刑責。最初我提出的建議,是在條例第118 條加入一條款(2AA),規定法庭在考慮侵權者有否犯罪時,必須確信侵權行為導致「相當經濟損害」(Substantial Economic Prejudice)。可惜政府經詳細考慮後,拒絕接受我的建議。經過一段長時間的商議後,政府最終同意把第(2AA)條改寫為現有之修訂版本,主要分別是把經濟損害提升為刑事責任之大前提,即侵權行為必須「對版權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若這改動獲得通過,檢控官在檢控前必須擁有足夠入罪之證據顯示發放程度足以導致版權擁有人不但蒙受經濟損失,而該經濟損失更必須是超過輕微的經濟損害。這檢控門檻將令絕大部分的二次創作行為被豁免為非刑事行為。

希望設立一道檢控門檻

政府作出這退讓後,我便於飯盒會向泛民主派匯報修訂的細節和效果。當日經我解釋修訂原意後,一眾泛民代表並無異議。及後我便如實向政府官員反映,並把我在審議草案期間就此之發言和修訂版本放置網上及分發給民間網上使用者之代表,如莫乃光等人。誰知兩個多月後竟然爆發了一場網民強烈反對的風暴。

這是一個極為令人遺憾的發展。網民的種種言論顯示他們不但並未能掌握現行法例之涵蓋面和侵權行為早已刑事化之事實,更似乎對草案條文的作用和原意不大了解。當然,網民反對任何刑事責任的信息是清楚的,亦是可以理解的,但似乎他們掌握不到的是政府就草案所提出之修訂原意和效果是進一步收窄二次創作人刑責之範圍。草案若能在二讀時被否決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但若泛民並無足夠票數否決草案,修訂案必須獲得通過才可保障大部分二次創作行為。

不冀嘉許只求理解

執筆之日,我仍不斷努力游說政府把觸及二次創作的條文暫時擱置,或最少也應把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之檢控門檻提升為「相當」或「實質」經濟損害。這並不代表向政府「投降」,而只是以理性務實之態度盡量爭取保護二次創作者的最後努力。有人說否決草案是最「安全」的政治表態,然而,政治表態固然重要,但作為一位從政者或民選議員,我參與議會工作的政治理念始終是努力爭取實質改善。這亦是同等重要的。只望網民明白,今天的努力,不冀嘉許,只求理解!

Friday, April 27, 2012

迷戀


還有誰知道瑪麗蓮夢露是誰?這位五十年代影壇傳奇人物,相信不是現今年輕人所熟悉的。周末在家中看了一齣名為《情迷夢露七天》(My Week With Marilyn)的影片。故事據聞是根據事實改編,講述一位剛大學畢業,名為哥連的年輕人,因為熱愛電影,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了遠從美國跑到英國拍片的瑪麗蓮夢露,從而展開了一段為期一星期的戀情。嚴格來說,這只是哥連的迷戀而非真正愛情。當時,瑪麗蓮夢露正值婚姻低潮、事業不如意,恐怕只是找這小伙子來安慰自己罷了。故事結局當然是因為瑪麗蓮夢露要返回美國而分手,她不久亦因認識了美國總統甘迺迪和他的弟弟,捲入黑暗的政治漩渦而香消玉殞,終年只有三十六歲。她的悲慘故事證實了政治的黑暗。

沒錯,政治是黑暗的;甚至有人認為是可恥的。從政八年,我開始了解到為何很多人對政治厭惡。很多從政者似乎總是迷戀兩件事:權力和民意。權力可導致人貪腐,追隨民意也可令人忘卻原則、喪失理想。正如哥連一樣,政客與群眾之間的關係只是迷戀而非愛情。分別是,迷戀是一時之愛好、是沒有理據的、是表面的、是單向的,亦是短暫的;相對而言,愛情是互相欣賞、是深入的、是相向的、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

剛剛感受到群眾力量的人可能會被吸引,可能會沉迷於一時掌聲之中而一時難以自拔,就像哥連在這電影中一般不自量力,理解不了朦朧複雜的心理。迷戀是注定悲劇收場的。從哥連的角度而言,情難自禁的感覺可能是一種美好,儘管也是苦澀的回憶。但從政是否只求一時之自我良好感覺、一段美好的回憶?儘管如此,試問又有多少從政者能逃過對民意之迷戀?

Saturday, April 21, 2012

童心

他看來大概只有四五歲,瞪著烏溜溜的眼睛,略帶羞澀小聲地說: 「我從未到過海洋公園……」;旁邊一對五歲的孖女,戴著相同的紅色髮夾,蹦蹦跳地嚷著要看大熊貓;另外一對八歲的孖女卻戴著一副黑超,一派成熟冷靜的模樣等待入場;還有那幾個嬰兒車內的小孩,還未進場,已熟睡了。

當了議員以來,每年四月,我也會安排一個親子遊樂日到海洋公園或迪士尼樂園。不知不覺已成為了習慣。有幸每年均有商界善心人士慷慨解囊,贊助三百多張入場券,令我可以帶同這些單親或綜援兒童,與他們的親人享受一個無拘無束的星期天。無論是到海洋公園還是迪士尼樂園,小孩子的笑容均是那麼的燦爛、那麼的了無牽掛。在他們眼中,玩樂是必然的,是生活中的定律。他們不明白經濟負擔是甚麼東西,那是大人的玩意,他們不用明白,也不想明白。也難怪他們,在生命長跑中,他們明白生活困難的日子往後多的是!

對!我的童年不也是一樣嗎?整天在修頓球場玩耍,已經非常滿足。從未到過荔園遊樂場,聽朋友說過,但這麼遙遠的地方,多好玩也去不了,何必羨慕他人?有的朋友整天埋怨父母不能帶他們去游水、旅行、到遊樂場玩耍,但我在街頭流連也有我的樂趣,管他!

時代轉變了。對某些人來說,生活不見得好轉,但時代確實是轉變了。社會有新的援助,但基層也面對新的困難,單親父母比以前多了,流落街頭的小孩也不見得比以前少了。能盡一分力便獻一分力,今天和一眾義工勞碌了一整天,但當看見這些笑容滿面、被陽光曬得臉紅紅的小朋友時,頓然又覺得這一切也是值得的。「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一點也沒錯!

Thursday, April 19, 2012

只許州官放火

上星期溫家寶總理寄語候任行政長官要「為政清廉」,令很多一向以香港廉潔為榮的港人感到羞愧難言、無地自容。《基本法》第四十七條不是明確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嗎?甚麼時候我們的特首變得如此貪腐?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任何政治委任之主要官員必須避免潛在利益衝突的情況、不能接受會使別人合理地認為他們因接受饋贈或款待而在判斷中作出妥協或承擔不恰當的義務、或使他們欠了饋贈者的人情,或因接受款待或免費服務,引致他們在執行職務方面產生尷尬或致公職人員聲名受損。明顯地,假若特首受此守則規限,則乘坐私人飛機、豪華遊艇及「租賃」豪宅等已屬違反該原則之行為。為何遠比政治委任官員位高權重的特首卻不受規管?曾特首曾信誓旦旦說他會自動恪守該原則,如今誠信何在?

議員無權提修訂《防賄法》

  不但如此,《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亦訂明任何政府委任官員未得行政長官許可,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違法。在該法例下,「利益」的定義包括任何饋贈、服務或優待。特首收受饋贈、服務或優待的機會遠較委任官員為多,收受饋贈、服務或優待的價值亦明顯為高,那麼為何法例只規範委任官員而不適用於特首?這樣的安排公平和符合實際情況嗎?

  記得○八年的時候,我們幾經艱苦,終於說服政府提出修訂,修改《防止賄賂條例》及加入禁止特首接受賄賂的條文,總算是向這方面邁進了一小步。當時特區政府堅持防止行政長官接受賄賂已相當足夠,不需要進一步規限特首在不構成賄賂之情況下收受利益。當時我和一眾泛民主派議員堅決要求特區政府同時修改《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使行政長官與政治委任官員在收受利益方面之監管看齊。在審議該修訂條例草案期間,香港大律師公會亦曾經建議,在條例下訂立一項適用於行政長官的特別條文,以及成立一個由退休法官為首的獨立組織,審核及給予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的一般或特別許可。令人遺憾的是,特區政府卻認為,將行政長官納入第三條所訂罪行條文的規管架構存在「結構性困難」,亦「無此必要」,該建議因涉及公帑運用,議員亦無權提出修訂。在建制派議員一致護航下,把行政長官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之要求便不了了之。

香港歷史上一大污點

  今天異口同聲譴責曾蔭權特首貪腐行為的建制派議員可有捫心自問,若○八年一致支持泛民主派提出修改《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之建議,今天發生的醜事,極大可能得以避免。曾特首之貪腐不僅是他從政生涯的一極大污點,也是香港歷史上的一極大污點。

上星期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一個會議上,我質疑出席之政府官員如何收拾這爛攤子及會否重新考慮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藉以規限行政長官收受利益之情況。

可悲的是,在座的政府官員只是啞口無言,支吾以對。明顯地,曾特首尚未真正了解到「廉潔奉公」的真正意義和準則。這樣的特首怎不令人痛心疾首!

Saturday, April 14, 2012

宦戚之爭


一場近乎「宦戚之爭」多於所謂「君子之爭」的特首選舉鬧劇終於落幕,接踵而來的便是中央極力鼓吹的「大和解」行動。與誰「和解」、怎樣「和解」?何謂之「大」?民主派是否也在和解之列?回顧歷史,東漢積弱,皇太后與外戚多扶植幼主登基,以便垂簾聽政、指點江山,引致一場場沒完沒了的宦官與外戚之爭,有能之士不但被排斥於外,更難逃誅殺之劫,結果天下大亂、群雄四起。今天香港的局面如同東漢夕陽,首要工作並非如何嘗試修補宦官與外戚之間的裂痕,而是如何能用人以才、盡量減弱甚或拔除宦戚兩營之固有對立勢力。要是做到這點,現今之政治矛盾才可望標本共治,不謀自解。

問題是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用人唯才?首要工作是放下過往政治成見,邀請較為中立的有才之士組織管治班子。在這方面,公務員隊伍及民間組織是提供廣闊來源的一站。此中最重要的、最需要中立人士出任的職位,莫過於律政司長一職。在現今所謂「大和解」言論下,盛傳的人選皆是人大政協之輩、紅色大狀之流,政治氣味濃厚得要命,如何能取信於天下?事實是在法律界中,有能力與具公信力的人選大有人在,撇開監警會的翟紹唐,還有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何沛謙、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石永泰、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譚允芝等皆是備受業界尊重、政治中立的有能之士。梁振英可有從這方面設想,為特區重建法治,再立奉公廉潔之形象?

至於管治班子,梁振英能否廣納賢才,從不同政見黨派中建立一個真正的聯合政府更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工作。但若梁振英的治港目標只在於如何以政治分贓來聯合宦戚兩營、「化解」兩者之矛盾,則只會令現今政不通、人不和的局面加劇。特區前途究竟是禍是福,梁振英究竟是豺狼還是蛟龍,只有還看今朝!

Wednesday, April 11, 2012

雲


四月,是一個緬懷故人的季節,也是一個復活重生的季節,更是一個與生死扯不開的季節。這些年,每當一些年紀與自己相若,甚或比自己年輕的親友、同學捨我而去時,總有一種詭異莫測的感覺:為甚麼他們比我先走?是他們的運氣還是自己的運氣?要走的話,是否會突如其來?還是早有先兆?留下的,又會是怎樣的光景?最重要的問號是,我所做的事、存在的價值,究竟意義何在?

《那些年》的女主人翁沈佳宜說了一句很能引起共鳴的話: 「人生有很多事本來就是徒勞無功的啊!」這不正正點出了過去八年議會工作的結論嗎?但轉念一想,這話似乎又過於消極,過於出世。從另一角度看,也是太看重自己了。為甚麼你認為你的言行一定會令到整個世界剎那間改變?這不是過於自我是甚麼?還是電影中的柯景騰說得中肯: 「這個世界因為有了我會有一點點差別。」管他這一點點差別是好是壞,已代表著,也見證著自己的存在,今天的種種,並非南柯一夢。

一行禪師曾經說過: 「死亡並非是從有到無,並非是從有人變成無人。」他把人與雲相比。他問: 「那麼雲會死嗎?」答案是不會的。這只是形態的一種轉變:「就算雲在天空中消失,它仍然以雨或雪的新形態存在。當你喝茶或飲水時,看到雲就在茶水裡,你看到了真理。」改變是事實,也是永恆的。八年工作雲和月,說多不多,說少不少,換來的,只是雙目無神、兩鬢皆白的面容。但在議會的紀錄中,也曾有我存在過的痕迹,也可說是已做到了柯景騰所說的,令到這議會、這社會也許「有一點點差別」。既是如此,夫復何求?

Sunday, April 08, 2012

四大政治任務


從備受質疑能否取得足夠提名到以六百八十九票低票當選,梁振英先生登上特首寶座之途,可說是一波三折。他能夠脫穎而出,除了唐英年幫他一把外,中聯辦之力撐更尤為關鍵。坊間傳聞不斷稱中央為支持梁振英出任特首開出了「四大政治任務」的條件。我們無法證實這些傳聞是否屬實,但從特區整體利益而言、從確保管治質素不繼續下滑而言,梁確實有四大政治任務必須正視:

一、政制改革

能否及如何落真普選始終是特區最深層次的矛盾。可惜縱觀梁振英的參選政綱卻對普選立場隻字不提,加上一再拒絕現身於民主派的公開論壇、不斷迴避有關未來政制發展的話題,令人感到他只會聽命於中央,而缺乏為港人爭取盡快落實真普選之決心。這亦將會是令他最難與民主派合作的重要關卡。

二、中港關係

梁振英的選舉工程得以起死回生,最明顯不過的是後期得到中央的力撐,甚至令人懷疑中聯辦行為有否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之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之條文。當選後翌日,梁更不惜一反憲制先例,到中聯辦「拜訪」個多小時,給予特區及國際社會一個有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之形象。如何修補這負面形象,將是個頗大的政治工程。

三、言論自由

特區最少有四成人相信唐英年對梁振英打壓言論自由之指控屬實。從宣布他當選那天起,警務人員收窄言論、表達自由之空間,顯然易見;坊間更不斷傳言為二十三條立法將會是梁肩負的主要政治重任,而他更直言不諱說立法是特區之憲制責任。言下之意,似是事在必行。加上傳聞他班子內律政司一職將由「紅色大狀」出任,更令人感到立法如箭在弦。如何改變這形勢,港人能否維護新聞、言論、表達自由等香港核心價值將會是一大挑戰。

四、貧富差距

梁振英的選舉形象似是站在市民的一邊而得不到商界支持。但這形象亦加深了商界與市民互不信任的鴻溝;加上回歸十多年,貧富懸殊日益嚴重,這社會矛盾何時得以化解是任何一位在任特首首要解決的課題。梁以關注基層市民建立親民形象,如何可成為商民之間的橋梁,化解深層次的矛盾,相信比任何一屆特首的工作尤為困難和重要。

要完成這「四大政治任務」,梁特首必須首要修補行政、立法關係,廣納不同政見人士,凝聚共識,建立包容。然而,現在仍受立法會專責小組調查的梁,怎麼可令社會信服他有能力和決心做到這幾點?尤為重要的是,凡此種種挑戰和障礙均凸顯着新一屆政府施政所面對的困難重重。加上最近模擬特首選舉運動顯示有接近二十萬港人及逾八成二之投票者皆不支持梁出任特首,這個缺乏公信力和認受性的弱勢政府,更是在從執政那一天開始,已面對前所未有的困難和障礙。

Saturday, March 31, 2012

為你鍾情


早前應邀出席電影《大追捕》的首映禮。當了議員後很少有機會看電影,看過的港產片更是寥寥可數,適逢這星期六晚上沒有甚麼特別活動,也樂得到戲院走走。電影是一齣懸疑劇情片,可惜飾演變態音樂家的王敏德甫出場,我已推斷到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納悶之餘,不知怎的,我卻留意到飾演女兒的名模演員文詠珊的樣貌不斷令我想起已故歌手張國榮。特別是她那眼神和欲言又止的神態,頗有張國榮的神采!

眾多張國榮作品中,我比較喜歡的一首歌是《為你鍾情》;而無獨有偶的是,文詠珊也曾演過一齣名為《為你鍾情》的電影。在這電影中,文詠珊飾演一位少女媽媽,與她演對手戲的正是憑《歲月神偷》一炮而紅的李治廷。據聞文詠珊在這電影中的演出也不錯,但故事卻與張國榮八十年代的另一齣也名為《為你鍾情》的電影扯不上關係,更與張國榮完全無關。這首我喜愛的《為你鍾情》,正是後者的主題曲。

我向來不是張國榮迷,對香港樂壇也不大留意;但印象很深刻的,卻是○三年四月一日的一幕情景。那天我工作後經過文華酒店,看見地上以黑布蓋著一個人。後來赫然發覺這人竟是張國榮,令人無限唏噓!一位能呼風喚雨、堪稱影壇樂壇天之驕子的娛樂界名人,竟然在毫無迹象之下毅然輕生,確像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

有人說多愁善感的人是最悲哀的。上星期有位街坊捉著我的手跟我說: 「你的文章太傷感了,你不適宜從政!」我不會輕生,因為我熱愛生命;我不會輕易言退,因為我鍾情這地方。有時略帶傷感是難免的,在這張國榮的死忌,也是愚人節前,彷彿上天正在愚弄我們。為你鍾情,只望能換你嫣然一笑!

Friday, March 23, 2012

今天可以做甚麼?


過兩天便是特首選舉了,可有想過這場可以影響你未來五年衣食住行的特首選舉,你有份參與嗎?撇開插科打諢的何俊仁,唐梁之間,你的看法是怎樣?或者我應該問,如果可以選擇,你會選其中一位嗎?

讓我們嘗試以最客觀的角度討論最不爭的事實。先說唐英年,就算不談他的私生活,最保守的說法,他辭去了政務司長一職後,不可能不知道家中的「豪僭」,那麼第一天被傳媒揭發時,為何他仍心存僥倖,說甚麼「不小心挖深了」、「只是放雜物的小房間」?這不是缺乏承擔、缺乏誠信的表現嗎?

梁振英也不見得好到哪裡。西九事件,申報表上填寫並非任何公司董事或股東,「不知道」自己公司提供資料給參賽者等行為,以最客觀的角度看也顯示他對工作缺乏認真和不見仔細。到了利益衝突曝光,有人要刻意隱瞞,為何他不大大方方地向被取消資格的參賽者道歉,並承認「疏忽」?沒這樣做,是缺乏承擔、有欠誠信!

至於所謂「黑金飯局」,最客觀的事實是江湖人物確實出席飯局,而劉夢熊先生亦確實公開承認透過中央軍方介紹他認識「上海仔」;劉夢熊更明顯地是以梁營競選團隊身分參與飯局,為何見了這「不請自來」之客不要求他避席離開?劉夢熊沒這樣做,梁振英先生為何只說劉先生不是他的競選辦成員?為何不直斥其非,向公眾道歉?這是有承擔、有誠信的表現嗎?

這般的候選人,這樣的選舉,你可以支持嗎?今天港大將舉行一個全港模擬特首選舉運動,你若是投票給唐梁,你便是投票支持這絕不公平的小圈子選舉、投票支持這些有欠承擔和缺乏誠信的候選人、投票支持這美化欽點制度的遊戲!你要是心向民主,要是想為香港前途展示承擔,請切記要到附近的票站、下載popvote323程式或到popvote.hk網站投下你神聖的白票!向豬狼說不!向小圈子說不!票站見!

Thursday, March 22, 2012

政綱比併?


回歸以來,首次一場非「君子之爭」的小圈子特首選舉,焦點一直放在抹黑炒作之上。撇開何俊仁不談,究竟有誰看過兩位中央「認許」候選人之政綱?這星期日便是選舉日了。雖然市民無法影響最終結果,但對未來五年特區首長的政治立場和管治理念也應來個了解,最少也要有心理準備,未來的日子將會是怎樣。

在香港核心價值上,唐梁兩人均是欲言又止。唐英年在政綱第四節以「推動民主 落實普選」為題,雖然表面上政綱沒有迴避這重要課題,但內容卻並無具體說明他將如何推動民主、落實普選。儘管如此,他總算有應邀出席普選聯主辦的政制論壇,並公開承諾會盡力爭取於二○一七年設立一個最開放、公平及不高於現時之行政長官選舉提名門檻。相對而言,梁振英之政綱卻對如何落實普選隻字不提。莫說競選承諾,連立場也沒有!

至於本港最逼切的貧富懸殊問題,唐英年建議成立由政務司司長統籌的「社會共融委員會」,訂立扶貧政策,研究及制訂政策,提升社會流動;在退休保障方面,他建議為合資格長者發放每月三千元退休津貼,以及承諾即時展開全民退休保障之研究和討論。而梁振英方面,雖然他一再展示出一套親民形象,但他的扶貧政策只可說是政府現行政策之延續,仍然以重設扶貧委員會為中心思想。

在各人極為關心的環保政策方面,梁振英的政綱只是說:「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的『空氣質素指引』為長期目標」;唐英年則以「低碳環保城市」為題,建議全面落實推行更新空氣質素指標,最終達致世衞標準。

在現時各界討論焦點的人口政策方面,唐英年表示當選後會定期檢討人口政策和相關措施,包括「雙非」兒童來港對社會資源的需求、利用配額制度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公共醫院不應再接受內地孕婦預約及設懲罰性措施,建議把「闖關」孕婦資料通知內地部門,令其兩年內不獲發旅遊證件來港。而梁振英方面,則以人口政策為政綱之第一步,建議「全面評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對香港的承受能力」及「押後訂定二○一三年『雙非』孕婦在私家醫院產子的配額」,亦建議公立醫院於二○一三年停止接受「雙非」孕婦產子。

在房屋方面,梁振英只是倡議,把政府早已公布之五年興建七萬五千間公屋之時間表提前一年落實;而唐英年則建議在這七萬五千間公屋之外,加建四萬個「資助單位」,但這建議如何落實,卻不得而知。其他方面,兩者之政綱均可說只是大致上為現行政府之一貫政策;特別在經濟營商方面,兩人之建議皆以傾斜於商界為主,對香港地產霸權、以商欺民所產生之社會矛盾、消費者及小市民之經濟權益等逼切問題一概避而不談,輕輕帶過。

  由此可見,整體而言,唐梁之政綱均頗為空泛。相比於個別政黨每年就《施政報告》諮詢提交政府之建議,更是相形見絀,較為失色。兩位候選人把全副精神放在攻擊對方及自身誠信作辯上,缺乏深入探討特區之種種深層次矛盾,似是當然之事。也許應該說這是小圈子選舉之既有特色。星期天,你對選舉結果又能有何期望?

Friday, March 16, 2012

寧要黑金不要政黨?


一場特首小圈子選舉弄得擾攘沸騰,一波三折。有人認為改由曾鈺成出選將有助發展特區政黨政治,也可以給小圈子「多一個選擇」。但最近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先生卻就此大潑冷水,暗示此舉並不可行。他說特區現時「未有發展政黨政治的條件,也沒有政治人才」,更暗示商界是唯一可以提供管治人才的來源。這番話實在難以服眾。

政黨政治與個人政治之分,在於前者是代表著一套較為穩健長遠的價值觀,不會輕易受人事變動所影響。共產黨建國多年,其價值觀從未有重大改變便是實例。除了政策研究會比較長遠和紮實之外,政黨政治另外重要的一環便是莫論興旺上落,一般政黨均獲社會某一階層或某一組群的基本支持;便是選舉失利,淪為反對黨,透過群眾的需求、時勢的改變,也可東山再起,重新執政。政黨政治除了有助推動政治發展,亦是孕育政治人才的溫床。兩者生生不息,相互支持。

相對而言,個人政治只可說是權宜政治。特別在小圈子選舉中,因為缺乏政治和管治之中心思想和理念,為了增加認受性,最後只會變成一場向群眾獻媚的政治騷。為了求勝,有人更會不惜肆意抹黑,甚或尋求黑金政治以換取權力和名譽,也管不著甚麼政治理念、管治原則的比併了。

捨政黨政治而取抹黑政治或黑金政治是自欺欺人;不但是特區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絆腳石,更是種下社會分裂、管治失衡的伏線。君不見上任時民望高達八成的曾蔭權今天的景況?只望掌權者回頭是岸,給香港人一個機會!

Saturday, March 10, 2012

曾蔭權


這陣子街頭巷尾市民均搖頭嘆息、嘖嘖稱奇: 「上任時有八成民意支持的特首,何時開始變得這樣令人不齒?」是正如他所說社會變了?還是他變了?是他本性根本是如此?還是這只是權力腐化的結果?

第一次認識曾蔭權是於九八年。那時我正為特區政府於機場大混亂調查委員會聆訊中辯護。在一次會議後,陳方安生介紹我認識曾蔭權。我記得當時她笑著說:「這是特區政府團隊中最能幹的一位公務員!」他只是笑了笑,什麼話也沒說。但和他握手時,我感覺不到陳方安生所說公務員應有的那份熱誠和謙虛。

消息傳來他要當特首了。他吹著口哨上班,確實是給人一種小人一朝得志之感。但我為他解說,只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罷了。他參選特首時大言不慚地自稱他是一位「政治家」。我為他解說,只是他中文水平不夠,混淆了從政者與政治家之分罷了。到了兩次政改,他堅持親疏有別不與民主派商議,一邊廂寸步不讓,另一邊廂不斷散播民主派要求過高的訊息。我又為他解說,他只是受中央束縛而已。

但從司機漠視交通規例,至慳電膽事件,到今天,我對他的看法動搖了。他是否一個享盡權力、以權謀私的人?到了今天我領略到「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的真正意義。

這故事教訓我們,一朝民望高企只是海市蜃樓;是片面的,是沒真正意義的。要真正認識一個人,無論是社會領袖或只是一位普通朋友,豈是朝夕之事?就算是民主選舉洗禮,也只是一種最後的測試,公眾長年累月的監察才是真正的試金石。

Thursday, March 08, 2012

彈劾與徹查


  廉政公署決定立案調查曾特首涉嫌貪污一事,令全城哄動,曾蔭權亦成為香港開埠以來第一位被執法機關調查的行政首長。有見及此,立法會個別議員便趁機提出彈劾程序要求,希望藉此逼使曾特首下台。就此,泛民主派認為現階段進行彈劾程序實是言之過早,首要工作是要徹查曾特首所干犯之瀆職行為,待有足夠證據才進行彈劾。有市民不明白:既然廉署已展開刑事調查,為何不可立即彈劾曾蔭權?問題不是這麼簡單。

  《基本法》第四十七條清楚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第四十三條同時規定行政長官須依照《基本法》「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第六十四條更進一步說明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由此可見,彈劾程序由立法會啟動是理所當然。《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九)規定「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值得留意的是可構成彈劾之指控有二:「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嚴重違法」當然不等同涉嫌違法。因此「嚴重違法」意味着行政長官已被定罪或其違法行為不容否定,故單被廉政公署調查並不構成條文中所言之「嚴重違法」。至於「瀆職行為」則條文並無清晰界定何謂「瀆職行為」,但留意英文版本用辭為(Dereliction of duty)。

嚴格而言,英文行文的正式翻繹應為「失職」而非「瀆職」(Desecration of office);但撇開此中英不對照之問題,一般理解「瀆職」應是特首嚴重失職而致令特首職銜蒙羞,其行為便可能構成「瀆職行為」。今天曾特首不但令自己及公務員行列蒙羞,更令特區蒙羞,因此令很多人相信彈劾特首是有理可依的。

程序需時 規則含糊

  然而,彈劾是一政治程序,就算有足夠議員聯合動議,仍須得到立法會分組點票通過,才可啟動調查程序;況且,特首餘下任期只有四個月,事實上極有可能彈劾程序未畢,他已任期屆滿下台。更重要的是,調查委員會之運作是否公開、市民可否參與決定過程也沒有明文規定,在這時啟動彈劾程序只可說是政治表態,甚或是為九月之選舉造勢,對協助市民了解事件之來龍去脈實在幫助不大。

動用《特權法》可增透明度

  相對而言,假若立法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進行公開聆訊徹查事件,可令調查過程更具透明度並容許市民深入了解曾特首瀆職行為之詳情及理據。進一步而言,假若立法會連運用《權力及特權法》徹查事件也未能獲得通過,彈劾動議明顯地是不會獲得議會支持的。議員傾向支持彈劾或徹查均是其政治取態及判斷,並不代表有意「放生」曾蔭權或逃避向市民交代。

  無論如何,理論上彈劾和交由立法會徹查是可同步進行的。分別只在於前者之動議用詞和指控要小心處理,不要讓保皇黨借意反對有理。另一可行方法是提出不信任動議,以令保皇黨表態和增加曾蔭權下台壓力。民主派要小心衡量這些跟進方法,還市民一個公道。

Friday, March 02, 2012

君子之爭


「君子之爭」言猶在耳,抹黑材料卻像狂風暴雨,一浪接一浪的掩蓋全香港。有道選舉不離抹黑,其他國家也時有聽聞;但細想這個多星期以來黑材料曝光細緻的編排,有層次之披露,令人感覺是一個經過精細部署、策略周詳的「選舉行動」,這能不令港人聞者心寒、聽者膽破?你會說誰叫你其身不正,卻又「癩蛤蟆想食天鵝肉」欲問鼎特首?當然,世上沒有完人不是一個可接受的解釋,但把一場特區最重要的選舉重心放在抹黑對手和塑造親民形象上,是否有利特區政制發展?

單憑以一時之民意而勝,是對選舉制度和廣大市民的一種侮辱。細看幾位候選人,他們的政綱和代表的政治理念,實在模糊得令人吃驚。撇開何俊仁這位陪跑義士不談,唐梁之所謂政綱只得寥寥一千幾百字,與每年各政黨在施政報告諮詢期間向特區政府提出之建議書相比,可說是內容更為貧乏,立論遠為簡陋;對一些施政理念和重要議題,更可說是連點到即止也談不上。他們對政制改革、維護法治、貧富懸殊、人口政策、醫療改革、退休保障、振興經濟、鞏立特區國際地位等這些特首必須即時處理之課題,均未聞其見。要他們向公眾詳細交代、辯論研討,更是絕無可能。

只依賴社會權勢、業界利益和片面民望的候選人,怎能令特區長治久安、繁榮穩定?把一場本已是一無可取的小圈子選舉轉化為文革式的鬥爭,更是令人痛入心扉,對前景感到無助無奈!眾人皆說香港人傑地靈,今天是否人傑已盡,地靈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