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08, 2010

歲月的魔力


從約旦首都安曼往南走大約三百公里,便是百特拉古城(Petra)的所在地。從安曼坐車到百特拉需大約四至五小時。我們到達古城外之小鎮時,已是黃昏七時許,聽到導遊說古城當天晚上有一個特別晚會活動,便飯也不吃,趕忙跑到古城,希望一睹它晚上的風貌。

從古城入口到第一座最為人讚美,俗稱為「庫房」(Al-Khazneh)的建築物,必須經過一條長達大約兩公里的通道。該通道前段大約八百米是一條寬闊的小石路。當天晚上正值月圓,那明亮的月光把天上的繁星和小路兩旁燃點著的燭光都比下了。看著自己的月影,別有一番清新安逸的感覺。走完了小徑,我們便走進一條長約一千二百米,名為「聖道」(Siq)的窄路。只見這天然形成的迂迴小徑兩旁的峭壁有時高達八百呎,而小徑最狹窄的地方有時只得八呎多,令我們對造物主的鬼斧神工讚歎不已。

走出「聖道」,第一眼看到「庫房」的感覺,就像當年我第一眼看到印度的泰姬陵一樣:不期然深深的吸一口氣,為眼前的景象著迷。只見那豁然開朗的沙地上,放滿了一排一排橙色的燈籠,映照著面前那橙紅色的巍峨宏偉建築物,像是提醒著我們曾經一時無兩的建築者之偉大成就。坐在地毯上喝著一杯暖暖的約旦茶,隨即,一名土著拿起一個像是二胡的樂器,開始演奏出一段悽怨動人的音樂,像是歌頌著勒巴太阿拉伯人的輝煌成就,也像是悼念著那民族國家沒落的悲怨史實。在那一刻,我們都駭然醒覺到歲月的魔力是那麼的冷酷無情,那麼的無從抗拒!今天的光輝和執著,到了明天,可能只是一個令人感嘆的小故事。這不代表今天的努力會白費,只是提醒我們,在這宏觀的生命歷程裡,我們的一切,都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而已。

Friday, August 06, 2010

脆弱的法治


終審法院常任大法官包致金侄女一案令全城嘩然,以致特區本已脆弱的法治再一次面臨嚴峻挑戰。被告背負着極高的法政背景,任何人均應了解到她的敏感身分,然而整件案的處理竟然如此粗疏,實在難怪社會質疑執法者及司法機構有否偏袒權貴。回顧整個司法程序,無論從提出檢控、審訊過程,以至判刑從輕發落,皆有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先談檢控。被告逆線行車,釀成意外,沒有造成死傷已算是非常幸運。根據法院過往判例,理應因危險駕駛被檢控,但被告卻只被檢控為不小心駕駛,已是令人覺得執法者標準不一,引來不必要之猜疑。至於襲警行為,原先控方提出兩項檢控:一為在現場掌摑男警員,二為被告在帶返警署後再襲擊一名女警。這是兩項不同的犯罪行為,而因後者更不能單以情緒激動或醉酒作為解釋,表面上是較為嚴重的襲警行為。然而,在提出檢控時,控方卻只引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提出檢控,亦是引起猜疑的導火線。

到審訊期間,代表律政司的檢控官更在毫無解釋情况下,放棄警署襲警的檢控,再一次引起偏幫權貴之懷疑。到主審法官罔顧先前兩次襲警及案情嚴重之事實而從輕發落,更將整件事件推至廣犯眾怒的層面。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檢控官或主審法官有偏幫權貴或試求媚上之私心,亦無事實基礎去推測整件事是否出於自我審查。但事實是,案件已引發社會異口同聲質疑特區法律前是否人人平等、法治是否已面臨崩潰?從最表面的角度看,此案件最少突顯了執法人員及主審法官對維護法治原則之敏感度極之不足。不是說權貴之輩犯法應被加倍嚴懲,而是法治的精神是在法律前人人平等,彰顯公義更必須有目共睹。面對如此社會敏感人物,卻似乎每一步均行差踏錯,致令特區司法制度蒙羞,實在令人感到極為痛心。

社會對法治失去信心

判案後第2 日,另一位富家子因偷車無牌醉駕、缺乏第三保險等5 罪,亦被輕判150 小時服務令,更即時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認定這是法律偏袒權貴之鐵證。面對如此嚴重之法治問題,焦點已不再單單是包大法官之侄女應得到什麼懲罰那麼簡單。律政司的當前責任,是盡快就本案提出上訴,給高級法庭一個機會去釋除社會之猜疑,為同類案件訂定清晰名確的原則和指引,令市民對法制重拾信心而非但求以簡易覆核程序草草了事。

當社會公開質疑司法制度之公正性,對法治失去信心,甚至失去尊重時,特區的法治便正面臨最嚴峻的考驗。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好好捍衛特區最為重要之核心價值,反而對之掉以輕心?整件事件之責任,又應由誰來負起?

Thursday, August 05, 2010

私隱無權


八達通事件弄得滿城風雨,重新提醒了我們一個一直關注,但政府卻視若無睹的課題:為何仍沒有法律保障我們的私隱權?究竟私隱權在憲制及法律上的地位是甚麼?《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七條規定:「一、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訊,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二、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而《基本法》第三十九條則肯定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憲制上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訂定了特區政府在憲制上有責任通過立法落實保護市民之私隱權。

漠視修訂投訴無門

回歸前,殖民地政府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納入香港法例之內;唯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只適用於政府及所有「公共主管當局」,因此該條例並不適用於私人或商業機構。現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簡稱《私隱條例》)之主旨是成立私隱專員監管收集個人資料之機構的運作。雖然《私隱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任何人如因資料搜集者或持有人違反條例的規定而蒙受損失可獲賠償,但該條文所指的條例規定只局限於個人資料儲存及紀錄之有關規定,而並非指違反私隱權所引起之損失。《私隱條例》第十三條更清楚訂明任何資料使用者不依循核准實務守則的條文,本身不會令違規者負上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因此該條例對保障私隱權而言實際是形同虛設。事實是過去數年,我和一些立法會的同事曾經多次強烈要求政府修訂《私隱條例》,給予私隱專員更大保護私隱的權力,包括對破壞私隱者提出檢控之權力。剛離任的私隱專員胡斌先生亦於他給予政府的最後一份報告中提出數十項修訂《私隱條例》的要求。可惜政府仍是以一貫態度,漠視其憲制上的責任和社會的強烈訴求,堅持沒有修訂《私隱條例》之必要,令港人之私隱權一再被私人及商業機構肆意侵犯而投訴無門。

破壞私隱宜列違法

現時很多商業機構與八達通一樣,均會在與消費者訂立之合約中加注前者可隨意使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的條文。在這方面,《不合情理合約條例》第五條規定「就在任何貨品銷售合約或服務提供合約而言,如其中一方是以消費者身分交易,而法庭裁定該合約或其中任何部分在立約時的情況下已屬不合情理,則法庭可拒絕強制執行該合約」。然而,這條例對保障消費者之私隱權效用實在不大:一、要求消費者對龐大商業機構如八達通或滙豐銀行提出訴訟是不切實際的;二、即使有消費者願意承擔打官司的風險,亦只能要求法庭裁定合約中容許商業機構利用消費者私隱資料牟利之條文為沒有法律效力,但最終在沒有法律保護私隱權下,消費者仍會有相當困難證明商業機構破壞私隱之行為屬違法及其權益應受保障。三、一般私隱權不能以金錢衡量其價值,要證明消費者蒙受損失是相當困難的事。由此可見,特區法例對保障私隱權實存在一個非常廣闊的漏洞。要堵塞這漏洞,特區政府應首先修訂《私隱條例》,把破壞私隱列作違法行為,並賦予私隱專員提出民事或刑事之檢控權。其次,特區政府應即時通過一條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之法例,並賦予消費者委員會代消費者提出檢控及訴訟之權力。多年來,我已在立法會不斷提出這些要求。究竟特區政府要到甚麼時候才會履行其憲制責任,正面回應這些訴求,立法保障我們的私隱權?

Monday, August 02, 2010

夏日炎炎正好........點呢?


唉!返到香港都重係咁樣!熱就唔駛講啦,D「新聞」都係陳年舊聞:八達通出賣港人私隱、亞視缺水股東不和、白鴿黨英甲「論壇」被圍毆、西隧加價離哂大譜.....喂!港人冇私隱權老早知啦!係立法會都唔知講咗N次,要佢修改私隱例唔肯,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又唔肯,講來講去只有港人自講,政府同商界都懶理,點算係新聞?至於亞視缺水亦唔係新聞。喂,缺水都缺咗+幾ニ十年囉,換股東好似跑馬仔咁真係見怪不怪啦,要改變首先要打破無線嘅壟斷;呢個問題,又係喺立法會講到口水都乾喇,又有鬼用呀?到白鴿黨呢單嘢更唔係新聞,搞來搞去都係果班人,果個話題,白鴿黨一日未被鬥垮鬥臭,重有排玩呀,話知你依家投票人人平等,總之係白鴿黨做嘅就係衰嘢。唉!算啦!報都無謂!講到西隧,咪又係講到悶哂?唔知要求政府收回三隧一橋講咗N次啦,你估有人聽得入耳咩?總之你死你事,話之佢啦!
喂,話時話,聽講話係約旦雖然未有民主,但國王都肯自己出錢起免租居所、提供免費醫療福利、傷殘人士工場等。唉!大家都無民主,但人家最少有個心,你老曾又有D乜呢?

Friday, July 30, 2010

回來了!

每次出外回來都平添多一份親切感。這裏有很多不公平的東西、令人難過、憤怒的東西,但唉!家始終是家,又有何話說?

希望


那報紙大字標題: 「『迷失自己』失明女心光上吊」像是嘲笑著我。不得不承認,面對這些新聞著實沒有勇氣再看下去。幾日前才在另一張報紙看見一篇關於一位十八歲青年兩年前自殺不遂後,終於「完成心願」的報道。究竟這些年青人是憑著無比勇氣,還是對社會及自己的前景懷有難言的極度失望而選擇放棄生命?

政府今年才發表了一份《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報告書,內容是研究二○○六年發生的兒童死亡個案。你沒看錯,是二○○六年。經過四年的「研究」,得到的結果?答案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數字: 「死於自殺的兒童有十四名,男女各佔一半,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歲,當中十名是全職學生、一名全職工作、兩名沒有上學或工作、一名職業不詳。」八名兒童在自殺前曾被識別有不同程度的自殺傾向,但始終社會也不能從死亡邊緣把他們挽回來。

報告並沒有就這種自我了結生命的趨勢作出深入的剖析和探討。從來也弄不清為何政府回應一些重要社會問題總是從表面角度,以搔不著癢處的態度,砌辭作出辯護。其實與年青人有恆常接觸的人士,均可告訴我們,今天年青人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對前路缺乏希望、社會沒有流動性、大城市的冷漠、與家庭在文化上的鴻溝。這些都是令年青人絕望的主要因素。

我們可以做甚麼?要政府作出根本改變,似乎是難似登天;但社會對年青人的態度卻是可以改變的。我不相信對年青人展示多一點關懷和理解是一件無法克服的困難。哪管只是一個微笑、一句問好、一個點頭和一副願意聆聽的態度,都可以展示你對年青人的關懷和理解,令他們感到他們並不是生活於一個孤島上。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就算只可挽救一條年青的生命,也是極為值得的。

Tuesday, July 27, 2010

小小世界


到了以色列已是第四天了。這兩天是在加利李湖附近遊覽。想不到卻在這裏碰上另一位議員:鄭家富!這世界真是小得可憐!哈哈哈!再不回來,說不定會遇見曾蔭權!

Monday, July 26, 2010

聖地還是是非之地?


來到這數千年宗教至民族紛爭之地,倍覺百感交集。有幸遇見不少香港人,間話家常,份外親切,又有另一份喜樂!

興祝生命!

如果你經歴過我的起落、我的成敗、我的悲樂,你也會喜愛我的音樂。
Here’s to Life. And here’s to you.

Saturday, July 24, 2010

輕彈低唱的日子

我是一名「發燒友」。自記憶所及,已醉心於高級音響。我長期訂閱被公認讚譽為音響天書的美國音響雜誌《絕對音響》( AbsoluteSound)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不惜一擲千金購買接近頂級的音響器材;但有一點我和其他「發燒友」略有不同的地方,便是我不但追求完美音響效果,更醉心感情豐富的動人音樂。

嚮往高級音響的人皆有他們的標準試音唱片作為比較音響器材的高低水平。我亦有幾張賴以測試人聲的心愛唱片: DianaKrall 的The Look of Love, Norah Jones 的Don't Know Why、Jacintha 的Autumn Leaves和藤田惠美(Emi Fujita)的Fields of Gold。

她們都是近期極受追捧的輕爵士樂手。其實這種新興音樂並非起源於傳統爵士樂,而只是把一些流行音樂改編為輕彈低唱的浪漫舒適音樂。這種音樂亦因此大受優皮一族的歡迎。

相信Diana Krall 和Norah Jones 是不用介紹了。Jacintha 和藤田惠美卻可能有點陌生。後兩者是亞洲歌手。Jacintha 是新加坡人;唱功、音色均達國際一流水準。藤田惠美是日本人,前陣子也有來港演唱。原本與丈夫合組流行樂隊的藤田惠美,但因為醉心輕爵士音樂,跑到倫敦用了兩年時間鑽研;及後和一些一流爵士樂手灌錄了一張一舉成名的暢銷唱片, 其中最受歡迎的便是Fields ofGold。

我嚮往那些飯後關了燈,坐在客廳細心欣賞這些心愛唱片的日子。儘管現在沒有那種閒情逸致,但那些動人的旋律還是不時縈繞於腦海之中。唉!甚麼時候才可以尋回這些輕鬆悠閒的時刻?

異鄉遇故人



哈哈!真想不到世界當真是這樣小!跑到老遠的約旦,以為可以避過香港人,誰知「怨家路窄」,你怎也猜不到我在通往伯特拉(Petra)古城的天然狹道「聖道」(Siq)上遇見誰?竟然是我們的主席曾鈺成 和他的新太座!唉!當然少不了講聲「Hello」,拍拍照留念。這是古城最出名的建築物「庫房」(The Treasury)前拍的。

Thursday, July 22, 2010

民主路與路綫圖


有時真也弄不清哪些人在民主路上是爭取民主,哪些人是謀求功利?哪些人尊重、包容大多數人的意願,哪些人借民意之名自我標榜、打壓異見?這條路本來已是荊棘滿途、困難重重,要找到一個正確的方向談可容易?更何況找一個所有人皆同意的方向?

要定下方向,首先要認定目標。二○○七年,泛民議員在我和一些民主派人士極力游說下,終於願意坐下來討論港人應爭取一個怎樣的普選方案。經過六個月的諮詢和討論,泛民終於達成一個政改共識方案:在行政長官普選方面,我們同意二○一二年的提名委員會應由現有八百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加上四百名民選區議員組成,而提名門檻則應只限於五十名委員;在立法會普選方面,泛民同意採用「混合選舉模式」,即一半議席按分區以單議席單票制產生,而另一半議席由全港作單一選區按比例代表制產生。

政改有助各界顧其利益

這亦是所謂「一人兩票」概念之來源。當日的構思,是全港作單一選區以比例代表制選出半數立法會議員,這樣將會便利獨立人士、零星政黨、工商界及專業人士,以致弱勢社群均能參與議會工作,藉以兼顧社會各階層不同的聲音和利益。這目標自○七年以來從沒改變過。

達成一人兩票共識方案後,我籌得一筆款項,以聘請港大民調中心為泛民主派作一個為期六個月、共十二次的民調諮詢。總括這十二次的民調結果,顯示該方案平均得到六至七成港人的支持。到了○九年,泛民議員及其他民間團體亦曾召開「武林大會」就最終普選模式再一次確定了○七年的共識方案。唯一的改變,是增加了十萬名市民可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建議。

非「急就章」僅普選第一步

到了今年,普選聯於三月提出之終極普選方案和路綫圖,亦是以前述之 ○七、○九年的泛民共識方案為基礎,建議立法會最終應由一百名議員組成:一半由分區直選產生,另一半由全區以比例代表制產生,貫徹了一人兩票的基本概念。同時間,普選聯亦定出了現時坊間唯一的路綫圖。在這構思下,我們希望二○一二年增設十席分區直選議席及十一席以全港為單一選區以比例代表制選出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我們建議到了二○一六年,立法會增至一百席,四十席由現有分區直選產生,三十一席由全港比例代表制產生,其餘現有之二十九席傳統功能組別議席則維持不變,直至二○二○年全面取消為止。這路綫圖定出之後,普選聯通過不同渠道向各方廣泛宣傳和游說,可惜傳媒對此不大感興趣,致被人誤解今次政改之提議是毫無討論和諮詢基礎下之「急就章」。由此可見,剛通過之改良政改方案,確是朝着一人兩票之終極普選方案而走出的第一步。

普選聯的一人兩票普選路綫圖當然不是港人必須遵從的唯一路綫圖。但在中央拒絕展示其心目中的路綫圖,以及其他民主黨派不願談論路綫圖之下,這是我們唯一經過深思熟慮及得到多數民主黨派認同的普選大方向。政改一役後,更凸顯了香港民主派及其支持者必須嚴肅面對如何制定一個各方皆認同的路綫圖。沒有這普選指南針,我們只會迷途於政改路上。切望民主各黨派放下成見、摒棄功利,真心盡力為香港民主奮鬥!

Tuesday, July 20, 2010

立了法,卻喪失去了靈魂!

議員馬拉蟲式討論最低工資立法,但法例的靈魂是最低工資委員會,而他們是由行政長官按達致均衡需要而委任,咁特首的公信力有幾多,他處處用人為親的態度係幾明顯,所以,委員會最終會係好保守,就可想而知。更重要是特首可以不理會委員會的報告,自行依照他與行政會議的決定,將最低工資以附屬法例形式供立法會審議,因為冇得私人動議,即係冇得反對,真係冇話可說。
唔通最低工資真係要等到有明君出現,或者特首由普選產生,才可以成為一條合理的法例!呀,人治社會可以長存多久呢?

Monday, July 19, 2010

最低工資為何物,政府也弄不清,立什麼法?

其實國際公約已經確定要保障一個合理生活水平的工資,其他的發達國家已經有了,但香港卻唔去做,雖然提出修訂的議員非常克制,希望工資的水平,最少比綜援高、最好就更可以養妻活兒亦不用扎緊褲頭。但政府卻唔係咁講,要工資水平的釐訂不會令職位流失,又要維持經濟發展及競爭力,呢D應該係做生意的人自己諗掂佢,點解要個低薪職員為僱主做保障,所以你話政府幾冇心呀。

每週工作(至10-7-10)

我在立法會的工作不是經常有傳媒佈導,希望透過我的個人網址可以向港人作簡單的匯報,亦樂意回應有關問題:

Sunday, July 18, 2010

殘疾勞工要的是尊嚴,不是施捨!(一)

湯家驊反對葉劉淑儀豁免殘疾人士工作評估修訂,不是要破壞智障人士工作機會,或者為了鬥氣,而是令僱主知道他聘請了有幾多能力的僱員,五成就五成,三成就三成,明碼實價,按評估得工資是僱員應得,不是因為僱主有良心,體恤弱勢人士,可憐佢,這樣,有殘疾的員工,反而真正從工作得到他的尊嚴及尊重。
這個概念是源於英國及澳洲最低工資委員會帶來的。

殘疾勞工要的是尊嚴,不是施捨!(二)

湯家驊反對葉劉淑儀豁免殘疾人士工作評估修訂,不是要破壞智障人士工作機會,或者為了鬥氣,而是令僱主知道他聘請了有幾多能力的僱員,五成就五成,三成就三成,明碼實價,按評估得工資是僱員應得,不是因為僱主有良心,體恤弱勢人士,可憐佢,這樣,有殘疾的員工,反而真正從工作得到他的尊嚴及尊重。
這個概念是源於英國及澳洲最低工資委員會帶來的。

Saturday, July 17, 2010

特首霸道令人嘔心!

何秀蘭提出的修訂,因為它是條例上最具爭議的地方,湯家驊對局長失望是原本條例可以打通僱主與僱員、特首與立法會及市民之間的關係,但設「法例」,卻收權;委員會可以寫報告,但特首可以唔理會;立法會可以給印通過,但唔可以有異議,根本就唔當市民及立法會有作用。
如果特首由人民選出來,當然冇問題,但一個沒有民意授權的特首及政府,可信性係邊,點解佢可以唔問過市民而訂政策!湯家驊話姬鵬飛都講過立法會係要制約行政長官的權力,所以立法會絕對要有審議權,這才是做了立法會的憲法責任。

政府失責從來都不是廢除法例的理由!

湯家驊對於政府就《行業委員會條例》未有執行就要廢除,不單是錯,亦是逃避失責。其實,根據基本法36條,勞工福利待遇要受到法律權力上的保障,況且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所規定,勞工的休息、工作時間要有合理的限制,基本工時在法律上是勞工的基本權利,條條例根本就要保障勞工的權利。所以,既然有件衣服在,點可以唔著就話唔要,好聽d係浪費,按法理說就是違反憲法精神。

Friday, July 16, 2010

去難,留更難


看著電視中李柱銘狠批自己創立的民主黨「放棄終極普選原則」,心中一陣絞痛。我不是民主黨人,但此也非單是民主黨事。鬥垮了民主黨,香港的民主運動會變成怎樣?

聽過不少北京人士以至特首曾蔭權把民主運動與文化大革命相比,每次我也嗤之以鼻,認為是荒謬得難以置信。但七一那天在維園,我黯然醒覺,這些言論似乎也非那麼荒謬!更令親者痛、仇者快的,是為何這些「民主派人士」不努力鬥垮建制派,反而要數臭民主路上的自己人?我明白到港人對政制停滯、普選無期是極之不滿。但政治制度認受性瀕臨崩潰,正是民粹主義抬頭的溫床。公社兩黨倡議公投,何秀蘭推崇「直接民主」,這些都是民粹主義的基本意識形態。英國著名政治學家德格特(Taggart)把這種政治意識形態描述得最繪影繪聲: 「民粹運動者慣於把敵人『妖魔化』,一方面強化自身的正當性,另一方面更可增加自己的內部凝聚力……民粹領袖,走入群眾,贏得人民的信賴,建立類似宗教式的效忠關係。

他們了解群眾的道德熱情不易維繫,因此必須不斷製造『事件』證明自己的『神聖性』方能維持領導權威於不墜。」這番說話不是把現今香港的政治生態形容得貼切入微嗎?

想到這裡我恍然大悟,原來香港民主派有很多根本不信服,甚至極度害怕以理性、平和方式化解政治紛爭的人。他們不能容忍另類爭取普選策略,更痛恨不願死心塌地、堅持鬥爭的政黨。更何況這種出賣鬥爭原則的策略竟然在民主路上取得寸進?

我悶悶的坐在電視機前,想的只是在這強弱懸殊的制度下,我們還要自斷左臂,怎麼爭取普選?難道香港的民主運動注定斷送於這一刻?剎那間,縱有不同的因由,我卻感受到李柱銘的難處;我兩面對的問題只有一個:去難,留更難!

平衡點在那裏,很多時不是非黑即白!

湯家驊話公民黨支持政府這個修訂,對於一般想在暑期找暑期工賺D錢的年青人來說,梗係唔開心,因為實習生會以低工資、高學歷及勁拼博而搶了他們賺D生活費的機會,但任何事都要取平衝,如果僱主因工資關係而不讓學生實習,對未來會在社會工作的年青人來說,何來機會,而最重要是類豁免不會多,因為實習的環境要與學習關連、不可多於59天,一年亦不可多於1次。所以,應該不會出現黃成智想像的世界,大學實習生的工資不及中學生或其他人!而且,這個豁免措施,是參照其他國家的經驗而出,並非政府涼薄。

Thursday, July 15, 2010

「為執行工作」與「候命工作」有什麽分別?

雖然掛住同梁家騮討論曾鈺誠主席有點醋意,但湯家驊表示會反對梁家騮的修訂,因為他要求工作時數的計算加入在候命時間,因為員工到了不同的工作地點作候命工作,可以比原先返工的時間長,亦可以短,如果只計算加時而不可以扣除路程縮短的因素,對僱主亦不公平,所以,只可以支持李卓人和政府的修訂。

政府為幕後遙控佈局?(一)

因為有先例可援,湯家驊對於《最低工資條例》的通過,令他相信就好似過去《種族歧視條例》、《性別條例》一樣,一些關乎人權、公義的條例進行立法,政府的態度是「似迎還拒、不達水準」。
最令人不滿是政府不肯放權予民間處理,因為工資的釐訂,最終要交俾一個由特首委任的委員會決定,咁特首話明自己係一個親疏有別的人,佢仲容許委員會的政府的代表可以投票,剛剛就揭發委員會有個僱主成員,竟然只給僱員19元時薪,佢咁既立場,點會支持最低工資要到33元呀!
最可笑係原來家了工資水平,特首可以看看是否接受,但又唔俾立法會審議決定,咁殘決不存、沒有公義的原則下,算得係乜野法例。

府為幕後遙控佈局?(二)

今次條例草案,仍然爭議2年定係1年檢討,如果已經訂在時薪33元,當然冇乜大爭議,但而家真係低嗎,2年同1年就好大差別啦
家庭傭工冇得納入法例保障,是一個遺憾,因為納入可能引起很大的社會矛盾,而將他們的工資作時薪或日薪計算都不成。
對殘疾人士修訂,最不滿是當他們的工作計估不為僱主接納,僱主解僱可以免被歧視條例指控,就非常不公平!

Wednesday, July 14, 2010

稅與死亡?不如想想稅的意義!

有人話交稅與死亡都是人生必經的歷程,但香港社會只有1/3人口要交稅,2/3人唔交,唔係佢地冇得經歷人生,而是他們見得更多更苦,他們冇得交,因為所賺的錢不足以糊口呀,諷刺的是可以交稅的人,可以講什麼是人生,不能交稅的人,只可以講如何面對每天的生活!
雖然香港的稅基窄,但儲蓄卻多,外匯基金有2568億美元,全世界排第8;政府儲備有多於500億,等於港府20個月的開支。所以,不愁政府冇錢,卻愁政府只識儲不識運用。
減少儲備,多起間大學、多建間醫院,已經可以令多人受惠,所以優代稅制甚至考慮增加稅收亦可,但目標要讓鎖定在讓各社會階層人士都可以分享便成,否則就免了!

Monday, July 12, 2010

每週工作(至10-7-10)

我在立法會的工作不是經常有傳媒佈導,希望透過我的個人網址可以向港人作簡單的匯報,亦樂意回應有關問題:

Sunday, July 11, 2010

政府扶貧,愈扶愈貧!

湯家驊一句「南轅北轍」,令張建宗局長『嬲爆爆』;另一句「政府貧窮人口計算法唔見左50萬數目,可能去左補選公投到」,令余若薇議員『笑微微』。這都是特區政府滅貧不成的原因。
雖然張建宗局長不認為政府與議員在滅貧政策上是「南轅北轍」,然後數出一堆又一堆的數字表示政府投放了很多資源解決貧窮問題,但湯家驊指出政府的思維仍舊在怕太多社會福利開支的投放會將香港社會變成福利化,但要講福利化,香港比對很多的資本主義國家仍有不及,況且,基本法第36條清楚指出港人享有社會福利權,政府以福利政策解決社會問題,是憲制上的責任。
可惜官員不接受這套想法,所以「有做野但唔肯多」,就好似用5個蓋蓋6個煲,做了但唔到位!

Saturday, July 10, 2010

誰的民主?哪樣原則?


執筆前也曾思索了數日,是不是要寫這篇文章;但對近日這些以罔顧事實、自欺欺人的手法來煽動群情、製造仇恨之趨向,實在看不過眼。不平則鳴是我的性格,實在逃避不了,只好承受寫這篇文章將會帶來的所有後果。

民主派到了今天,所面對最嚴峻的問題是政治不誠實;這亦是民主派分裂的根源。在政改路途上,民主黨派最不願表白的,是對人大常委會於○七年決定之立場。這決定承諾了一個普選時間表,但同一時間亦有兩個相關決定:一、否決了二○一二雙普選;二、確立了二○一六年前,功能組別與直選議席之比例不變及維持分組點票。在此決定下,二○一二政改的空間實在非常狹窄。問題是,究竟民主黨派接受還是不接受這決定?當然,接受不等於認同,亦不等同放棄爭取二○一七及二○二○的真普選,更談不上甚麼出賣港人、背棄民主。但若接受了這決定,一切二○一二的政改提議則必須符合該決定。若任何政黨不接受該決定,則須公開向港人解釋及建議會否和如何推翻這決定。對這決定接受與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立場,是絕對不容混淆不清的。

提出路綫圖被斥民主罪人?

可惜眾多民主黨派卻偏偏因為不想面對這立場,而只是要求中央和特區政府「交出普選路綫圖」。他們不願研究、討論和言明他們對普選路綫圖究竟有何看法和建議。這些民主黨派害怕的,是一旦提出任何路綫圖,會被人指控為放棄爭取二○一二普選的理想目標,而這亦正是民主黨今天面對的問題。但堅持不談中途方案的黨派是否認為真的可推翻人大常委的決定?若然,他們的建議為何?港人又會否接受這些建議呢?為何不願提出路綫圖的黨派要責怪願意提出路綫圖的普選聯為民主罪人?

另一方面,有民主黨派會說:「我們要求的是一個真普選的定義和承諾。」但大家既然缺乏互信,而中央又一再表明在這階段不願作出任何承諾,甚至喬曉陽副秘書長的「解釋」亦引發更多不滿和爭論之時,為甚麼港人不可自行訂出我們要的路綫圖和真普選的定義,並以此為爭取民主的基礎?強行要求對手做不願做的事,是理性有效的解決辦法嗎?為甚麼踏出港人自己建議的普選路綫圖之第一步反會被喝罵為放棄民主、背叛港人,為功能組別之永存「種下禍根」?

別走自我滅亡不歸路

這種近乎失敗主義的態度亦是對選民不信任的表現。為何會有民主黨派堅信「普選區議會方案」會令功能組別「合理化」?這說法是否有點誇張和帶有雙重標準?以此邏輯,難道張文光、吳靄儀等參與功能組別選舉;李永達、梁家傑參與特首選舉不也是把不公義的選舉「合理化」嗎?民主黨派在不同時段,也曾爭取擴大功能組別之選民基礎,這也不是令功能組別「合理化」嗎?反對功能組別「合理化」的黨派是否會消極地退出選舉而令功能組別「合理化」的預測不能應驗,或是積極地參與選舉,在建制中繼續爭取?如果會積極地參與選舉,又怎可說提出方案者背棄民主?為甚麼港人不可以先取普及投票權,後取平等提名權?為甚麼不可以通過全區普選去增強取消功能組別的政治力量?

爭取民主的人不但應對港人誠實,更重要的,是要對自己誠實,撫心自問甚麼言行能在這困難重重、強弱懸殊和極不公義的制度下爭取最大的民主進程,步向真普選。民主派及其支持者,請醒一醒,不要走上自我滅亡的不歸路!

Friday, July 09, 2010

嗨,尊!

前幾天正在專心駕駛時,車內收聽著的電台傳來一陣熟悉的旋律。呀!是披頭四的經典名曲《嗨,尊!》(Hey Jude)。剎那間,我彷彿回到了另一世界,更不期然地想起你。我是在一九六八年認識你吧?那是一個急劇轉變的年代,也是一個悲哀難忘的年代。越南戰爭中發生了美萊村大屠殺;馬丁路德金被刺殺;蘇聯和華莎公約國入侵捷克,正式終止了布拉格之春;泛美航機在甘迺迪機場被騎劫。令人唏噓的事情,似乎一樁樁不斷地發生。

但那也是一個無拘無束的年代。我們相識不久,都有着一般年輕人的人生觀,不知道甚麼叫失敗,沒想過生命中有挫折,更沒談論過無奈接受是一種甚麼的感覺。記得那年的冬天彷彿特別寒冷,但我們心中的熱情卻是那麼的高漲。那年聖誕,我們剛剛認識,很快便成為交心的好拍檔。雖然最後始終也離不開各奔前程,但那份感情卻似乎是永留心內。

學成歸來,在街上偶爾遇見你,才知你已經享負盛名,完了你的心願。看着你的笑容,心中不期然也為你感到欣喜和安慰。可惜打後那段日子,你忙你的,我走我的,大家走的路不同,生活圈子也有別,不要說相聚的時刻,就是碰面的機會也少之又少。但我始終有留意你的新聞,只不知你是否也有留意我的動向?近日已很少聽到你的消息,只希望你還是過著你嚮往的生活。

《嗨,尊!》已近尾聲了。它的完結章節是一段長達四分鐘不斷重複的和弦小調,似乎是象徵著歲月不留人,無論過程是悲是喜,時間始終會以同一節奏度過。這首歌令我想起你,也令我想起那浪漫的歲月。或許這正證實了難忘的音樂與難忘的日子是分不開的!

Thursday, July 08, 2010

為什麼政府總是後知後覺?

有人同湯家驊講,而家見到d大棵樹木,真係又愛既怕,因為它不再是生機處處,而是倒塌隨時。
議員關心位於政府西座,皇后大道中倒塌的榕樹,到底環境局知唔知道它有倒塌的危險,有冇為它曾做過安全檢查?經過多次塌樹事件,政府有沒有「的」起心肝做足全面安全檢測?最重要是究竟唔知有幾多位於主要通道的大樹,他們有沒有倒塌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