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3, 2010

我們要慎防地產商之焦土政策!

有人話自然保育失陷,就係一個城市的代價。上有政策應該只係一個起步,跟進有行動才可­以的。就係因為港府有前冇後,所以在自然環境就一個一個消失,好似粉嶺天平山村的貨櫃­長城,一片農地被建為貸櫃場都不違法;又好似一個有天然海境的馬屎洲,就被建築成骨灰­鑫場,因為政府根本唔。就是因為發展商見到政府對發展商的行為,不加規管,以致他們偷­步發展,好似貨櫃場,被填上石屎,還可以再做農地嗎?要知道容許發展商破壞一些,就算­唔再做,但破壞了的環境已經不可以彌補、不可以再還原。
所以,要落實政策包括
第一,維護土地契約的完整性及尊嚴,如果有違規之舉,就嚴令將土地收回
第二,用獨立部門落實保育政策
這才可以有及真正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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