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2, 2011

修改議事規豈會千秋萬代制止議員言論自由呢_Part I

湯家驊議員表示自己是泛民議員之中,同意將引用議事規則的權力擴展至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之一,唔係黃毓民所說的唔知醜,而是因為
1 立法會不是立法會議員的,每個會議都是為了監察政府功能與運作,所以,議會的程序很重要,因為它有助議會可以順利運作
2 尊重言論自由,但沒有任何事是絕對的,所以就算自由亦都要有限制,讓其他人都可以接受,而這條線劃線是引用議事規則權力,是可以接受的
3 不同意有議員認為今天通過了,就會永久地限制了立法會議員的權力,怎會如此呢?議事規則是可以改的,如果議員覺得不必要,可以召集其他議員去取消這規則。
況且,今次的修改,反而是將各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權力,與立法會主席睇齊,其實是一個進步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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