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在傷口上灑鹽?


昨天新疆新聞辦的「記招」實在令人看得義憤填膺!這全不是基於我是否是香港人的問題,而是基於公義誠信問題。已獲批準採訪的記者投訴被公安無理拘留和毒打,省政府不但不徹查嚴辦,反而指控記者違法和傳媒惡意「抄作」,把事件升級,究竟是意圖侮辱一般人智慧,還是堅信攻擊為最好之防禦?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為嗎?有人投訴被打,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細心聆聽受害者所陳述的事實,而非只聽被投訴者一面之詞誣告受害人。如果調查當局認為投訴者所陳述的事實或證據有破綻,應指出該破綻和提出有力反證,而非隨便指鹿為馬,試圖蒙混過關。不要說這是任何政府不應為,就是普通人也不應為。如此目無法紀,如何以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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