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31, 2011

平手


當立法會議員有甚麼時候可以看電影?答案是坐飛機的時候;或許嚴格來說,應該是坐飛機又不能入睡的時候。在飛往歐盟國家途中,飛機座位的電視熒光幕上列出了十多齣電影,吸引我的卻是一齣名叫《127 小時》的電影。原因是這戲名有點古怪,而我又依稀記得有關電影中人物的新聞。

電影故事改編自一件真實事件。主人翁艾倫?洛斯頓(Aron Ralston)是一名美國年輕爬山好手。他年少氣盛,自覺天下無敵,因此爬山從不告知家人,也不帶電話。他於○三年獨自到猶他州(Utah)的峽谷爬山,在一裂縫中被墜下來的一塊巨大石頭所卡住,壓著他的右手,動彈不得。在與世隔絕的情況下,他最後經過一百二十七小時,為了求生而弄斷了自己手臂的骨骼,再用一把毫不鋒利的小刀慢慢切斷肌肉和筋絡,成功斷臂求生,成為新聞焦點人物。

整套電影是描述他與大自然搏鬥,在近乎絕境中奮鬥不懈,最後戰勝逆境,得以逃生。老實說,洛斯頓那種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態,我在年輕時也同樣如此。但這陣子着實令人不容忽視大自然的力量。四川、夏威夷、日本,像是一次又一次對世人提點:人永遠是戰勝不了大自然之力量的。但這電影故事又似乎同時提醒我們,只要有堅定的意志,在某些情況下,人是有機會與大自然分庭抗禮的。

大自然也好,命運也好,只代表著一種人不能戰勝或改變的力量。當你在逆境中萬念俱灰、心力盡瘁的時候,可能唯一令你堅持的,只是你的理想和意志。自然定律似乎是規限着人最終是不可能戰勝這些超自然力量的。終有一天,我們每個人也要屈服於大自然的定律之下,也要接受死亡的來臨。到最後,大自然總會取得最後勝利;但在這一刻,只要我們堅持,也許我們有機會可與大自然打成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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