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2010立法會選舉修訂條例 二讀與三讀投票取向



對於條例草案投票取向,湯家驊又要先表明心跡,對吳靄儀的修訂難以投反對票,又唔可以投贊成票,因為他唔可以接受一個有雙重標準的自己。
吳靄儀的修訂,雖然近乎、甚至可以說是最為大家接受的完美普選方案,但因為有07年人大決定的框架在前,縱是不認同,在憲法上是不可能今天通過一個與框架完全背離的選舉方­案。
第二是同意在政制改革接納中途方案,不可以無口齒,將中途方案改頭換面變成終極方案。
第三是爭取普選走這「超級區議員」策略,湯家驊相信這是爭取-普選的可行路線。功能組別雖然是絆腳石,但即時要除去它,阻力太大,除了不為中方接受,特區內部亦有阻力,吳­靄儀的修訂更是無可能,亦不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對於最終落實真正民主普選,吳靄儀在修訂帶出全民可有提名權、全民可有參選權、全民要有投票權,湯家驊係支持的!但今天,這不是可支持的修訂。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