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5, 2011

給曾俊華、陳家強、張炳良的公開信


政府正全力打壓泛民,為保皇黨於選舉造勢。請廣傳以下文章,以正視聽!

你們透過傳媒對泛民鋪天蓋地之指控,既嚴重違反邏輯,亦與事實不符,有極大誤導成分,我就以下四點提出反駁:

一、不支持撥款條例和財政預算案是把預算案「政治化」

這說法漠視立法會在憲制上的政治功能。立法會是特區憲制下的政治架構;在《基本法》下,立法會最重要的政治功能是審核、通過財政預算及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政策。只要預算案不符合廣大市民利益,立法會有權、亦不應通過預算案。撥款條例既為預算案之一部分,故亦不應獲通過。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不是政府喉舌,每一項投票均為政治行為,有政治取態;要立法會不「政治化」,是行政霸道的表現。

二、不支持撥款條例,令政府無糧出、停止運作是不負責任

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撥款條例處理的,是政府新財政年度,即4 月1 日至明年3 月31 日之支出。先不談政府各部門每年均有經費剩餘,從3 月9 日至31 日,政府最少有3 星期之提案機會,只需略為修改,便可向立法會重新提出,政府本星期提出之新決議便是鐵證, 「無糧出、停止運作」之說根本是危言聳聽!更重要的,是立法會既如政府所說有「建制」和「反對」派之分,為何政府要依賴「反對」派來支持政府決議?政府是否要立法會變為一言堂?又或北京兩會期間,泛民有「責任」搖身一變,轉為盲目支持政府的建制派?

三、否決撥款條例和財政預算案是以政治利益凌駕市民利益、與民為敵

這是指鹿為馬、本末倒置的說法。泛民堅持:遏抑樓價、重建居屋、增建公屋、增撥資源改善民生及收窄貧富差距,多年來不但是社會共識,更是立法會之跨黨派共識。最好的例子便是在撥款條例當天,立法會全票通過改善醫療制度之動議,這正是泛民提出以200 億改善民生的建議之一,所需費用只為30 億!泛民堅守民間訴求,為廣大市民爭取改善民生之政策怎可說是漠視市民利益、與民為敵!相對而言,政府瘋狂派錢400 億,只為平息一時民憤,這才是政治手段、以短暫政治利益抹殺市民長遠利益!

四、特區議會制度已變了質,不再是英制模式,以後會增加爭拗

這是無知的說法。特區之政治制度早已放棄殖民地時代的英制模式。現今政府堅稱是行政主導,集大權於特首一身。這是貼近美式總統制度多於英式議會制;如此下去,1995 年美國出現的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之情况,也不難在香港見到。今天只是對撥款條例投棄權票,不應大驚小怪,自暴其短。

由此可見,曾司長、陳局長和張教授之言論是不負責任、本末倒置之無知狂言。本人就此公開要求他們收回言論及向公衆致歉,我並誠邀他們與本人或其他泛民代表就此公開辯論。

1 comment:

Unknown said...

Is it possible to arrange an interview with you, Mr. Albert Ho and an EU staff who works for the minimum wage topic during your stay in Brussels in these few days? I am sorry that it is very short notice. Please kindly let me know the possibilities. Thank you very much!

K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