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0, 2011

哪個政府不為民?


放眼世界、古今中外,哪個政府不為民?政府的存在價值不只是為了管治,不只是為了徵稅,不只是為了發展經濟。政府的基本存在意義是維持一個公平、符合公義、化解紛爭、消除矛盾的生活環境。

政府徵稅不應只是為了自肥,而是要集腋成裘,為每一位社會成員提供公共服務,共謀福祉。這是淺而易見的大道理,為什麼政府官員竟然不明白?

環顧世界,相信特區政府是唯一每次派錢也被罵通街的政府。看看新加坡、澳門,他們派得比特區政府為少,為什麼唯獨在香港派錢會弄至成千上萬的市民憤怒地上街譴責?粗略一算,假如一家數口的中產家庭已有一位成年兒女,他們可獲得一萬八千元現金、一萬二千元退稅、二萬元免差餉及一千八百元免電費,埋單一算,合共五萬多元!但若你沒有永久居留權、只有最低工資而無稅可交、只是租住床位或板間房,你便什麽也沒有!是他們活該,還是他們不應被視為社會一份子?

為什麼教師、公務員等中產人士也齊齊上街?要知道不患寡而患不均,資源充沛的政府更要對社會長遠發展有願景,有能力和決心作出長遠規劃,改善民生。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何特區領導層看不見,聽不明?

假若正如特區首席政策顧問劉兆佳所言,社會正面對臨界點,那麼為何政府在此之前察覺不到這臨界點?財政預算案不是經過了多個月的諮詢嗎?中央政策組不是每周都做民調嗎?立法會不是每天都在討論貧富懸殊的問題嗎?為什麼時至今日,特區政府才如夢初醒,但仍左閃右避,拿不出一套能平息民憤的管治方針?

今天特區的憤怒已超越了警戒線,明天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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