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全力打壓泛民,為保皇黨於選舉造勢。請廣傳以下文章,以正視聽! 你們透過傳媒對泛民鋪天蓋地之指控,既嚴重違反邏輯,亦與事實不符,有極大誤導成分,我就以下四點提出反駁:
一、不支持撥款條例和財政預算案是把預算案「政治化」
這說法漠視立法會在憲制上的政治功能。立法會是特區憲制下的政治架構;在《基本法》下,立法會最重要的政治功能是審核、通過財政預算及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政策。只要預算案不符合廣大市民利益,立法會有權、亦不應通過預算案。撥款條例既為預算案之一部分,故亦不應獲通過。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不是政府喉舌,每一項投票均為政治行為,有政治取態;要立法會不「政治化」,是行政霸道的表現。
二、不支持撥款條例,令政府無糧出、停止運作是不負責任
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撥款條例處理的,是政府新財政年度,即4 月1 日至明年3 月31 日之支出。先不談政府各部門每年均有經費剩餘,從3 月9 日至31 日,政府最少有3 星期之提案機會,只需略為修改,便可向立法會重新提出,政府本星期提出之新決議便是鐵證, 「無糧出、停止運作」之說根本是危言聳聽!更重要的,是立法會既如政府所說有「建制」和「反對」派之分,為何政府要依賴「反對」派來支持政府決議?政府是否要立法會變為一言堂?又或北京兩會期間,泛民有「責任」搖身一變,轉為盲目支持政府的建制派?
三、否決撥款條例和財政預算案是以政治利益凌駕市民利益、與民為敵
這是指鹿為馬、本末倒置的說法。泛民堅持:遏抑樓價、重建居屋、增建公屋、增撥資源改善民生及收窄貧富差距,多年來不但是社會共識,更是立法會之跨黨派共識。最好的例子便是在撥款條例當天,立法會全票通過改善醫療制度之動議,這正是泛民提出以200 億改善民生的建議之一,所需費用只為30 億!泛民堅守民間訴求,為廣大市民爭取改善民生之政策怎可說是漠視市民利益、與民為敵!相對而言,政府瘋狂派錢400 億,只為平息一時民憤,這才是政治手段、以短暫政治利益抹殺市民長遠利益!
四、特區議會制度已變了質,不再是英制模式,以後會增加爭拗
這是無知的說法。特區之政治制度早已放棄殖民地時代的英制模式。現今政府堅稱是行政主導,集大權於特首一身。這是貼近美式總統制度多於英式議會制;如此下去,1995 年美國出現的議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之情况,也不難在香港見到。今天只是對撥款條例投棄權票,不應大驚小怪,自暴其短。
由此可見,曾司長、陳局長和張教授之言論是不負責任、本末倒置之無知狂言。本人就此公開要求他們收回言論及向公衆致歉,我並誠邀他們與本人或其他泛民代表就此公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