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8, 2008

雙城記


上星期應邀到澳門就二十三條立法與當地學生、工運領袖和民主派議員會面及交流。

今天的澳門跟以前已是截然不同了。像我們開會的北區,跟其他內地的小市鎮沒有多大分別;但葡京酒店附近一帶,卻竭力模仿美國賭城,給人有點東施效顰的感覺。

第一次到澳門大約是中學時代吧,記得那時我們坐船到澳門要一整夜,一家人睡在三個牀鋪上,天還沒亮便到達澳門了。在澳門留宿,住在大馬路的澳門飯店。那時候的澳門,滿街都是三輪車。跑到被稱為「賊船」的水上賭場看看,只見煙霧迷漫,賭客用小籃子把賭注由周邊的閣樓吊下至大廳落注,令人聯想起電影中的民初賭檔。這便是我記憶中的澳門。

再上一次到澳門應該是幾年前吧,我受聘於當地一位富商議員,多次坐直升機往澳門開會,大多是黃昏出發,往返途中,看着日落於珠江口岸,美麗得令人透不過氣。澳門與香港,就像兩名小兄弟,攜着手互相扶持,一同成長。

但這兩兄弟走的路似是相同,卻實各異。

澳門似乎只是希望成為亞洲拉斯維加斯,我們卻以紐約、倫敦為目標。澳門《基本法》沒有我們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的普選承諾,但我們有了這承諾又有什麼分別?現在,澳門很快便就二十三條立法了,我們離這一天又有多遠?澳門的大學生對我說,澳門人對政治冷淡,我心想,香港人又何嘗不是?香港人看澳門人可能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我曾經撰文說,澳門就二十三條立法與香港的關係是唇寒齒亡;日後到澳門的機會只怕會是愈來愈少了。這兩兄弟將來的命運是相同,還是相反,亦難以估計。留下的,可能只是一些美麗回憶的片段。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