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7, 2009

復活



復活代表重生。差不多每一種民族文化、宗教信仰也有重生的願景或承諾為賣點。這些願景和承諾有精神方面,也有肉體方面。

重生的意義象徵着新的開始、另一次機會。

重生的目的大多是彌補重生前所犯的錯誤或脫離重生前的痛苦;但單單依賴重生是否便足夠達到這些目的?如果是,那麽對一些只希望有另一個重生機會以延續他們的行為和生活方式的人是否過於寬大?甚至失卻了重生的意義?如果不是,那麼在重生前,是否應有一次全面的檢討,測試改變的決心及建立改變的方向?若然,那麼這些測試的準則又在哪裏?如果改變的方向和決心是先決條件,那麼改變是否已是一種思想上的重生?

有了改變的方向和決心,真正的重生是否已不再重要?

我不相信復活。也不覺得人有復活的必要。相反,復活只是一個開脫和逃避的藉口。打高爾夫球的人有一句名言: 「人生沒有重新發球的機會(There is no mulligan inlife)」。犯錯和痛苦與空氣一樣,是生命的一部分。活着便要接受這部分,不能輸打贏要。同時間,生命是容許改變的;這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改變與否在你掌握中。能否成功達到改變的目標,可能不完全在你控制範圍內,你也不一定成功;但要活着生命的整個歷程,試圖改變是必然的抉擇。最少你有盡力去品嘗生命的全部。

我沒有宗教信仰。我也不是一個反宗教的人;我亦尊重民族文化。我相信生命,我更相信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只是反映生命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原則。只要抓緊這些理念和原則,有沒有宗教信仰及是否認同民族文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醉心於復活而白活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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