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05, 2011

最低工資、競爭法、甚至政改,皆不能只許勝,不可和......因為這不是終極的戰鬥,而只是中途的交鋒!

湯家驊話在公民黨組黨之時,總共要用2年時間,才令黨員認同他要將最低工資立法寫在黨­章之中是可以的,期間很多人因這問題,聲明不願意加入公民黨。想到參政,他想設立公平­競爭法、最低工資立法及爭取普選,現時在議會所得到的,未必是絕對公義、公平,未勿得­到大家認同,因為仍然有聲音說唔要好過!
在議會這幾年經驗,眼見討論種族歧視條例、家暴條例及政改方案,湯家驊話立法會所爭取­到的,未必會得到大家同意,唔可以羸哂,但都會同意條條文過,點解,因為要得到法例可­以通過!
梁國雄議員的立場,湯家驊係認同,因為現時講的28元,根本唔係一個合理水平,但如果­廢除條條例,對爭取多年的人實在不利,對於低收入的打工仔,肯定會失望。湯家驊認為,­唔可以讓它無疾,而在現階段,要在議會取得果效,未能用梁國雄街頭抗爭的激情,只可以­選取妥協,這妥協不是建制派的盲從,是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底線,對得起起選民的。
環顧世界各地爭取最低工資經驗,起初都唔完美,湯家驊相信香港的工人會接受受,雖然唔­係大家滿意的33元,而係28元,但就好似將度門開咗一d,如果贊成梁國雄議員的廢法­,就會即時關了門,對工人會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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