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4, 2010

不是你,是誰?


他的眉頭纏在一起,用那大惑不解和略帶不安的眼神望著我: 「為什麼是你?為什麼不可以是他人?只有付出,沒有收穫的事,為什麼要做?」他的反應和孩子的剛剛相反。當我問孩子對我參選立法會的想法時,他想也不想便說: 「不是你,是誰?」

我更永遠不會忘記六年前大約是這個時間的一個晚上,吳靄儀走到我的辦公室。那次會面決定了我生命的另一重大轉變。今天回想她那似是而非的邏輯和論點是那麼的不著邊際。但明顯地,那一刻,她完全掌握我性格的弱點;結果是,我被說服了。但無論身邊的人之意見如何分歧,論點是否有說服力,最終作出決定的還是自己,亦只有自己才可承擔起這決定的後果。

參選權的另一面便是投票權。同樣地,如何運用你的投票權,亦只可以是你自己的決定。投票是一種權利,而非一種責任。這分別,很多人,包括一些政客,經常也弄不清。民主的基本原則是公民在行使其投票權時,應是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政治行為。每一位公民均有權作出自己的決定。這決定包括:投票或不投票、投什麼票及投票予誰。我最看不起那些對選民威迫利誘、自欺欺人的政客和官員。說什麼無論了解或不了解、同意不同意,你也必須投票,或一定不可投票,否則便是千古罪人、愧對社會。這都是有違民主原則的歪理。

後天便是投票日。無論你視這個選舉是一個補選,還是一個變相公投,你的決定都應該是一個經過仔細衡量的政治表態,亦要為如何運用這權利自行承擔其政治責任。因為最後,你所表達的,只是你自己,而非他人的意見。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投票是一種權利,而非一種責任。"

Of course it is a responsibility. It is YOUR and OUR Hong Kong.

You can't leave the governance decisions to others. That's called dictatorship.

h said...

It was my comment above.

Anonymous said...

可能在你的身份裡,要打這個blog是充滿勇氣的。謝謝你,支持你!今天去了投票,因為真的深思熟慮了。假如認為自己的做法是正確,是對兩年前投了你票的選民負了責的話,請鼓起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