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02, 2010

所以話地產商是半個政府,一點也沒錯!

現時的辯論是立法監管賣樓的手法,絕對不屬於干預市場,不過是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免受損害。賣抽油煙機的sales,因為誇大左抽氣力度,都要被判監10個星期。就算賣海味、賣菜都會監管,點解賣樓就冇人理呢?售樓書、售樓廣告不斷誇耀樓宇如何尊貴豪華,另一邊霜又講其實並不為準,咁明目張膽講大話都可以?因為冇法例監管,商人為要促銷當然無所不用其極,所以,只有政府『的』起心肝進行立法監管,才可以真正保障買樓安居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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