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08, 2010

Letter To Hong Kong (7th November, 2010)


President Roosevelt once said, “We can gain no lasting peace if we approach it with suspicion and mistrust or with fear.” Unfortunately, this is precisely the biggest challenge facing not just the Pan Democrats in Hong Kong, but also the SAR Government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For a brief moment in time, we seemed to have reached some sort of mutual trust over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reform in Hong Kong after the passage of the reform package in June this year. But that fleeting moment seemed to come to pass all too quickly. Last Saturday, the SAR Government unveiled the blue print of the local legislation giving effect to the reform package; but, alas, the details just contained far too many devils to the likes of not only the Pan Democrats but most people in Hong Kong!

When one examines the details of the local legislation proposed, one cannot avoid but get the distinct impression that the Government is trying its utmost to not only preserve, but enlarge the political advantage of the pro-government forces. From the way no changes are proposed to enlarge the electorate bas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nd the Election Committee, to the way in which members of the latter are to be returned by district counselors, to allowing the 10 additional LegCo seats in the Election Committee to be filled by Village representatives, CPPCC and District Council members, to refusing to increase Government funding to assist candidates of the newly created 5 seats to be filled by district counselors, one can see Democracy is getting the short end of the stick.

Opponents of the reform package are all too quick to condemn those who supported the package as “having been rightly cheat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deserved to be vilified by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This is not fair. We have asked for many things during the negotiation for a better reform package. For example, I for one, have tried my best to seek the abolition of the split voting system; but in the end, it seemed realistically, we could only seek one thing in return and a decision was made, rightly or wrongly, to concentrate on the one man two votes proposal. It was not until the last few days that there was any indication the package would be accept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re was simply no time to argue over smaller details. In any event, after such a hard fought agreement, it would be wrong to abandon it on the basis of unknown details in the local legislation which is, after all, wholly within the sphere of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AR Government. This is a matter of political judgment and those in support of the package will have to bear the consequences thereof.

But this is not to say the SAR Government is right in its approach to propose the local legislation in the way it did. In one stroke, the SAR Government is threatening to demolish completely what little hard earned mutual trust we had built up in the negotiation for the reform package. Trust is a fragile thing. It is also a two way street. By doing its utmost to preserve and even enlarge the political advantage of the pro-government factions, it is sending out a wrong signal to all: those in power will continue to refuse to adopt a fair and inclusive attitude in the run-up to full and genuine democracy. Worse still, it puts a big question mark in the minds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as to the sincerity, if any, of the government.

Can the government be more fair and inclusive in reforming our political system? Of course it can! Indeed, some may say this is the essential responsibility of any government. Under the present system, the imbalance is so great that any relaxation of the degree of participation by democrats will not lead to an overhaul of the present election system. So the question is: is the government afraid of or repugnant to a fairer political system in Hong Kong? If the promise of universal suffrage in 2017 and 2020 is genuine, should we not concentrate on building on the small foundation of mutual trust achieved in the summer and not bent on achieving or retaining a political advantage of the pro-government factions in the short term?

As Doctor Frank Crane, the famous clergyman, once said, “You may be deceived if you trust too much, but you will live in torment if you do not trust enough.” The democrats have perhaps learned the wisdom of this meaningful message the hard way; but worse still, it seems the SAR Government has not even grasped the true value of mutual trust in pushing Hong Kong towards real democracy. The result is, true democracy remains as illusory as it always was. One just hope this is but a momentary lapse and a more trustful government will emerge in the days to come.

Saturday, November 06, 2010

局長可知大厦管理食水好深?

好多業主對屋苑管理公司不滿,存在很耐,因為這是一個利潤豐厚的行業,所以,好多屋苑­的管理公司,都是地產商旗下的公司組成,保証有錢就與業主分,有債就會由小業主孭。雖­然,民政署同議員都知道這些事,但民政署係隻冇牙老虎,佢地唔會阻止大地產商發達,湯­議員你叫曾局長明碼實價寫底指引,佢點會呀?咪會好似佢答你,諮詢啦,問問吓就唔會再­見到架啦!

Friday, November 05, 2010

我們還有多少個劉曉波?


老實說,確實不太願意參加幾天前的聲援劉曉波燭光晚會。每年一度的六四燭光晚會還不夠嗎?為甚麼老是要有這些集會來不斷提醒我們的無助感?在燭光中,你望著我,我看著你,悲憤之餘,還有甚麼可以做?為自己堆砌了一大堆推搪的理由,但最終還是去了。

劉曉波被判刑第二天便找來刑事判決書。一看,發覺指控是基於被告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而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家憲法第三十五條不是說明: 「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嗎?第四十一條不是說得很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任何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那麼,怎樣才可行使這些權利?什麼行為會構成顛覆國家罪行?

也聽過有人說毛澤東極為看不起憲法,認為這只是西方讀書人的玩意。憲法不能凌駕於黨,更遑論規範黨的行為?但始終建國第一件事是訂下了憲法,而國家憲法亦曾經過多次修訂, 已被公認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但訂立憲法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憲政。那麼甚麼時候憲政才可以在中國土壤上生根?一個不尊重憲法的國家會有前途嗎?這條路如何走下去?

在這星稀月暗,略帶秋意的晚上,實在看不見前路會是怎樣。今天有位劉曉波,但若不是獲頒發諾貝爾獎,他的遭遇會成為國際議題嗎?這議題又可討論多久?今天以後,我們還有多少個劉曉波才可打破中國五千多年來的封建枷鎖?這麼多問號就像一點、一點的軟弱燭光,在這黑夜中掙扎著,隨時熄滅。不期然又有點後悔,為何要來參加這晚會……

Thursday, November 04, 2010

有沒有新中國公民獲諾貝爾獎?

提到劉曉波被以言入罪,令社會各界悲憤莫名,湯家驊說來亦哽咽,看到網絡上的答問,他­倍感神傷,轉載當中說:『問:有沒有中國人獲得諾貝爾獎?答:有,但他們都拿著外國國­籍。問:有沒有中國公民獲得過諾貝爾獎?答:有,但他們都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問:有沒­有新中國的公民獲得過諾貝爾獎?答:有,但他不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他是高行健。問:­有沒有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新中國公民獲得諾貝爾獎?答:有,但是我們不承認他是中國公­民,他是達賴。問:有沒有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國家也承認他是新中國公民的諾貝爾獎獲­得者?答:有,但他在新中國的監獄裡,他是劉曉波 』。中國憲法早已經提出讓人民有集會、出版及言論自由,劉曉波不過行駛他的權利而己,­何罪之有?

Monday, November 01, 2010

秋

最喜歡哪個季節?秋天!那麼,最喜歡哪個月份呢?嗯,應該是十月吧。為什麼?這個較難說。在香港,十月是夏去秋來的時候,送走了炎熱激情的夏天,換來清涼爽直的秋天,可能是配合我的性格吧?

不知怎的,秋天一向是我最喜愛的季節。也可能是讀書時期特別喜愛關於秋天的詩詞。那種幽怨反思的情懷,特別容易動人。記得求學時,甚為喜歡唐代張繼的《楓橋夜泊》。終於有機會到蘇州一行,便特別跑到寒山寺一看,卻發覺這著名寺院已成為旅遊景點;參觀寺院要買票不在話下,連登上那鐘樓也要付錢,真箇掃興!轉往楓橋一帶,卻發覺這首名詩更到處印在那些俗不可耐的書畫、照片,甚至花瓶、茶具、雨傘和扇子等林林種種的遊客紀念品上。霎時間,腦海中那清幽悵惘的美麗圖畫被破壞得體無完膚,令我乏味而回。

我不是讀文學,但對中國文學一向有興趣。只可惜閒來時間不多,底子又不好,只有極之偶然的機會才能拿起一兩本書看看,但每次均被那些簡潔有力的文字深深打動。中國的詩詞令人拜服的妙處就在這裡。中國詩詞在文字運用方面,確有出神入化之功;工整完美、音律嚴謹,寥寥數字,卻可帶來無邊深遠的感情和思潮,是那麼豐富的精神食糧!

放下書本,望著窗外,不期然想起北京香山、日本京都的景色。那些楓葉現在都已轉色了吧?自己的政途,也已入秋了嗎?在這一刻,清朝丘逢甲的《山村即目》便把我的心境描述得淋漓盡致: 「一角西峰夕照中,斷雲東嶺雨濛濛,林楓欲老柿將熟,秋在萬山深處紅。」好一句「秋在萬山深處紅」!還有甚麼話好說?

Saturday, October 30, 2010

談普選,談都不可以?

湯家驊話,林瑞麟局長講自己仍未授權討論普選事宜,故此不在議事堂聽議員講政改的話題­,係可笑復可悲,因為政改的啟動權在政府,如果政府唔啟動討論,立法會又表決d乜?
湯家驊所講的一次性立法,只係要港人+政府+中央尋求廣義的共識,透過立法程序,鎖定­可行的普選路線圖,不要再令香港社會有內耗,就已經足夠了!
就好似曾特首講,他自己盡力出了政改時間表,路線圖已經唔關佢事,這是非常狂妄的說法­,因為今次可以修訂,其實是民間團體爭出來,當中民間團體及社會因此出現極大的爭拗及­內耗,並非曾特首的工作。反而,大家要特首在尚餘的兩年,帶動社會講普選特首及立法會­的事。
時間已無多,但特首卻置之不理,覺得唔關佢事,所以,冇辦法唔講特首的施政報告是交白­卷,冇辦法講得出「致謝」一詞。

Friday, October 29, 2010

沒關愛之心的關愛基金

過去政府領導人,往往會令人想起他的所作所為,奧巴馬會令人想到醫療政策的推行、董建­華令人想到23條推行失腳、曾蔭權特首令人想到他管治之下,對人只會實行親疏有別,對­政策只會『無為』,不要有作為。
曾蔭權任特首7年,令人羞愧是在職貧窮人士持續上升,到2010年,在職貧窮的戶數是­192,000人,較2005年增加12%,而屬於在職貧窮的家庭人數數目是660,­700人,以全港有7百萬人口統計,即9戶家庭中就有1個家庭是處於在職貧窮的家庭生­活之中,在屬於發達城市的香港來說,這怎麼不會是可恥呢?
不過,曾特首亦有所作為,就是放寬生果金居港限制,方便長者可以在內地『偷』度晚年,­咁就要問曾特首,不如做得徹底d,完全冇居港限制,等d長者安心留在內地仲好!但不禁­要問,最好的政策係點呢,民間及議會提出「全民退休保障」計劃,讓長者可以有尊嚴過晚­年,點解一d都唔肯考慮,那怕它是5年後或10年,最終都可以出場,唔駛長者終年都要­諗點樣在內地才可過晚年!
關愛基金俾人質疑,因為政府從來基金都係俾d政府要『親』的人去用,社會福利、扶貧從­來都是政府的責任,點解政府要與商界共同承擔,俾得關愛基金,就唔會捐錢俾金益金,咁­有需要扶助的團體又怎會有得益?
總結一句,過去7年,曾特首福利政策冇長遠眼光,小恩小惠、小修小補、以為可以矇混過­關,實在是回歸以來一件令人羞愧之事!

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立法會工作報告(+月四日至二+三日)

民主派的情意結


在沒有普選時間表之前,民主派之共同目標是相當清晰和團結的。但自人大常委會於○七年訂下二○一七及二○二○特首和立法會之普選時間表後,民主派的爭取路綫便呈現了根本性的分歧。民主派的最大矛盾,是應否接受國家憲制下人大常委會於○七年的決定。儘管有個別民主黨派表面上聲稱願意接受這普選時間表,但在制定爭取真普選策略時,卻處處顯得畏首畏尾,目標模糊不清。我說的,當然是在這普選時間表框架下,民主派應如何以符合「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下落實雙普選。事實是,在普選聯成立前,放眼所有政治黨派和團體,竟然無一有勇氣提出一個可行的普選路綫圖。就是公民黨也只能在我力陳利害之下,提出一些放諸四海皆可之「原則性」建議。

民主派,特別是泛民議員,最怕的是倘若一旦提出落實普選的路綫圖時,會被一些激進人士抨擊為放棄爭取更快的普選時間表。因此,每次政改只能「要求」中央提出普選路綫圖,而不敢提出一些實質建議。這是政客為了選票的求生常態,實不足為奇,但其副作用卻是令港人在路綫圖上缺乏共識,給予中央和特區政府一個鐵一般的推搪藉口,令政改爭拗成為香港持續內耗的主要因由。

以上的政治考慮對一些學者來說,是比較容易處理。普選聯亦因此而成立,及定下了一個實質可行的全盤普選路綫圖。但儘管最近政改方案獲得通過,踏出了這港人制訂的路綫圖之第一步,民主派的內部分歧卻反而因此而進一步擴大。事實是,不願參與討論路綫圖的人,也不願接受一個自己沒參與討論的路綫圖。這亦是為何普選聯及一些民間團體提出「一次過立法」的原因。「一次過立法」的目標是通過對話談判,達致落實普選路綫圖的廣義共識,以立法模式鎖定了路綫圖之主要地標進程,把持續的政改爭拗減至最低。但從民主派的角度來看,「一次過立法」的最重大矛盾,是如何理順不少仍堅稱只會接受二○一二雙普選的民主派中堅分子。沒有他們的支持,「一次過立法」如何可達至廣義共識?民主派本來已是一個弱勢政治群體,還要搞內部分化,這場仗如何打下去?

其實,只要誠實地就現今政治形勢及港人意向作出一些客觀評估,不難察覺到就「一次過立法」爭取共識,比堅持個人英雄主義更為重要。二○一七普選特首已是逼在眉睫。二○一六,也只是普選立法會前之最後一步。現在還搞意氣之爭,是漠視民主運動之根本目標,有負港人期望。

有人說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衡量和判斷實際情況所帶來的挑戰。這政治判斷沒有絕對的對或錯,只有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政治後果。甚麼是可以接受或不可以接受的政治後果,則視乎個人榮辱和整體政治利益之比重為何。最重要的是,誠實地作出衡量和判斷後得出之結果,能否為從政者所尊重、所接納,以之為目標,拿出他的勇氣,逆流而上,爭取為自己、為港人定下的政治目標。最終的成敗得失可能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有朝一日回首顧盼,也覺得對得起自己、對得起港人!

Wednesday, October 27, 2010

曾特首!你知否高地價政策正令很多人活在水深火熱中?(一)

特首施政報告是否要致謝,唔應該係特首有沒有聽到議員的意見,令到議員可以掛出街板話­『成功爭取』;亦唔係因為要維護政府尊嚴,所以要撐到底。湯家驊說應該用這幾天的辯論­時間,查找不足,看是否可以合格。對於湯家驊來說,他要查找是特首在房屋、福利及政制­上的措施合格否?
雖然特首有按公民黨或湯家驊的意思,提供未來10年供地時間表,但仍然未處理高地價政­策,讓市民居無所安之困境,因為,政府不參與房屋提供,只依賴地產商建屋量,最終無法­有效控制樓市,仍然係「有樓冇人住,有人冇樓住」。
所以,政府只可以透過適量復建居屋,而唔係未來5幾5000個的置安心市價先租後買屋­,才是合格的房屋政策,唔會愧對市民。

曾特首!你知否高地價政策正令很多人活在水深火熱中?(二)

特首及特區政府係咪好矛盾?佢地認為復建居屋的話,最終會拖垮個私人樓市,所以用置安­心計劃,提供適量的市價租值、私人樓價幫助D需要上車的人,既令他們有樓住,又可以儲­錢滿足置業夢!政府真係唔知道買居屋的人,根本就買唔起、又租唔起D私樓嘛?所以,置­安心對一群有意上樓的夾心階層,根本一無可取。
如果曾特首對房屋政策的看法,點解唔可以提出置安心、又會建居屋,咁樣就會話你今次表­現合格啦。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施政報告的得失


明天是施政報告辯論,這裡先談談施政報告的得失曾特首今年的施政報告確是有進步。雖然有點遲來的春天之感覺,但遲來總比不來好!這不代表他已經全面掌握或願意處理逼切議題的重要性,但始终算是有面對議題。結果是有欣慰,亦有失望,有得亦有失!
欣慰的是:
1. 在房屋方面,特首算是回應了我早前撰文公開要求政府「規定每年賣地的數目及公開長遠土地供應的時間表,可令市場有較長遠的發展願景,減低地產商長期囤積土地的意欲」的建議。以後十年每年提供大約二萬單位之私樓土地有利隱定樓市。但魔鬼在細節,如何說服地產商確保大部分二萬單位都是中下價樓是一項挑戰;
2. 特首接受我的要求,公開就二十三條立法表態,以釋港人之疑慮。
3. 终於同意建設兒童及天水圍醫院、增加開學及高等教育支助、全區交通津貼;
4. 同意修訂法例保障私隱、擴展郊野公園週邊範圍、建設寵物公園;
失望的是:
1. 縱管社會有廣泛共識,仍堅持不復建居屋。以市價半租半賣,成效存疑,也有托市之嫌;
2. 對立法規管一手樓宇買賣,仍拖拖拉拉;
3. 對全民退休保障完全沒有回應;
4. 給予子女同住長者稅務優惠,卻仍不廢除俗稱「衰仔纸」的長者综援限制;
5. 沒大幅度增設長者和傷健人士宿位;
6. 拒絕檢討綜援制度;
7. 在政制、金融改革上交白卷。
我會提出一次過立法的修訂,但致謝動議通過機會則極微。

Sunday, October 24, 2010

這是一個欺善怕惡、不和公義為何物的政府!

湯家驊話佢入咗立法會7年,每年都要講講呢個議題,同樣係年年講的最低工資最終可以立­法,但殘疾人士卻不能有半價優惠,因為特區政府欺善怕惡,在職貧窮的勞工,可以集合數­以十萬人上街抗議,但殘疾人士,他們人數不多,舉步為艱,所以政府對他們的訴求,置之­不理。政府唔係唔知好多國家,甚至深圳市都有殘疾人士交通優惠及訂立法定措施,但特區­政府,好似見唔到係呢d係政府責任。
雖然有少數機構提出半價優惠,但祇是殘疾人口的1/3,因為政府只通過百份百傷殘的人­士才可以有優惠,只有單手、單腳、單眼的人,政府就認為他們可以工作,不能有優惠,但­殘疾人士工作,議價工錢未必能達最低工資的數目,對於他們的處境,仍然可以翹埋手唔理­,仲好意思同人講「同舟共濟、繁榮共享」啦!

Saturday, October 23, 2010

強烈要求取消執法通知書這違反公義的不必要程序!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 專員,星期一公佈有關電子貨幣公司八達通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的調查報告,裁定八達通公司­反私隱原則,但毋須受罰。有議員認為對市民不公平,要求當局修改私隱 條例,賦予私隱專員有直接的執法權。

正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八達通的日日賞計劃,搜集會員個人資料的行動合法,但在 轉移資料給第三者的過程中,違反了私隱條例其中三個原則。包括向會員取得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等已超乎合適程度,出售資料未獲客戶明確同意。

蔣任宏對八達通事件作出譴責,當他表示,但由於八達通已承諾銷毀有關資料,估計不會重­犯,決定不向八達通發出糾正違規行為的執行通知書,八達通將不會受 罰。他並指出,現時法例下無法作出懲罰。

港府建議將直銷和出售個人私隱刑事化,違法使用個人私隱,最高可罰款50萬和監禁3年­。立法會議員塗謹申認為需要修改私隱條例,賦予私隱專員執法權。

香港立法會議員塗謹申:所有包括調查、直接調查,他現在都有權,但是你要給他檢控和處­分的權力。

湯家驊議員表示,今次八達通不用受罰對受影響的市民不公平,同時暴露私隱條例的不足。

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每一次侵犯私隱的行為,都應該有法律的後果,應該受到制裁,就­不應該一而再、再而三,在法例上容許侵犯私隱權的機構或是人,無需面 對任何的懲罰或付上任何法律責任

Friday, October 22, 2010

記得出生那天……


前幾天是孩子生日。轉瞬間,他在外留學深造已四年了。這是他四年來第一次在港慶祝生日,太太和我始終有點不知所措。孩子大了,在外多年,也不知他會否認為父母太囉嗦、太麻煩,或寧願與自己的朋友慶祝。

意外地,他可以整天陪伴我們。為了這高興的日子,太太花了五天的時間,精心炮製了三隻鮮鮑魚。孩子的回應是親自下廚花了兩個多小時為我們準備了一客菜式。三口子坐下來對著這些美食,送進口裡,甜上心頭,過了欣慰的一天。

這段時間不斷想起第一眼看到孩子時的情景。他那金黃色的頭髮和眉毛,那烏黑黑的大眼睛,看見我第一次咧嘴而笑的表情,二十多年來從未忘記。與此同時,也引發起另一困擾自己多時的難忘記憶。告訴你一個秘密,我有一個揮之不去的出生回憶。我可以清楚記得從黑暗中走出光明的一剎那,甚至醫生和護士的對話和衣著。這是一個十分詭異的感覺,年輕時更令我深感不安。究竟這是夢境,還是我瘋了?為何我幼年的回憶這麼稀少,但這出生的經歷卻銘刻心中?

近年,透過互聯網和其他書籍,發現有很多人也有類似的記憶。最近更有一項調查從一班三歲的幼兒口中,證實了他們大部分都有深刻的出生印象。也有科學家推斷出生是人生中最大壓力和富戲劇性的過程,有深刻印象實不足為奇。

人生確是奇妙的。有很多東西我們都不可以理解和控制。出生記憶更有被推展為一種輪迴記憶。當然,輪迴可能只是人不能接受死如燈滅的表現。況且,若世上真有輪迴,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虛偽、兇殘和大奸大惡的人?

我是一個極之幸運的人。這真的是父母或前世積德所致,或只是機緣巧合罷了?那麼孩子呢?為什麼他比其他人更幸福?慶祝生日可能是世俗習慣,但是否也可算是對這奇異的生命旅程的一種尊重?

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林局長請尊重憲法,不要狡辯!

基本法講明只有香港市民才有選舉及被選權,既然無辦法確保功能組別裡的法定團體未必符­合憲法精神,可以利用本地立法的方式,只容許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成員,才可以有投票及­選舉權,就可以除去了不合憲之名。但林瑞麟繼續係咁講,因為一直以來,功能團體都有特­權用團體票及個人票,而家呢一刻梗係唔理喇,咪叫立法會在2016或2020先講囉,­d態度同佢老細曾蔭權咁,留番俾下一屆去做就算。

似乎已經遺忘了的親切感!

週末閒來拿起了《唐山大地震》的影碟想了一會,不大願意看一些悲情的電影,但最後還是看了。發覺這竟然是近年來少見的好電影!故事不算奇特,但發人深省;導演手法乾淨俐落,亳不拖泥帶水。令我驚喜的,是這種電影很容易流於煽情,但導演卻把感情控制得恰到好處,只會令人感動落淚而非抱頭痛哭。雖然有點看瓊瑤小時的感覺,但浪漫一下又有何不可?

最重要的,是電影表揚了中國人對家庭的那份牢不可破之感情,父母子女那份血濃於水的關懷。希望你也會從中找到那份似乎已經遺忘了的親切感!

Monday, October 18, 2010

一次過立法


政改方案獲得通過後,部分民主黨派仍心存不忿。奇怪的,是他們不追究人大常委會否決直選與功能組別議員比例不變,卻質疑支持政改者「背信棄義」、「支持功能組別」。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亦公開聲稱公平地賦予全港三百多萬市民一人兩票,「比現時的功能組別更倒退」。這種不怪廟祝怪信眾的心態,是對普選路綫圖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產生不了解和不信任的表現。

有見及此,普選聯及其他民間組織希望通過「一次過立法」的建議向公、社兩黨,及其他堅持一步到位的選民表明心迹、化解矛盾。但「一次過立法」本身亦牽涉不少政治上、憲制上和現實上的難題。首先值得一談的,是「一次過立法」所指的,是通過現有政改機制期望中、港、民三方能就特區建立真普選制度達成廣義共識,藉以避免長年歲月為政改爭拗,不斷內耗、深化矛盾,而並非局限於本地立法那麼簡單。因此,「一次過立法」是一個尋求對普選路綫圖達成共識的良好願望。

在憲制上,「一次過立法」並無明顯程序上之障礙。《基本法》本身為雙普選所訂下的條件只局限於「循序漸進」,以及須顧及特區的「實際情況」。而《附件一》及《附件二》所規範的,亦只局限於特區在第一、第二及第三屆的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政改五部曲」所要求的,只是特首在啟動政改前,先提交一份報告。○四年人大常委會的決議亦只是建基於特首董建華所提交的《關乎香港特別行政區二○○七年行政長官和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因此,該決定並沒觸及一二年的選舉辦法,更遑論憲制上一次過確立普選路綫圖的可行性。到了○七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同樣是建基於特首曾蔭權早前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理論上,只要特首願意呈交一份「一次過立法」的政改報告,人大常委會經審議同意報告內之建議後,特區便可分階段落實雙普選的承諾。

憲制上沒有明顯的障礙並不等同政治上輕易可行。最重要的,是特區要有一位特首願意把「一次過立法」建議納入政改報告內,向上呈請,而人大常委會亦因應社會之訴求及實際政治形勢而願意審議這樣的建議。因此,「一次過立法」的可行性基本上與如何解決普選同樣完全是一個政治問題。特區的民主派現已有溫和、激進之分。溫和派一直不排除抗爭與對話互相配合,但激進派雖然表面上說不會放棄對話,但骨子裏堅持的卻是只許抗爭、不准對話的心態。從這角度看,確實難以達致「一次過立法」的共識。民主派本身對此建議也找不到共識,正好給予中央和特區政府拒絕討論「一次過立法」一個牢不可破的藉口。

這是政治現實。除非港人能通過選舉表達一個主流意見,否則實在難以說服公、社兩黨「一次過立法」是一個確實可行、終極解決普選問題的方法。選民能否就此表達出一個主流意見則視乎溫和派會否把「一次過立法」提升為一個選舉綱領,冒着民主派決裂的指責而與公、社兩黨以此對峙。這是一個對香港民主派最嚴峻的考驗,亦是對溫和派爭取民主的決心和定力一個最逼切的測試。但望溫和派能對假團結、真分歧不再存有拖泥帶水的幻想,為「一次過立法」走出踏實的第一步。

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感動


我是一個容易備受感動的人;但一般事物也不是這樣容易令我感動。最近接受一間電視台的邀請為一輯名叫《感動香港》的節目擔任評判。評判的工作是選出十位感動香港的人物。為了做好評判工作,我一口氣看了二十集《感動香港》節目,合共三十位人物的故事。其中最深刻感動我的,是一位名叫姚佩玲的小妹妹。她四肢癱瘓,無法言語,但卻仍有清醒的頭腦。她排除萬難,以氣管操作電腦,完成兩本鼓勵其他傷健人士的著作,令我感動得熱淚盈眶、自慚形穢。

節目也有很多人願意為社會付出良多;但那些億萬富翁,雖然願意捐出相當數目的家財回饋社會,卻感動不了我。對我而言,感動的標準是視乎付出和擁有的比例,擁有越少,付出越多,越容易感動我;特別是那種絕處求生,不向命運低頭的態度,最能感動我。

也許這與我的人生經歷有很大的關連。無論在際遇上、經濟上、政治上,我也有過不止一次面臨絕境的感覺,但幸運地,每一次也熬過了。絕處求生可能是人類的本能,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面臨絕境,卻以寧為玉碎的態度面對,背後可能只是一個接受命運的藉口。絕處求生、從無路可走中尋找出路,才是真正克服困難的表現。求學如是、求生如是、政治也如是。零七年人大常委會否定更改直選議員與功能組別議員之比例,便是一個最好不過的例子。如何從這政改絕境中尋找出路,才真正是有勇氣克服萬難的表現。那些每天空喊口號的政客,與那些億萬富翁一樣,打動不了我!

姚佩玲面對人生挑戰的態度給我上了一課。她深深的感動了我,也令我明白到絕處求生的人生道理。姚佩玲,謝謝妳!

Friday, October 15, 2010

《兩間一卒》自序


從未想過從政。第一日當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更說過不談政治。誰知一語成讖!命運豈能由你左右?自問生於斯、長於斯、取於斯,擁有的一切皆因這社會所得,又怎能不回應社會的呼喚?從政、組黨,只是為了要維護公義,爭取普選。想當年豪情壯志,自覺胸懷十萬兵,「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那是一個多麼豪情的開始?

但世事豈能盡如意?曾幾何時,香港的民主運動變成了政治攻奸、朝夕之爭的戰場?多少人為了眼前一戰而忘卻了民主征戰的最終目的?轉眼間,駭然發覺恨鐵不成鋼,遠比成敗得失更為悲痛!奈何在這荊棘滿途的民主路上,越走越覺同行稀少,烏雲密佈。多少次夜闌人靜,難以入睡之時,想起岳飛的幾句詞:「白首為功名,舊山松竹老,阻歸程。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今天是我從政六年的十字路口。今後去向為何?天曉得!

這裡收錄的,大部分是過去一年我對政改的看法和感受。也算是一回無愧於天下的自辯。重點不在於有沒有人看或別人的看法,只在於對自己、對香港,心安理得,無恨無悔!

新書《兩間一卒》現已在各大書店有售,每本港幣六十八元。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特首,你好賴猫!

湯家驊問曾特首,他在競選時曾有完成普選的承諾,他的任期只有2年不夠,他會做什麼及­點樣做?曾特首竟然話過去5年他已經費盡心思攪普選時間表,已經好痛苦,其他路線圖的­事,只可以留下一屆政府去做,最可笑係話「如果由佢做埋,下一屆政府就唔知可以做d乜­」?湯家驊話普選係一件大工程,曾特首走了5年先叫行了一半路,為何唔做d嘢為全民普­選做多d準備、為下一屆政府舖路!咁仲唔係落雨收柴等放工!

Wednesday, October 13, 2010

廢法(二)

政務司司長在表決前夕,提出少數人要照顧多數人的利益,但從來政府都係聽少數人的意見­啦,唔係功能組別點可以阻礙投票呢,不過,今次功能組別都唔聽佢講啫!
政府都應該知道自己理虧啦,早在05年,已經有一籃子處理減少固體廢物的措施、好似資­助環保回收業,特首今日講咗施政報告了,有冇提及會做呢?環境局又話臭味源頭可能在污­水而非堆填區,如果局方的發現係錯呢,點算?最重要係局方講極都講唔到臭味源頭,又點­可以令人相信社會只需要再撥這地,垃圾問題可以永久解決呀。
不過,又估唔到泛民的動議,建制派同功能組別都合佢地心意喎

廢法(一)

今天立法會就郊野公園條例作出修訂,如果政府肯用心聽居民的心聲,本來就好辦事,但政­府太專權啦,仲提出立法會無權反對論,挑起行政立法間的矛盾、傷害憲法秩序與原則!
今次根本不應變成法律爭拗,因為這是一件政治事件,政府企圖以法律去包裝及擺平政治爭­拗,不必要啦!
而且,d居民隨時隨地都可以講到他們點樣受到臭味困擾...,與其花費時間及金錢去找­出政府用郊野公園好合理,不如想辦法去提出解決固體廢物棄置的政策仲好!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有民主同冇民主有乜分別?


有民主同冇民主有乜分別?
請選擇以下答案。答案係:
1. 有民主,總统被書掟,只可笑吓;冇民主,開香檳都要拉!
2. 有民主,總统做乜都要問吓國會;冇民主,特首愈廢廢地,立法會就愈要全廢,特首命令,不得違反!
3. 有民主,乜都要都要講民意、講公義;冇民主,政府失職要補獲就話之你臭死都要少數服從多數;立法同監察政府就多數服從少數!
得分結果:
選1. 得1分:你係儍嘅!
選2. 得2分:你識啉嘢,但係太天真!
選3. 得3分:你關心時事,但係唔識移民,叻極都有限!
全選3題:你得分最高,即係又儍、又天真、又唔識移民,証明你係香港人!

Sunday, October 10, 2010

貪婪是好的!


記得多年前有一齣名叫《華爾街》的電影。電影中一位名叫傑高的中心人物有這樣的一句金句: 「貪婪是好的!」傑高在故事中是一位股壇奇才,他說的是金錢上的貪婪,而最終他亦要為他的貪婪負上了牢獄的代價。但人的貪婪又豈止於金錢那麼簡單?貪婪是基督教信仰七宗罪中排行第二的罪惡,僅次於憤怒。可見貪婪一向被視為是人類品德重要的缺點。

貪婪當然是人類天生的佔有慾所引致,而佔有慾亦是最赤裸裸的自我表現。從小孩子希望佔有糖果、玩具,到泱泱大國渴望佔有一些無人島嶼,皆是貪婪與佔有慾作祟。釣魚島自中國明朝被發現後,直至清朝因馬關條約而在不清不楚情況下割讓給日本,藉以滿足日本軍國主義的佔有慾,便是最貼切的例子。英國和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開戰,這還可說是因為島上有國民居住,但佔有了釣魚島這無人島嶼又如何?二次大戰後,發現釣魚島附近可能有天然礦產,又再一次挑起中國與日本佔有慾之矛盾。本已遺忘了的恥辱,今天忽然又怒上心頭。甚麼民族尊嚴、國家領土,盡都是群體佔有慾在作怪。

不是說佔有慾一定是壞事。正確及不侵犯他人權益的貪婪是改變的動力。無慾無求,可以說是修身養性之道,但這是人類本性嗎?沒有貪婪和佔有慾,人類會有今天的文明和進步嗎?

對這問題也思索了很多年,究竟貪婪是好還是壞?最近《華爾街》的續集上映,故事似乎是描述傑高出獄後再以貪婪誘惑下一代。但人沒有慾念,便沒有那麽容易被誘惑。也許傑高是對的。不傷害他人的貪婪和佔有慾是好的。問題只是,這條界線是否輕易守得住?

Friday, October 08, 2010

既悲且喜!


驚聞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既悲且喜。悲的是這裡是唯一在中國土壤上可以公開討論他獲獎的地方;喜的是中國人權問題日後再不用依賴美英的政治玩弄而得到國際認許。當然,若他只是被邊緣化而非被莫須有罪名關進獄中,這個獎他肯定拿不到,但他不屈不撓的努力,也是值得敬佩的。但願領導人能接受《中國憲法》第四+一條的規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中國才可邁向文明!

要僅記,令國家分裂的,不是言論,而是強權!奔向月球不是進步,尊重人權才是!

Wednesday, October 06, 2010

只許說是,不可說不?


政府話特首的指令,立法會只可讚同,「無權」否決,令我想起英國一最受歡迎的趣劇「Yes, Minister!」只是不和怎的,老是笑不出來。如果法律只許說是,不可說不,那麽肯定十分有問題;但假若當權者以似是而非的法律作為橫行霸道的借口,則問題更大!更重要的是,法律意見也只是意見,而非法律,否則世上便不會有法律爭拗或訴訟了。既然是意見,當然尋求意見者可以接受或不接受意見。所以如果政府真正尊重憲制秩序、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和行政立法關係的話,特首大可願打服输,自願接受立法會的決定。為何要弄到這地步?

Saturday, October 02, 2010

每日、每天、每宵......我倦了!

心,天天的了;夢、天天的了;雖也未能料,但是我的決心,沒有點滴動搖。或者,每日、每天、每宵......我倦了!
芸芸中文女歌手中,始终找不到像憶蓮那般有氣質、有品味。紅不紅,並不重要;好的始终有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