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11

我哋特區政府真係唔知錢係セ!

PAC審計報告報告對民政事務局在今次東亞運事件上之粗疏,實在不可以接受,原來局都未知什麼是盈餘、什麼是收入、什麼是成本都好似未知係乜,所以,出現叫盈餘的物體時,­就不是向立法會報告如何運用,而是自行將款項撥給運動員。
因為議員要監察,而不是要歌功頌德,所以,民政事務局做唔好條數,局長作為唯一一個知道事件來龍去脈的問責官員,所以,有榮亦有辱,局長難以逃過報告對他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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