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3, 2011

不推廣人權,等同不尊重人權!

人權乃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如何讓社會有這種氣氛?要靠政府去教育。不是單單寫在紙上,不是單單寫得仔細,因為如果靠文字書寫,就忽略了很多重要的精神。
好似生育權,雖然基本法37條說香港人可以有婚姻及生育的自由,而國際人權公約亦指出人在社會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偏偏就攪到娶了內地妻子的港人,因為資源不均的問題,不能­讓妻子在本地生產,他們妻子的生育權,他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權利就被奪去。
所以,人權教育對社會重要、莫講教通識科的老師對這事的知識水平低、政府官員的水平亦很低,培育他們了解、形成一種意識亦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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