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9, 2010

港人為何不可信?


正當社會就功能組別議席去留問題爭論得如火如荼之際,特區政府「靜悄悄」地推出了一個民主倒退的特首選舉方案。有心人只需把現時提出的二○一二方案與二○○五方案相比便知一二。○五年政府建議把選舉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由八百人增至千六人,其中包括四百多名直選的區議員。如此方案得以落實的話,連同現有的三十位直選立法會議員,選委會經直選產生的委員將增至四百三十人,大約佔選委會百分之二十六的議席。相對於現今的特首選舉方案,委員數目雖將增至一千二百人,但直選委員卻只維持於立法會直選議員之三十人,因此直選議席將大幅度降至選委會的百分之二點五。就是新增了七十五席間選區議員代表,連同現有之四十二席,間選人數也只達到一百一十七人,即佔選委會大約百分之九。與此同時,二○一二方案建議大幅度增加小圈子代表共三百多席,而提名門檻亦相繼新增至百分之五十即一百五十名。明顯地,二○一二方案下之選委會民主成分亦因此而大幅度倒退。

怕選出港版陳水扁

我在唐司長公布二○一二政改方案那天便直接質問司長:建議中一百一十七席區議員代表將會用甚麼方法選舉出來?對此,唐司長只能支吾以對。縱使這些區議員代表是以比例代表制選出,選委會的民主成分仍是遠低於○五年所提出的政改方案。從直選選委之數目而言,現有的選委會直選委員的百分比也仍有百分之三點七,相對現今建議的百分之二點五,二○一二政改方案肯定是不要也罷。

為何特區政府會推出一個循序漸退的特首選舉方案?有一種看法是功能組別所引起的民怨太深,中央政府可能了解到功能組別這條綫將會遲早守不住,而特區的政制架構既是行政主導,集大權於特首一身,把普選特首的選舉辦法進一步收緊,是防止特區「失控」的上策良方。有北京的朋友坦言中央不怕長毛當選特首,只怕選出了一位港版陳水扁。中央仍有這種趕不上潮流的思維,實在令人駭驚。港人沒有獨立意願,更缺乏獨立條件,陳水扁之流肯定不能成為特首。更重要的,是到了二○一七年,立法會的普選問題應已解決,爭取普選可能不再是一個深層次矛盾的問題,經普選的特首必須以民生議題為施政骨幹來團結大多數,中央又何憂之有?

冀中央了解港人心聲

另一種說法,是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有才能、具親和力及卓越的政治判斷。放眼看現今從政諸君,無論是民主派或建制派,似乎都缺乏這樣的一位人才。群眾選舉因此可能只是傾向選明星的模式,以知名度代替才華的選擇,參選者只須在選舉期間「騙取」一時的支持,選民便可能選出一位中央難以接受的行政長官,若然中央要運用任命否決權的話,又會掀起舉世矚目的憲制危機,到時進退維谷,如何是好?

其實這些憂慮,說穿了,皆建基於對港人的不信任。經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得到市民之廣泛支持。要做到這點,當選的特首必須倚賴政黨的支持。從國際經驗可見,擁有政黨背景的領袖絕大多數是走社會中間路綫的。偏激或依賴少數支持者的候選人要在普選中勝出,實是絕無僅有。民主派是代表着香港百分之六十市民的聲音,只望中央能盡快與民主派多一些對話,多一些了解港人心聲,便明白到港人是絕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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