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8, 2009

命犯太歲?


唉!近日真不知是否命犯太歲!怎麼老是有人無端公開誹謗我!可笑亦可怒的是這些人不理事實,只望傳媒盲目報導以收惡意人身攻擊之效。可惜又確有傳媒不問因原,不查究竟,樂意作政治打手。今天傳媒水平竟如斯低落,能不令人痛心?前天便有自稱「明眼人」的利用我身處海外不能自辯之機會,向個別傳媒「報料」,投訴我在梁展文調查聆訊中「不遺餘力」,更「動用大量公帑」與新世界打官司是因為我於七年前一宗官司「收費過高」而不受新世界聘用,所以現在「公報私仇」!最可笑的是投訴者更出示一封信作為佐證,而信件竟是由律師行發給新世界的!該信明顯地受法律特權保護,而又只有新世界才擁用,那麽「明眼人」是誰當然呼之欲出了!更離譜的是,任何人除非不懂英文,否則一看便知信中說明我拒絕報價,亦明顯地對案件不大感興趣!
這已是七年前的事,况且律師行與資深大律師「打價」是行內慣例,一年中不勝枚舉。很多時每逢有大案件,更常有訴訟雙方同時向資深大律師問價,甚至爭雙「下定」亦毫不出奇。惡意攻擊者以此說我「公報私仇」、違反「議員利益申報原則」實在不攻自破!
可幸的是,我正身處英國最美麗的湖區,多多少少也感染了那種心平氣和、與世無爭的氣息。管他!坐在這如世外桃源的湖邊,香港實在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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