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9, 2010

盡一己之心


放假幾天反覆思量,最後還是決定既然公民黨致力推動補選,無意提出2012政改具體方案,始終爭取普選是我從政的唯一目標,我絕不能容許政改擦身而過。今天趕上了政改諮詢尾班車,在最後一天限期前提交了以下的意見書,以盡一己之心:

二○一二年政改意見書

首先,在這裡再次要求政府接納二○○七年之泛民共識普選方案。在這前提下,就二○一二年之政改有以下建議:

特首選舉
1. 取消現有四十二名區議會代表;
2. 加增所有直選區議員為委員;
3. 維持現有一百名提名門檻,但加設提名上限為二百名及個別委員可提名多於一名候選人。

立法會選舉
1. 於《基本法》附件二第一﹙一﹚段新增以下一段:
「第六屆
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 25人
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 45人」
2. 修改《基本法》附件二第二段為:「於第六屆前,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 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
3. 新增功能團體選舉議員及分區直接選舉議員各五人。其中功能團體方面新增五席區議員代表,以全港單區比例代表制,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五位現任直選區議員為立法會議員。至於現有一名區議員代表,則由直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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