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四小時 七分鐘


如果你有看立法會雷曼綢查小組聆訊電視直播的話,你會有什麽感想?浪費時間?戲假情假?增長見聞?令你更理解政府的運作?令你更理解立會的功能?半小時賽前檢討,三小時聆訊,半小時死因研究,合共四小時,只有七分鐘發言時間。有記者替我計時,我的問題合共只用了分多鐘,其餘近六分鐘是陳局長帶我們遊花園時間。七分鐘過後,發覺原來我是原地踏步,還沒入正題!環顧其他同事也好不了多少,四小時後,確實了那些事實?這是官員問題、制度問題、還是立法會質素問題?

1 comment:

望香 said...

很有同感! 真的不明白他們為計么要將心思時間放在如何設計花園及行走路線上, 而不將上帝恩錫給我們的智慧用在更有價值的事務上. 最基本也應受人錢財為人消灾!(出粮做工)

我跟進的一個事件己經游了六年(2190天)花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