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1, 2009

對不起,湯議員!下一位………


議員當然不可盤問官員!成何體統!莫說這只是使用特權法的調查小組,就是法庭又如何?議員是低等動物,單看人工已知是低於問責官員最少五倍!萬一陳局長一個不留神給你問出實情,教我如何向曾特首交代?議員亦應自重,好自為之,要主席面責不雅。請別忘記調查只是門面功夫,議員理應知道不應假戲真做;要問問題必須引導局長遊花園,大家嘻哈一場便算了,主席既可交差,議員局長又無傷大雅,何必這麼認真?
對不起,湯議員!時間已到,下一位……….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香港政府越來越好笑!議員唔可以質問官員!哈哈。
越來越有官威了,國情培訓班的功勞乎?

Ronny Tong said...

最令人痛心的,是竟然有部份傳媒亦認為主席阻止議員質問官員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