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8, 2014

事實與一半的事實


很多市民可能對 特區政府霸王硬上弓,持高鐵發展項目硬闖立法會還歷歷在目。當時最大爭議當然是高鐵項目造價昂貴,效益不彰,更嚴重影響民生,實乃特區回歸後之最大的大白 象之一。當時特區政府作出種種承諾,當中包括嚴格監控工程進度,確保近七百億的公帑換來的鐵路系統物有所值。這些政治承諾言猶在耳,卻在上星期爆出無數醜 聞,令香港人對特區政府之信任度和認受性幾近盡掃!

堅稱如期通車騙取信任

   當中最令人驚訝和憤怒的,一定是二○一五年高鐵 能否通車的問題。立法會的紀錄顯示,鐵路事宜小組不斷要求特區和港鐵交代工程進度,早於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的會議中,委員已質詢特區政府若港鐵無法如 期完成高鐵工程,罰則為何?當時政府回應是,當局的目標仍然是二○一五年完成項目通車,亦已成立了「高層次的跨部門監管委員會」,密切監管工程進度「以確 保高鐵工程能如期完成並符合核准預算」。由此可見,特區政府是清楚知道,立法會對高鐵項目如期完成之極度關注和嚴格要求的。當時政府回應傳媒質疑高鐵可能 嚴重延誤及超支時,一再強調政府「有客觀評估作為依據」支持政府項目可如期完工,亦有議員質詢工程會否被未能預計的地質情況所影響,政府回應雖然地質情況 確令地盤工程進度有所影響,但堅信項目仍能如期於二○一五年通車。

   不幸的是,特區政府明顯地和港鐵均未有把預見之困難,如實悉數向立法會報告以便議會監察。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鐵路事宜小組再提到高鐵工程進度之 問題,特區政府和港鐵有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匯報工程進度,但兩份文件均毫無迹象顯示工程將會嚴重延誤,二○一五年通車失守。不但如此,邱誠武副局長更於會上 堅稱高鐵工程將「如期在二○一五年完成」;事實是:一、港鐵早於十七年前的勘探報告,得悉總站以北地下B四層附近之位置有堅硬的花剛岩聚積;二、二○一三 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即會議前一天的傍晚,特區政府曾與港鐵高層進行緊急會議,而因應港鐵之要求,特區政府同意不向立法會披露港鐵工程有極大可能出現嚴重延 誤之實際情況;三、到翌日會上,特區政府和港鐵假裝以笑臉迎人,堅稱高鐵能如期完工及通車,騙取了立法會和香港人的安心和信任。這些鐵一般的事實,是任何 語言偽術也難以改變的。

張炳良應問責辭職

  《立法會(特權及權力)條例》第十八條(二)規定任何人向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提 交虛假、失實、揑造或揑改的文件,而意圖欺騙立法會或該委員會,即屬犯罪;第十八條(一) 更規定任何人在訊問過程中,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向其提出之問題,蓄意給予虛假的回答,即屬犯罪。以上的事實顯示,特區政府和港鐵官員已有干犯第十八條之 表證。就算張炳良局長技術上未必能被證明犯罪,在政治上作為問責官員,有此近乎嚴重失信和違例問題,能不盡快向公眾問責辭職?梁振英政府若對問責制度還有 絲毫尊重,能不即時要求張炳良局長引咎辭職?

無論如何,張局長的誠信及是否尊重法治已早備受質疑:雙辣招事件、南丫死難事件調查報告,以至今天假惺惺地扮作驚訝,說甚麼對港鐵「疑中留情」,是完全有負港人所託;此時還不下台更待何時?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