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04, 2013

公民提名:理想與現實


行政會議成員鄭 耀棠在電視機前斬釘截鐵地說:「公民提名絕對不會發生,也不會出現在特區政府的諮詢文件內!」對香港政治不熟悉的人可能會誤會他是為特首梁振英,甚或中央 政府發言,但無可否認,公民提名之爭拗已把政改討論推至一個零和遊戲的死胡同。對一些極為關心香港民主進程的人來說,這是最令人失望的政改序幕。

民主派指符合「民主程序」

公 民提名最早是由現今工黨成員於○九年一個民主派「武林大會」席上提出的。當時第二次政改諮詢還沒開始,對於一個絕對符合民主原則的建議,民主派當然沒有理 由反對。但隨即五區公投把所有政改討論拋至幕後;至五區公投完結,離開第二次政改投票不足三星期,更沒有時間討論任何公民提名之方案。

○七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會「建議」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之組成。這「建議」令民主派不寒而慄,亦給予民主派一個否定提名委員會最理直氣壯的根 本理由。公民提名的建議便如星星之火,燎起了整個民主山頭。可惜的是,建制派和民主派均不願意從一個務實理性的角度去研究公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可否共存之 問題。

在民主派眼中,《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既然談及提名委員會應跟從「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那麼有甚麼比公民提名更能符合「民主程 序」?只要提名委員會願意接受公民提名,那麼後者便可成為提名委員會的既定提名程序,也絕對不會違反《基本法》之規定。從這角度出發,民主派當然不會理會 這建議若得以落實,實際上是廢掉了提名委員會的大部分功能。在北京政府眼中,這是不能接受的政治後果。雖然也有建制派的學者倡議「公民推薦」,但明顯這不 是解決方法。因為若提委會無條件接受推薦,那麼其功能只會淪如橡皮圖章,實在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若提委會否決數萬香港人之提名,其政治後果實在不下於北京 拒絕委任成功當選之特首候選人。在特首競選期間出現如斯之憲制危機,絕對不是任何人願意看到的後果。

各執一詞爭拗無果

同樣 重要的是,就算把公民提名門檻提升至八或十萬,一些民望高企的立法會議員肯定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提名。試想想,任何一位地區直選之立法會議員要當選也須得 到四、五萬選票。對一些高民望之議員而言,在全香港五大選區中取得八至十萬提名,有何困難!有民主派人士堅稱具名提名可能比不具名投票更為困難,這說法實 在令人難以信服。對一般小市民而言,怎會怕自己名字在這八至十萬提名群體中被人發現?發現又如何?相反,提名比投票是一比較輕鬆簡易之政治決定,又何懼之 有?

明顯地,公民提名所面對之困難並非憲制上或法律上之問題,而是政治上是否可行之問題。當然,若北京願意接受,這可以說是一個最理想不過 之提名程序。但香港人如何,及能否說服北京?我們應否將所有寶貴的時間耗於唯一一個令雙方立場拉遠的政治爭拗,還是把最少一部分政改討論放回如何在《基本 法》下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又符合民主原則之提名委員會?這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判斷;也是任何一位從政者所須面對之嚴峻考驗,更不是一個容易的抉擇。以特區民主命懸一綫來形容現今之形勢,可說一點也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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