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9, 2010

名不正當真言不順?


最近從電影工作者口中聽到了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趣聞」。話說為港爭光的電影《歲月神偷》完成不久後,便根據行業固有程序,尋求國家電檢局的批准;但回覆竟然是《歲月神偷》的片名大有問題!原因是國家不容許「神」和「偷」兩字作為電影名稱;前者犯了推廣迷信的罪,後者則有鼓吹罪案之嫌。這超現實的回覆令製片者大惑不解,更嘗試把片名改為《六十年代太空漫遊》!聽到這裡,我笑得眼淚也差點兒流出來。最後尚幸理性戰勝了偏見,這轟動國際影壇的香港電影,才可以片名正身以對世人。

正名是否真的如此重要?五區補選被稱為「變相公投」是否亦因名不正以致言不順而令當權者大動肝火?對標題的堅持似乎是國家的政策,但老實說, 「神偷」與「神舟」又有多大分別? 為何歲月不可以有「神偷」,航天火箭卻可以有「神舟」?更重要的是,沒有以「神偷」為名的電影,便真的可以破除迷信,消滅罪行?沒有人敢言「變相公投」,便可化解人們渴望普選的來臨?這是否掩耳盜鈴的表現?

「名不正,言不順」是已過時的儒家思想。現今文明社會所注重的,應該是實質而非空名。有時借其名,表其實,只是一些思想自由的表達,而非必然是為了鼓吹什麼為求變天的驚世駭俗思想。就算是後者,只要不是歌頌暴力,亦只是思想、言論自由的表現罷了,沒有什麼大逆不道。就是當權者可以控制言論之表達,也不可能控制人們的思想。名稱是一件事物或一種思想的代表。你可以改變一個名稱,但很多時,你是改變不了事物的本質和思想的存在。在這資訊發達、追求真實的年代,我們是否該檢討一下「名不正,則言不順」的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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