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14

臨時法治

佔領行動曠日持 久,令人憂心忡忡。有被影響人士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在電視及其他媒體上看到、聽到一些從事法律工作者公開說,這「只是單方面申請的臨時禁制令,有機會 被推翻」,暗示甚至鼓勵被禁制者可漠視法令,阻礙執行,令人詫異之餘更覺痛心!

首先,臨時禁制令並不代表法令沒有法律效力或可不被尊重或不須服從。若因形 勢緊急,沒有足夠時間通知被告,或因被告姓名或人數不詳,原告雖可單方面作出申請,但仍有責任把被告的全部理據和事實告知法庭;法庭亦會不時質疑原告有否 公正處理被告可能提出的論點。原告在這方面若做得不足,日後法庭得悉全部事實時,可以即時撤銷禁制令及對原告作出懲處。由此可見,臨時禁制令並非一般人所 誤會為一個只聽原告,不理被告論據的單方面裁決。

另一點要留意的是,法庭處理臨時禁制令時並不會未審先判哪一方勝訴。只要原告不是理據全無 或濫用法律程序,雙方論點皆會押後至正式審訊後才作決定。在這階段,法庭的考慮只是若不頒禁制令,哪一方的損失較為難以估計或非金錢可彌補。在這平衡利益 的測試中,法庭會以宏觀角度衡量發出臨時禁制令與否會否引致某一方受到無可挽救的損害。所以,這測試並非為一個所謂「大是大非」的判決,而是如何平衡眼前 最迫切的利益衝突。

最重要的是,法治與民主是所有文明社會的基石,兩者互相扶持,缺一不可。民主是堅實的,但法治卻是脆弱的。因為民主是一 種制度,要破壞不是那麼容易;但法治是一種社會價值,可以毁於無形。法治一旦被侵蝕,需要依賴社會文化、教育、價值觀,長時間重新培養。任何你不給我民 主,我便不給你法治的想法,皆絕非社稷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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