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8, 2014

何謂民主?

無論問任何人, 相信他們也會認為自己很了解何謂民主。異口同聲說了解之餘,最常聽見的簡單答案是:「民主當然便是少數服從多數!」也有人會說,民主是人民的主意或由人民 主 導的政制,但卻鮮有人會談論集體民主與個人民主的分別,又或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的利弊;更有人以爭取民主為名,實質破壞民主精神為實。難怪有人說,民主和 法治皆是最容易被人誤解或利用的舉世核心價值。

集體民主與個人民主

甚麼叫集體民主?在近代政治學上,集體民主最早可能出 自由共產主義鼻祖列寧所提出之「民主集中制」。在這制度之基本原則下,少數絕對需要服從多數,國家政府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及中央委員會主導實行國家性或整 體社會性民主。民主集中制影響了清末民初的革命思想,以及國父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到了今天,其精粹更寫入了國家憲法內,成為「中國特色」的民主體系。集體 民主與個人民主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只着重於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而忽略了尊重及保障個人政治思想和權利的重要性。

直接民主一般來 說是指國家重要政策,由人民通過公投作出決定。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的最大分別,可能也在於前者亦是只着重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而後者則着重通過定期分 區選舉,讓不同政見及主張的少數群體通過議會議政表達他們的聲音。少數人的代表在議會中當然也須服從多數人的意見,但代議民主的精粹並不單是要少數服從多 數,而是多數要包容少數的聲音,通過議會議事表達社會不同意見。

大家不難看見,集體民主或純綷直接民主制度,有時會引至民主獨裁的可能 性。民主獨裁的危險遠在古希臘文化時已被關注。到了十八世紀,著名政治學家尊. 愛登斯 (John Adams) 稱之為「多數人的暴政」或「民主暴政」(tyranny of the masses, or tyranny of the majority)。另一著名政治學家愛頓(Lord Acton) 也曾說過:「現今民主思想唯一的害處是多數人之暴政。」這些討論帶出了近代政治學中民主需要包容不同聲音的核心思想。也因如此,現代真正民主的概念包括着 尊重個人權益和包容個人思想的基本元素。任何漠視這核心思想的民主理念也不可以說是全面,或符合現代社會需求的。這也說明了差不多所有文明民主國家,或多 或少也有容許少數代表議政的制度。

須尊重個人權益

可惜在香港爭取民主過程中,近日部分人士不時有意無意間,忽略了以上所 說的民主最核心價值,漠視了個人權益和思想。可能有人會說,在任何抗爭期間,非友即敵,不同意見者被視為敵人是無可避免的,甚至是必需的。但這些人似乎忘 記了,任何抗爭要成功,首要目標應是盡量廣納支持,減少樹敵。把政治取態比較中立的市民推至對立面,輕則不智,重則致命。這可能正是佔中行動中唯一的敗 筆。更令人憂慮的是,持續地以唯我獨尊的心態批判不同意見的民主支持者,實在令人擔心我們正走向集體民主或多數人的暴政之路。在這後佔中時期,也許我們大 家也要停一停、想一想,這是否香港追求民主的最終目標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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