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8, 2014

行政立法關係沒問題?


特首梁振英在電 視鏡頭前板着面孔,一本正經地說:「行政、立法關係沒問題!」相信全香港只有他一人敢說這句話;但肯定全香港,包括他,也沒有人真正相信行政、立法之間並 無問題存在!梁特首無可能這麼快便「忘記」了,自他上任要求重整行政架構、推廣國民教育、發電視牌照,至東北發展計畫,行政、立法關係愈弄愈僵,直至今天 兩者根本無關係可言。但就算是忘記了,也不能當是從未發生過,那麼究竟是梁振英缺乏政治意識,還是不願面對現實,試圖淡化一己之失職?

捨議會制行總統制

特 區的憲制秩序始於《基本法》,而《基本法》的設計根本上是捨議會制而行總統制。總統制的特色當然是行政主導,但須受議會監察。在其他文明國家,這種制度得 以較為暢順實行的主要原因,是在於實行民主體制下,行政首長與國家議會均有民意授權,互相監察、互相制衡,兩者均以民意為依歸;雖不時仍有爭拗出現,但在 相互尊重和體現民意之大前提下,總有解決的辦法。特區現有之憲制秩序卻頗為不同。在缺乏民意授權下,除非特首具有卓越之政治領導才能和懂得如何及何時施行 德政,能成功爭取市民之支持,否則在一個不民主的議會監察下,具群眾支持的議會少數,只能通過抗爭行為與不得民心的當權者周旋,這個存在嚴重先天性缺陷的 政治體制便很容易流於互不相讓、拉鋸不前的死局!

放眼看看行使總統制的美國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便不難察覺到美國總統主要是依賴「後室政治」 (Backroom Politics) 來化解行政立法的矛盾。意思是說,政府在提交法案或政策出台前,先通過背後溝通,了解將遇到的困難何在,通過協商退讓,先與議會主要政黨達成大致共識,才 在議會公開辯論。總統內閣成員中,一般都會包括一些能與各黨派溝通協商的議政專家。這些人的主要工作,是建議總統何時及如何推動政策或提出法案,藉以盡量 避開難以化解的難題。

缺乏政治協商模式

回顧香港,這種政治協商模式卻從未在特區顯現。特首的主要顧問團行政會議,從來也只充 塞着一些政治酬庸,鮮有如美國內閣的化解問題專家。雖然在憲制常規下,一般政策出台或法案提出前,政府理論上是先到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作交代,但很多時這些 所謂「交代」只是知會立法會,便是有議員或黨派提出強烈反對意見,政府只要認為有足夠票數通過,便也強行硬闖立法會,管他有多大的反對聲音!這種「自殺 式」的硬闖,並不代表強政勵治;相反,這種霸權主義,只凸顯了缺乏政治技巧的管治模式。在這情況下,一個缺乏認受性和不得民心的特首,真可說是舉步維艱, 進退不是!

行政、立法互不相讓是一個走不出死胡同的惡性循環。特首不肯在議會反對聲中示弱,議會反對派需要不斷訴諸於社會運動,藉以制衡甚 至拖垮政府施政,以至特首更寸步不讓,致令反對派更把激烈行動不斷升級。結果是行政立法無從相處,社會嚴重分化、內耗不斷,試問香港如何能向前走?

回歸以來,事實證明了行政主導在缺乏民意授權下是行不通的,這亦是為何普選行政長官實在是刻不容緩的唯一出路!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