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近四十年的英名被湯顯明一朝喪盡,實在叫人惋惜不已。推動廉政者不能廉潔奉公,這是多大的諷刺!更大的諷刺是我們這些真正愛國者,每天盼望特區的廉政可以改變內地的貪腐風氣,卻做夢也想不到貪腐之風早已蠶食了我們的廉政先鋒!
有
人說,中國五千年歷史從沒有清官這回事,所以不用大驚小怪。這裡必須說明,我說的不是大法官,只是政府官。但話又要說回來,在中國封建制度下,從沒有三權
分立這回事。五千年來沒有;今天也沒有。在中國,當官代表了政官、立法官和法官。事實是,歷史上記載真正的清官確是寥寥可數。要說清官,很多人第一時間會
想起宋朝的包拯。雖然他的事迹被後世作家渲染廣傳,但根據歷史記載,他確是個一生嚴於律己、打擊貪污、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嚴明的執法者;他未必是一
位清官,卻肯定是一位好官。
真正的清官可能要算明朝的况鐘,他當蘇州知府時身穿布衣、減輕官糧、折徵稅收、清理冤獄、為民申冤;《十五貫》的故事更是家傳戶曉,最終卻因為積勞成疾而賠上了性命。這便是清官的下場。
清
官與好官是有分別的。有學者說過,清官難找,好官更是根本不存在。這是對封建制度的政治批判。當官擺明吃之於民,以公帑自肥,有再好的表現,也只是有賺無
蝕,不能算是清官;更怎樣也說不上是好官。但若在高薪厚祿下仍然貪得無厭,窮奢極侈,怎不令人嗤之以鼻!只是中國人以順民見稱,遇上貪官也只能認命。這是
五千年來的中國文化,恐怕就算沒有保皇黨也難以改變!你說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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