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對普選之決定已呼之欲出。二○一二普選被否決,二○一七亦沒有具體承諾、遙不可及,已成定局。中央及特區政府繼續以民建聯及自由黨為擋箭牌,以他們反對為否決普選理由。○四年如是、○七如是、相信一二及一七亦如是。
就算是一二的政制改動空間,也是微不是道:分組點票、直選與功能組別比例不變,總之是什麼也沒有。唯一可能可以改動的,是功能組別的選舉辦法。但這些改動也極之有限,不會達至間接直選。
既無對話、也無對策,我們可以做甚麼?這種既無助又憤怒的感覺,老是揮之不去!
有民主派同事建議全部請辭,甚至拒絕參與立法會選舉。但若立法會沒有民主派,如何為惡法把關?如何爭取進一步民主?
我們應否以放棄作為抗爭起點?應否辭職?明年應否拒絕參選?
請你們給一些看法、一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