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3, 2010

廢法(一)

今天立法會就郊野公園條例作出修訂,如果政府肯用心聽居民的心聲,本來就好辦事,但政­府太專權啦,仲提出立法會無權反對論,挑起行政立法間的矛盾、傷害憲法秩序與原則!
今次根本不應變成法律爭拗,因為這是一件政治事件,政府企圖以法律去包裝及擺平政治爭­拗,不必要啦!
而且,d居民隨時隨地都可以講到他們點樣受到臭味困擾...,與其花費時間及金錢去找­出政府用郊野公園好合理,不如想辦法去提出解決固體廢物棄置的政策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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