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30, 2009

「中國人是要管的!」


成龍先生在中國五四運動九十周年前夕高調地說:「太自由了,就變成香港今天這個樣子,很亂;而且變成台灣這個樣子,也很亂;我慢慢覺得,原來我們中國人是要管的!」這番話如當頭棒喝,不知喚醒了多少心向民主但卻沉迷於安逸的中國人?成龍先生這番說話可能正如他的經理人所言,是「無心之失」,但肯定是潛意識的宣泄。他的心態相信與不少在香港安擁權勢的社會貴族沒有甚麼分別。他們但求安穩,寧願接受專權管治,也不願見到社會有所改變而影響自己的現有利益。這些人的心態令我聯想起胡適先生的一句金句:「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改變社會文化不是亂;尋求文明進步不是亂;面對歷史上的錯誤更不是亂。這只是凡蟲化蝶的過程罷了!相反,漠視民心所向、容忍不公義的存在和繁殖,才是亂的根源。成龍先生正如哈維爾(Václav Havel)之《無權力者的權力》(The Power of the Powerless)書中所描述的蔬果店經理一樣,受到謊言政治的感染,有一種表面上附和,甚至支持專權者的心態。著名德國社會心理學者弗洛姆(Erich Fromm)在《逃出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 〈known in Britain as Fear of Freedom〉)一文中分析說,人基本上有一種合群心態;自由在心理上是一種抉擇和不肯定的思想負擔,在政治及經濟動盪之時,很多人便會有一種逃離自由,接受專權者統治,藉以尋找安逸的心態;。但在這表面安逸和諧的背後,其實是脆弱、虛偽和自欺欺人的一派謊言。以自由公義換來的安穩是短暫的、是沒意義的。要擺脫這委曲求全的心態,我們必須堅持一己的信念和獨立的思考;否則,只是隨波逐流的話,國家哪會進步?
你可能會說不是每一個人皆能時刻喚起勇氣,堅持自己的信念。沒錯,這對很多人來說會是一種難以面對的挑戰,但是持有正確的自由民主意識,已是避免「逃離自由」的第一步。胡適和蔣夢麟在《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一文中把五四精神分納為民治主義不可缺少的兩個中心思想:一、容納反對意見,堅拒暴民專制;二、人人要負責:「好人坐在家裏歎氣,壞人在議場上做戲,天下事所以敗壞了,不肯出頭負責的人,便是團體的罪人,便不配做民治國家的國民。」世界上必然有不少利欲薰心、崇尚權勢的機會主義者,但是我不相信他們是大多數。他們之所以得逞,專權者之能得以專政,皆始於「好人(都)坐在家裏歎氣」,甚至像成龍先生或哈維爾筆下的蔬果店經理一般,消極地接受反民主自由的一套。
也許我們時刻需要天下間的成龍和蔬果店經理提醒我們自由民主得來不易。符合自由公義的民主體制,不是一群奴才,也不是一些坐在家裏歎氣的人所能建造起來的。在這五四運動九十周年的前夕,我們必須征服那但求安逸的心態,從家裏走出來,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對謊言政治說不,清晰地表達我們對民主、自由、社會公義的渴望,才可算是盡了胡適先生所說的「小我」對於「大我」的責任。
這才是五四運動的真正意義。

Wednesday, April 29, 2009

香港文化?


有人問我,什麽是香港文化?說話中英夾雜?港男港女?愛吃渴玩樂?沈迷於TVB劇集?港產片?還是中文流行曲?講粗口?還是上街抗議遊行?想來想去,也想不出答案。這是因為過去百多年不同文化互相衝擊所致?還是歸罪於一國兩制?是因為政府一向忽略文化發展?還是因為香港人跟本只愛揾銀而對文化提不起興趣?要是後者,我們為何要化這麽多錢去發展西九?有錢便可以買到文化?
對不起,什麽也不是。我們的文化便是沒文化!

Friday, April 24, 2009

權力與責任


著名漫畫家史坦李筆下的蜘蛛俠也說過:「權力愈大,責任愈重。」這是漫畫人物的理論,但在現實生活中,政府的角色卻剛好相反。統治者先有責任,憲制才賦予權力。

權力是為了對人民履行責任而產生,因此重點是在責任,而非權力。所以應該說: 「責任愈大,權力愈大」。

這兩者的分別很大,箇中真理亦可說是管治原則的核心問題。權力因責任而起,亦應為責任而運用,否則便會本末倒置,甚至濫用權力。可惜權力容易令人腐化,權力愈大,腐化愈深。掌權的人往往只懂得運用權力和渴望更多權力,而忘記了責任所在。擁權者因此更往往迷醉於權力而漠視責任。特別是缺乏民主制度的管治者,他們缺乏一份透過定期選舉,和平交替政權所帶來的良性危機感,令他們誤信權力是永恆的,是理所當然的,因此而忘記了權力之起源在於責任。

權力與責任不但有先後之分,亦有對稱之別。責任上不需要的權力,不應在責任之外行使,更不應以之為便利一己的工具。最近蘇錦樑副局長的表現便正正是迷失於權力,而忘記了責任的最好例子。最令人痛心的是,蘇副局長的傲慢,從某種角度來看,是很自然的心態。在這親疏有別,缺乏民主公義的制度下,他可能潛意識地覺得他只需向特首問責,政府部門方便當權者是理所當然,有何不妥?這種高官心態是回歸後特區政府的恆常文化,只要加入了這政府,便像跳進了一個大染缸裏,永遠洗不脫這無形的感染。只有民選政府才可感受到權力是短暫的,是源於責任的;權力不可以把你轉變為備受尊重的良好管治者,因為這份尊重是屬於認清責任所在的從政者的。這道理至少連蜘蛛俠也懂得。

Thursday, April 23, 2009

令人義憤填膺的謊言


經過14小時的馬拉松式的辯論後,保皇黨護航成功,預算案最終以34票通過,而泛民之所有修訂包括削減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經費全軍盡墨。曾俊華今早卻飄飄然地表示,很多謝支持預算案的議員,亦同時指出,如預算案被否決,「很多服務將無法延續,如綜援及醫療等,這會對市民不利。」這是一番頗令人義憤填膺的謊言:一、《基本法》第51條有清楚機制令立法會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準臨時撥款;二、立法會早前已通過了臨時撥款條例,令基本服務得以持續;三、更重要的是,曾司長可有思索過為何有過半數議員事前聲稱要否決預算案而昨天亦有近半數堅守原則的議員投反對票?為了不喜歡曾司長?為了沒事做,所以不想回家吃飯?
從另一角度看,我們只是為民請命,急市民所急罷了!失業人士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曾司長為何要等?為了面子?要等到有人餓死了才救?等多兩三個月有什麼好處?實在不希望在這期間有什麼悲劇發生,但如真的不幸有悲劇發生的話,曾司長,這罪名將永遠算在你的頭上!

Wednesday, April 22, 2009

以法行不義


入境處就政府高官以名片作為菲傭續期的支持理據一事,展開內部調查,以執行公務員保密法為由,實行四出捉鬼、秋後算賬。公務員保密法沒有以公衆利益為答辯理由的條文,令爆料的人民英雄分分鐘要接受紀律處分,甚或刑事檢控,進一步阻嚇他人效尤。公務員就行政失誤向傳媒告密,出發點是要改善施政,爭取公義,為什麽反而要接受懲罰?更重要的是,這些懲處會產生一片白色恐怖,令公務員隊伍不能自救。這是什麽邏輯?什麽道理?我最痛心的,是當權者以法律行不義,作為打壓忠良的工具!這是以法治國的最壞例子!
很多其他民主國家如英美皆有所謂「吹雞保護法」保護告密者,甚至中國憲法也有明確條文保障政府部門投訴者,為什麽我們沒有相等的法例?

Tuesday, April 21, 2009

振興旅遊 不進則退


消息傳來,中央政府正準備發展上海為國際金融中心,令港人一時戰戰兢兢,不知所措。有見及此,溫家寶總理隨即試圖為事件降温,同時訓勉港人:「經濟發展,不進則退。」簡簡單單一句說話,卻正中特區政府之要害。特區政府一向好高騖遠,對發展本港經濟毫無實際願景藍圖;對掌握國際經濟形勢更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往往落後於亞洲其他地區,特別是新加坡,平白錯失了很多機遇。

建設郵輪碼頭便是一個最好不過的例子。建設計畫一拖再拖,選址由北角到尖沙嘴,至西九再到啟德,一轉眼已是十年。最後總算是選了址,但建築一個深水碼頭卻仍說需要最少五年時間!進展之緩慢,實在令人吃驚。與內地建立整個大學城只需三年時間相比,我們的建設效率及決心確是望塵莫及。

旅遊業一向是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加上有歷史文化背景的天時,環境優勢的地利,應可發展為特區帶動經濟的主要命脈之一,與金融中心相輔相成。可惜特區政府對旅遊業一向愛理不理,只將資源浪費於旅發局,而缺乏目光遠大之全盤發展計畫。

郵輪業務是現今國際間發展最快、收益最高的旅遊事業。在這方面,香港擁有獨特的環境和先天條件:一、郵輪業需航空業扶持;我們已是東南亞的航空樞紐,這是發展本港為郵輪中心的先決條件,與其他周邊地方相比,我們已經佔盡優勢;二、郵輪業是高消費行業;我們是東南亞的飲食及購物中心,對喜愛郵輪旅遊的高消費旅客特具吸引力;三、郵輪業依賴短途岸上遊以增加吸引力;我們有歷史、文化及地質景點,集中於短距離範圍內,最便利郵輪一天岸上觀光團之安排;四、郵輪業需要願意消費的旅客支持;而我們有一個強大、尚未開發的內地市場,隨着國家國民平均收入增加,有高消費能力而又從未參與過郵輪旅遊的旅客多的是,只要適當發展,不難有源源不絕的內地郵輪旅客以本港為旅遊樞紐;五、郵輪業極需開發新航綫;郵輪航綫於歐美發展多年,早已達至飽和點,正急需於東南亞開發新的旅遊航綫,以應付旅客需求。
綜觀以上天時、地利、人和的基本優勢,現在正是郵輪業上大展拳腳、鞏固基礎、開拓領域、建立輪運中心的好時機,特區政府卻氣定神閒,以守株待兔的心態面對發展郵輪業務激烈競爭的挑戰。最令人氣結的是,早有傳聞新加坡、上海及深圳皆有意隨後趕上,爭取成為東南亞第一大郵輪中心,但特區政府卻視如不見、聽而不聞。我們必須?認,內地城市擁有兩項特區永遠無法超越的優勢,這便是地大物博和工作效率。

聽聞上海正與公主郵輪公司商議,撥出土地為這世界最大郵輪公司之一的經營者設立東南亞總部,如果這傳聞屬實的話,那麼很可能我們除了很快便要喪失中國第一大金融中心地位之外,在郵輪事業上也落後於內地的大城市。溫總理的警號是對的。特區再不為本地經濟發展急圖進取的話,我們這「國際都會」很快便會在這大時代的轉變中慢慢退下。

Monday, April 20, 2009

暴民政治


暴民政治是危險的。泰國便是一個好例子。暴民政治與民主制度是有分別的。後者是透過充份資料的發放、理性的討論、負責任的選擇和政權的輪替,解決管治和社會的種種議題。前者則多是透過群衆運動就單一議題爭取解決方法。群衆運動的弱點是壓力愈大,導至使用暴力的傾向亦愈大,尋找理性妥協的機會亦愈小。暴民政治很多時被視作為發展民主政制的絆腳石,亦可以是破壞民主制度的元兇。暴民政治更可以引入軍人政治,進一步妨礙民主發展。所有爭取民主的人皆應以此為鑑。

Saturday, April 18, 2009

賣鹿當馬



係鹿係馬都唔關我事,鬼叫你肯賣呀!

Friday, April 17, 2009

復活



復活代表重生。差不多每一種民族文化、宗教信仰也有重生的願景或承諾為賣點。這些願景和承諾有精神方面,也有肉體方面。

重生的意義象徵着新的開始、另一次機會。

重生的目的大多是彌補重生前所犯的錯誤或脫離重生前的痛苦;但單單依賴重生是否便足夠達到這些目的?如果是,那麽對一些只希望有另一個重生機會以延續他們的行為和生活方式的人是否過於寬大?甚至失卻了重生的意義?如果不是,那麼在重生前,是否應有一次全面的檢討,測試改變的決心及建立改變的方向?若然,那麼這些測試的準則又在哪裏?如果改變的方向和決心是先決條件,那麼改變是否已是一種思想上的重生?

有了改變的方向和決心,真正的重生是否已不再重要?

我不相信復活。也不覺得人有復活的必要。相反,復活只是一個開脫和逃避的藉口。打高爾夫球的人有一句名言: 「人生沒有重新發球的機會(There is no mulligan inlife)」。犯錯和痛苦與空氣一樣,是生命的一部分。活着便要接受這部分,不能輸打贏要。同時間,生命是容許改變的;這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改變與否在你掌握中。能否成功達到改變的目標,可能不完全在你控制範圍內,你也不一定成功;但要活着生命的整個歷程,試圖改變是必然的抉擇。最少你有盡力去品嘗生命的全部。

我沒有宗教信仰。我也不是一個反宗教的人;我亦尊重民族文化。我相信生命,我更相信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只是反映生命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原則。只要抓緊這些理念和原則,有沒有宗教信仰及是否認同民族文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醉心於復活而白活你的生命。

Thursday, April 16, 2009

音樂是美麗的!

外表的美麗是表面的,是短暫的。音樂才是真正的美麗!夢想才是真正的美麗!
如果你不受感動,你不是我真正的朋友!

Wednesday, April 15, 2009

咪理迷你?!



係人都知迷你裙係裙,迷你月餅係月餅,但依家連曾特首都知原來迷你債券唔係債券!咁點解銀行銷售迷你債券時,可以用「債券」嚟賣呢種產品?點解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又俾佢地把迷你債券當作「債券」賣呢?咁要監管機構嚟做乜?俾咁多人工佢地做乜?

Sunday, April 12, 2009

復活節的意義


難得復活節有幾日假期有家中休養生息,看看影碟,過過已很陌生的正常家庭生活。昨天看了金像影帝西恩潘(Sean Penn)主演的「自由大道」(Milk) ,一時令我感觸良多。電影故事是真人真事,描述美國政壇首位公開自己同性戀身份的三藩市議員米爾克(Harvey Milk)的後半生。儘管米爾克賠上了性命、科學的進步令我們更了解同性戀的形成,幾十年來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還是絲毫不變。個別宗教人士、原教主義者和一些衛道之士還是堅持同性戀是可以感染的、可以學習的,是一種道德傳染病,患者疚猶自取,應被剝削所有基本人權。這是什麼邏輯,什麼道理?正如電影中米爾克說:「若教師可以把自己的性取向傳染給學生,那麼我們不是應該全都變為修女、神父嗎?」為什麼在這文明社會裏,唯獨在同性戀方面我們卻愈來愈不文明?
復活節的意義在於寬恕後重生。放假之餘,你可有領會到這意義?

Friday, April 10, 2009

亞當之歌

看過上星期我一篇名為《出師未捷心先死》的文章後,你傳來一封電郵說:「堅強的意志往往令合作更困難。」這可能是事實,但沒有堅強的意志和信念,如何面對現今民主運動的嚴峻挑戰?你或許會問:什麼程度的堅強,什麼時候要堅強,才真正算是堅強?我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無論任何人也會在某些時段,有自我懷疑的一刻。

這些問題令我想起積臣.布朗一支令我感動非常的名曲:《給亞當一曲》。積臣.布朗是美國六七十年代一位出色、但始終半紅不黑的作曲家。他不是那麼的家喻戶曉,但作品多是有深度的民歌,《給亞當一曲》便是當中表表者。歌曲描述作者交情不深的朋友亞當——他比作者堅強,更有使命感,但有一天書信卻傳來消息,亞當自殺身故了。

歌曲的副歌有這兩段歌詞:「像一位朝聖者坐在朝聖路旁一樣,我坐在我唯一的燭光前。那燭光照耀着我的旅程,像一首愈大力演奏,樂聲愈薄弱的歌曲。我恐怕我就此消失。雖然我不敢肯定,但我猜想我會到達目的地………那微弱的燭光難以為我照耀前面的路,但我仍高舉着我唯一的蠟燭。我的故事在燭光下,隨着破曉的來臨慢慢完結。

對!我自覺猶如燭光。我希望我會到達目的地;雖然我不敢肯定。」我也有一兩位我認為信念和使命感比我強的朋友在不同時段放棄了他們的理想。他們令我更加懷疑我是注定失敗的。也許這世界上是沒有真正永遠堅強的人。這一刻的堅強,只代表着那燭光仍在照耀。但無論那燭光如何微弱,它所照耀的,仍是自己應走的路途。我不是亞當,也不知我的選擇是否正確。也許因為我不是亞當,我才會仍在走我的路。我只希望我會到達目的地。雖然我不敢肯定。

Wednesday, April 08, 2009

嚴人寬己


每當有民主派人士犯了錯,我都感到極之為難。民主派在本港一向不但佔據道德高地,透過傳媒亦有相當發表意見的空間。遇上有官員或建制派成員犯上錯誤時,民主派人士給人的感覺是會第一時間高調批評犯錯的人,更有個別民主派人士用強烈語言譴責對方;但可惜當自己人犯了錯的時候,給人的感覺卻是嚴人寬己。你可能認為有雙重標準是人之常情、又或傳媒視所有民主派批評自己人為民主派內鬥分裂的現象,所以令民主派對自己人的評論往往過於小心翼翼、又或官員或建制派成員的錯永遠是罪大惡極,因為我們的制度是那麽的違反公義。
但無論如何,維持民主派的公信力比維持民主派的團結形象如果不是更為重要的話,最少是同等重要。若然,那麽我們是否應盡力去矯正這嚴人寬己的形象?同時間,我們亦是否應清楚堅守一個立場:自我批評不是內鬥分裂!對我來說,唯一可令民主派分裂的,是放棄爭取早日有真正普選的共同目標。更重要的是,除非有人借題發揮或無理漫罵,民主派人士不應視同門互相批評犯錯為惡意攻擊。相反,這些批評只代表愛之深、責之切罷了!我深信民主派不會只因外人說我們分裂便分裂。只有我們失去互信,分裂才無可避免。

Tuesday, April 07, 2009

公民黨「才子」轉投民建聯?



傳來有公民黨港區支部「才子」轉投民建聯,更聲稱原因是公民黨「熟悉財金嘅人唔多」。嘿!真大侮辱!公民黨在財經方面人才比民建聯少?莫說我是財經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多年(當不了主席只是因為民建聯不肯讓位,唉!沒法!人家票多嘛!)有留意財經新聞的都會知道我們在這方面發表的意見很多,最近我發表了香港應設立獨立投資銀行的意見,亦得到業界的認同。就此愈想愈氣憤。不過,回心一想,首先,從民主派轉投建制派的人,熱愛民主之心,大極有限,不見得這樣的「人才」對民主運動會有何貢獻?反為最重要的是,提醒了我們應該多一點關注民主派應如何教導下一代,防止有人誤入歧途,令民主派蒙羞。這是一個好的小教訓,各位民主大佬請留意!

Monday, April 06, 2009

國家、民族感情


陶傑一句「僕人國家」使他成為菲律賓「不受歡迎人物」後更引來數千菲律賓國民在香港示威遊行,想是他始料不及的。陶傑解說這是「自嘲文化差異」所致,但左看右看也看不出自嘲怎麼會弄到人家國家民族頭上。愛國情緒很多時是非理性的,但以己之心比諸於人,假如有外國人說中國是「僕人國家」,你會如何反應?
愛國激情是危險的,盲目愛國更是很多暴力行為的起源,但不是不可預見的。愛國家、愛民族乃人之常情,但也有很多時候,很多國民分不出國家民族與執政者之分別。同樣道理,也有很多信徒,很多時候分不出宗教與信仰之分別。這世界上就是有人看準這盲點以宗教、國家、民族為政治工具發動災難性的鬥爭、以更大的暴力易暴。我不同情陶傑出言侮辱別人國家;你可以說這是疚猶自取。但我同情所有受非理性愛國情緒逼害的人。國家、民族感情是重要的,但小心不要受人擺佈,變為政治工具。

Saturday, April 04, 2009

公眾觀感


教院風波本已塵埃落定,但特區政府卻輸打贏要,堅持要「澄清」調查委員會所確定之事實。最後找來一位法官確定了調查委員會之事實判決,拒絕頒布任何法令,卻又判政府「勝訴」,令絕大部分傳媒和香港市民丈八金剛,不知孰是孰非。儘管如此,部分傳媒卻仍聲稱政府獲得「平反」。特區政府有否干預學術自由根本不是法律問題,法官亦無嘗試推翻調查委員會的判決,何來為政府「平反」?然而,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仍乘機在一片「獲得平反」聲中,在電台上高調堅持被指干預學術自由是「無中生有」,政府推行教育改革的「方向正確,問心無愧」。

撇開政府漠視法治,濫用法庭程序作為政治工具不談,教院風波調查委員會經法庭確定羅范椒芬多次致電事件中關鍵人物,致令受聽者感到不同程度的壓力是事實。儘管羅范椒芬高聲叫屈說要是有干預,「為甚麼沒有人哼一聲?」受聽者有否受壓是他們的主觀感受和客觀的結論。羅范椒芬投訴無人抗議是在傷口上撒鹽,文過飾非。干預者不能說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你感受到壓力是活該,與施壓者無關!這些言論及心態凸顯了特區政府一眾官員一向的盲點:視公眾觀感(PublicPerception)如無物。梁展文退休受聘新世界集團事件,揭露有個別公務員曾經提出「公眾觀感」的問題便是近期最好的例子,但最終仍不能令特區政府掌握問題核心所在,致令民意沸騰。

公眾觀感是掌握民情之重要元素。公眾觀感是無形之批判、無聲的確認;如不能及早察覺和補救,最終將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計時炸彈。要改變公眾觀感,實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要消除觀感之基礎,針對觀感的因由而加以改善。

最近盛傳香港政協與中聯辦達成十項「要點共識」,便是另一令人擔心的公眾觀感問題。政協和人大在憲制上是國家政府架構之兩個重要機構,但在特區之《基本法》下其政治地位只局限於《附件一》中所提及之特首選舉團的成員。換言之,政協在國家層面而言是政府架構之一部分,但在一國兩制下,他們在特區除了是八百人選舉團成員外,是沒有特定政治地位的。假若他們在特區開設辦事處,公開論政,公眾觀感會視之為一種政治干預。這些政協可能與羅范椒芬一樣會說:「從沒施壓之心,受聽者亦從沒哼一聲,何來施壓?那來干預?」但對我們這個一向沉迷於揣測中央意願,迷信於商界利益的跛腳鴨政府,公眾觀感是任何中央政府架構一部分的公開批評或「意見」,亦實足以令特區施政受到嚴重影響而偏離了《基本法》下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根本理念。

干預很多時候是無形的、是從受干預者和公眾的角度去衡量的。公眾觀感更是難以觸摸的、是脆弱的。為甚麼特區政府上了這麼多課,還是不能掌握其重要性?

Friday, April 03, 2009

出師未捷心先死


我絕對尊重每個人喜好之語言和自由表達的權利。但當行使這權利,或行使暴力而影響到他人時,作出這些行為的人也應尊重受影響的人。社民連衝擊制度,那是他們的核心政治理念,我雖不同意,但我尊重抱有這政治理念的人;更何况他們背後有十萬選民支持?但社民連衝擊的制度,包括了立法會。立法會縱是一個怎樣不符合公義的機構,它始終是一個憲制下監察施政的平台,始終是自民主運動開始以來,爭取民主和公義的根據地。衝擊這平台的最終結果,是令其失去公信力。但當這不公義的立法會失去公信力後又如何?沒有這平台,我們如何說服社會大多數?對爭取民主和公義有什麼幫助?民主運動的前途,是否應走回街頭鬥爭的路線?甚至局限於街頭鬥爭?為什麼要給反民主的人一個反對民主發展的理據?
我不願批評社民連的言行,不是怕他們反擊,或怕別人看見民主派分裂而額手稱慶。
我不願批評社民連的言行,是因為我相信及尊重民主選舉制度;但如這制度也失去公信力又如何?若最後甚至連民主運動也失去公信力又如何?
恕我缺乏遠大眼光,看不見這衝擊制度的目的地,也想不到最後的結果為何?我只知道我放棄事業,投身立法會只是要為民主運動出一分綿力。自問無時無刻不盡心盡力為民主運動堅持;但若民主運動不需要我的話,我會欣然退下。這一天,是否正在眼前?時至今日,真有點「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的感覺。或許應該說是出師未捷心先死才對。
很希望有一點啟示教我如何走這條漫漫民主路?
以上並不代表公民黨立場。

Wednesday, April 01, 2009

誰是愚人?天曉得!


香港人還算有幽默感。昨天的惡作劇,只有一位朋友被愚!當然,也有不少人不覺得「啟事」(原文是「啟示」,但似乎不是那麽多朋友明白所說之潛在意義) 惹笑,甚至有趣,但相信絕大多數人是明白愚人節的意義的。愚人節有很多起源的傳說。其中我最有同感的是英國百科全書裡面記載的起源:愚人節乃公元十五世紀宗教革命之後始出現的一個說謊節日。那時西班牙王腓力二世曾經建立一個「異端裁判所」,只要不是天主教徒就被視為異端,在每年四月一日處以極刑,也就是死刑,令所有人感到非常恐怖,於是每天以說謊取笑為樂,來沖淡對統治者之恐懼與憎恨。其後,沿用日久,演變為今日之愚人節。
我們心中沒有恐怖,但我們有恐懼和憤怒。我們已沒有耐性了,但我們還有幽默感。直至普選那一天。我們可能被視為愚人,但誰是真正愚人,天曉得!

鄭重啟示


今天早上社民連正式邀請本人成為該黨永久名譽法律顧問。首要工作是為該黨編寫一部具權威性和有法律效力的《粗口天書》,作為免費提供特區政府官員,特別是曾特首以作研究及參考之用。天書之特點是包括正確發音提示一環,藉以幫助尚未習慣引用粗口,包括特首之官員,正確使用粗口之用。
經過詳細考慮後,本人覺得這使命遠比立法會的工作意義重大,對香港文化發展亦會更有深遠的影嚮,因此決定明天告別立法會,辭去所有政治職位。至於公民黨,本人一向認為黨內無論內部通訊或執委開會皆嚴禁粗口,是缺乏幽默感和與政界脫節的表現,因此亦會同時辭去黨藉及所有黨務,直至公民黨把粗口列入黨綱為法定語言才會再考慮重新加入。
在這裡慎重多謝粗口一族多年來的支持和鼓勵!祝香港粗口比普選更早成為官方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