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6, 2015

也談區選啟示

政改被否決後第一次大型選舉落幕,結果表面上似是出人意表,但事實是差不多所有變化皆有迹可尋。第一個「出人意表」的結果是民主派不但未如梁振英所言「票債票償」,被選民踢走,反而無論在選票上、議席上均有進帳,令很多建制中人暗地問:「究竟發生了甚麼事?」答案是,儘管港人對佔領行動普遍感到不滿,但港人始終心向民主,縱是不滿,也只是劍指一眾「領導」佔領的政客,而這種不滿始終不及對梁振英管治之不滿;加上選舉前之鉛水事件、張曉明的「超然」論、劉兆佳的絕不妥協論,以致選舉前一天袁國強司長公開說甚麼「一地兩檢無可避免必須涉及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這些都是直接挑戰港人最關心的核心價值及一國兩制是否被蠶蝕的問題,民主派支持者怎會不傾巢而出,把投票率推高至回歸以來最高?

這邊廂,民主派又搔首皺眉:為何高投票率下,幾位「重量級」政治人物卻被拉下馬?他們不明白這是建制派選舉機器重點出擊的結果。明顯地,建制派選舉機器的目標是要盡量削弱民主派於超級區議員選舉之實力。這策略上一屆區選已如是,今屆更運作得成熟周全,一眾頭號人物怎能倖免?但資源皆放在幾個重點選區中,其他建制派二、三綫人物自然出現被偷襲成功的機會,所以整體結果並不奇怪,日後選舉亦肯定會有同樣情況出現。

人心思變 寄望年輕人 

又有人說,最少有八名「傘兵」成功突圍當選,是否代表佔領運動重得民心?這又有點大驚小怪。首先,一眾「傘兵」並非一二綫領導人物,有些更避談「佔領運動」,甚至不承認自己是「傘兵」;更有調查顯示近五成人根本誰是「傘兵」也弄不清,或不願知,所以重要的是人心思變,既然主流民主派毫無改變迹象,那麼只好寄望年輕人,希望他們能為社區做一點實事。這才是所謂「傘兵效應」之真正原因。

「第三條路」立場不清

從「民主思路」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問題是:今次選舉結果對走出「第三條路」有甚麼影響?參選者中只有兩位候選人聲稱是「第三條路」的支持者;我當然是說黃成智和林作。可惜二人對甚麼是「第三條路」或「溫和政治」均立場不清。他倆,特別是林作,不論是抹黑或誤解,已被成功地套上了建制派「B隊」的帽子。明顯地,這場選舉除了重民生外,政治味道亦非常濃厚,這亦是為何一眾「傘兵」得以在毫無地區工作政績可言下也可順利當選的原因。在這黑白分明的政治氣氛下,缺乏一套詳盡清晰,有說服力的論述,單喊着「第三條路」口號而參選,成效由開始一天已存疑。無論如何,黃成智是身經百戰之前議員,林作只是一位剛唸完書的大律師,從任何角度也不應相提並論,硬把他倆籠統地說成「第三條路」的失敗者,實是不公平。

事實是,「傘兵」也好,傳統民主派也好,彼此間之政治理念雖屬同一光譜,但實有一定距離的相差。從一些毫無地區工作經驗的年輕人當選來看,很難解說這不是選民的一種觀感上或政治上的選擇和表態。這種心態到了明年立會選舉,會否仍能轉化為一種投票意欲始終是一個問號。

來年泛民肯定損失了幾位高知名度、具實力的超級區議員人選,加上整體理念不一,政改否決權可能危在旦夕;相比「中間路綫」能否突圍而出,前者之憂慮可能是更為逼切、更為重要。但任何從政者均應有迎難而上的準備;大家還是繼續為自己的目標努力吧!

Tuesday, November 24, 2015

聖戰

電視機前,一位貌似中東裔人士激動地說: 「他們不是回教徒!《可蘭經》寫得很清楚,回教徒不得殺人!」他指的當然是在巴黎引起腥風血雨的一群支持「伊斯蘭國」之恐怖主義者。沒錯,對一位沒宗教信 仰的人來說,實在是難以想像為何能以宗教之名殺戮無辜。把這些行為稱為「聖戰」更是匪夷所思!難道人性真的淪落至此?

宗 教戰爭不是今天才有。最早的大型「聖戰」可能要追溯至十三世紀的十字軍東征。這場死傷無數、改變整個中歐文化的戰役,其起因確是與宗教衝突有關,但其後多 次西方國家東征之動機卻始終是因應政治與經濟的需求多於宗教。「聖戰」只是一個叫得響亮的道德高地口號、最具鼓動群眾力量的一句藉口罷了。道德高地站得 高,至少可以避免私利野心的質疑,在宣傳上起碼已勝了一仗,這也是重要的。當然,出師有名是重要的。中國沒有宗教戰爭,但號稱保衛天子、皇室、為皇帝平亂 之例子卻多的是。骨子裡,這些均與「聖戰」無異。

有道被壓迫者若不還擊反抗,只會繼續被壓迫,永遠無望達至政治理 想。我不反對這說法。但問題是反擊至什麼程度,有沒有平衡上限?你不仁我不義,這種怨怨相報、玉石俱焚的心態,正蠶食着這新世代的所有價值觀。以暴易暴可 能是最簡單、不用花腦筋的解決方法。但問題核心正是這方法真的可以解決困境嗎?我明白在極度受壓迫的政治環境下,溫和政治是缺乏賣點的;但這正正卻是人性 的盲點:我們不相信理性對話可以解決問題。也許正如那位在巴黎以演繹約翰連儂的作品悼念死難者的德國鋼琴家所言: 「我們只可以夢想!」

Sunday, November 15, 2015

欽點政治與多元社會

由前特首董建華領軍的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上星期高調地推出了名為「補貼置業計劃」的房屋政策建議,令人「耳目一振」,爭相奔告,一時搶盡風頭。
房屋政策是香港深層次矛盾的根源之一,令人側目的,卻是為什麼選擇這個時候由董建華推出這樣的建議?梁振英爭取連任在即,在這敏感時刻,董先生的動作難免引起一片爭論。

民間盛傳梁振英之所以能夠被欽點榮登特首寶座乃拜董建華所賜。梁振英在他的管治綱領中振振有詞地說房屋政策是「重中之重」,但今回董建華提出的建議,從政府的回應來看,卻似乎是被殺個措手不及。梁特首當然沒有即時回應,便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在傳媒追問下也只能支吾以對,說什麼「兩層房屋政策」仍是目前政府之目標。什麼時候梁董聯盟竟然會出現了兩個房屋政策?

不但如此,董基金如斯高調地在特首競選連任前不足兩年提出一套新穎的建議,似乎把長策會、中策組都比了下來。究竟後者這種半官方政策研究組織是不濟事,還是不到位?無論如何,對梁振英管治團隊是否有點不留情面?

當然,這些均可能是不願看見梁特首繼續「折磨」香港人五年的美好幻想,但董伯伯有好主意,為何不直接向梁振英推銷,由後者提出作為推動連任工程的頭炮?再環顧世界各地,一般前領導卸任後,均只是擔當一些親善大使的角色而鮮有介入推動與現任政府有別的公共政策。此種行為很容易被視為「干預」現任政權施政。以董伯伯的政壇地位及國家領導人身分,如此高調地「干預」特區政策,不難令人有豎立另類權力中心之遐想。若然,是否代表梁振英已到了失寵待換的地步?究竟這是欽點政治之特色,還是多元社會應有之表現,且看下回分解!

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誠信保密與公眾領域

校院風波一浪接 一浪,最近更因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泄而引起新一輪知情權與保密權之爭議。究竟法律有沒有知情權?知情權又能否凌駕保密權?首先,普通法下沒有知情權這回 事,○四年進入議會後,我一直極力爭取成立一條自由通訊條例(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以確保政府運作資料經一段時間後可公諸於世,藉以監察政府運作。這些法例如檔案法一樣,在外國甚為普遍,乃成文法下唯一真正保 障公眾知情權的法例;可惜特區政府對此一直視若無睹。

《捕諜者》案 英政府遺人權公約

法律沒有公眾知情權,但卻會盡量保障 某些誠信保密關係。傳統而言,在這方面的案例絕大多數均關乎僱員竊取商業資料如客戶名單,在離開商業機構後用作謀利工具。法庭一向是以禁制令限制這些違反 保密誠信協議之行為,直至《捕諜者》(Spycather)一案,這法律原則才引起公眾領域應否受到禁制令所限制之爭。

一九八五年,一位名 為彼德·維斯(Peter Wright)的前英國情報局僱員,寫了一本名為《捕諜者》的書作全球發行。書中披露了一些英國情報局的內部運作資料,當時英國政府在全球展開禁制令申請 之司法程序,香港亦沒有例外。當時之訴訟對象包括傳媒,英國政府更檢控個別傳媒藐視法庭。英國政府雖然在本土和香港成功取得禁制令,但在其他地方如蘇格蘭、澳洲卻敗訴,致 令《捕諜者》書中之機密資料成功進入公眾領域,而最終英國政府亦自動放棄藐視法庭之檢控。一九八八年,英國上議院裁定書中的資料已成為公眾領域之資訊,因 此《捕諜者》亦獲解禁。到了一九九一年,歐洲人權法庭正式裁定英國政府向傳媒申請禁制令乃違反《人權公約》之行為,爭議才告一段落。

經此一役,屬於公眾領域內之資訊不應受到法律限制之概念早已深入民心。到了○七年維基解密面世,所披露之資料差不多全數來自違反誠信保密協議之違約者,但美國政府從沒有在任何司法領域中嘗試啟動民事司法程序,以禁制令禁止已被外泄之機密資料發放。

斯諾登爆料 美政府無禁制

到了一三年,斯諾登更以前美國中央情報局僱員之身分,公開披露了一些中情局的竊聽資料,但美國政府除了嘗試以刑事檢控追捕史諾登外,也沒有嘗試以禁制令禁止傳媒廣泛報道。

從 這些歷史事件及法律發展過程中,我們看見以商業誠信保密協議限制公眾領域傳播資料已是不合時宜,更有很多人認為這是違反文明社會發展的錯誤行為。在港大校 委會事件中,校方所依賴之「保密協議」,首先並非保護商業秘密之合約,究竟是否有法律效力亦存疑。原因是一般合約的合法性來自合約雙方交換承諾和利益 (Consideration),但校委會成員根據《大學條例》之規程第十八條,乃由法定程序選出,他們進入校委會並非依賴一些所謂保密協議而界定他們的 權責。就算有成員簽署了名為保密協議之文件,在法律上,很可能亦只是個別之保密承諾或宣言,而缺乏一般合約所產生的法律效力。
在此情況下, 以一般商業保密協議之法律原則規範校委會成員似乎不大適用。

這次香港大學啟動如此富爭議性的法律程序,更令大學蒙上了不必要的負面陰影。究竟泄密者是英雄 還是狗熊,社會自有定論。但一些知名人士參與校委會工作實應該接受公眾監察,為自己之言論負責。身為港大畢業生,我希望港大領導層能清楚了解及接受以上談 及之基本法律原則和尊重公眾關注之出發點,為這一場泄密風波盡早畫上句號。

Friday, November 06, 2015

民意與選票

「民主思路」第一輪民調結果令我略感欣慰之餘,亦同時感到有點詫異。略感欣慰的是,如果你有留意我於創立公民黨時之論述和文章,你會察悉創立公民黨是基於我相信香港有一股中間政治力量正待發掘和開拓,可藉以壯大民主行列,推動政改。今天民調證實了我的視野和方向是正確的,怎能不感欣慰?

略感詫異的,是這中間政治力量竟然是如此闊大和深厚。如果你有留意民調的問題,你會發覺內容從來沒提及「民主思路」。問題設計更是非常中性,甚至連何謂「中間力量」或「溫和路線」也沒有預設界定,而是由受訪者自由道出,可見其可信性比一般有傾向性的民調更高和更值得參考。

有政治評論員分析,自命為中間派、民主派和建制派之百分比分別為42、28 和11並不出奇。他指出所謂民主派與建制派之64 比例只屬投票結果累積數字而已;但香港有一半人不是登記選民,投票率最多亦只為登記選民的一半,因此民主派與建制派之相對比例以全港市民而言只屬少數亦非常合理。這說法有其道理,但卻忽略了民調亦顯示64%民主派人士也渴望有中間政治力量出現。這趨勢在選舉結果中是看不出來的。

當然,若非香港人普遍參與政治活動意欲低,選舉也不會為建制泛民所壟斷,但這不代表不投票的人之政治取向不應受到重視。更何況他們可能渴望有一些新的選擇才可增加他們的投票慾,這又有何不可?從政者與政客之分別正在於前者着意於領導民意,而後者只流於追逐民意。更重要的是,真正從政者不應只着眼自己的選票得失而忽略整體社會利益。真正的從政者視造福社稷為己任,選票只會令他的工作來得容易點,進行得暢順點,但非其目標。我不怪特區這些政客不明這道理,只對我們缺乏真正的從政者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