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2, 2012

禮崩樂壞

有朋友緬懷過去的立法局,認為那些年的議員發言得體,理據並存,不失議會風範,與今天議員發言近若 市井之流,潑婦罵街相比,實在慘不忍睹!我想跟他說,社會是崩壞了。政制失衡,強權當道,無權無勢的大多數,被迫走上偏激之路是無可避免的。要根治的不是 議員,而是制度。但三言兩語,如何說清楚整個特區之管治問題?
政制失衡的另一副產品便是行政、立法未能互相尊重、互相制衡。嚴格的說,應該 是行政每天都在限制議會職能,蔑視議會運作。政府力催特惠生果金便是最好的例證。財委會通過了「中止待續」的議案,意思是明顯不過:多數議員認為政府提案 有所不足,需要有最少五整天時間的「冷靜期」重組提案。政府卻偏偏蔑視議事規則,一於霸王硬上弓,堅持申請分毫不改於兩個工作天後之星期二再上馬。當然, 就算政府不尊重議會常規,要是主席站得住腳,也不會出現太大問題。可惜主席意然以多數人意見為由,「行使」酌情權,走上禮崩樂壞之路。要知道議事規則賦予主席酌情權並非要求他把責任推卸於議會大多數。若然,議事規則大可說 只需得到多數議員同意,便可置常規於不理。酌情權不是可隨意運用的。運用酌情權,是需要有理有據、有先例可援的。可惜主席張宇人說穿了只是梁美芬之流,小人弄權之輩罷了。這是議會的悲哀!
政府也難辭其咎。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也不見得比曾蔭權更懂得尊重行政立法關係。林鄭司長的表現,證實了一點:她毫無政治修養,也只是一名權大氣霸的公務員罷了!為了面子,三天時間也等不了!
犧牲的便是議會尊嚴、程序公義!你說如斯踐踏議會,能不令支持激進議員的人數大增?

Thursday, November 01, 2012

香港人與原居民


特區政府在新界東北發展計畫中,刻意深化新界原居民與非原居民之分別,令人質疑新界非原居民已被視為二等居民,大有備受歧視之嫌。另一方面,社會亦議論紛紛:原居民在現今社會裏,其特權是否仍須保留?從社會資源角度看,特區地少人多,而原居民之群體只會日益擴大,這群體之領有丁屋土地權會否變成永無止境,直接威脅普羅大眾的建屋資源?
在法律上,原居民的定義是一八九八年香港原有鄉村居民之男性後人。這定義自殖民地時代已被確立,有超過一百年歷史。在殖民地時代,英國人為了便於管治新界居民,在施政上作出種種讓步,以安撫本土居民。明顯的例子是傳統鄉村習俗,以及適用之明清法律予以保留,適用於婚嫁、財產管理及家庭糾紛等情況;及後港英政府更引進丁屋租用權,令原居民安居樂業,接受殖民地政府管治。
丁權有長久歷史背景
到了今天,香港經歷過不少經濟及社會動盪,原居民因擁有丁權,很快便成為了新界地主階級,亦因此而較有資源離開鄉村生活,改往城市,甚或外國發展,以致現在大部分原居民亦非居住在新界鄉村。但理論上,就算你是出生於市區,甚或外國,仍可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他們是香港社會少有的特權階級。
你可能會問這特權是否應因循社會改變而被縮減,甚或取消?問題是很多人認為這特權是受到《基本法》的保護,因此挑戰丁權並非易事。那麼《基本法》是否真的確保了丁權不容侵犯?
《基本法》第五條說「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第五條談及的生活方式是整體特區之生活方式,而丁權是否屬於整體生活方式?第六條亦說特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但丁權非現有私有財產,只是政策得益者。第八條談及「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換言之,設立丁權之法例應該跟其他所有法例一樣是可以通過立法所修改的。
政府有權約束擴展
比較直接觸及丁權的應該是第四十條和第一百二十二條。第四十條規定「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問題是丁權是否屬於合法傳統權益?或許我們應該把第四十條和第一百二十二條同時參閱。第一百二十二條指出「原舊批約地段、鄉村屋地、丁屋地和類似的農村土地,如該土地在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的承租人,或在該日以後批出的丁屋地承租人,其父系為一八九八年在香港的原有鄉村居民,只要該土地的承租人仍為該人或其合法父系繼承人,原定租金維持不變。」
這是一條直接談及丁權的條文,但卻只保護「原定租金維持不變」而沒有明確點出丁權應受《基本法》永遠保留。
就算丁權確實是受第四十條所保護,特區政府是否仍有權力通過其他方式約束丁權的無限擴展?例如:「原居民」應否包括在外國出生或已移居海外之「原居民」父系後人?又或可否限制丁屋只可轉讓給有需要之原居民,而非轉售給普羅市民?又或丁屋地應否只局限於原居民所屬之鄉村地而非廣泛的鄉村地一帶,甚至可與其他丁屋地「轉換」。
在香港房屋地極為缺乏之今天,特區政府應廣泛諮詢香港市民,仔細研究以上點出之種種課題,藉以防止特權階級無限擴張,以致令全港市民之廣大權益受損。

Friday, October 26, 2012

重陽



父親離世時我正在念大學一年級。前一天晚上大家還興高采烈地一起吃晚飯,第二天早上話也沒說半句他 便離開了。那時,他只是剛五十出頭。記憶中從沒跟父親談過一席話。年幼時,家境貧困,他又長期失業,脾氣暴躁,全家人也怕了他,我亦沒勇氣和他閒談。到我 長大了,因喜愛音樂而組成樂隊,一星期最多只有一兩晚回家睡,更少機會或時間與父親詳談。倒是他離開後,我才不時覺得有很多話想跟他說。特別事業有成後, 希望他能分享我的喜悅。那份「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感覺,老是纏繞不散。在這重陽節的今天,這感覺更是特別強烈。

重陽是中國人之重大節日。自儒家學說興起之後,春秋二祭乃國家大事。到了明朝,更大多數皇帝以「孝」字為謚號,可見中國人重孝如山。父親的骨灰一向放在家中,所以沒有上山拜祖的習慣。但那份追憶思親之情卻從未減退。也許這是中國人的本質,思想如何西化也改變不了。

偏偏在這祭祖敬老之時,立法會卻要為扶助長者的政策爭論不絕。這是多大的諷刺!猶如腰纏萬貫,還要跟老人家應該吃粥還是吃飯斤斤計較!這是怎麼樣的政府、怎麼樣的高官?我們還算是中國人嗎?

記 得王勃之《滕王閣序》便是在重陽節所寫的。結尾的幾句印象還是那麼的深刻: 「閒雲潭影日悠悠,物換星移幾度秋。閣中帝子今何在? 檻外長江空自流!」人當然是難逃一死;但留下的那份萬般惆悵卻總是把這灰暗的秋天描繪得心事重重。但秋去春來,總有驕陽重現的一天;相信父親也會這樣安慰 我。

Friday, October 19, 2012

莫言政治



看過了各媒體鋪天蓋地的背景報道後,發覺自己與諾貝爾文學獎得獎者莫言也有一個共通點,那便是我倆 同是年幼家貧,卻喜愛看中國古典文學。也記不起從哪年暑假開始, 我從圖書館借來《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聊齋誌異》等文學小說,獨個兒坐在屋邨公共通道一小角看;很多時更一看便是一整天。

那些年,看罷了古典文學便轉看武俠小說,梁羽生、金庸、古龍等著作差不多全都看遍了。到了新派武俠小說興起,便轉看瓊瑤和依達的作品。奇怪嗎?其實年輕人看這些小說也不用那麼大驚小怪。不知道誰是瓊瑤、依達?那沒關係,還是言歸正傳。

沒有看過,或者應該說還沒機會看過莫言的作品。反正我是偏好歷史書籍。太太第一時間買來《豐乳肥臀》上下冊放在枱頭。粗略翻看,發覺有點近乎瓊瑤的情節,但戴了政治眼鏡的人,難免認為有曲線歌頌共產政權之嫌。但這與作品的文學價值又有啥關係?

也 許自己看事物總是與眾不同。我欣賞毛澤東、汪精衛的詩詞,並不代表我認同他們的政治行為;但單是這點已被一些人口誅筆伐,說我什麼背棄民主、賣港求榮。也 許這便是香港政治、社會生態,也怪不了誰。本來文學便是文學,政治便是政治,兩者理應互不相干。但在政治矛盾日深之今天,有人把政治與文學混為一談,似乎 是逃避不了的現實。這當然不可說是錯,更不可能強行改變他人的看法。也罷!現實始終是現實,也許文學創作莫言政治之社會文化只會在烏托邦出現。

梁美芬不但霸氣,對程序公義和議員也欠尊重!(請留意28分鐘的對話)


三歲孩兒定八十,百日管治顯真章! 梁生,很多人正數着你餘下的日子!


事實、願景與民粹

特 首梁振英嚷着要落實競選承諾,提出增設「特惠生果金」,以每月二千二百元「饋贈」長者,頓時掀起一片激烈的討論。政府建議這項「特惠生果金」必須有資產限 制,提出一套「申報」制度,更極力聲稱一些反對以資產限制長者獲得額外生果金的人士但求達致政治目的而罔顧後果,更 有學者聲稱反對資產審查乃「政客」推行「民粹主義」云云;一時把反對聲音定性為與民為敵之盲目反對者。要在這些非理性指控中尋找事實,確是並不容易,但以 下幾點實應弄清楚。

首先,所謂「申報」制度只是一種虛招,因為現時所謂毋須審查之基礎是已經審查後之長者毋須再次被審查;但特區政府最終亦 承認這所謂「自動申報」只是「暫時措施」,現有資產資料過時後,審查仍是無可避免的。更重要的是,「申報」失實本身亦極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所以申報不等同 審查實是一派謊言。
其次,張建宗局長一再強調此項給予長者之金額並非基於敬老,而是一項扶貧措施,所以設資產上限是無可避免。但若張局長所言為真,那麼為何特區政府不索性取消俗稱「衰仔紙」之規限而容許長者獨立申請綜援?這不是更簡單直接嗎?

「特惠生果金」乏長遠考慮

再 者,明顯地,特區政府一向聲稱退休三大支柱:儲蓄、強積金和綜援制度足以照顧長者生活的這說法現時已不攻自破。政府承認在這三大支柱之外,需要增設一項 「特惠生果金」,以應付現時貧困長者經濟捉襟見肘之問題。但是將來又如何?如果特區政府承認人口老化是一項須有長遠規劃藉以解決之頭號問題,那麼單單增加 一項「特惠生果金」便可解決嗎?我們要清楚了解到根據政府推算,到了二○三○年,我們三分之一的人口均屬長者,他們的退休生活如何解決?

民 間團體提出全民退休保障計畫並非一些閒散人士的海市蜃樓,而是有精算師確認數據支持之實際建議。全民退保之基礎為政府、僱主、僱員三方供款,以達致每人到 了退休年齡可領取每月三千元退休金之目標。以現有精算數據為基礎,特區政府只需撥出五百億元為種籽基金,便可即時推動該計畫。有學者說其他國家推動全民退 休保障已達到「爆煲」地步,但這些學者忘了告訴我們這些國家之全民退休計畫與民間提出的方案大有分別;有些國家之退休計畫以退休人士最後一個月之薪金為基 礎,這些例子對我們現有之討論實在沒有多大意義。

「全民退休保」緩人口老化

民主派支持全民退休保障是建基於這是唯一解決特區人口老化問題的可行方案。若特區政府認為有其他更可行之方案,大可提出予社會討論,斷不應以「特惠生果金」作為長遠退休保障之基礎。
若特區政府並非視這計畫為長遠解決人口老化問題之方案,那麼廢除資產審查會令日後特區政府破產之說又從何而起?支持這說法之政府和學者不是自打嘴巴嗎?

更不應忽視的,是全民退休保障明顯地是不可能有資產審查的,否則何謂「全民」?因此任何以資產審查為基礎的長者金計畫,皆是與全民退保背道而馳的。 這正是民主派反對資產審查的原因。但我們從沒建議從今以後特區應由政府單方面承擔養老之經濟責任。我們建議的,是通過研究協商,推行一項實惠於民,三方供 款之全民退休保障計畫。民主派要逼使特區政府提 出一項長遠解決人口老化問題之政策,怎可說是民粹主義抬頭?這帽子是否扣大了一點?這政府究竟還有沒有一些講道理的人?

Sunday, October 07, 2012

Knowing Why Will Not Bring Back the Dead…but we can at least learn from the past



Chances are, none of the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who lined up both sides of the Victoria Harbour to watch the National Day fireworks had any idea that a heart wrenching tragedy had just unfolded less than 45 minutes ago at Lamma Island, just off the Yung Shu Wan Pier.  Whether the authorities should have stopped the fireworks perhaps is an academic question now but many are sure if they knew of the disaster, they would have turned away from the celebration. There was an unashamed outpouring of collective grief and emotions the next day and, I’m sure, in the days to come.  But after all the bodies are counted and all the heart breaking stories told, many will ask, “What now?”

The Chief Executive, for a change, acted swiftly and ordered an inquiry under the Commissions of Inquiry Ordinance to look into the tragic accident as many questions began to surface. Questions like, why, how, who’s to blame, are bound to exercise our minds for some time to come. But those who are familiar with marine accidents will ask a slightly different question, “Why not a Marine Court?”

Let me try to explain the difference. There are many powers avail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in ordering inquiries under many different laws in Hong Kong. One is the power under the Merchant Shipping Ordinance to order a Marine Court.  A Marine Court may be ordered where there was loss of life by reason of any marine casualty within Hong Kong waters.  A Marine Court is usually comprised of a Judge sitting with two or more assessors who are masters of Hong Kong mercantile marine or persons of nautical, engineering or other special skill or knowledge.  In other words, it is a more specialized court better equipped to look into sea disasters. 

There is a further difference.  A Marine Court is by law empowered to make investigations as to charges of incompetency or misconduct on the part of ship masters, and if necessary, to make orders affecting the certificates of the master or masters concerned.  Since the Marine Court has power to make orders affecting the master, there is also a right of appeal to either the High Court or the Court of Appeal. 

In the case of a public inquiry under the Commissions of Inquiry Ordinance, the powers are less wide, nor as focused. Any findings made by the Commissioner will be reported to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he will then make a decision as to how to follow up with the findings of the Inquiry.  For example, if the Commissioner finds that a master is at fault in causing the accident, all that he could do is to recommend either the master be prosecuted or face charges in a Marine Court and thus further judicial proceedings will have to follow.  However, the more pressing concern is unless the commissioner, who will inevitably be a Judge, is properly assisted by people with special nautical skills and experience, he may not be able to come to a just finding of the rights and wrongs of the masters involved.  This is because Admiralty Law is a very specialized subject and most judges just don’t have that kind of special training to be fully conversant with this branch of the law.

You may say finding out precisely what caused the collision and who was to blame would not bring back the dead or undo the injury and damage already inflicted on the victims of the disaster.  That is certainly correct.  But a proper inquiry will lay down important markers to ensure similar incidents do not occur again.  More importantly, it may prevent other innocent lives from being taken away from their beloved families in the future.  History must not be allowed to repeat itself again.  We owe it not only to the families of the dead and injured, but also to ourselves to fully investigate this terrible disaster and find ways to improve our safety record at sea in or around our waters.  The crucial point is perhaps not so much about what process to take, but how best to take it.  I hope those in power will understand this simple message.

Friday, October 05, 2012

十元八塊的藝術



屈指一算,自己也嚇了一跳,原來上一次跑來布吉島已是將近二十年前的事。孩子出世後,我們開始到布吉島度假。他現在房間牆上的一幅畫便是他五六歲時在布吉島沙灘上,由一位當地替遊客畫像為生的潦倒畫家畫的。

有人說,賣藝術的人所賣的並非真正藝術,因為把買賣與藝術混為一談實在是侮辱了藝術的原意。另一種說法是藝術便是藝術,與是否買賣無關。有人發死人 財,也 有人發藝術財,有何不可?這只是商業社會的一種常態,不應該抹煞了藝術本身的價值。怎樣才算是藝術也可以引起一番無止的爭論。各花入各眼,一些路邊小販擺 賣的小型工藝品,也可以有它的藝術價值,只是有人認為價錢太便宜了,這種所謂藝術實在不值一哂。

那麼不花分毫便能引發起觀感上的樂趣才算是藝術?還是價值連城的東西才算是?曾經因街頭賣唱者的演出而陶醉萬分的我,始終覺得街頭賣藝者的一套,不一定毫 無價值,只要聽者悅,見者歡,能令人感動,引起共鳴的東西,均可以說是藝術,又何必一定要以金錢來衡量、斤斤計較呢?

牆上孩子的肖像不可說是畫得動人俏妙,但卻也粗略地捕捉了孩子五六歲時的笑容。也不知這算不算是藝術,反正掛在牆上二十多年了,始終覺得有保留的價 值,稱它 為藝術又有何妨?也許藝術的真諦只是記錄某一時段的某一種感覺、某一份感情,或許表達某一種訊息、某一種觀感。藝術不能打動每一個人,但如果你被打動,那 作品便已達成了它的藝術目的,實現了它存在的價值。也許這也是創作者唯一的心意。

Thursday, October 04, 2012

陳茂波,究竟政府何時才說真話?



放眼世界,相信沒有哪個政府會就一項發展項目,作出三回諮詢而反對聲音卻一回比一回激烈、資訊資料卻一回比一回混亂。也許這才是特區政府一向「諮詢」民意之特色!從市民角度而言,這種「諮詢」則大有愈問愈驚心、愈問愈憤怒之感覺。

特區政府在新界東北新發展第三階段公眾諮詢過程中堅稱該項發展規劃之逼切性在於特區土地不足,須開拓新地域增建公營房屋,解決基層人士住屋問題。這說法霎眼看似乎頗有理據,但事實卻是把長期輪候公屋的市民與新界東北區之居民建設對立,製造分化。

究 竟解決「土地不足」之說何來?有根據嗎?我們留意到新界東北發展區將提供總面積約五百三十三公頃之可發展土地,其中可作住宅及「鄉村式發展」之土地只為一 百六十七公頃 ,將可提供約五萬四千個新增住宅單位。但政府又同時承認這數字中「公營房屋」只佔四至五成。假設所謂「公營房屋」全屬公屋,我們也只有約八十公頃土地作建 設公 屋之用。只此數量,市區當真不能供應而須依靠新界東北?

市區可供建住宅地充足

根據現存公開資料,港府手握約二千一百公頃住宅 用途空置土地,當中約一千二百公頃被規劃為「鄉村式發展」土地,可用作建低密度住宅,包括丁屋。當局備受質疑時辯稱此一千二百公頃並非只用作興建丁屋,但 卻沒說明可作什麼其他用途。扣除這一部分後,全港可供建住宅土地實不足四百公頃。但就算只是四百公頃,也將會是新界東北發展所能提供興建公屋用地的五倍! 那麼為何特區硬要剷平新界東 北村落,遷徙過萬當地村民,再把後者逼進輪候公屋的長龍?這樣的「發展」是否有點得不償失?

同樣重要的是,整個諮詢過程中,特區政府從未考 慮顧及兩項一般有意義的諮詢必需之基本元素:一、提供足夠資料數據給予市民作有意義之抉擇;二、東北發展既為特區幾十年來最重大的整體發展規劃,運用之公 帑亦 將以數以百億計,諮詢對象不應只局限於東北區「有代表性」之團體,而應是諮詢全港市民。

以「原居民」為界漠視社會轉變

最後必須一 提的,是特區政府把反對發展計畫之本土居民標籤為「非原居民」,藉以暗示該等居民缺乏任何值得保護之基本權利。這種混淆視聽之手段,實在不應為任何負責任 政府應有之態度。要知道在法律上,「原居民」的定義是指在一八九八年居住在該村之居民的男系後人。「原居民」因享有丁屋申請權,很多早已變賣了土地而搬遷 市 區;相反,現有居民多是因選擇田園生活而移居新界,很多已在當地落地生根兩、三代了,他們的家絕不比「原居民」的家不值得受保護。以是否「原居民」作為劃 綫決定哪些人之權益應比較備受特區政府尊重,實是一種漠視過去新界發展歷史文化,及社會轉變之重要盲點。

我們是否需要東北發展?該發展是否需要三區同時 進行?現有村落是否非要剷平不可?現有居民如何安置?如何補償他們將失去的一貫生活模式及質素?發展所換來的又是甚麼?對整體特區居民來說值得嗎?我們的 核心價值是以民為本,重室安家還是只為了發財?會發財的又是哪種人?所涉及的公帑是否用得其所?這些問題的答案又在哪裏?陳茂波,你可否說來聽聽?

Thursday, July 12, 2012

民不穩 政不變

蘇軾在《晁錯論》中有這樣的一句開場白:「天下之患最不可為者,名為治平無事,而其實有不測之憂。 坐觀其變而不為之所,則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強為之,則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這似乎道出了梁振英先生正面對的難題。他的競選口號是「穩中求變」, 意思大概是在穩定的社會中尋求改變。那麼特區現在是否可說是真的平穩無事?梁特首上場所求之變又是否只局限於架構改組,而非治港之變?要變的話,又是何 時、如何的變?
盼施政重心變非重組架構
從某角度而言,回歸十五年除了有個別時段之經濟起落外,可說是「治平無事」;但也可說 是風雲暗湧。○三年「七. 一」五十萬人上街,逼使中央換了一位特首。今年「七. 一」四十萬人上街,意味着甚麼?梁特首可能會說這是前朝留下的怨憤,但四十萬人怒吼要他上任當日下台,他卻硬把責任推往上手,似乎有點牽強。
第 二天,那新上台的梁班子如何回應四十萬人之怒吼?梁班子的回應是落區「諮詢」市民。這裏有幾點奇怪之處:一)、到社區見一百幾十人,談一些漫無目的的議 題,算是回應了四十萬人的訴求?二)、這幾十萬人的訴求,其實也是立法會過去多年來一直爭取的訴求。立法會既為全港市民的代表,要回應這些訴求,為何不到 立法會回應,而要捨近求遠、棄多好少?三)、落區聽聽意見便算是切實回應了幾十萬人逼切之訴求,便是最擁護梁班子之堅實支持者,也難以立信。
就 算是不求穩,只求變,也要變得有道理。架構重組只是框架上的改變,而市民逼切期望的,是管治素質的改變、是施政重心的改變;那麼現在真實的改變在哪裏?市 民首先見到的似乎是行政立法關係陷於崩潰邊緣,無藥可救。這樣的變,不要也罷!行政立法關係弄得如此僵持不下,當然是一貫長官意志的嘴臉、缺乏圓滑妥協之 器量所帶來的必然後果。若說是因為一些實質利民之政策而須與立法會鬧翻,也可能比較勉強說得過去。但只為了架構重組?在很多人眼中,這只是毫無政治智慧之 表現!
未來五年政治料只有更壞
可能最令人愕然的是一堆甚麼「香港營」、甚麼「大和解」、甚麼「用人唯才」之動人說辭後,大家 見到的卻是比曾蔭權更親疏有別、比董建華更用人唯親的政治分贓。只需看看精心組合的管治班子,大致上可歸納為三類人:一)、前朝不受歡迎之高官;二)、選 舉期間之親信;三)、左派陣營中最保守之代表。便是稍有名望的林鄭月娥和林煥光也為了要左右撲火而弄得應接不暇,雙林之公信力亦因此而大大削弱。這算是變 好,還是變壞?
在如斯惡劣的情況下,要提出一些建設性的建議也不知從何說起。修補行政立法關係可能是最逼切的第一步;與各黨派,包括民主陣 營,作出真誠和有意義之交流可能是必須之第二步。但要做到這兩點,放眼梁營眾多人物中,橫看豎看也看不出有甚麼人可以勝此重任!這也是梁振英管治政策不變 之致命傷。往後五年可能是特區政治上最不穩定的時刻;沒有最壞,只有更壞。各從政者均需好自為之!

Monday, July 09, 2012


Breaking Point (Letter to Hong Kong, 8th July, 2012)

Last Sunday was the 15th anniversary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Hong Kong SAR. But while there were fireworks over the Victoria Harbour celebrating Handover Day, there were a few hundred thousand people still marching in the street calling for the stepping down of CY Leung. That must be a record for any “elected” leader of any community to be so humiliated on the first day of office.
That there is celebration and demonstration marking this most important day in the history of Hong Kong at the same time, is more than just an irony here. The debate is not whether there were 400,000 people in the streets, or just over 100,000 as some academic claimed; but what such an unprecedentedly unpopular Chief Executive will do to an already fragile and apprehensive community. Just ask any man in the street.  What he will tell you is that the new Chief Executive will herald the coming of Article 23 legislation, the complete breakdown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xecutive an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erosion of all the core values of Hong Kong such as the Rule of Law, Press Freedom, Freedom of speech, of demonstration and of the person. You may say there is no proof of that. But the perception is there. And perception is two-thirds of the truth in politics.
But some will tell you it is not all perception. Relation with LegCo is indeed at an all time low. Even before he took office, Mr. Leung tried to ram his government restructure proposal through LegCo without proper consultation or much supporting information. He refused to talk to the Pan Democrats and did not name any of them to his cabinet lineup. And right after the Great March on the First of July where 400,000 took to the streets, what did he do? Instead of immediately start working with LegCo to deal with the demands of those who took to the streets, he went to "consult" the public by going to the districts. This is as insulting to LegCo as it is pretentious. All the demands of the people who joined the March were long the demands of LegCo. And in any event, what district community in Hong Kong is more representative than LegCo? Furthermore, these events are all staged with the help of pro-government parties. But even then, such events were marred by protesters disrupting proceedings. So who will be fooled by such pretensions? Very few, no doubt.
Nor can the writings on the wall be ignored. Press freedom indeed is diminishing. When state leaders come to Hong Kong, the press is being treated as lepers. They are being pushed to places as far from the leaders as possible and any questions touching sensitive issues such as June 4th will be met with immediate false arrest. Press cameras can be blocked by police whenever they lik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 no longer dishes out information regularly and fairly to all. Instead, Government prefers to release information to "friendly" newspapers in couched terms. Even the Central Policy Unit is now headed by an ex-executive of a leftwing think tank.
Freedom of expression is also going from bad to worse. When it comes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r the Liaison Office, anything near a criticism is strict taboo. Wearing a June 4th T-shirt in the vicinity of a state leader can be an unspeakable crime. Students can be false imprisoned on their own campus. Demonstrations are now near pointless as demonstrators are being exiled to places where their presence or voices can never be seen or heard. It is almost like we are living over the border. It is almost like Mr. Leung is heralding the arrival of a repressive regime.
So how can you blame the people for feeling unrest? Or being apprehensive? How can they trust Mr. Leung? Although most are convinced that the feeling is mutual. It is not openly said. But the actions of Mr. Leung speak volumes. But why is it that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cannot be trusted? Why cannot the Pan Democrats be trusted?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most people, this is a paranoia few can understand. Why fear democracy? Or human rights? Or freedoms?
It is said that the best way to remove distrust is to communicate. But Mr. Leung and LegCo, in particular, the Pan Democrats are not speaking to each other. In fact, he did his utmost to avoid speaking to the Pan Democrats during his election. And there is all the more no reason to speak to the Pan Democrats after the election. The sound of silence is stunning. And this failure of communication may well prove to be the most destructive force in the complete breakdown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riday, July 06, 2012

路遙不倦


老實說,每年臨近七一,都有一種患得患失的感覺,總是有點害怕:港人對爭取民主公義熱情冷卻、裹足不前。星期日午後不久便到了維多利亞公園天后站入口,準備迎接遊行人士。站在烈日下,看著潮水般的人群步入維園,始終覺得人潮比期望中來得稍為疏落。

三時過後,轉到伊榮街。遊行隊伍經過我的街站,很快便擠得寸步難行,令我回想起○三年被困渣甸坊的情景,心情才平復下來。也許香港人仍是熱情未卻吧!人實在太多,令遊行隊伍進退不得,警方迫不得已只好開放渣甸坊疏導人群,隊伍才可慢慢地繼續前進。

五時許,還沒看見隊尾便要移師到銅鑼灣。我和一眾助理、義工飛步繞道到第三街站,發覺警方已開放了全部路面,所有電車也停駛了,銅鑼灣擠得水泄不通,西望不見隊頭,東望不見隊尾。喊咪之餘,聽到電台報告警方估計遊行人數約五萬,差一點嚇得我從梯上跌下來!放眼一望,單是眼見到的也不止五萬了,這話怎說?

近七時,再轉至最後一站的統一中心。我早已聲嘶力竭,全身疼痛。反正也沒有咪,我便與遊行人士握手拍照,談笑問好。大家恍如知己重逢,互相親切慰問,情境令人感動不已!到了晚上八時,回歸煙花匯演開始,這是多麼富有諷刺性!會展那邊一片歌舞昇平、張燈結綵,這邊卻群情洶湧、怒氣沖天!每當煙花在天空爆發,這邊的人群便不斷喝倒采。社會分化已到了臨界點。

轉瞬間,我們已一起走了十年。無論在烈日當空下,或在淒風慘雨中,這七一精神還是延續下去。但普選仍是若即不及,公義亦仍是每況愈下,還有什麼可說?只好以一句「你我同行,路遙不倦」共勉之!

Saturday, June 30, 2012

十年長路


那一年的夏天,天氣特別酷熱。回歸五年,經濟受到衝擊,董建華、梁振英的房屋政策失衡,沙士襲港,再加上葉劉淑儀硬銷二十三條……形容香港人處於水深火熱之際,相信一點也不算誇張!

被命運驅使走上從政之路,應該是從二千年開始。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第一句話: 「我不談政治!」竟成為無心懺言!身歷人大釋法、二十三條衝擊法治,我能躲到哪裡?不談政治,卻難逃政治!

○三年七一可記得你在哪裡?做了些甚麼?那年波瀾壯闊的民情一點也沒有先兆。從天后地鐵站上到地面,赫然見到滿街皆是黑衣人,若驚還喜。因為維園球場已被工聯會霸佔,法律界被要求在圖書館前平台等候。身處在那擠得水泄不通的平台上,一等竟然等了兩小時才可以出發。

到了銅鑼灣,被警方指示不可從大路前進,要改行渣甸坊。途中卻又進退不得,又被困個多小時!一位茶餐廳的老闆認出我們,拿了一袋袋冰凍的豆漿給我們解渴,算是「勞軍」吧。老闆,多謝你!你令我們深深感動!

回程時,聽著一個電台直播節目正在訪問一位男士,他氣喘吁吁地說:正跑着趕往維園,希望能於七點前到達,跟隨遊行隊尾出發。節目主持人問他為何不在中途插隊,他喘著氣說: 「我要被計算在遊行人數內!警方不把中途插隊的人計算在內,我怎能算盡市民之責?」我一時感動得熱淚盈眶。這種公民精神,十年後的今天,是否豪情不再?

沒錯,轉眼間今年的七一大遊行已是第十年了。社會有沒有改變?法治是否仍在?普選是否仍若近不及?只看到一任又一任的特首每況愈下,沒有最差,只有更差!那位當年趕往維園的男士,今天你在哪方?星期天會否在維園見到你?

Friday, June 29, 2012

埋單結帳


轉瞬間已七年,想當天曾蔭權吹着口哨上任,今天卻要裝哭鞠躬卸任,這轉變相信不但香港市民意想不及,連曾蔭權自己也可能難以想像。事實證明,曾蔭權七年之管治只凸顯了他只想做一份好工,而從來沒有嘗試過「做好這份工」!我們今天且重溫這七年他的功過為何。

擴大貧富懸殊市民受苦

相信最令港人咬牙切齒的,毋庸置疑必定首推曾蔭權任內「成功」擴大貧富懸殊的「創舉」。堅尼系數由他上任時的零點五二五飆升至現時的零點五三七,從未間斷地高居世界已發展地區的首位。最令人氣憤的是,在這七年間特區整體經濟是好轉的;國民生產總值亦增加了。大地產商在全球首富榜上有名,但卻苦了一般小市民!原因為何?很簡單,曾蔭權就是懂得「感恩圖報」;他認為既是商界擁護他上台,他便要日夕照顧商界的利益,管他小市民水深火熱,管他庫房水浸連年,平均每年盈餘低估三百五十億,就是甚麼長遠改善市民生活的措施也不幹!市民嚷得多了,便施捨一些小恩小惠的「一次性掩口費」,過了海又是神仙,總之可以不做便不做。這便是他的治港理念!這是他的第一大過。

政制停滯不前壓抑民主

第二大過必然要算是政制上的停滯不前。彷彿患上「民主和諧恐懼症」的他,這七年來以壓抑民主為首要任務。從上任那一天便實行「親疏有別」,保皇黨的一切建議均言聽計從,民主派卻見也不想見。第一次政改只求僥倖過關,試圖游說幾位個別民主派人士轉駄便算是盡了一己之責,結果決裂收場。他隨即把責任全推到民主派身上,乾手淨腳,沒絲毫悔意。第二次政改也是重蹈覆轍,從未嘗試與民主派坐下來研究如何取得各方願意接受的中間方案,反而想盡辦法為「阿爺」擋駕。誰知「阿爺」竟然與民主派暗度陳倉,令他吃了一記悶棍之餘,也失信於保皇黨,當真算是活該!虧他還厚顏無恥地說政改成功是他的功勞。

當然,不能說曾蔭權之七年管治只有過,沒有功。最低工資、競爭法,不是一些利民的法例嗎?對,可以這樣說。但要知這一些法例都是社會逼出來的。

記得最低工資的立法過程嗎?曾蔭權堅持以「自願」形式呼籲商界,把立法程序一拖再拖。最後醜婦終須見家翁,才無奈立法。一言蔽之,不利商界的政策總有拖延的理由,這亦是擴大貧富差距的因由。

但最令人嗤之以鼻的,當然要算他虛榮貪腐和揮霍公帑無度的習慣。更重要的是,他一心一意視富豪權貴為「知己」,終日醉心於他們的生活圈子裏,試問又如何能體察民間疾苦?

這七年令很多香港人搖頭歎息:我們真是命苦!回歸後的特首沒有最差,只有更差!以為董建華不濟,想不到曾蔭權更不濟。以為曾蔭權貪腐,有誰想到候任特首也可能帶來最少五年的核心價值崩潰浩劫。究竟我們還要忍受多久才有普選?

Friday, June 22, 2012

值得嗎?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毫無先兆下,突然批准現任政務司長林瑞麟在沒有依照立法會《議事規則》訂下之預告期限前,提出暫緩既定立法會程序的議案,令社會嘩然。簡單而言,《議事規則》規定法案辯論及通過應在政府決議案之前;而下屆政府架構重組正是一決議案,而非法案。主席在沒有令人信服之理據下,容許司長在沒預告下提出議事程序暫緩,停止審議及通過眾多有利民生的議案如:《2011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 號)條例草案》、《2011 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及《公司條例草案》等,讓重組決議案在七月一日前霸王硬上弓,是為了面子而放棄尊嚴之強權表現!

重組架構未能於七月一日前獲得通過,天會塌下來嗎?不會!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最少也說了一句真心話,而梁振英本人也不能不承認重組架構不能在七月一日上馬, 「天不會塌下來」!先進行廣泛諮詢、再提詳盡理據,才按照一貫程序重組,會否導致民不聊生、政府運作癱瘓?不會!這是連梁振英也不敢撒的謊;只有厚顏無恥的保皇之流才會如此言之旦旦。不要跟我說要梁班子「殘缺不全」上任是不公道,因為若現架構屬「殘缺不全」的話,我們過去這十五個年頭又是怎樣度過?多等十數天,依照正常程序通過也不為過罷!

《議事規則》給予主席及議會權力,因應事態需要而暫緩執行議事程序,是避免一些足以嚴重影響社會的法例或決議不能適時獲得通過,而架構重組肯定不在此列。為了面子問題而不惜把議會程序扭曲,只求個人虛名而把議會尊嚴棄如鞋履,值得嗎?

Friday, June 15, 2012

八千里路雲和月



前陣子,有街坊問我: 「八年議會工作,當中可有甚麼令你感到自豪的時刻?」我頓了一頓,一時無言以對。八年歲月,猶如一條漫漫長路,感受良多,但「自豪」肯定不在其中。

當選那天便為自己立下三大目標:一、爭取雙普選;二、推動公平競爭法;三、設立最低工資。說得輕鬆,但要達標卻是談何容易!組黨的時候,我堅持要把最低工資寫進黨綱內,想不到第一次召開經濟支部大會,竟然有過半數出席黨員反對最低工資!以為說服商界會是最大困難,誰知要說服中產及專業人士竟然是同等困難!

推動公平競爭法,商界的阻力比反對最低工資更大。但最令人遺憾的是,當反對者辭窮理屈時,卻改為公開以抹黑、侮辱性的言論質疑我個人推動競爭法之動機,以圖擾亂視線,混淆事實,令人進一步感到政治及既得利益者的可憎!

走往普選之路,更是舉步維艱。○六至○七年間,幾經辛苦籌集一筆資金進行了一連六個月的普選民調和舉行了一場史無前例的「二○一二撐傘爭普選」行動。從構思,到統籌,至實行,均是困難重重。但想不到這次行動竟然成為民主運動團結爭取普選的最後一刻;及後的五區公投帶來前所未有的內耗和分裂,令本已是荊棘滿途的普選路更是寸步難行。一○年總算爭取了十席民選議席,但一一年的區選挫敗,卻又令人對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擔心不已。

八年歲月如白駒過隙,轉瞬即逝,但當中的無奈、挫敗和艱辛卻相信怎樣也忘不掉、抹不去。曾經嚴肅考慮是否就此放棄,但身邊的人問了一句我答不了的問題:你甘心嗎?沒錯,我不甘心!也不輕易言敗!既自命為一個「在哪裡倒下,在哪裡站起來」的人,除了再站起來,還有甚麼選擇?

Monday, June 11, 2012

你不要悲哀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那賺人熱淚的淒怨歌聲響遍了整個維多利亞公園,奈何那不懂人意的夏蟬還是以那傷痛的蟬聲代替我們回應。人生總是這麼大的諷刺!一首本來用以歌頌解放軍的歌曲,經歷一場天安門運動後,竟然變成哀悼被解放軍鎮壓和殺戮的中華兒女之哀歌。世事從來便是這樣意料不及。

你還記得二十三年前六四那天你在做甚麼嗎?當然記得!那年五月中旬,我帶著太太和剛出生的兒子到英國樞密院代客人打官司。那兩個星期每早五時多便起床,看著天安門的現場直播。隨着局勢變化,那段日子有喜有憂,心情一直起伏不定。

到了六月二日,我們回到香港,報章報道楊尚昆的軍隊開往北京,想不到竟然是噩夢的開始。六月三日晚上,我坐在電視機前看著那沒有畫面的熒光幕,聽著長安大街的現場直播,每一陣呼叫聲和槍聲均帶來陣陣刺入心扉的恐懼和悲痛。到了凌晨五時,天安門已歸於寂靜,只見一列一列的坦克車驕橫恣意地耀武揚威。那一刻,我明白到五千年來中華民族的苦難永遠在你我之間徘徊。

但我們還是站起來。二十三年了,國家經濟有驕人之成就,人民生活也有了大躍進;但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等核心價值還是遙不可及,令我記起文天祥的詩句: 「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我們身在香港這安樂窩,唯有靠每年的一次聚會提醒我們,尚有艱苦萬難的責任,仍需薪火相傳,繼續堅持!終有一天,中華民族將擺脫那束縛民主的封建思想,再放異彩!我們期待著那一天。對!你不要悲哀;但也不要忘記!

後記:但看着李旺陽的遺照,你能不悲哀?

Saturday, June 09, 2012

誰是競爭得益者?



假如你向一位菜檔老闆說,他的大減價會令到附近的外國食品專賣店的顧客流失,他會笑着說: 「唓!大家顧客對象不同,我怎能阻止他做生意!」假若你再問: 「你要聘請律師給你法律意見嗎?」他會立即便回答:「別儍!這是普通常識問題,哪用請律師!」

《競爭條例草案》把反競爭行為定義為任何行為的「目的或效果是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者,均屬違法。因此,沒有妨礙競爭之目的或效果,中小企為什麼要擔心誤墮法網?再者,相信任何一位無論從事哪一門商業活動的營商者,皆能清晰地辨認出誰是他的「競爭者」;至於什麼行為妨礙他與其「競爭者」進行商業競爭,他可能不清楚各種反競爭行為之細節,但違反競爭所造成的效果和目的,他肯定了然於胸。你只要理解你的行為會否影響你的競爭者公平運作,你便已掌握了這條例草案的精萃。那麼這些條文不清晰之地方又在哪裏?

在香港,殺人肯定是犯法的,但刑法中卻並沒有清楚列明以何種方式殺人才算犯法。然而,從來也沒有人批評刑法不清晰,令人無所適從!那麼《競爭條例草案》不清晰,這話怎說?

從經濟原則而言,要維持成本與利潤比率於一個合理水平,最大推動力是來自競爭。若各行各業間的競爭能令貨品或服務維持於一個合理水平,各行業之基本成本便可望相應隨之而減少。無論你從事什麼行業,你的原料、租金、工廠及辦公室日用品和服務,以至員工薪金,均要依賴其他行業供應;例如,工人生活支出不外乎衣食住行。假若他們的日常生活支出增加,他們亦會相應要求調高薪金,於是你的成本也會隨之增加。你的成本增加,亦會帶動與你相關之行業同樣地受影響;餘此類推,最終香港的整體經濟成本亦會增加,使競爭力削弱。相反,假若我們透過競爭,令各行各業價格均維持於合理水平,那麼我們的整體經濟成本便會降低,競爭力必然增強。如此一來得益者是誰?這些都是淺而易見的普通常識。

危言聳聽的歪理

現在立法會正進行《競爭條例草案》之二三讀審議。絕大部分港人均期望立法會議員會站在香港整體經濟利益、港人營商環境和消費權益的一方,投票支持該條例草案通過,但最近仍有不少政客、商界人士和別有用心的某些社會人士在各媒體不停散播混淆視聽之言論,企圖以古舊的陳腔濫調阻止條例草案通過。這些陳腔濫調不外乎以下3 點:

一、條例草案「細節」不清晰,令營商者不知所措;

二、條例將為香港整體經濟及各行各業帶來「前所未有的壞影響」,特別是中小企缺乏專業法律支援,日後經營「如履薄冰」;

三、法例打不了大老虎,最終得益者是「得到更多訴訟生意的律師」。

放眼世界,差不多所有先進國家之經驗皆證實了這些危言聳聽的歪理,無論在邏輯上或常理上均站不住腳。稍為有頭腦的香港人也不會輕易被誤導。

Wednesday, June 06, 2012

管治何價?



新領導人上場要進行內閣或政府架構改組乃常見之事,不足為奇。但當政府架構改組涉及運用龐大公帑或改動法例時,則需要與立法程序配合。這亦沒有甚麼大不了。唯獨候任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之改組建議卻把特區之行政立法關係弄得風起雲湧、劍拔弩張。市民會問:為甚麼弄至這田地?還沒有上場,關係已成僵局,往後五年怎麼辦?

行政立法關係弄得這麼緊張,首要問題似乎是時間上的爭議。候任特首堅持要在上任當日完成架構重組,更聲稱否則種種民生政策將會受到拖延,甚至停頓下來,確實語出驚人,教人擔心。市民不禁會問:這是否意味着政府現有架構完全不能繼續運作,根本無力處理各種民生議題?現任政府真箇如此差勁?曾班子縱是無能,相信也未到如此地步。

增聘人手 難保工作質素

第二,管治質素問題。一般而言,有能之士不會抱怨工作太多。若新一屆司局長乃真正有能之士,相信工作上比現任各司局長青出於藍絕非難事。相反,沒有才能的人,就算工作量減輕了,也很難確保會提升他的工作質素。簡單而言,管治質素是質,而非量的問題。直至目前,梁先生並沒有任何用人唯才的舉動。問責高官增多了,並不代表管治素質將會改善。再者,若梁先生認為現任問責官員素質未如理想,那麼只需對症下藥,廣納賢才便可,為何要多聘近百人? 第三,這次改組建議將涉及每年七千三百萬公帑,而這預算並未把最近高級官員加薪百分之八點一計算在內。剛上場便大慷市民之慨,這與法國新政府上場,全體官員自動減薪三分之一成為強烈對比。市民這五年將多花近四億公帑,多養近百高官,是否物有所值,唯有拭目以待。 第四,政府架構臃腫了,並不代表會提高工作效率;相反,山頭增多了,會更難統籌。行政會議人數愈多,愈是七嘴八舌。討論成效有限,只會增加議而不決的機會。單看最近競爭法豁免法定機構一事便是一個好例子。因為缺乏中央統籌,蘇局長根本無法說服政府各部門屬下之四百多個法定機構自願接受法律監管,結果絕大部分機構選擇凌駕於法律之上,令特區及國際社會嘩然!

工作量減 效法自動減薪

最後,所有高級官員工作量將會隨着改組而大為減少,為何新政府不利用這機會建議高官一律效法法國新政府自動減薪,以謝市民之支持,反而要新特首請客,市民付鈔?還有一點必須一提的是,現時每年新增七千三百萬元只是新聘近百人之工資,為了安置這新增近百名官員,政府還要拿出多少辦公室及相關之辦公室慣常支援設施,也是未知之數。上下決策的人數增加、互相監管、討論匯報,這些無形的新增費用又如何計算? 梁先生不斷強調他是急市民所急,立法會不應「無故阻攔」。話說得容易,但望他能明白,立法會並非橡皮圖章,以上提出的種種正是急市民所急的根本問題。唯有盲目追捧執政者之議員,才會對這些關鍵問題視若無睹。梁先生,請見諒!

Saturday, June 02, 2012

期望


他的名字叫軋愛國,男,在名單上排名一百三十一。遇難年齡二十二,家在北京,生前單位職業為待業,於八九年六月三日晚上十時與同事到公主墓途中被戒嚴部隊子彈擊中頭部,死於三○一醫院。醫院診斷為腦幹貫通傷。六月五日家屬尋回屍體,火化後葬於天津老家。他的父親軋偉林前幾天以死控訴,放棄討回公義,於悲憤絕望中自縊身亡,成為六四悲劇中最新的一位犧牲者。

軋偉林為兒子取名軋愛國,意重深長,不言而喻。奈何兒子竟為國所殺,是多麼大的諷刺!多麼深的傷害!二十三年了,官方的歷史評價又是怎樣?今天的「太史簡」、「董狐筆」在哪裡?也許要求當權者公開承認錯誤是不可能的。在中國悠長歷史文化中,有多少個漢武帝能下詔天下自罪?有多少個諸葛亮會因出師不利自貶三級?中國幾千年之封建制度、儒家思想是民主路上的真正把關者。要破關而出,談何容易?

莫說是國家當權者,便是小小的特區行政長官也做不到真正向市民問責。自以為錯了便錯了,我就是不理,你奈得我何?我可以利用傳媒扭橫折曲,我可以控制議會大多數,公義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沒意義的用辭,政治現實才是真正的現實,你可以怎辦?

當權者看不到的,是歷史終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你相信與否、同意與否,這也是不變的定律。有人問,六四的真正意義何在?是要當權者自罪,還是要珍惜和培育在中華民族土壤上的一粒小小的民主種子?只要這種子仍在,並得到國民的關懷和灌溉,始終有一天會開花結果。我們期望那一天,更期望這種子會首先在香港開花結果!

Friday, May 25, 2012

上帝始終是公平的!


他呆呆的站在那裡,像一名年輕的宅男,絲毫不起眼。主持人問他是幹甚麼的,他頓了一頓,淡淡地說: 「我名字叫蔡宋邦,今年二十二歲。我曾經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生活……我只希望做一個平凡的人……我是一名勞力工人,三歲時被父母遺棄,住進孤兒院。為了避過虐打,五歲時逃離了孤兒院,一直在街頭賣香口膠和健康飲品,就這樣過了十年……我在樓梯睡過、也在公廁睡過;我生若蜉蝣……後來我透過自修取得小學及初中文憑,我就讀的第一間學校,便是高中。」

主持人再追問: 「你喜歡唱歌嗎?」他略帶微笑地說: 「與其說我喜歡歌唱,不如說這是我脫離蜉蝣生活以來,第一件喜歡的事。我不是好歌手,但當我歌唱時,我覺得我變成了另一個人。」

接著,他從容地唱出他的心聲。那雄厚的聲音,那感情豐富的聲調,頓時震驚四座,令三位主持目瞪口呆,還沒有唱完第一段,很多觀眾已大聲拍掌,更有的忍不住熱淚盈眶,搖頭驚嘆。看著這網上短片,忽然感覺到一些暖暖的、濕濕的東西在我臉上,不知不覺間,我竟然也被他感動到流淚了。

也許上帝始終是公平的!有些人命途坎坷,但他們充滿愛心,知足常樂;有些人豐衣足食,卻因追求權力、名利,最終失信於天下,終身蒙羞。有些人頭腦簡單,不問世事,但是他們終身快樂;有些人胸懷大志,滿腹經綸,卻荊棘滿途,鬱鬱不得志。與其說冥冥中自有主宰,不如說天生我才必有用,關鍵只在於你如何在生命裡尋找到快樂。

節目完了,這青年靜悄悄地、孤獨地,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片場。我想默默地為他祝福,但剎那間,我明白到他已是一位十分幸福的人,因為他已找到內心的快樂。需要祝福的,可能還是那千千萬萬尚未找到自己的人!

Monday, May 21, 2012

永遠懷念你!Will miss you always!

繼當娜森瑪(Donna Summer)後,又一位時代人物羅賓吉布(Robin Gibb)隨風而逝!我清楚記得第一次聽到他的經典名作《我開始了一個笑話》的情景和地方。Robin,我懷念你......
Following Donna Summer, another icon of the times, Robin Gibb has left us. I can clearly remember where and how I first heard his famous song, "I Started A Joke". Robin, I shall miss you.....

Sunday, May 20, 2012

民主勢危


今年九月將會是特區回歸以來比較最為公平的一次立法會選舉。這是因為一○年之政改後令全港三百多萬選民首次平等地一人可以兩票選出他們心儀的立法會議員。更重要的是,議會內民選議員與傳統功能組別議員的比例將會由一貫的各佔三十席改為四十席對三十席。儘管某些民主派人士堅稱這是一個「民主倒退」的政改方案,或對新增的五席區議會代表冠之於不同及帶有貶義的名稱,但他們抹不掉的鐵一般事實是這五席將會是由全港市民選出來的民選議員。這便是政改方案獲得通過帶來的最大成果。但是新增十席民選議席是否便代表民主派在今年選舉中可取得較為有利的形勢?民主派與建制派的所謂「黃金六四定律」是否仍然有效?新增十席中,民主派可得多少席?

民主派難保港島四席

先看港島。假若公民黨的余若薇當真放棄參選,主流民主派便只剩下陳淑莊、何秀蘭及單仲偕三張名單;餘下的一席將會由同為激進民主派的社民連和人民力量力爭。加上前社民連的勞永樂亦可能加入戰圈,三人瓜分同一票源,最終只可能令建制派,特別是新民黨漁人得利而輕取原屬民主派的第四席。若然,民主派莫論要爭取新增的第七席,要全保四席恐怕也力不從心。

九龍東之情況也相差不遠。民主黨主將李華明退選、激進派則會由社民連的陶君行力戰人民力量的黃洋達,這均會令建制派打手謝偉俊有機可乘。若然如此,雖然公民黨的梁家傑應穩取一席,民主派若可力保兩席已是非常僥倖。九龍西的情況也不見得好到哪裏。民主派主力馮檢基及涂謹申若齊齊轉戰超級區議會的話,餘下的只有兩位「新進」女將:毛孟靜及黃碧雲。雖然黃毓民單憑激進民主派支持者應可穩取一席,但主流民主派能否力保原有議席也成問題,遑論新增的一席?

新東還看配票技巧

新界東將會是一場泥漿混戰;單是民主派便已有七張名單,而建制派則將推出多名表面「獨立」的候選人,如專打民生議題的龐愛蘭及方國珊等,加上資源雄厚和人強馬壯的工聯會,民主派要力保五席將會是惡鬥連場,更莫說要力爭新增的兩席。民主派在這區能否脫穎而出,還要看選民的智慧和配票技巧。

新界西是五區中較最為穩定的一區。但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若真要問鼎超級區議會議席,他能否成功過票給第二梯隊及公民黨的郭家麒能否為民主派力爭新增之一席,均是別具挑戰性的考驗。

至於超級區議會選舉,街工的梁耀忠裹足不前,民主黨和公民黨又互不相讓,平白令自己人分薄票源,民主派要以五取其三,恐怕未必能如願以償。綜觀以上種種分析,新增十席中,最好的成績也是只能取得三至四席。要打破建制派一貫在議會中佔有三分二之優勢,恐怕難以即時做到。令人擔心的是,在鋪天蓋地的抹黑攻勢下,民主派稍一不慎,可能連三分之一的政改否決權也付諸東流。

來屆立法會將須兼負爭取普選行政長官與普選立法會之重任。九月一戰更是民主運動生死存亡之關鍵一戰。奈何五區公投後,民主派決裂日深,內耗不斷,在這內憂外患之弱勢下,如何把民主運動推至新的高峰,在荊棘中尋找出路,確是發人深省!

Friday, May 18, 2012

分化

上星期天我與三百多名街坊到新界共度母親節。雖然當天天氣不穩,經歷了日曬雨淋之苦,但能與街坊有一個近距離接觸的機會也是一件好事。其中一位街坊拉著我,略帶責備地問: 「為甚麼你不支持拉布行動?」我解釋了主流民主派杯葛二讀的立場後,他有點不以為然地走開了。不到十分鐘,同一輛車、同一屋苑的另一位街坊又走到我面前,頗為不滿地說: 「你為什麼支持拉布活動,令立法會癱瘓?」我頓時呆了一呆,發覺支持拉布與否均兩面不是人。

遞補機制既為違憲、違反人權之惡法,當然要反對,但這條例是否罪大惡極、萬惡不赦?它遺害民間的可能有多大?更重要的是,拉布拖垮了立法會餘下各條對民生極為重要的法例,如:競爭法、公司法、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等,對整體社會之傷害是否也不容輕視?

最重要的是政府強行通過條例帶來嚴重的社會分化。正如五區公投把民主派一分為二已到了無法收拾之地步,最令人擔心的是這次拉布行動最備受分化的正正是一向支持民主運動的中堅分子。無論主流民主派加入拉布戰團,或繼續杯葛法例二讀,均得不到大部分支持民主之選民的諒解和認同。

民主派進退維谷之餘,更喪失了政治道德高地。這一仗不但可能未戰先輸,也給了下屆特首梁振英一個肅清民主派的黃金機會,民主派這回恐怕輸得比建制派還要徹底。難怪政府和建制派均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拖垮了多條有利民生的條例,罪不在他們,幹麼要為你勞心勞力?從民主派角度而言,能把遞補機制技術性擊倒當然是好事,但最終只恐怕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Saturday, May 12, 2012

母親


甫踏入病房,她便指着我大聲地說:「你是湯家驊!」母親近年出現腦退化症狀,記憶、言語及腦部功能時好時壞,也不知道今天她是認得電視機中的我,還是她兒子的我?毗鄰病床的一位老太太笑着說: 「她總算是認得你!」

近年來,已年過九十的她,除了出現腦退化症狀外,更因種種病痛不時出入各間醫院。我家雖有眾多兄弟姊妹,但不知怎的,照顧母親的責任落在我肩上。可惜我這不孝子俗務繁多,便是找時間來看她老人家,也要千辛萬苦才騰出少許時間,實在感到羞愧!甚麼時候她的頭髮全變了銀白色?握着她的手,只感到瘦骨嶙峋;忽然醒覺,她真的老了!唯一令我略感安慰的,是她眼中有神,臉色也較為紅潤;她不斷嚷着要出院,明顯地她的健康也不是太糟!

明天便是母親節,但我當天行程早已滴水不入,需要參加多項地區活動。有時也覺得奇怪,是他人的母親重要,還是自己的母親重要?沒法,只好早兩天和她好好的吃一頓豐富晚餐,聊表心意。近年國家倡議以孟子出生日為中國母親節日,也以百合代替康乃馨來突顯中國人的孝母傳統。百合潔白無瑕,確是更能代表母愛的本質,但最重要的還是本身一己的心意。

有人告訴我,越是兄弟姊妹眾多的家庭,母親越得不到應有的照顧。兄弟姊妹互相推搪是人之常情嗎?在我們的大家庭中,眾所周知年幼時最得不到母親寵愛的是我,但這又有何關係?只知樹欲靜而風不息,必須抓緊餘下的歲月,盡一己的孝心和責任。沒有訴之於言語,但我心中仍是在想: 「對不起,母親!星期天不能來探您,希望您明白,也希望您原諒。」

Wednesday, May 09, 2012

版權風波


前些時網民突然就《二○一一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 再次發難,反對草案之聲一時沸沸揚揚,弄至滿城風雨。但綜觀網上的討論,明顯可見網民的憂慮是來自社會對現有之版權法例認識不深,及有頗多之誤解。首先,版權法所保護的是獨特的創作和表達方式及版權的收益而並非與該作品相連的商業利益。簡單舉例,一張海報的版權利益並不包括海報所宣揚的內容或商業活動收益。其次,所謂侵權行為是指套用作品的原意而作出「實質」的複製。這是指保留或沿用大部分原作品的設計精髓的複製;因此,所謂二次創作,技術上可被視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草案助釐定現行條例

二次創作當然有其社會價值;特別是這些創作代表了言論空間的自由。亦因如此,二次創作與保護版權是有根本上的矛盾。很多人以為草案是第一次就打壓二次創作設立刑事罪行;這是錯誤的。現行的《版權條例》(下稱「條例」)在二○○七年便已定下了有關方面的刑責。條例第一一八條規定任何人若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即使該行為並非為貿易或業務而作出,亦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監禁四年。值得留意的是,該條文並無詳細釐定甚麼程度的損害才屬犯法,所以理論上任何形式的損害也足以令侵權人士,亦即是二次創作者入罪。

草案的原意是進一步釐定條例第一一八條「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定義。草案的原文是為法庭就侵犯版權複製品的分發有否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而訂下各種相關的考慮因素,包括「分發對版權擁有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害,包括該項分發對該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因為這些不同的考慮因素是給予法庭的指引,而條文亦無訂明沒有經濟損害是否便不構成違法行為,因此檢控官是不須考慮經濟損害的程度也可提出檢控。現在極具爭議性的政府進一步修訂,便是希望清楚訂明侵權行為若不會導致經濟損害,檢控官便不能作出檢控;換言之,條例經修訂後之刑責範圍將會大為收窄。某程度而言,這亦屬一種部分豁免。

強調泛民反對二讀

弔詭的地方是,在網民強烈反對之下,所有民主黨派也不敢支持這草案,甚至不敢支持政府的進一步修訂,令事件產生三個可能性:一、立法會有足夠票數否決草案,但結果是條例的第一一八條不清晰之處將會延續,而二次創作者頭上的一把刑責之刀亦仍然存在;二、草案獲得通過,但政府的進一步修訂卻不獲通過,結果是雖然法庭考慮的因素有所釐定,但因並無任何檢控門檻,效果與未經修訂的條例第一一八條沒太大分別;三、草案獲得通過,政府的進一步修訂亦獲通過;至少大部分二次創作者的作品應該不在刑事責任範圍之內,只望日後有機會再進一步修訂版權條例,爭取最大程度的豁免。

必須再三強調的是,泛民的立場由始至終,都是要反對草案二讀的。只有在二讀反對無效,泛民才須考慮是否支持政府提出的進一步修訂。到了這階段,二次創作者和網民的決定尤其重要。今年是選舉年,相信沒有任何民主黨派能有足夠的政治智慧和原則,為網民爭取進一步之保障。政治上最安全的做法是否決草案,讓現存的《版權條例》繼續監管二次創作。這是社會缺乏理性討論的結果,也可算是特區政治不成熟的表現。

Saturday, May 05, 2012

分手

汽車的音響系統傳來一陣西門與加芬高的歌聲: 「在那空地上站著一位拳手;他的職業是戰鬥,他身上掛著很多提醒他的傷痕:每一次他被擊中倒下、每一次他蒙受損傷,都令他憤怒而羞愧地高喊: 『我要離開!我要離開!』但這戰士還是留下……」這是多大的諷刺!我甚至有點憎恨這首歌!為什麼他不可以離開?

花了一段時間說服別人,我的創黨中心理念一直是以達至執政黨為目標、以理性務實的態度來議政、以爭取社會公義為己任。什麼時候這創黨中心理念卻已無聲無息地隨風而逝? 是我抓不住它,還是它走得太快?還是我太天真,以為這理念是大眾的共識?

社會要有理性討論確實不易。首先,討論要建基於對課題的一定了解和認識;單憑感覺或主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也許社會還沒有走到這階段。我們的政黨,特別是民主派的政黨均是脆弱的、基礎浮淺的,是事事要依賴民意而立足的;但民意卻偏偏飄忽不定。這教政黨在社會缺乏理性討論下怎能不左搖右擺?

分手是容易的;但也是決絕的。分了手問題便得以解決嗎?再回頭收拾舊山河,人有多少歲月、多少忍耐、多少堅持,才能做到?我自問是一個在哪裏倒下,在哪裏站起來的人,但再站起來不代表已戰勝了厄運;這只代表着有機會再被擊倒。也許答案是民主派應該團結,但還未團結便已四分五裂,哪來合作的機遇?民主派愈多黨派、愈多不同意見,聲音愈弱小。如何走出谷底?今天要的不是分手,而是結合。但這一刻又有誰能共鳴?不期然想起了岳飛的一段詞: 「莫等閒, 白了少年頭, 空悲切!」

Friday, May 04, 2012

創作無罪?


毋庸置疑,二次創作技術上可被視為一種侵權行為。這是因為,二次創作的定義是以改動別人的創作來表達自己的信息或感受,這種創作模式必然涉及影響原有創作之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因此,如何在保護版權和容許二次創作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明顯地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課題。

時勢使然,本港跟從國際公約之協訂,自從2007 年修訂《版權條例》( 下稱「條例」)之後,侵權行為早已是刑事罪行。去年政府進一步提出現時《2011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是為了釐清網上發放行為構成刑事罪行的界線。條例第118 條(1)規定任何人未獲作品版權擁有人的特許而「分發」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 「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時,即屬犯罪。草案就有否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這問題上,規定法庭須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目的、性質、商業價值、數量或分量、分發方式及「對版權擁有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害」。問題在於這些犯罪元素只是給予法庭參考之元素,因此檢控官若認為其中某些元素已存在,便可提出檢控讓法庭裁定網上分發是否達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被檢控者縱使最後被裁決無罪,但單是面對檢控之過程,亦足以構成阻嚇作用,窒礙二次創作之發展。網民指草案主旨是為了製造「白色恐怖」亦不無道理。

審議初期已清晰表達反對整條草案

審議草案初期,民主派包括筆者,已強烈及清晰地表達反對整條草案,認為經修改後的條例,更明確地威脅二次創作的文化和發展。草案最致命的地方是只談及「經濟損害」而並未說明若二次創作並不涉及經濟損害,會否仍然構成刑事罪行。這是一個關鍵問題,理由是二次創作絕大部分均不會觸及原創作之市場,因此極少機會損害到原創作版權擁有人的經濟利益。在此必須說明條例下所談及的經濟利益是指因版權而產生的經濟利益,而非一般營商的經濟利益。簡單而言,版權法所保護的並非商品或服務所帶來的商業利益,而是版權費之享用。以一支流行曲而言,每一次該首歌在公眾場合中播放或演出,均能為版權擁有人帶來收入,因此若有人把這歌曲的歌詞改寫而私下發放,則在現行之條例下已屬犯罪,所以這種情况跟討論中的草案並無關係。但社會上有很多其他版權收益並不是根據演出或播放之次數來釐定的,以一張電影海報為例,版權擁有人的收益並非以售出多少張海報計算,因此若有人以海報為基礎改變為另一創作,藉以表達一種與該電影無關的信息,則很難看見海報版權擁有人如何會受到經濟損害。

基於這道理,審議草案期間,在表達反對整條草案之餘,我亦向政府表達希望設立一道檢控門檻,藉以豁免大多數二次創作者的刑事責任。這門檻的討論基礎是假若該二次創作品只造成輕微經濟損害,則不應被視為構成刑責。最初我提出的建議,是在條例第118 條加入一條款(2AA),規定法庭在考慮侵權者有否犯罪時,必須確信侵權行為導致「相當經濟損害」(Substantial Economic Prejudice)。可惜政府經詳細考慮後,拒絕接受我的建議。經過一段長時間的商議後,政府最終同意把第(2AA)條改寫為現有之修訂版本,主要分別是把經濟損害提升為刑事責任之大前提,即侵權行為必須「對版權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若這改動獲得通過,檢控官在檢控前必須擁有足夠入罪之證據顯示發放程度足以導致版權擁有人不但蒙受經濟損失,而該經濟損失更必須是超過輕微的經濟損害。這檢控門檻將令絕大部分的二次創作行為被豁免為非刑事行為。

希望設立一道檢控門檻

政府作出這退讓後,我便於飯盒會向泛民主派匯報修訂的細節和效果。當日經我解釋修訂原意後,一眾泛民代表並無異議。及後我便如實向政府官員反映,並把我在審議草案期間就此之發言和修訂版本放置網上及分發給民間網上使用者之代表,如莫乃光等人。誰知兩個多月後竟然爆發了一場網民強烈反對的風暴。

這是一個極為令人遺憾的發展。網民的種種言論顯示他們不但並未能掌握現行法例之涵蓋面和侵權行為早已刑事化之事實,更似乎對草案條文的作用和原意不大了解。當然,網民反對任何刑事責任的信息是清楚的,亦是可以理解的,但似乎他們掌握不到的是政府就草案所提出之修訂原意和效果是進一步收窄二次創作人刑責之範圍。草案若能在二讀時被否決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但若泛民並無足夠票數否決草案,修訂案必須獲得通過才可保障大部分二次創作行為。

不冀嘉許只求理解

執筆之日,我仍不斷努力游說政府把觸及二次創作的條文暫時擱置,或最少也應把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之檢控門檻提升為「相當」或「實質」經濟損害。這並不代表向政府「投降」,而只是以理性務實之態度盡量爭取保護二次創作者的最後努力。有人說否決草案是最「安全」的政治表態,然而,政治表態固然重要,但作為一位從政者或民選議員,我參與議會工作的政治理念始終是努力爭取實質改善。這亦是同等重要的。只望網民明白,今天的努力,不冀嘉許,只求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