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2, 2011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之ニ

三年又三年,原來不止在無間道電影度講,《殘疾院舍條例》如果通過的話,未達標的私院可以申請豁免,但又沒講過係咪有限期,而家見到一個現實是,在2006年起,私營院舍­增加了20多間,但只有6間合格升呢,如果冇任何措施再加推展,以發牌去規管有什麼用處,難道政府夠膽取締這些不合格的院舍,將住在院舍內的殘疾人士統統推出街頭嗎?
湯家驊最不滿殘疾院舍條例是政府將福利工作推給民間來承擔。今次條例提出發牌,但要求的條件根本連行業人士都覺得質素唔會好,而且,就算多了院舍,排隊的人龍仍是長長的,­政府似乎以為提出D宿位就可以了,完全不提及如何最終解宿位長期不足的問題,
所以,投票很難,贊成對整體資源編配是一個好的出發,難是怕政府過了條例,就不再發展及規劃更多來完善福利措施,無奈要在不滿下贊成。

Tuesday, June 21, 2011

民主派應否參選特首?


民主派應否參選特首?這是近日熱門的政治課題。但或許問題應該更聚焦於民主派為什麼要參選特首?又或參選特首要達到什麼目的或效果?這幾個月來,民主派就此擾擾攘攘,卻似乎沒有人能拿出一套令人信服的參選理據。一般而言,鼓吹參選特首的黨派或人士均會持著三個理由:一、團結民主派;二、推動民主意識;三、提升個人或政黨聲望。



先說團結民主派。這是否另一個美麗的誤會?零七年公民黨梁家傑參與特首選舉並未能團結當時的民主派,經過五區公投後,再以參選特首來凝聚民主派力量實是有點自欺欺人。不要說實在看不見參選特首會得到人民力量、社民連或新民主同盟會認同,就連民主黨,亦有不少強烈的異見。再說推動民主意識,說穿了,亦只是為參選而參選。但這場「選舉」在制度上是贏不了的,所以效果只會是製造聲勢而非取得進一步的政治力量。參選特首始終脫離不了只是做一場好看的政治秀。參加小圈子選舉唯一的合理理據是寸土必爭,增強議會政治力量,若說以參加小圈子選舉來推動民主意識,不但實在令人感覺有點不切實際,更可說是與民主意識背道而馳。



參選特首最實際的效果可能是提升個人或政黨聲望。零七的特首選舉確是把梁家傑及公民黨推上民望高企的寶座,但過去四年,這高企的民望對推動民主運動始終見不到有什麽實質的政治成果。那麼我們是否只是為了民望而參與這特首選舉?若是如此,那又是誰的民望?



相反,參與特首選舉亦有其負面。首先,民主派為什麼要增強這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既然三百萬選民參與的選舉亦被視為會「強化」功能組別的存在,為什麼同樣道理不能套用於這更小圈子的小圈子選舉?再者,若然以市民支持度六四之分的黃金定律而言,由泛民推舉的特首候選人,理應在民調上可取得最少半數支持。但若這位候選人的支持率始終未能達至這水平,特首選不了,連民調也輸掉,如何突顯這小圈子選舉缺乏認受性?



但最重要的,是民主派手中的百多票可能尤其關鍵,若能好好利用,大有可能迫使真正候選人回應民主派一向堅持的種種民生議題,甚至是我們最關注的普選議題。這總比用以換取一個公開辯論平台,或透過所謂初選程序提昇民主派支持者的關注來得實際。把這些選票放在一位沒有威脅性的民主派候選人身上,只會是浪費了這些選票,而結果一無所得,這值得嗎?



當然,從傳媒的角度,甚至個別港人而言,有一場精采的選舉確是極富吸引力、甚具娛樂性的。特別是從傳媒的角度而言,一場高質素的特首辯論是不容錯過,而且極為賣紙的好戲,但泛民參選特首選舉是否只是為了做一台好戲給傳媒或香港人看?還是我們應該細心思索如何運用我們這少數但甚為關鍵的政治力量,為香港人爭取一些切實的利益,盡力改變這現今難以接受的社會及政治環境,為來屆爭取普選打好基礎?希望醉心參選特首的個別人士和黨派三思!

Monday, June 20, 2011

申請離婚=已經離婚?

湯家驊說,其實入境處在批准有關人士延期居留時,如果申請人士在辦理離婚手續,按法例來說真的不可以說是離婚或單身喎,如果入境處覺得有問題,先不是要控告人家作出虛假聲­明,反而聽吓家驊所說,讓申請人再揀其婚姻關係是同床異夢,咁樣決定申請人是否仍是受養人身份,係咪更客觀呢?

Saturday, June 18, 2011

女性化


有人問我: 「為什麼你的文章這麼女性化?」真要命!文章也有女性化?幸好卿姐不在場,否則她聽了可能會大動肝火。上星期我們在泛民主派的飯盒會中討論七一大遊行的單張設計。單張以粉紅色為主,頗為奪目,我不經意地說了一句: 「設計頗有女性化色彩。」隨即引來卿姐大發嬌嗔,直指我的話是對女性不尊重。我只好聳聳肩、吐吐舌,望着坐在旁邊的張文光苦笑。會後張文光悄悄地跟我說: 「以前我們開會習慣說各位兄弟,現在已改為各位兄弟姊妹,遲些可能更要改為各位姊妹兄弟。」我聽了忍俊不禁,笑了起來。這不是對女性不尊重,只是這種情況對男性來說確是頗為有趣。

男士們一般都不拘小節,往往被女士們投訴敏感不足、粗心大意。但細心一想,其實很多日常對話也可被視為帶有對性別不尊重。別的不說,單是形容男士的文章「女性化」背後之潛台詞可能是認為男性的文筆一般感情麻木,寫不出只有女性才可刻劃之細緻感受,這也可說是對男性的不尊重。又例如很多男士相信在不同時間也曾被女性朋友警告不要太大男人主義。但面對著喜歡取笑、甚至貶低男性的女士,卻從來沒有人感到她們「大女人主義」。這又是否對男士不公平?

記得有次在立法會辯論男士侍產假之問題,我戲言得到前黨魁余若薇命令所有男議員皆要發言,沒料到此言一出,竟令到余若薇趕回立法會大發雷霆。原來女士們對男士觸及性別之言論特別敏感,有時無意的一個舉動、一句說話、一個疏忽也可能令身邊的女士們感到不安,甚至不高興。相信大部分男士都有這些沉痛的經驗。

其實男女之間性情各異,思想取向不同,乃非常自然之事。有一些習俗、日常用語也並非為針對女士之用, 例如英語的人類(mankind)、主席(chairman)等名詞,在現今社會亦非有意貶低女性身分之用詞。但我絕對明白女士們為何要更改這些名詞和日常用語文化。對我來說,這些也是日常令人輕鬆一笑的小插曲,還望各位女士大女人有大量,不要過於見怪,否則久而久之,這本來已經很複雜的世界,便會平添不少更複雜之爭論。

Friday, June 17, 2011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

雖然找來曾俊華司長,及他帶來一大抽的官員來解釋有沒有在學童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外判撥款上駛橫手,不過,唔用權力及特權法去調查,有用咩?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I

湯家驊說從文件及特別會議聽取到的口供,財政司司長有傾向在事件上插手是事實,而對葛輝有政治壓力亦是事實,社聯得最高分數卻不能獲得全個合約工程亦是事實,但疑團仍未解­是財政司司長的行為是否對下屬有政治壓力足以令到葛輝接受命令?而獲批的iProA是吾可以就此上門而獲取學童及其家長的資料,還有未可以聽取第三者的供詞,但兩次的會議­,議員只可以用5分鐘去問,根本沒有人可以問到嘢,聽到嘢,所以,湯家驊說支持用特權法

請看清建制派的真面孔!葛輝事件特別會議 III

7比4輸咗,冇得好講啦,又係保皇黨及功能組別的護駕功勞。

國民教育的重點在哪?

1國2制下的香港社會,國家是什麼,其實存在矛盾與冇互相,有香港人對04年10月由各大電視台播出的「心繫家國」片後為肉麻、無聊,這種說法對認信是國家兒女人來說,可­謂不能相像。
其實,可能有人會問點解香港人會質疑望著五星期升起,心裡面會唔激動?就好似會問點解會鬧掌管教育的謝凌潔貞說出64時歷史上的沙石?
就是因為這些矛盾,大家才會質疑國民教育是洗腦教育。要了解國家,是否就是只修讀國家政府的種種,而且亦只圍繞在國家政府的經濟發展、政府的政制,這樣,看部建國大業、走­向共和的電影,就可以了,用不著要在學校教育上著手!
國民教育不是歌頌而是要批判;講的不是國家政府而是中國民族的歷史,國民教育才不會得到劣評!

Thursday, June 16, 2011

人既是羣居,便要專重他人,吸煙不只是個人自由那麼簡單!

在討論是否同意加煙稅的條例草案,湯家驊認為不是講稅收是否合理,是它是否帶來一個什麼的社會文化論述。就如之前討論這個議題上,湯家驊覺得最難大力贊成,是因為基層街坊­及年老長者以後想平平地嘆番一枝煙,會有D難!
對於反對加煙稅的議員發言,湯家驊只想提出:
1) 雖然削剝部份人士的享受,但科學政據表示二手煙害人更多,兩害取其輕,對於個人享受被剝削,政府應該做D嘢讓他們可以有另類的方法,令他們可以取得相同享受的感覺。
2) 有說加稅迫人食私煙、食K仔,因為仲抵,好似衝紅燈是犯法,但唔可以因為有人無心衝紅燈被罰,就說設立紅綠燈是不利道路安全,這是不通的邏輯。加煙稅為了社會人士的整體健­康,食私煙及食K仔是犯法,被捉拿得到會是後來之事,不等於不會受到制裁,不可以因為此要說加煙稅不會減少吸煙的問題。
3) 以為匿埋食唔會危害人是廢話,若某人因為食煙不幸健康受損,就算D樣自救,始終都會要動用社會醫療設施來救援。
4) 吸煙尤其對青年人來說,試了一口可能很難戎,湯家驊就是一個例子,最後戎得成是因為去到英國煙太貴,所以寧願買食物都唔肯再買煙,因為希望自己及社會的下一代不會吸煙,所­以會支持加煙稅來制止年青人吸煙的可能。

Wednesday, June 15, 2011

政府只說不做,是麻木不仁!

有長者問湯家驊點解長者問題總是解決不來,年復一年都在立法會講,佢話唔知點答才好。
譚耀宗議員在1997年至2004年曾經委任為「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當時是董建華先生的年代,董生長者政策的目標是「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依」,譚議員緊隨這個­方針,所以提出如何改善生果金、長者綜援金、長者住屋、院舍及長者精神健康等等,當時提及以推行強積金來保障長者生活。當時所依賴的是世界銀行於1994年提出三條支柱的­退休保障方案:即綜援保障、固定供款及個人儲蓄;亦認為家人要照顧長者安老是人之常情,所以要長者在家安居、交家人照顧。不過,董生的構想反而令長者難以安老。根據社聯一­份報告指出,政府於1999年起,要求所有綜援申請者要以家庭為單位,除特別因素之外,不得獨立申請綜援,長者申請個案即時減少,之後2000年- 2008年,不過增幅卻較長者人口增長為少,政府可以認為措施有效,但真實的原因是有關的措施,包括要家人填寫『不供養父母証明書』的衰仔紙,大大取消了合資格長者申領綜­援的資格。
另一樣是不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小商戶或企業家以為有退保就會增加他們作為僱主的付擔,實際上,如果他們看清楚坊間倡議的方案,都不是要增加稅收,但要政府出500億­做種籽基金,而且,所謂的退休金,不過是每月可以拿取3000元,數目非常溫和。所以,最大的責任是政府,他應該主動將市民就退休保障如何解決貧窮問題、如何解決人口老化­問題去梳理,社會之間的矛盾會減少,但長者可以安老的問題可以解決。

Tuesday, June 14, 2011

二十三條的恐懼和矛盾


在香港特區這個特權專導,政治失衡的制度下,有意角逐特首的候選人根本不須掌握民情脈搏,急市民之急。只要有心人搞好人脈關係,向北京表明心迹,便大有機會黃袍加身,搖身一變成為下任特首。因此當有人提出下屆特首需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我絲毫不感到奇怪。

民主派一向認為在這議題上應堅持先民主後立法。從某程度而言,這與有意角逐特首的人所提出以立法為交換特首寶座的政治交易沒有太大分別。說穿了,民主派最懼怕的,是民主運動進一步被國安法所箝制,因此對立法內容的討論更是敬而遠之。

事實是,經過○三年的慘痛回憶,加上澳門國安法的通過實在令港人談法色變,那又如何能平心靜氣去探討有何妥善解決這問題的良方?但何時立法、如何立法與立法內容的討論始終是逃不了、避不過的。概括而言,港人對二十三條立法最少有三大恐懼:

一、以言入罪的白色恐怖

細看澳門的國安法和近日內地不斷傳來以言入罪的例子如劉曉波、艾未未、趙連海、譚作人等。這些例子帶來的,是一陣風雨欲來的感覺。他朝法例通過後,我們還有言論表達和新聞自由嗎?沒有了這些自由,香港還算是香港嗎?毋庸置疑,以言入罪是香港人接受二十三條立法的最大障礙。

二、國家與政府安全之分

環顧世界各地,特別是民主國家的國安法所側重規範的,是防止串謀外國軍事勢力,威脅國家領土完整。這才應是國安法的重心,而非為着保護或防止政權的替換。事實是,國家憲法第四十一條早已清楚訂明在憲法上保障批評政府的權利。只可惜問題是在執行憲法上,這保障在內地一直形同虛設。若二十三條立法並未能清楚界定保護國家與保護政權之分,香港人又如何得以安心?

三、國家機密的定義

過去十多年,我們不時聽到在內地,國家機密的定義廣闊和飄忽得極為難以捉摸。程翔的遭遇,便是最有力的警號。假若本港法庭只能跟從一國的行政定義,而未能在兩制下行使出適當的司法權力,保障市民,特別是新聞工作者或政治人物的人身安全,國家機密便很容易化身為另一種莫須有罪名。這樣的二十三條立法,怎教港人不視之為洪水猛獸?

這三大恐懼均非條文細節之問題,而是大原則的取向,也是一國兩制能否真正落實的試金石。所關乎的,也並非是否愛國那麼簡單,而是涉及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言論表達、新聞自由等核心價值之間的矛盾。這矛盾不應是對立的。但這矛盾在香港一天未能化解,一天也不是立法的時候。相反,在化解這矛盾之前,空談立法是一項不必要的政治冒險。事實上,民主體制和司法獨立是防止專權者以國安法嚴打異見人士的最佳保障。有了這保障,可能才是真正化解這矛盾的最好時機。曾憲梓前幾天曾說,現時社會氣氛並非立法的最佳時機,甚至推至二○一七普選特首後才立法也未算遲。這一番話可能是我近年來對曾憲梓先生最認同的一番話。

Sunday, June 12, 2011

事件明顯是羅生門,不過劉江華在鏡頭面前,好似已經知道成件事的脈絡,葛輝的指控冇理據,簡直厲害。
葛輝事件正如冼日明教授咁講,簡直是一件羅生門,葛輝同佢上司講的嘢,大家都覺得唔可信,而且講出的理由,好多都是不合常理,所以,唯一是政府要將所有資料公開,讓公眾來­分辨有沒有被上級指使要讓某個政黨得益的「政治任務」。不過,就算是明益某政黨,市民亦莫奈何,特首都話自己會做到親疏有別喇!
只係唔鍾意劉江華的一副咀臉,好似覺得從一個官員解畫、所有文件都未看齊,就可以知道晒一切。
他說什麼葛輝有自我成全的想法,self-fulfilling proficiency,覺得自己被迫害,亞哥,個詞唔係咁用呀,係咪應該講有被妄想症!而且,葛輝因此事不被續約,覺得被迫害係好正常,你唔可以因為人地茅頭直指民建聯­,就用盡所有方法誣蔑人,咪有得立法會去查,還番你地民建聯的清白囉!
雖然劉江華說一切的混亂是因葛輝作為招標工程的管制人員而起,但誰人不會知道,政府所有的工作,都是有規有矩、有根有據,大家又可點可以亂來呢?
如果唔去查,好多人都唔知個政府有幾混帳!
由立法會行駛權力及特權法去調查「網上學習支援計劃」的風波未必是多此一舉,因為如果這顯示政府招標會存在長官意志,這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市民就要有以後就會對這些招標­工程,多加關注,令公帑運用得宜。

Friday, June 10, 2011

最好不相見

有誰不喜歡愛情故事?管他是海枯石爛,還是平淡如水;刻骨銘心,還是肝腸寸斷;有情人終成眷屬,還是人鬼殊途、天各一方,都是那麼動人。年前看過的《非誠勿擾》便是好例子。故事賣點是葛優飾演的秦奮是位現實得要命的中年王老五,卻偏偏遇上了那年輕貌美,對愛情舉棋不定、不知所措,由舒淇飾演的笑笑,令觀眾不斷猜測兩人能否擦出愛情火花。上星期在家中百無聊賴,便拿起《非誠勿擾2》的影碟,看看秦奮和笑笑的結局如何。發覺第二集失去了上一集的簡潔清新,但卻被結尾的主題曲《最好不相見》迷著。

這歌曲是改編自倉央嘉措的《十誡詩》,由著名音樂人欒樹譜曲,把這最富傳奇色彩的藏族詩人,第六世達賴喇嘛的作品唱活了: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這首詩淒怨動人,宿命感實在強烈得教人震驚。這也許與倉央嘉措的人生經歷有關。

倉央嘉措生於康熙二十二年。他玉樹臨風,才華洋溢,卻愛上了一位藏族姑娘,令他在佛道與愛情之間不斷掙扎。他的另一首詩便把這矛盾表達得淋漓盡致: 「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別傾城,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好一句「不負如來不負卿」,寫盡了愛情的魔力!可惜這位絕世詩人二十四歲便被蒙古拉藏汗謀害,結束了他人生最大的矛盾。

老實說,人生的矛盾實在太多了,剪不斷,理還亂。我不相信命運,但卻偏偏不時有那種百般無奈、難逃宿命的迷茫感覺。這種感覺,是多麼的可怕!究竟今天的努力,今天的付出,到頭來是否可改變結果?天曉得!

Thursday, June 09, 2011

想買樓牙?發夢啦!

何秀蘭講買樓要從魏晉南北朝開始儲錢係笑話,但湯家驊卻說了一個真實故事,中大《大學線》新一期(2011年 5月號 )訪問了數名租住房的大學畢業生,他們均表示本港樓價高,要在市區租住400呎屋有困難,但宿舍生活又令他們習慣獨立生活,惟有租住劏房。在澳洲大學畢業、現職航空公司­餐飲顧問的Jerry,以月租2,700元租住油麻地面積約90平方呎房。 另一個例子,澳門留學生Bosco在港任職研究助理,半年前以月租3,700元租住僅150平方呎的劏房。他坦言屋室擠迫,但呎租已大約等同中環寫字樓,亦佔其收入3成以­上,負擔頗重,若他希望盡快儲筆錢供樓,扣除其他開支,1個月應該可以儲1000元,40年可以儲得48萬,如果當時仍有200萬的樓,這個年青人可以在60歲前可以達成­置業夢。
湯家驊說他可以在20多歲買到樓,仲係無敵海景,都不過是24萬,但現今社會與他的年代不同,年青人沒有他那時候的機會,不單工資收入低,其他生活費用貴,根本沒有辦法可­以儲到錢。
尤其現時特區政府對青年人上樓,根本是零協助,但現時的青年人卻希望有自己的空間,不一定要與家人同住,佢地可以點做呢,唯有申請公屋啦!剛剛問政府單身人士上公屋的問題­,房屋署最新資料顯示,公屋輪候冊累積申請至今年3月底18至29歲單身申請者,累積申請由2.1萬宗升至2.91萬宗,增幅達38.6%,佔整體非長者單身申請的比率,­由去年底44.3%升至3月底的45.9%,一些更是仍在求學階段的學生,大多以「零入息」申請。
這是一個社會現象,政府不得不重視,不得不理青年及單身人士上樓的需要!

Monday, June 06, 2011

我愛藍天綠草,你能给我嗎?

本來在公民黨的分工裡,湯家驊唔會講環保,但錢在掛稅的香港社會,僅有的綠地都要用來建賺錢的商廈,所以就要出聲講。生活其實可以好簡單,工作除了寫字檯之外,可唔可以有­透透氣的空間呢?環顧世界各地,在市中心的地方,都有大的廣場供人休憩,紐約的中央公園、倫敦的海德公園,連北京亦有人民大會堂,香港呢,遮打花園都可算是其一,但可一不­可再,因為在密密麻麻的中環,根本容不下綠油油草地,在中環工作的人,吸少一點汽車廢氣吸新。政府要搬走政府山,點解要變成另一批的甲級商廈,唔可以成為綠化的地帶呢?《­香港城市規劃條例》開宗明義是這樣說的:『為了促進社群的健康、安全、方便和福祉,為本港各地區系統地制定和審批圖則,包括各區適合興建那一類建築物,以及在需要事先批准­許可的發展地區,制定和審批圖則。』都冇講過要發展經濟。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早前講到中環的規劃問題時,提出「綠色中環」的概念,亦認同要為「石屎森林」的中環提出更多綠­化和休憩的空間。我好希望這不只是局長順口開河的「空頭支票」,而真的可以不是單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去規劃這個城市。
不過,湯家驊同意張宇人所說可以將政府部門搬到各個區域。現時有幾十萬的公務員,撇開要接觸市民的人境署、社署,其實很多的部門都不是太需要頻密地接觸市民,如果將這些部­門搬去一些新界西、新界東的地方,這些公務員每人一個早餐、每人一個午餐,都可以攪活這些地方的經濟。而且,現時政府租用金鐘區五座商廈約7萬8千方呎樓面,月租約539­萬元,即平均呎租約70元,此區內的11個政府部門均計劃遷離現址,例如鰂如涌、銅鑼灣亦可,當然,如果把這些辦公室全搬往新市區,新市鎮的無論在規劃及經濟發展,都會較­現時好,大大減少社區問題。

Saturday, June 04, 2011

Friday, June 03, 2011

十六歲


儘管那尚有餘暉的夕陽仍是那麼的熾熱,那石碑給人的感覺卻是那麼的冰冷。我站在石碑前良久,被其中一段吸引著: 「張潮,十六,廣東順德,機器工人,廣東樂從起義至佛山陣亡。」十六歲?他會否是七十二烈士中最年輕的一位?

緩步走出黃花崗公園時,腦海中還是擺脫不了那石碑上簡短的記載。自己十六歲時是什麼光景?是在讀中五吧?依稀記得那是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示威暴動的年代。十六歲時,我想的是什麼?那是當搖滾樂隊成員的時代,想的只是成年後可以做各種各樣青少年不可以做的事情。那便是我的十六歲。我感到十分羞愧。

儘管你只是十六歲,但活在大時代中,你可能擺脫命運,做一位平凡的年青人嗎?回到家中,不期然翻查丁子霖的六四死難者名單,赫然發覺我的記憶是對的。我看著電腦熒幕上的名單發呆: 「周欣明,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中學生……齊文,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北京鐵路三中學生…… ***,性別:男;遇難年齡:十六;家庭所在地:北京市;生前單位職業:北京市建築工業學校88 級中學生……」最令人痛心的是他們並非最年輕的死難者,根據名單,那應是一位名叫呂鵬的男孩,才九歲,是小學三年級學生,在復興門立交橋被戒嚴部隊射中胸部當場死亡,屍體更曾被民眾置於敞篷車上示眾。

無論他們的死是由於盲從、好奇還是決心效忠於民主公義,他們也是因為國家民族的前途而捐軀。生命便是生命,但沒有經歷人生便作最終極的付出,他們的捐軀不比那意志激昂、信念堅定的革命鬥爭者為輕。他們的死能成為歷史紀錄的一部分,也算是百般淒怨無奈下的一點安慰。明天晚上在維園燭光下,我會想念著你們。

Thursday, June 02, 2011

化解紛爭,不一定要上法庭。

今次條例算是重寫,目的是拉近國際及本地仲裁之間的距離,亦增加仲裁員的權,雖然仲裁與法庭審視及裁判有所不同,但對於民事的紛爭,前者無論在判決時間及訴訟費用都相宜,­所以是另類解決紛爭的好方法!湯家驊認為,除了提高仲裁員的權力之外,如果仲裁條例可以配合時代轉變而更改,會較易成就法庭及仲裁之間的平衡。

Wednesday, June 01, 2011

有錢唔等如有文化!

今年4月,本地藝術家要上街,不是要表演,而是不滿政府的活化工廈政策,令到他們租住作工作室的工廈,不是租金上升,就是業主索性不再出租,令他們失去工作室或者練習場地­。
沒有工場又如何?藝術家們說藝術是不能無中生有,他們需要有地方去操練,新進的藝術家亦需要有地方讓他們有培育的機會。政府以為有西九,香港的文化藝術就有救,竟不知未有­西九,本地藝術家就沒有工作室,就不能再延續、再傳承,沒有藝術家的西九,是否仍然可以是文化之首?
曾特首見過北京「798藝術區」,以為香港都可以有樣學樣,用西九作基地,可以舉世知名,其實,現在的「798」已經踏入更年期,因為租金上升,很多當日一心發展自己藝術­行當的藝術家,都要撤離,現在的「798」,已經商業化了,是一個沒有藝術家的藝術區。所以,西九若以商業化的原則推行,最終只會步更年期的「798」後塵,而不會有文化­藝術的名聲。
湯家驊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借鏡北京,知道文化藝術不能用錢買,只可以用心、用錢培養!

Tuesday, May 31, 2011

派餞派到何時,才可改善我們的公共醫療制度?

湯家驊說口頭質詢D問題的主旨,是醫護人手及支援,極度不足,幾時可以完全解決?
周一嶽局長,就算當你拗贏,真係沒有一套國際接受的水平、一套國際經驗可以效法,你以香港本地需要訂立合適的醫護人手,咁就係問你個計劃係點?正如李國麟議員講,你都會參­考其他國家的人手比例標準做你的計劃,但如果好似你咁講一年一年計,淨係覺得會增加人手就改善,D醫護人員同埋病人,都係唔知幾時病房的人手不足問題可以處理喎!

Saturday, May 28, 2011

新聞自由?當今最可怕的,是自我審查,和利用傳媒達到政治目的!

回歸以來,新聞自由自是不斷被質疑,尤其面對著經濟及政治的壓力環境之下,是否仍然可以保持編輯自主呢?
政治壓力方面,剛剛地鐵的公關公司威脅傳媒會停廣告可能係一個警示,基本上,有那間香港的報社會不重視企業刊登的廣告,這是可以令他們生存需要呀!如果報導會令企業停買報­紙所有廣告,記者或編輯係咪會冇壓力,他們的上司怎會不出聲,所以,經濟有能力阻右編輯自主!
政治壓力方面,似乎回歸以來,文字傳媒的老闆似乎都與北京政府有關係,而沒有的一個,就完全沒有上京採訪的機會。而且,電視及電台都是與北京政府有關係,這種千絲萬縷的關­係,很難令人相信電子傳媒、文字傳媒仍然可以有編輯自主、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重要,但更關心新聞的質素沒有因這些壓力而屈服、扭曲。

Friday, May 27, 2011

我究竟錯在哪裡?

上星期在僭建風波中,我錯誤引用上訴庭的案例,一直令我耿耿於懷。對一些一直支持我的人來說,確是欠他們一個清楚解釋。我錯誤引用的案例始於1997 年。該案件關乎信和控告恒隆在一宗酒店買賣中貨不對辦,要求退出買賣。其中一個退出理由是恒隆的物業天台建有無數違法建築物。這些僭建設施早為屋宇署所知,但屋宇署不但不執法,更將入伙紙給予恒隆令其可如期把酒店出售。信和不明屋宇署拒絕執法的原因,故以物業有僭建物為由,拒絕完成買賣。屋宇署的內部文件顯示他們對天台僭建物是否屬於屋內存有疑問,代表恒隆的律師團亦成功以此為理據,在初審和上訴庭勝訴。05 年上訴庭在判辭中指出《建築物條例》第四十一(3)的豁免是指屋內(in the building)而非建築物內(inside the building),因此天台之設施並非僭建物,信和亦因此敗訴。我家的天台玻璃房亦於上訴庭判決後施工。

到了07 年,終審庭判信和勝訴,但卻同時拒絕接受涉及僭建物之上訴理由。當時贏了終極判決當然感到高興,案件既沒繼續跟進的必要,故此我並沒有詳細閱讀整篇判辭。我一直的錯覺是,終審庭既然拒絕關乎僭建的上訴,上訴庭的判決應被視為終極判決,而據我所知,終極判決後屋宇署一直未跟進執法,要求恒隆拆卸物業天台之無數僭建物亦是令我誤認上訴庭之判決為終極判決原因之一。出錯的地方就在終審庭拒絕接受上訴之同時,亦批評上訴庭的看法是錯誤的。

無論在法律上,代表律師在終極審判後有沒有責任細閱判辭,公開錯誤引用被終審法院批評的上訴庭判決始終是不當的,亦有誤導成分,我因此即時公開道歉。有人以此認為我誠信有問題,這質疑我是理解的,亦會接受這質疑。我明白這事件令很多支持我的人感到失望,我對自己亦感到極為失望。我不要求他人原諒我,我亦正深切自我反省。我不知道,最終會否原諒自己,只知道,這是一個沉重的教訓。

Thursday, May 26, 2011

我們要陽光政冶,不要秋後算悵賬!

湯家驊追問蘇錦樑,會否阻礙資訊科技總監葛輝到立法會申辯辭職的原因,肯定係冇新意啦,所以攪到坐在後面的周一嶽局長,想瞓、想瞓。

黃仁龍,你在哪裏?


上星期,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談及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被法庭指違法而被推翻一事時,一方面說「不宜公開評論」,另一方面又細述如何有「社會人士指有政客及政黨濫用司法程序」阻撓基建發展,損害整體社會經濟利益,甚至令特區陷入邊緣化,更聲稱「我們須就此事反省」。不知曾特首所指的「社會人士」是否指劉江華及民建聯等人,但無論如何,特首在答問大會上慎重複述這等意見,並要求社會反省,明顯是他認同這說法。身為特首聽到這種挑戰法治的歪理,不但不直斥其非,反而義正詞嚴地要求社會反省,實在令人目瞪口呆。

特首指控有三錯誤

曾蔭權這種借刀殺人的指控,凸顯了他對司法程序及法治精神的無知和缺乏尊重。他最少犯了三大錯誤:

第一、只重政治抹黑而輕理性討論

曾特首一方面複述「社會人士」的無理指控,另一方面又以已進入司法程序為擋箭牌,拒絕回應質疑他言論的議員,充分證實了他只着重政治抹黑,而非有意進行理性討論的心態。在法律上,早於七十年代已有一宗名為《星期天泰晤士報與英國政府》的舉世知名案例。這案例定下了差不多所有普通法國家均接受的基本法治原則,這便是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並不能抹煞公眾討論社會重要議題的基本權利。換言之,政府不能利用司法程序作為擋箭牌,拒絕或禁止公開討論事件的來龍去脈或是非所在。

第二、指責市民濫用司法程序等同否定市民要求政府依法辦事的權利

正如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上星期公開聲明所言,法院有應付濫用司法程序的足夠權力及經驗;況且司法覆核對防止濫用的要求更為嚴格,每宗申訴必須在行政決定三個月,內向法庭申請並獲得法官受理後,才可進行司法程序。若說在此等嚴謹的監管下,市民仍能「濫用」覆核權利,那麼這是等同指責法官刻意包庇市民的濫用行為,還是說法官監管不足?更嚴重的是,法官最終判予申訴人得直,那麼法官是否也有「濫用」司法權力之嫌?政府輸了官司,卻說程序被濫用,與前朝董建華輸打贏要、要求人大釋法如出一轍,實在令人痛心!為何回歸十多年,我們的特首一位又一位的對法治如此不尊重?

第三、以經濟理由向法庭施加壓力

特區政府自輸了官司以來,一直公開高調聲稱超過七十項基建項目受阻,令特區的損失數以億計,更向法庭提交文件要求盡快處理上訴。以經濟利益為理由向法庭施壓,實極為不當。令人大惑不解的是,這幾星期在立法會討論各項同樣逼切的基建項目時,出席官員皆聲稱判決並沒阻撓工程進度,亦未知會否引致造價上漲。既是如此,為何在法庭面前又言之鑿鑿?政府不依法辦事,被法庭指正後,反而把過錯推諉於市民,實是荒天下之大謬!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要深切反省的,似乎是曾蔭權,而非一般市民。

挑戰法治令市民失信心

最令人忐忑不安的,是我們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身為特區首席法律顧問,亦是捍衞法治之首位把關者,為甚麼不指正劉江華等輩的歪理、堅守法治之重地?要知道法治是十分脆弱的。挑戰法治不但在於對法庭缺乏尊重,更具破壞性的是令市民對司法制度失去信心。更何況提出挑戰的人,竟是位高權重的特首,其破壞性更不能言喻!黃仁龍司長,你在哪裏?

Tuesday, May 24, 2011

民以食為先,打擊壟斷、通脹是首要工作!

衣食住行之中,只有食物是不可以用其他東西代替!
交通費貴,可以唔揸車,地鐵及巴士費貴可以行路或踏單車,但食物真係冇,而且對基層市民的影響亦大,因為他們要多於10%的收入放在食物之中,所以,要討論這個議題,主要­看食物入口及處理通脹問題。
香港以金融服務業為主,所以大部份的食物供應都依賴進口,中國大陸更是糧油食品及肉食的主要供應商,隨著人民幣升值及並國內的內需增加,輸港的其他食材,價格亦不斷地標升­,市民根本無反加價能力,只可以加些食物開支來填飽肚皮!
根據政府的公佈,政府需要將全年的通脹預測由4.5%增至5.4%,不過,即時有學者表示政府的公佈是過份低估通脹幅度。不少食市、連鎖快餐店都表示,因為食物供應商的來­貨價增加,為了可以維持經營的目的,不得不加價,『好克制』的就說加一元兩元,否則的話會可能每個月都會加價。正如有些茶餐廳老闆說,他們基本食材,好似雞蛋可以由10年­80元一箱加至今年的300元,肉由500元加至700元,而且仲會繼續上升;加上舖位又不斷加租,他們不得不向顧客下手,否則只可以結業。
市民以為可以自己煮就可以平得多,實際上並非如此。大家都會記得,每逢大時大節,政府就會好緊張講家禽、活豬、牛肉的供應充足,因為怕大家會搶購,販商會乘機大幅加價。儘­管如此,食材的加價亦難以避免,好似天氣變化令蔬菜供應緊張,所以來貨貴了,但上升了以後又沒有下調,蔬菜的進口費用都在不斷上升,截至今年首季,升幅已較去年同期增加了­4成7,所以,買餸煮飯亦不會較出街進食便宜。
而一些生活必需品或食材,我們都會街市販商或到超市購買,其實也不便宜。消委會就定期就食品價格做調查,現時亦有在消委會的網頁設有「價格網」,為市民提供各大型超市一些­食品價格的比較。根據消委會在08年進行的「超市物品增幅」的調查,發現超市根本唔一定係賣平嘢,而且在各家庭喜愛購買的糧油及罐頭食品,可以較之前一年有2成增幅。此外­,一些肉類如牛肉的供應,09年消委會曾經做過的不同地區格價,顯示每斤牛肉的差距可以相差10元,而統計處的數字亦顯示牛肉較去年同期增長了兩成。
讓我們市民知道生肉、家禽、海鮮等食品的增幅到底是一成、二成、甚至五成,其實意義不太,正如我最初所指,我們9成的糧食是依賴進口,根本沒有反價的能力,加上負責的供應­商,多數都有壟斷供應及批發價的能力,所以零售商根本沒有減價的空間,最終,消費者要承受所有的增幅。
為使市民減少承受加價之苦,增加供應及考慮對基本糧食供應進行補貼,可以是其中一個方法,以生肉為例,鼓勵以冰鮮食物取代,不失為一種增加供應的方法,因為從輸港的數字顯­示,冰鮮食品的好處是價格便宜亦穩定,只要政府監管得宜,就可以不斷有新增的供應。
政府亦可以考慮補貼的方法。對於市民的基本食糧,藉補貼以抵消從批發到零售之間的差額,以保持零售價可以穩定,例如零售價會受運輸、倉庫租金等等開支所影響,政府可以直接­補貼這些項目,方便供應及價格的穩定,最終,消費者不容易受加價之苦。
他更希望日後競爭法落實之後,壟斷供應不再,市場有競爭力才會生效,一般消費者才可以受惠。

Sunday, May 22, 2011

不要忘記臭味未觧決!

居民之所以對垃圾埋田區不滿,與有臭味的垃圾車在其家居附近行走有很大關係,湯家驊說政府將廢物收集車全部改成密封式,最好在車底加防污水滴漏盤,足可以減少對市民的騷擾­,如果有垃圾車沒有這些設施,政府可以補貼那些車主,這才是減少市民對垃圾堆填區的抗拒,治標又治本務的方法。
邱騰華好客氣回覆話會循這個方向去行,佢只肯保證140多輛的政府車可以這棣做,叫D做政府合約的車儘量咁樣改,而D私人單頭車就鼓勵佢地去改。
邱局長,即係你乜都唔會做!

Friday, May 20, 2011

無題


大雨過後,兩旁樹木的白花黃葉點綴著其他深淺不同的綠葉,別有一番歐洲風味。這星期天早上樂得清閒,便到外走走。不知怎的,竟然走到了新娘潭。這平常假日相信是極為熱鬧的地方,今天竟然杳無一人。下車走了良久,才見到路邊有一位正在抽煙的花甲老翁。他見我走過,略帶驚奇地說: 「湯大狀,怎會在這裡見到你?」我跟他打個招呼,笑一笑: 「今早樂得清閒,到來走走,清清腦袋。」他微微點頭說: 「清清腦袋是好事……」他頓一頓,又略帶遲疑地說:「恕我直言,與世無爭、無欲無求便不用清清腦袋。聞說你當大律師也當得不錯,幹麼要去當議員,在一潭渾水中打滾?」這老伯跟我素未謀面,卻確是直接得要命。一時無言以對,只好謝過他繼續上路。

老伯的話有他的道理。事實是,有時我也弄不清怎麼胡裡胡塗當上了立法會議員?說要為社會服務,似乎是把自己說得太偉大了一點。沒錯,那種「人盡其才」的感覺確是自視過高的根源。社會有能力之士大有人在,更可能幹得比你好,犯不著要自己勞心。但回心一想,又覺得這可能是抉擇問題。別人的政治理念跟你有很多基本上的差異,給市民一個選擇又有何不可?只是自己多愁善感,自尋煩惱罷了。

回程時,遇見兩三位清道夫正在清掃被風雨打下的白花黃葉。剎那間我有一股衝動,很想停下車走過去問問他們,那些花葉把這條平平無奇的柏油路變為一條實在頗有詩意的清雅小徑,為什麼要清掃?在那一刻,我忽然領悟到有些煩惱是把平淡生命轉化為燦爛人生的催化劑,清洗盡去未必是好事,也非我所想。老伯嚮往他的康莊大道,我走我的羊腸小徑,各有所好;只要是自己心安理得的抉擇,又何必羨慕他人所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