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5, 2011

那些年認識的女孩


助理在選舉期間建議新一輪宣傳單張應以「那些年……」為標題和開場白,令我有點莫名其妙。這樣的宣傳是否有點造作?後來助理解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是一齣甚受年輕人歡迎的電影,用這開場白是為了吸引年輕選民的注意。雖然最終我還是沒有用這一句,但總算是知道了這電影的存在。還沒有閒暇去看這電影,但也曾在電台聽過其主題曲。令人費解的是,怎麼這年代的年輕人也懷舊起來了?

住在廉租屋時,左鄰右里有一群女孩子,其中在我們毗鄰住著一位留着馬尾的女孩。她從不參與我們的活動,有時一班人坐在走廊上閒談,她只間中和其他女孩子打個招呼,但從她的眼神,我有種感覺:她是渴望有機會跟我們玩在一起的。但直至我們搬走,始終沒有機會真正認識她。若干年後,有人告訴我她是有點喜歡我的。但是否真箇如此,卻可能永遠沒法知道。

搬到了窩打老道後,認識了一群新的朋友。其中有一位樣貌毫不起眼的女孩,她抽煙、滿口粗話,但交遊廣闊,與她一起玩樂,常常有很多機會參加派對,所以我們也勉強接受她成為我們的一伙。有一次,我們幾個男孩跟她跑到一間破舊的鐵皮屋過夜。到了深夜,灌了幾支啤酒後,終於有機會坐下來和她閒談,才知道她身世坎坷,表面堅強,背後卻是一位飽受創傷的可憐女孩。可能因為她的面紗已被揭開,那天以後,她便漸漸疏遠我們。

人生便是這樣。未曾真正對話的不可以說是你的朋友。很多人喜歡為自己建起一堵玻璃牆,不讓別人接觸到真正的自己,那怕是因為害羞、高傲、自卑或只為了雙方立場不同。但玻璃牆背後往往只是一位普通人罷了。那些年認識的女孩,現在是怎樣?天曉得!老實說,歲月真是最好的橡皮擦,她們的面貌談吐早已變得十分模糊。幾年前,在一個偶然的場合重遇其中一位女孩。今天的她,已是兒孫滿堂的婆婆!她笑著說:「你一點兒也沒有變!」我笑一笑,心裏想,這話我怎樣也說不出。事實是,我們每人已有太多的改變了!

Sunday, November 20, 2011

昨天倒下了!


強勁的北風颳着我的臉,令我不得不承認秋天已來臨。區選後數天,跑到高爾夫球場,希望靜一靜,鬆弛一下。誰知其餘三位球手竟然同時失約,剩下我一人出發。老實說,學會打球以來,從沒試過一個人打球。孤單一人站在這偌大的球場,確實有點神秘詭異的感覺;連在山邊的野狗也以奇怪的目光望着我,像說: 「怎麼一個人跑到這裡?」我聳一聳肩,苦笑着說: 「人生不是事事如意,有些情況是要學懂接受的!」牠只白我一眼,二話不說便掉頭跑了。

話雖如此,要接受不願見到的現實,始終是難受的。雖然參與過兩次立法會地區直選和一次區議會選舉,但這次參選區議會選舉所遇到的情況,卻是我從未遇過的。每天早上看到的都是一些皺着眉、面露憎惡的選民。有些見了我盡量避免眼神接觸;有的見了我便繞道而行;有的更以敵視的目光看着我,在身邊擦過。他們是厭惡生活、厭惡政治、還是厭惡我?當然也有很多居民趨前問好,熱情地握着我的手,談論一些他們關注的議題。也有質疑公民黨的立場的,但最少他們願意聽我的解釋,算是給我一個機會。但除了這些人,還有多少人連機會也不願給你便快步走過?

縱有不少人每天對你擊掌讚許,說一些華麗堂皇的恭維說話,但對從政者或政黨而言,選舉結果才是最真實的評價。從政者可以只活在讚美聲中,而漠視選民手中的一票嗎? 「寧輸議席,不輸黨格」是政黨應有的心態嗎?世上有哪個政黨會說出如此高傲的話?也許要反思的,是從政者應以何種心態從政?

望着球場的大好景色卻形單隻影,感到孤獨之餘,更多添一份無力無奈的感覺。昨天倒下了,今天算是站了起來。明日再戰,已有心理準備。

Friday, September 16, 2011

受不了的大禮


副總理李克強到訪,人還沒到便宣稱會為港人帶來一份大禮。誰知帶來的竟然是一場嚴重分化社會的政治風波!當然,這風波的始作俑者並非李副總理,但在這失衡的制度下,一群終日揣摩上意,漠視社會核心價值的小人,藉此阿諛奉承,希望加強人際網絡實是意料中事。

也許你會說揣摩上意也有一定程度,為什麼事情會弄得這樣一發不可收拾?答案可能是當權者的心態。管你怎樣想,我不覺得剝削了《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有啥大不了。我就是不認錯,你奈我何嗎?很多人聽著警務處長曾偉雄嚴肅地發表他的「黑影論」會忍俊不禁,我卻一點也笑不出。這正表現出他的心態。究竟「黑影論」是他的推理還是引述下屬的報告?若是後者,他看到這報告時有否笑了出來?還是他確實相信這一派胡言?就是相信他的下屬,他有否想過找來電視錄影帶以作印證?還是作為處長他只是下屬的傳聲筒,對下屬的報告全無是非判斷?莫論如何,無稽不可信的報告也照單全收,在立法會議事堂裡照本宣科,引來哄堂大笑,是否最少對立法會有點缺乏尊重?還是他覺得立法會只是市井之地,說說笑也不妨?

整件事件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一句話便把我們最優秀的警隊放在我們最珍貴之核心價值的敵對面,深化了警方與新聞界,以至港人之矛盾。現在警察說要罷買報紙,傳媒說要罷採訪;警隊誠信盡失、市民搖頭嘆息,究竟有誰得益?我們的核心價值如新聞自由、表達自由拋到哪裡去了?李副總理恐怕做夢也想不到,他三天的緊密行程會把特區社會從中撕裂,這究竟是誰的錯?我們怎麼補救?

Thursday, September 15, 2011

管治經驗與領導才能


坐在電視機前,我看著葉劉淑儀大義凜然地說她願意「犧牲」自己當特首,頓時有一陣不寒而慄的感覺。感到不寒而慄的,不是怕她真的當上特首,而是她娓娓道來她心目中和深受港人及傳媒認同的特首必須具備之素質。以葉劉議員之見,當特首最重要素質之一是管治經驗;因此她強調她的賣點是當了二十八年政務官,所以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當特首的條件。

不時聽到傳媒及香港人談及管治經驗的重要性,這究竟是哪裏來的原則和邏輯?葉劉議員不是讀政治學的嗎?為甚麼她也有這種想法?甚麼是管治經驗?當了公務員一段長時間便有管治經驗?以此邏輯,曾蔭權豈非最適合當特首的人才?有誰比曾蔭權更多管治經驗?資料顯示,他一九六七年加入公務員行列,至二○○五年當特首,合共當了三十八年政務官,也當過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怎麼他卻是回歸以來表現最差的一位特首?怎麼他管治班子之支持度老是徘徊於警戒之間?這邏輯到底在哪裏?

公務員經驗反礙發揮

政務官乃執行者而非決策者,特首乃決策者而非執行者。特首講求領導,公務員需要服從,究竟誰在管治誰?環顧眾多民主國家,有多少位民選國家元首或領導有公務員的「管治經驗」?相反,曾當律師的、曾當學者的、曾當工運領袖的、曾當演員的、曾當軍人的從政者卻比比皆是。當然,在一個缺乏民主制度的體系下,特首或許必須對中央唯命是從,致令唯一的領導人選只可從公務員團隊裏尋找;但當社會邁向文明,走向民主之時,領導才能是遠比管治經驗更為必要的。

從另一角度看,公務員式的管治經驗更可以是限制領導才能得以發揮的障礙。曾蔭權便極可能是一個最好不過的例子。當你在公務員制度下生活了一段長時間,適應了制度下執行決策的慣性,一時間要跳出框架,創立新思維,談何容易?更重要的是,在一個有紀律的管治制度下,個人的領導才能實在難得以淋漓盡致地發揮。相對而言,一位業界、個人團體、甚至私營企業的領袖反而可能更能發揮他的領導才能。

特首須具政治願景

除了領導才能外,個人的政治願景和理念也是非常重要。但特區公務員卻是一支強調不應有政治立場的紀律隊伍,他們有多少政治歷練?再者,政治願景和理念必須建基於民情和民權之掌握和了解,公務員的訓練卻重於執行政策而非聽命於民,那麼擁有公務員經驗之好處在哪裏?不是說公務員不可成為政治領袖,只是說政治領袖與公務員背景是無直接關係的。

當然,一切也不能斷章取義。董建華上任時沒有甚麼管治經驗,也不見得是一位好的領導。這一切只說明了管治經驗不是領導才能的鐵證,有時反而是一種憂慮。如果我是葉劉議員的話,我不會強調此點。更何況她雖然沒有提及這二十八年政務官生涯的結果究竟是黯然引退還是引咎辭職,也沒有人知道她辭職的決定是自願還是被逼作出的,但事實是,這樣的紀錄確實難以說是一個成功的經歷。這般的經歷,與一些一生當公務員卻乏善可陳的背景同樣不提也罷。

希望葉劉議員不要視這些客觀評論為惡意批評。這文章的主旨只是想進一步證明管治經驗並非一位好特首之必然、甚至主要條件。

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仇恨


世間為什麼有仇恨?是否有了仇恨才能令生活變得更完美、更寶貴?還是仇恨是一種人性的測試、是一種善惡的分野?仇恨最終的結果是悲痛、是絕望,甚至是死亡。在這文明史上最令人痛心的九一一事件十周年前夕,我不期然對仇恨增添了很多問號。

沒錯!很多人認為美國政治霸權、軍事欺壓、經濟踐踏是導致九一一悲劇的主要原因,罪有應得。但不要忘記,賠上生命,為這些行為贖罪的卻都是可能生平全沒犯錯、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的普通百姓。在這三千名死難者中,更有四百名捨身救人的消防員和警察,他們為營救無辜而付出生命,又算是犯了什麼罪?他們唯一的錯是生活在美國境內,在那一時刻出現在那個地方;但他們有選擇嗎?他們的家人又怎樣?有多少顆破裂的心還沒有復元、還未獲修補?答案也許是永遠不會復元,至死也不能修補。還有倖存者的仇恨。這些仇恨何時了結?

那十九名恐怖分子又如何?可能很多人認定他們是萬惡不赦的劊子手,但看他們的遺照都是一些普通不過的青年人。他們也有父母、也有愛人妻子,甚至也有兒女,他們親友的心靈不也是同樣的悲痛嗎?這麼多的生命付出了,但改變了什麼?這世界是更和平了、更公義了?還是罪惡依然故我,植根社會?就算策動者已經被繩之於法,但又於事何補?更不覺得已根拔了罪惡和仇恨!

心理學家說仇恨是極度的憤怒。憤怒是可以消退的,但仇恨卻是一種心態,洗不去、抹不掉。著名心理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認為仇恨是一種希望誚滅痛苦或不快的自我意識。簡單而言,一切都是從憤怒開始。要減少仇恨,必須及早處理憤怒,特別是無助的憤怒。還望當權者能明白這一點顯淺的道理。

Sunday, September 04, 2011

競爭法講座 II (請廣傳)

幾個同學仔想成為校園i-phone殼獨家銷售,但又怕大家低價搶客,所以訂一個價錢,又各據山頭,實行河水不犯井水,有錢大家搵。
湯家驊說這就犯了「合謀定價」及「分割市場」的行為,過去有個例子是有個商會要求同行將物品的銷售價不低於一個訂立的價錢,這樣就令消費者冇得選擇,一定要買貴價的商品。

Friday, September 02, 2011

給你們的一封信

這幾個月來,傳媒對你們幾位實算是呵護備至!你們的一言一行、一眸一笑也成為新聞焦點。參選、不參選、不是時候、甚麼時候,均可成為頭條新聞。這種沸沸揚揚也少不了民調機構的份兒。一千幾百位香港人茶餘飯後的問卷便可決定你們之間的「支持度」,恍似這些民調便可決定一切。

這種政治宣傳與選港姐、選歌星、選明星有什麼分別?如果說一切均要看北京拍板,那麼我們的傳媒為什麼對你們還是這麼近乎瘋狂的感興趣?似乎大家都忘了一位能幹、有質素的特首應該是怎樣?振英哥最少也曾就特區的貧富問題發表意見,哪怕曾特首認為這是「政治抽水」,但有意見總比沒意見來得好,總比只懂笑更到題。

但最重要的,還是你們對香港的核心價值究竟有何看法?你們可曾記得○四年一群學者和社會賢達發表了一份香港核心價值之宣言?你們可記得其中主要的價值為何?不記得?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你們對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社會公義有什麼看法?若你們當選為特首會如何推動這些核心價值?或許問得直接一點,你們當了特首後會否如曾特首一樣,破壞或模糊這些核心價值?也許你們認為這些都是毫無意義的東西,與你能否當上特首沒絲毫關係;也許北京也是這樣看;也許香港人也是這樣看。也許這是特區的悲哀。但這亦不等如你們是對!

哀莫大於心死。我與很多人一樣對你們已經沒任何期望。對我們來說,這只是一齣枯燥乏味的肥皂劇罷了。更可惜的是,這肥皂劇的男女主角均是全無演技的演員。可笑的是,社會上還是有人想為這肥皂劇當臨記!還有不足六個月的時間,你們能改變我們的看法嗎?

一群無奈又悶得發慌的市民上

Thursday, September 01, 2011

一國兩制的界綫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作出第四次釋法。這次釋法與前三次釋法不同的地方是終審法院首次引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就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終審法院作出釋法的呈請當然是建基於終審庭已確立要求解釋的條文關乎中央管理事務或中港關係。《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而第十九條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任何人細看這些條文,亦確實難以質疑終審庭這次呈請釋法的決定。

這次釋法起源於特區法院正進行審判涉及剛果民主共和國與一家美國公司之糾紛。剛果民主共和國就訴訟提出國家豁免行為作答辯理由。案中爭議的中心點頓時變為特區法院在回歸後應引用何種國家豁免原則。回歸前,特區的普通法傾向引用「限制豁免」原則,意思是國家豁免原則一般不適用於商業活動或用於商業活動的財產。

中國於○五年九月十四日亦簽署了《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而該公約亦規定賦予契約國在執行豁免的同時,可把國家商業活動或用於商業活動的財產排除在國家豁免原則的範圍之外。這是現時國際法的傾向,亦為大多數國家所認同及執行。儘管如此,該公約對中國而言尚未生效,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亦未批准何時落實該公約。目前中國仍然實行一貫堅持的「絕對豁免」原則和外交政策。

你可以批評國家在這方面是落後於其他文明國家或過於維護共產主義下的國際商業活動,但一般國際普通法原則亦同時規定一國之下,在外交政策上國家與司法體系不可有所分歧,而這原則亦貫徹於《基本法》的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

至於特區的普通法亦受制於《基本法》的第八條和第一百六十條。第八條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及習慣法,除同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第一百六十條亦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如以後發現有的法律與本法牴觸,可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由此可見,特區的司法體系根本無權作出與國家確立的外交原則和政策產生矛盾的判決。

另一看法是回歸前特區原有的國家限制豁免原則必須隨着《基本法》的實行而被中國之國家絕對豁免原則和政策所取代。也許這可以說是回歸祖國的代價。

從特區可引用的法律原則角度而言,中國的豁免原則和政策是對或錯,是符合國際趨勢或落後於文明,均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便是一國兩制的界綫。更重要的是,這界綫在憲法上應備受尊重;不但是中央政府應該尊重,特區政府更應尊重這界綫,因為這便是一國之下兩制的起點。

從這角度看,外傭居港權的爭拗並不屬於外交事務或中港關係,理應在特區自治範圍之內。希望特區政府慎而重之,不要把這一國兩制之界綫模糊了。

Monday, August 29, 2011

當人權受侵犯時,我們要挺身而出!

香港警方在中共副总理李克强访问香港大学期间打压示威学生,连日来遭到民间各界强烈谴责。超过1,500名港大校友和市民星期二在报纸刊登联署声明,要求港大公开道歉及警­务处长曾伟雄下台。

联署声明形容8月18日事发当天是'香港大学创校以来最黑暗的日子',一向标榜学术、言论、表达自由的高等学府,竟然沦陷为'异见人士生人勿近的一言堂'。当天到场抗议的­港大校友郭永健强调,今次这摸多人参与联署,是希望校方不要再沦为权贵的衬托品。

香港大学校友郭永健:另外,对于警方我们认为其实已经是忍无可忍,那几天对于示威的打压,我们都要求(警务处长)曾伟雄下台。

同日,港大校长徐立之也首次在多份报章公开就事件道歉,郭永健认为道歉是必须的,但并不足够。

香港大学校友郭永健:如果警察做错的时候,校方是否会追究警察和要求警察作出道歉,我觉得这些要紧过登几篇声明在报章上。

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表示,问题是要追究警方当日的行径。他指出,警方只有权阻止市民犯罪或拘捕罪犯,无权禁锢市民。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因为如果警方超越了他们的权限,非法禁锢任何一个人,这是人权侵犯,在民事上可能要求索偿。

联署发起人将于星期五在港大校园内举行公众集会,邀请师生、校友及市民穿着黑衣出席。

Friday, August 26, 2011

故事二(下集)


話說一日九品芝麻官曾九噏得知繼州官黃大人到訪後,右丞相李大人亦將到訪巡查。曾九官趕忙找來衙門 師爺唐立霎商討應變方法。曾九官一見唐師爺便滿面焦急地說: 「李大人要來了,衙門前那些跪地鄉民老是不肯走,怎麼辦?」唐師爺氣定神閒地說: 「老爺不用慌張,解決辦法很容易,只要叫衙門護衛把他們通通趕到衙門後面的柴房,然後用衛兵把衙門重重包圍、生人勿近,李大人見不到,便以為這裏社會和 諧、全無爭拗,問題不是可以解決了嗎?」曾九官一向沒甚主意,聽了只是點頭照做。

李大人到來不見任何異樣,便讚譽曾九官說: 「你把這裡管治得國泰民安、井井有條,朝廷很是高興;但餘下任期必須繼續努力、有所作為,才不負朝廷所託!」曾九官跪地謝過,仍不忘要求朝廷贈予鄉村萬両,以發展鄉務。李大人想也不想便答允了。

過 了兩天,李大人班師回朝。唐師爺跟曾九官說那批鄉民不能關得太久,也是時候放他們出來,曾九官絞盡腦汁也想不出其他辦法,只好照辦。誰知那批鄉民無辜被 困,有苦無路訴,密謀造反之餘更遷怒於唐師爺,連夜使人趕到京城告他一狀,務求確保唐師爺不能接任九品官。在村民眼中而言,曾九官與唐師爺本質上根本沒有 分別,要改革村務,唯有由村民互選尋找真正代表才是出路,否則官逼民反,這條小村勢必永無寧日。只望朝廷能體恤民情、順應民意,否則後果肯定一發不可收 拾。

雖然這些話朝廷根本聽不入耳,但唐師爺犯了衆怒,卻是不爭之事實,小村九品官後繼何人,確是一個問題。欲知朝廷究竟委任誰人頂替曾九官,且看下回分解。(不是大結局)

Wednesday, August 24, 2011

競爭法講座 I (請廣傳)

大集團在市民生活的壟斷,其實已經好明顯,而家我們屋苑周圍所以見,只有大集團,見唔到小商戶,最厲害是他們會合謀定價、他們會攪捆綁式銷售,令到小市民、令到消費者的權­益,大受剝削。
而公平競爭法是可以規管一些妨礙、打擊及限制的競爭行為,為大大小小的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享受低廉的價錢。
公平競爭法是一個跨行業的規管法規,規管
1. 妨礙競爭的協議
2. 濫用市場優勢
3. 限制競爭之合併

Monday, August 22, 2011

馮京與馬涼


抽空兩周到北極圈跑跑,吃的都是西餐,到了最後一站卑爾根終於有機會到當地一間唐餐館午膳。誰知甫走進餐館,老闆便望著我大聲說: 「我認得你,你……你是司徒華!」此話一出,令到同行的團友哄堂大笑。尷尬之餘,只望華叔在天之靈不要見怪。



不知怎的,這並非第一次我被誤認為另一位民主派人士。奇怪的是,我經常被誤認作梁家傑。記得一次到日本旅行,走進機艙,負責歡迎乘客的空中小姐先作九十度鞠躬,然後說: 「歡迎梁家傑議員乘搭我們的航機!」我笑著解釋我並非梁家傑而是湯家驊,那位空姐亦趕忙道歉。誰知到了下機時,她還是以梁議員稱呼我。沒辦法,只好搖頭苦笑作罷!



另外一次,我和太太到西貢布袋澳吃海鮮,走進村時已聽到一位老伯與身旁的一位女士說: 「這是大律師梁家傑議員。」當時聽了,我倆不以為意。誰知用過午膳離開,經過同一店舖時,那老翁還是說梁家傑走了,我太太終於按捺不住走回頭跟他說: 「他不是梁家傑,他是湯家驊!」那老翁頓時一呆,不知如何是好。我趕忙拖著太太離開,還要不斷安慰她說人家沒把我誤認作劉江華或梁家騮已是萬幸了!



最近一次被市民誤認為梁家傑是幾天前在立法會。自問樣子、個性與梁家傑,甚至華叔均有頗大差別,何以竟然被人誤把馮京作馬涼?也許對一些不熟悉政治的普通香港人來說,你只是泛民的一員,而他們熟悉的名字便是梁家傑、司徒華等,弄錯了實在沒有什麼大不了。從政本來便不是選美,也不為成功在我,重要的是你的政治理念是否能得以傳達,關鍵在於效果而非起源。遇著這等烏龍趣事,我只會一笑置之!

Sunday, August 21, 2011

外傭問題可以立法觧決,請不要輕言釋法!

就即將開審的外傭爭取居港權司法覆核,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建議,政府可修改入境條例,清晰訂明「通常居住」的定義,限制外傭取得居港權,以法律去解決法律爭議,無須人­大釋法,否則令人感覺本地司法及立法機構形同虛設。

Saturday, August 20, 2011

既可立法,為何釋法?


有批評說特區的政客無知無能、素質差劣,我一向不大認同。但近日社會就有關外傭居港權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一些政客不問因由便異口同聲嚷着要求人大常委會釋法,更乘機瘋狂地進行政治抹黑,為即將來臨的選舉造勢,實在令人覺得這些批評不無根據。這些政客似乎不但未能掌握關乎外傭居港權問題的重點,更有意無意間誇大其詞、扭曲事實、製造分化藉以達到一己的政冶目的。在這過程中,以下的幾點事實似乎均被拋諸腦後:
一、外傭案的爭拗乃出自臨立會於回歸時就《入境條例》關於「通常居於香港」的條件所作之修訂,而非《基本法》而起。爭拗點在於當時之修訂是否存有歧視之嫌,而非《基本法》有任何不清晰的地方。問題既然出自本地法例之修訂,是否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只是遲早之分;
二、《基本法》,以至《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談的,有公民權利和基本人權之分。居留權乃民權,而非人權。一般國家均有為成為公民申請設下條件限制,而這些條件不一定與基本人權有衝突。因此,這些條件通常皆由行政措施或立法處理而不會動輒修改憲法;
三、《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四)已就非中國籍人士申請居留權訂出清晰的基本條件:
1. 該人士需「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及
2. 該人士需「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四、如何落實這些基本條件之細節乃本地立法的工作,而無須修改或解釋《基本法》。這亦是臨立會於九七年修改《入境條例》的原意和原因;
五、假若特區的人口政策和社會主流意見是不希望外傭、以至其他非中國籍人士輕易取得居留權,而且同時認為九七年《入境條例》之修訂有不妥善的地方,那麽洽當的處理方法應是修改《入境條例》而非修改或解釋《基本法》;例如:在法例上清楚訂明「通常居住」的定義,是指該非中國籍人士應有自住居所,而非僱主、法律或入境處所規定的居所。
更重要的,是既然司法覆核的重點在於《入境條例》之修訂有歧視之嫌,那麼解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四)並不能對症下藥,有效地回應歧視的指控。在這方面,相信司法覆核的基礎在於《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留意這條文所談及的是「香港居民」而非「永久性居民」。分別在於前者乃人權之保障,後者則為保障公民之權利。那麼要求人大釋法的政客,是否亦需要求人大常委會一併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五條?若然如此,人大常委會應如何解釋第二十五條?把「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解釋為有些外籍居民比其他外籍居民更可享有平等待遇?若否,又應如何處理外傭與其他在港工作外籍人士的分別?他日社會若再有其他不同階級或工種的矛盾,是否也不斷以釋法解決?假若是,那麼司法與立法機構的存在價值在哪裏?一國兩制的存在價值又在哪裏?
今天就這議題的討論,已到近乎非理性的層面,實有必要重歸正途,以理性務實及尊重一國兩制的精神和態度,群策群力,尋求一個公平、合理、及符合《基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解決方法。



2011年8月15日
















Wednesday, August 17, 2011

憶友


他樣子生得溫文俊朗,笑時臉上有兩個很深的酒渦,頭髮吹成時興的鵝頭,永遠是那麼光亮整齊。他衣著新潮,比我們吊兒郎當入時得多,難怪吸引不少女孩子注目。他身形高大,和另外一位長得頗高的同學不時互組班底在籃球場上對壘。當年屬於波牛的我,不是跟他聯袂上陣,便是與他為敵,在籃球場上一較高下。那是一段簡單但卻難忘的日子。

我跟他不可以說認識很深,大家話題只圍繞著籃球和女孩子。畢業時分手也沒有一些什麼特別的感覺。分開以後,各奔前程,大家也沒有互通音信。但不知怎的,他留在我腦海的印象卻是那麼深刻。

人是奇怪的動物。儘管我倆不算深交,但這位舊同學的死訊卻還是給我帶來一種奇怪的感覺。這兩星期,我不斷回憶到當年在籃球場上的情景。心中一派惆悵無奈;是惋惜老同學之離世?還是慨嘆人生苦短?人在年青時自覺天下無敵,從沒有把死放在心內。到了中年,卻又忽然對死產生一種無比的恐懼。到了晚年,反而對這人生必然的終極完結處之泰然,只是不時有點神經質地盤算着似乎還有很多未完成的工作,應該如何好好利用這餘下的歲月。

他不是第一位離開我們的舊同學。事實是過去十多年不時傳來舊同學不同際遇的消息:有同學因為車禍導致全身癱瘓;有的很年輕便捨我們而去;有的離婚潦倒;有的事業有成、叱咤風雲。每當聽到這些消息,便不覺自問為何不是自己?我倆有何不同?若遇上同一命運時,自己會否滿意生命給我預備的結局。我不害怕死,只怕要做的事未能做到。

Thursday, August 04, 2011

釋法是否必然破壞法治?


剛果案引致特區終審庭要求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十九條釋法,頓時引起不少恐慌;有說特區法治再受衝擊,更有人聲稱一國兩制已「蕩然無存」。究竟這一次釋法與之前的釋法有甚麼不同?所引起的矛盾又在哪裏?

這一次釋法與之前的數次釋法最大分別,是這是特區終審庭第一次就《基本法》所訂下的機制提出釋法要求。《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清楚訂明如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須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外的條款進行解釋,在對該案件作出終極判決前,應由特區終審法院呈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但在此之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簡單而言,一國兩制的界綫就在這裏。特區法院沒有絕對解釋《基本法》的權力,但人大常委會亦應尊重《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條文,只就特區自治範圍外之條文,因應終審庭之要求進行解釋。這便是一九九九年人大釋法和這一次就剛果案法院要求釋法的最重大分別。當年特區政府單方面要求人大釋法,藉以推翻終審庭已作出的終極判決,是只求政治結果而不惜犧牲特區法治之行為,亦有違《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精神。

外交事務與對外事務之別

有問剛果案中所涉及的爭論是否屬於中央管理事務?《基本法》第八條規定「香港原有法律……除同本法相牴觸……外,予以保留」。第十三條提及中央負責管理與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同時中央授權特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那麼「外交事務」與「對外事務」有甚麼分別?這是否應以香港原有法律所區分?剛果案案情顯示一間剛果政府的國營公司在進行一宗商業交易時欠下巨額款項,被一間美國公司在特區追討。那麼這究竟算是「外交事務」還是「對外事務」?

終審庭只是落實審核權

更重要的,是第十九條清楚界定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那麼剛果國營機構的行為是否應被視為「外交」或「國家行為」?明顯地,這些條文是否涉及中央管理事務是一重要爭拗點。終審庭認為這問題應由人大常委會作出適當的解釋是尊重後者在《基本法》下的釋法權。此舉不但無可厚非,亦能避過終極判決後再被人大常委會事後推翻的憲制危機。終審法院要求人大常委釋法既是《基本法》下特定的司法程序,所涉及的條文亦明顯地關乎外交或對外事務,實在看不見為何有人會認為這一次釋法有損特區法治或對一國兩制造成嚴重衝擊。相反,終審庭這一次沿用第一百五十八條要求人大釋法正是落實了《基本法》下一國兩制司法審核權,實不應備受批評。

相對之下,近日鬧得熱烘烘的外傭案則與剛果案有很大分別。外傭爭取居港權,既不涉及中港關係、更非外交事務,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屬特區法庭可自行解釋權力範圍之內。就算是北京四大護法之一的許崇德教授也認為沒有釋法的必要。無奈特區有一些不負責任的政客和政黨卻呼天搶地的嚷着要求人大常委釋法。這種只求政治抽水,卻既不尊重特區法治、更不尊重《基本法》下之一國兩制的言行,實在令人齒冷!事實是,破壞特區法治的,不是釋法本身,而是這些人!

Monday, August 01, 2011

特首話施政報告要諮詢,其實佢有D記性就得啦!因為所有議題都講到口水乾啦!

其實3月9日才講過改善醫療服務,當時湯家驊說建制派議員不利用最好時機,即時要求財政司司長動用財政撥款去改善公營醫療服務,所以,就算動議及修正議案如何冠冕堂皇,得­到通過也好,4個月後又重新原地踏步!所以冇心機講!
好似講到將軍澳醫院,由最初進入議會就講,當時話唔夠3000個出生率,所以唔做住,現在出生率夠了,又說醫護人手太緊張,所以要拖住先,根本唔係資源問題,因為相對其他­國家,香港的醫護人手比例不會差太遠,除了精神科人手不足是真的。歸根究底是分配問題,這是局方要監管好以配合社會的需要,局方再推卸責任,要議員鬧完又鬧,真令人好氣憤­!

Saturday, July 30, 2011

唉!真係無眼睇!

滙豐銀行百元新鈔竟將特區區旗的紫荊圖案「調轉」,貽笑大方。 滙 豐、金融管理局及特區政府行政署昨發表「聯合聲明」,承認出錯並道歉。錯體百元新鈔已開始印製,需即時「停機」並全數銷毀。金管局表示, 滙 豐已即時修訂鈔票設計及改版,費用全由 滙 豐負責,新鈔爭取在農曆新年前發行。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鈔票設計經三重審批都無人發現出錯,實在匪夷所思。

Friday, July 29, 2011

江山如畫


那白色的封面像是不斷提醒我一首如若用以形容他老人家當非常貼切的詩: 「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粉身碎骨全不顧,要留清白在人間」。從太太手中接過這本書的第一個念頭是,只有五百頁?五百頁的文字便可訴盡人的一生?更何況是他的一生?

有人質疑他老人家年輕時有「親共」之傾向。我不禁反問這又如何?不要分辨對或錯,為什麼老是要用政治眼鏡去評論別人的一生?人到回歸塵土之時,什麼政治爭拗也只是過眼雲煙而已。只要沒有犯過傷害他人之彌天大罪,這也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段小插曲罷了。他生命的價值在於他的存在。他的存在滿足了生命的完整性。有誰敢說自己離世後沒有絲毫可被別人批評的地方?

我對他老人家經歷過這麼長時間與病魔鬥爭後,面對死亡時卻仍然處之泰然而感到欽佩。特別是那份堅決不肯離港就醫的感情,寫盡了他心繫香港的情懷,聊聊數行文字已令我感動不已。他在書中的結語是「要對人生有所執著, 又要有所澹泊」。這確是頗大的挑戰。當然何謂澹泊也有程度之分,他老人家之澹泊不只限於金錢,亦伸展到感情、伴侶。只是寄情於民主、書畫,不是什麼人也可做到,最少我自問會有所困難。

這本書文筆清簡,有如其人。但一談到中國民主發展卻又感受到他那切膚之痛。話雖如此,對我來說,他是一位我沒有太多機會深入認識的朋友、一位民主路上的先行者。後人評價如何,歷史自有分解。在這一刻,心中不斷想的只有這幾句詞:「亂石穿空,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江山如畫,一時多少豪傑!」不知道我最後一次和他見面, 送給他的《黃河協奏曲》,他可有機會聽聽?或者聽過多少遍?

Monday, July 25, 2011

我哋特區政府真係唔知錢係セ!

PAC審計報告報告對民政事務局在今次東亞運事件上之粗疏,實在不可以接受,原來局都未知什麼是盈餘、什麼是收入、什麼是成本都好似未知係乜,所以,出現叫盈餘的物體時,­就不是向立法會報告如何運用,而是自行將款項撥給運動員。
因為議員要監察,而不是要歌功頌德,所以,民政事務局做唔好條數,局長作為唯一一個知道事件來龍去脈的問責官員,所以,有榮亦有辱,局長難以逃過報告對他的指責。

Sunday, July 24, 2011

每天面對抹黑,真需要沉住氣,否則分分鐘失控爆粗!

對於謝偉俊指湯家驊較少出席雷曼小組會議,人都不出席,如何監察?監察不能用口講。湯家驊表示自己參與法案審議委員會的數目及出席會議的次數,心信是屬於勤力的一群,所以­,對於自己在立法會各樣的參與,自覺問心無愧,較少出席雷曼小組,都是有關雷曼苦主的會議,因為個人的選取,所以沒有出席,但製訂一套不再有閃失的規則,不再令苦主再現,­是議員的工作,所以,沒有因此而退出小組,繼續參與討論工作,實不是謝偉俊所指有名無實!

Saturday, July 23, 2011

告別


偌大的議事堂空無一人。坐在這裡等待着最後一次大會開始,一時百感交集。今天的動議是「告別立法會」。這不是我第一次告別這大樓,也希望不是最後一次。但縱有千言萬語,卻不知從何說起。

第一次進入這大樓時正就讀香港大學法律系最後一年。當時我參加一次模擬法庭辯論比賽,決賽就在大樓現時議員飯廳的一個法庭舉行。模擬法官是一位著名的首席初審庭法官,對手是現今顯赫一時的陳景生資深大律師。最終辯論結果是我贏了。無獨有偶,第一日執業,第一宗案件也是在同一法庭,由同一位大法官主審。這次我輸了。輸了這宗官司後,我一直耿耿於懷。後來有前輩跟我說: 「輸了第一宗官司是好事;可挫挫你的傲氣,也提醒了你現實與理想是有一段距離的!」走進了立法會,我才真正領悟到這句話的精粹。

第一次告別這大樓時走得頗為狼狽。當時我正在地下西北角的法庭陳辭,忽然只覺天搖地動,嚇了一跳。初時大家誤以為是地震,但不夠十分鐘便有保安人員要求所有人立即撤離。原來地鐵在興建中環站時傷及法院大樓地基,法院頓成危樓。想不到就此一別,再次走進大樓工作卻是以議員身分。

對我來說,這幢大樓一向是社會公義的象徵,是伸張正義的地方。但自變了立法會大樓後,我卻始終找不到正義的氣息。現在大樓「物歸原主」,可以重新成為伸張正義的地方,我是感到一種莫名的欣慰。但在這段立法會的歷史中,我雖不敢說屋簷上的正義女神會為這段歲月感到羞愧,卻也肯定她不會以此為榮。十月我們要搬到新的大樓了。也許這是給港人一個新形象的時候。也許不久的將來,現實終會追上理想,新的大樓將可迎接民主的來臨。到了那一天,公義女神應該可以為你我感到驕傲。

Thursday, July 21, 2011

民主分岔路


無論你站在特區政治光譜的哪一邊,你也不能否認五區公投不但無可挽救地分裂了民主派,更孕育了一種新的政治文化和一批新的政治參與者。這新的政治文化是不求和而不同,只為同而不和;在民主路上,順我者是良心、是公義,逆我者是叛賊、是無恥!這根本的變化把二十多年來民主運動的團結本質劃上了句號。

順我者良心逆者叛賊

這批新的政治參與者日趨年輕、傾向行動、勇於表達。最重要的,是他們的攻擊目標是民主派。前星期,他們到泛民主派反對遞補機制的公眾活動場地刻意搗亂。他們對泛民主派,特別是民主黨成員的激烈辱罵實在令人震驚。最令人費解的是,起因只是民主派沒有公開呼籲市民支持他們倡議的反對活動!訊息很簡單:那管大家的目標是一致,只要是策略不同,你便成為「民主病夫」、「民主叛徒」!

你會問,為何攻擊對象不是建制派或民建聯?攻擊民主派,特別是民主黨,對民主運動有何好處?對不起!沒有人可以回答這些問題;也沒有人能提出一些令人信服的政治論述解說鬥垮了民主黨後,民主運動應如何發展、有甚麼新的策略爭取普選、爭取市民的支持?或如何可避免市民因不斷的內鬥而對民主派產生厭惡之感?或民主派,特別是民主黨倒台後,他們的支持者會如何吸納這新一代的政治參與者?

也許答案是,這鬥爭運動之目的是要盡量削弱民主派在區議會及立法會的少數政治力量,逼使民主派全面退出代議政制,轉以街頭戰鬥模式爭取普選。也許目的是要為民主派「大換血」,再重新整合,以人民力量取代民主黨之政治地位。也許目的是要把香港人皆洗禮為民主原教徒,讓民粹主義在港立足,以取替代議政制。也許目的是所有以上的目的;也許根本是沒有目的,只是為了揚名立萬,植根政壇。答案是甚麼,也許沒有人知道。

選舉決戰建制派得利

但在這關鍵時刻,民主運動站在這分岔路上,實在令人心焦得寢食難安。今年開始接踵而至的數場選舉,關係尤其重要。來屆立法會是回歸以來最重要的一屆。這屆立法會將要決定如何落實真正普選行政長官和訂下普選立法會的方向和框架。民主派想要立法會的選舉成功,必須依賴區議會選舉得以成功。在這面對強敵之際,民主派必須嚴陣以待,全力以赴。人民力量在此決戰時刻以「票債票償」之口號進行狙擊,鼓動支持者背棄民主派,代價可能非港人可以負起。若人民力量在選舉中能大獲全勝當然也是好事,但若此舉只令大家兩敗俱傷,那麼下屆爭取真普選的理想很可能便頓成泡影!在這民主運動命懸一綫的時刻,民主派才因內鬥而讓建制派漁人得利,獨領風騷,這又是否港人願意見到的結果?究竟我們有沒有足夠政治智慧,在這政治泥漿中站立起來,實在要看香港人在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中能否給我們一點啟示!

Wednesday, July 20, 2011

見過局都怕黑啦!(一)

對比於中國政府,香港政府願意投資在創新科技上,可謂九牛一毛,科研的現金計劃=稅務優惠,科學園3期撥款,可以讓公司有聚腳的地方,推動力會有幾大,仍然未知,唔似其他­國家,政府願意撥款給大學,讓他們可以熱心於研究項目,所以,現時的科研,成效不將。
因為譚偉豪所提出的議案,只是要研究,而不是要即時設立,所以不會反對,但這帶出特區管治的問題,不可以因為政府有政策、措施推行唔到,就開個局來做,咁到時局可能多個政­府部門。
基本上,議員的建議如果變調帶出政策如何握行、政府要扮演什麼角色、要落幾大氣力,就Perfect!

見過局都怕黑啦!(二)

俾湯家驊串佢的議案冇新意,譚偉豪充當反對派,鬧今屆政府乜都唔會做,所以提出來是要叫佢做D簡單易做的嘢,等佢埋尾有貨交;又提出用創新科技局來換一個全城都唾棄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雖然知道佢唔係真心,但全晚最有創意及價值的一句!

Tuesday, July 19, 2011

Democracy at Crossroads (Letter to Hong Kong, 17th July, 2011)


There is a new breed of democracy fighters today. They are young, vociferous, action-based, and most significantly, have scant regard for the established order. And their targets include the Pan Democrats. They are seeking to redefine meanings of friend or foe in our otherwise stale political spectrum. Some find this new development exciting. Others are worried what all this will lead to.
Just last Sunday, this new breed of fighters, in the name of People Power, turned up in force to prevent the Pan Democrats from staging a public function in Times Square. The Pan Democrats' function was intended to be part of a movement to galvanize Hong Kong people to oppose the Government's plan to scrap by-elections in order to prevent "abuse" of the election system by resignations. This is a cause which the new breed shared. And yet, despite the commonality of goal, they shouted abuse and insults at the Pan Democrats present, in particular, members of the Democratic Party. Their abuses and insults were so fierce, one may be mistaken to think the recipients were supporters of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 Perhaps that was the picture members of People Power wanted to paint. But why? And to what end?
All this started from the 5 District Resignations. Apart from the 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 and the Civic Party, the Pan Democrats did not take part in that movement. But most Pan Democrats, especially leading members of the Democratic Party, did help out individually. Still, this created so much animosity amongst members of the LSD that the rift within the Democratic Movement became wider than ever and apparently irreparable.
Then came the political reform. The Democratic Party and individuals who negotiated and struck a deal with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supported the improved reform package were branded "traitors". Since then, the more radical supporters of LSD formed the People Power and the battle line within the democratic camp is now clearly drawn. The enemy is no longer the pro-government parties or individuals but members of pro-democracy movement itself.
What sparked off this sea change is seemingly mere internal disagreements on the strategy to adopt in the fight for true democracy. Take the events of last Sunday as an example. What prompted the People Power to disrupt the Pan Democrats' function is simply that the latter did not join with the People Power in calling on people of Hong Kong to stage a sieg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n the last Council Day.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Pan Democrats did not oppose the proposal to besiege the Council. Some had even agreed to take part. But still, the passive behavior of the Pan Democrats invoked the wrath of People Power. Failure to support their proposed line of conduct is enough to cast all those who dare to disagree as "traitors", as politicians without morals or principles. And deserve to be ridiculed and annihilated.
What is more worrying is the threat to unseat all leading Democratic Party members in coming elections. You may ask, how does this help the democratic movement? Nobody knows. Certainly nobody has explained what would happen or how will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fight for democracy, if the Pan Democrats are destroyed, or the Democratic Party is discredited and reduced to nothing. Perhaps the aim is to weaken the Pan Democrats' presence, and consequently, what little political power they now have,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Perhaps the aim is to weaken the Pan Democrats to the extent that they have to beat retreat from the Council and join the People Power in fighting for democracy in the streets. Perhaps the aim is to seek to replace the Pan Democrats with the People Power as the only true Democrats in Hong Kong. Perhaps the aim is to show how pointless it is to seek Democracy through peaceful means. Perhaps the aim is all of the above. Nobody knows. But if this is the plan, no one knows if such a plan will succeed. Only time and the coming election results will tell.

Sunday, July 17, 2011

活在刀口


「活在刀口,死在刀口」這句話一點也沒錯。英國《世界新聞報》以揭人陰私起家,亦因揭人陰私而倒閉。受害者會說這是冥冥中的報應,支持者會感嘆少了茶餘飯後之話題。

我到英國牛津大學進修時,第一次接觸這份報紙,當時已覺它不值一哂。報紙主要讀者群是一般知識水平不高、終日無所事事的家庭主婦和基層勞工;著重「報道」一些無事實根據的傳聞、科幻推想和揭露社會人士的桃色新聞。那時我已在想,社會有此「成功」的傳媒也是其素質的反映。當然,《世界新聞報》亦偶有佳作,透過調查報道,揭發一些社會不容的流弊,但鑑於其辦報質素實在太差,致令偶有正當的調查新聞亦缺乏應有之公信力,對社會的影響力亦因此而大打折扣。

有人說「男人不好色,世上無妓女」,此種刊物的存在亦只是基於社會有此種訴求。社會若是愛看這些不擇手段地揭人陰私、尋找骯髒藏奸類型的新聞,這種刊物自然有其市場。幾年前香港亦有周刊因刊登女星經強迫拍下的裸照而受到全城譴責,最終需要出售改組,致令這種刊物一時人人自危;但經過一段時間,這種刊物又回復過往「操守」,因應市場需求而繼續我行我素。最近便有傳媒以偷拍手法攝得娛樂圈人士在家中裸露的照片,港人一方面不齒其行,一方面卻爭相搶購,令該刊物一紙風行。社會有這種但求刺激官感、滿足好奇,不問道德操守的自私慾念實在令人痛心!

冷酷的事實證明,若非今次因竊聽對象是皇室人員而面臨檢控,《世界新聞報》等刊物仍會繼續以他人的私隱牟取暴利。

從這角度看,社會並沒有走向較理性的一方,而只是有些人的私隱比其他人的私隱更為重要,突顯了社會不公平的一面罷了!也許要求有一個符合公義的公平社會是太苛求了,但我還是認為這仍是現今通訊發達所帶來的最大悲哀!

Friday, July 15, 2011

一個時代的總結......

湯家驊年幼時在電車上見到現在立法會,當時的法院,覺得是一個伸張正義的地方,任大律師時,好多的紛爭都可以解決,但當它轉為立法會時,覺得好多事都冇解決得來,以前未任­議員以前,覺得官員及議員的發言都騷不到癢處,到任職了議員以後,發覺這是立法會的傳統。
立法會是否可以成為伸張正義的地方?湯家驊突然多了一份感觸,因為大律師身份,他仍可以變回法院的大樓伸張正義,但立法會呢?湯家驊希望立法會可以追上市民的理想,在新大­樓得見民主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