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等死...........


長者宿舍增建一定係好需要,輪候長者不斷在增加,很多等唔切就去左,認驗等到死,這種話唔應該講,因為挑起很多家庭的悲哀,在此要求增加長者護理宿位之餘,亦要加強地區照顧,令長者在等候期間都有照顧。

我和特首活在不同的城市........


湯家驊議員對於大家問現時貧窮的現象是否嚴峻,甚至有議員說特首及官員應該要對此現象,感到羞恥。湯家驊怎可以唔知道貧窮在擴展 、貧窮人口在增加,但曾特首似乎對此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全因為政府沒有對貧窮進行定義,所以怎會有針對性的政策去對付呢?民間對全民退休保障的要求,政府應該要重視!

Tuesday, October 27, 2009

無中生有


曾特首度假欣賞北海道紅葉歸來,不但沒有心景開朗,反而火氣十足,直斥「有個別傳媒質疑他的誠信及操守,這些質疑,絕對是無中生有,惡意中傷」更聲稱「個別報章歪曲事實,連日來作肆意攻擊…以圖削弱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
唉!這豈是「政冶家」的風度?莫說貴為特首,就是一個普通從政者也應知道,要虛心聆聽民間的批評,更何況是關乎誠信的批評。甘議員一句「我對你有好感」也可弄得滿成風雨,何況是特首!曾特首可能覺得就利益输送家人應有所避嫌是多此一舉,但《基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特首「必須廉潔奉公」的責任是包括彰明共睹,無可質疑的廉潔奉公。避嫌是管治素質的重要一環。市民對你一旦失去信心,便會質疑你的一言一行;弟婦追討雷曼賠償一事便是最好的佐證。難道貴為「政冶家」的他也不明白這道理?
再者,親建派的傳媒每天對泛民議員包括在下的攻擊「絕對是無中生有,惡意中傷……歪曲事實……肆意攻擊…以圖削弱市民對﹙泛民﹚的信任。」那又如何?看來曾特首的器量遠不及泛民!

Sunday, October 25, 2009

羅密歐與茱麗葉


上星期被太太拉了去看芭蕾舞劇《羅密歐與茱麗葉》。這是一個莎士比亞以十六世紀歐洲民間傳說改編而成的愛情故事。故事內容淒美動人,膾炙人口,但又有誰留意到故事中的女主角當時只有十三歲,而她竟然愛上了那放浪形骸的羅密歐?這段戀愛一方面帶出強烈的年輕人反叛意識,但另一方面,故事的悲慘結局更象徵著上天對愛爭好鬥的人施予最高懲罰,藉以令他們理解到和睦共處的重要性;寓意遠遠超乎一般海枯石爛的愛情故事。

欣賞著那飄逸優美的芭蕾舞步,不期然想到中國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我指的,當然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這是一個東晉時代的愛情故事,比《羅密歐與茱麗葉》早了一千二百年之多,故事的淒美更是不遑多讓。但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戀情也不只是一個愛情故事那麼簡單。故事背後是一項對當時封建社會那種重男輕女,但求門當戶對而不惜指腹為婚的風氣之嚴正指控。同樣地,故事的悲慘結局當然亦是對封建社會的一種懲罰與警誡。

但中國人始終是樂觀的,始終是充滿浪漫氣息的,偏要在這悲風慘雨的結尾加插一段破墳化蝶,在另一時空共諧連理的情節,為天下有情人留下了一段美麗的憧憬。宋朝薛季宣的《遊祝陵善權洞詩》中便有這四句:「蝶舞凝山魄,花開想玉顏,幾如禪觀適,游魶戲澄灣。」那憩靜淒美、疑假還真的意境,遠比《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相繼服毒自刎來得更勝一籌,更動人心弦。

《梁祝恨史》刻劃出中國的民族文化是樂觀的,是充滿希望的。今天可能是最黑暗的時刻,但離開那黎明的曙光,可能只是一步之遙。

Saturday, October 24, 2009

任由私人辦靈灰龕,死人安葬地方比生人住所貴

湯家驊問及政府如何面靈灰安置所不足之問題,政府到底有乜困難, 到而家唔可以落實增建公眾靈灰安置所,周一嶽表示將會興建在葵涌 、鑽石山及和合石的公眾靈灰安置所,根本不足以應付未來10年之 增長,但因為市民不同意,所以冇辦法多有新地方,只可以呼籲市民 採用記念花園或撒灰落大海來解決不足問題,但這是移風易俗的事, 市民未必接受,佢自己都只係同意死後火葬,未有諗過要後人將佢d 灰都撒走。湯家驊質問周一嶽點解落實興建欲眾骨灰龕咁困難,政府明知骨灰安 置所的需要,只增無減,不可以再拖慢做。

Friday, October 23, 2009

湯家驊問點解條議案講左咁多年,每年都通過,但都係做唔到野出來?最多只係為領有殘疾津貼的受害人,多給200元作為交通津貼, 今年就令到港鐵公司同意給予100%傷殘的人士,可以取得半價。公共交通服務營運者口說有企業社會責任,實際上不肯撥出一分一毫 去鼓勵殘疾人士乘搭交通工具。湯家驊此為就算公共服務營運者唔肯做,政府都有責任孭起件事,只要政府肯拍心口話會承擔營運者的虧 蝕,事情肯定好辦了。

Thursday, October 22, 2009

三個女人………


太太嚷着要去看葉麗儀、陳潔靈和「肥媽」名為「三個女人一個墟?」的演唱會,只好奉命同行。到了紅館,不期然嚇了一跳。只見四週人山人海,而超過八成竟全是「成熟」女仕!雖然不少這些「成熟」女仕對我揮手示好,但始終感到有些兒尷尬。幸好演唱會很快便開始,那懷舊的温煖隨即取代了那窘侷的感覺。

台上的三個女人,我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也分別踫過面。她們是與我們在不同空間下共同成長的一群。如果她們已是「師奶」一族的話,那麽我也已是「阿伯」階級了!沒問題!只要有好音樂,尚有何求?這班「師奶」以激動的情懷,唱出了愛情、親情和友情的喜怒哀樂,有時笑得人仰馬翻,有時又感懷至哽咽難續,這又與年齡有何干?相反,豐富的人生經歷,才是抒情感染的原動力。

沒錯!我們都成熟了!這不是值得驕傲的,但我也不覺得需要為我們的成長抱歉。這只是人生必經的過程罷了。聽着那完場前的最後encore,我為所有找到真正友誼的人感到喜:「My Friend 今天你如何?難得一起齊高歌這歌……年頭匆匆的飄過,甜苦都許多!風波雖各自去闖,而兩心未分過,伴我行,是友誼,熱我心,是你一個無人可吹得熄火太陽千個…. !」

Friday, October 16, 2009

甘乃威罪


從某一角度來看,很難不有點同情甘乃威。他究竟罪在哪裡?若然單單向女下屬說聲「我對你有好感」便構成性騷擾,相信很多人也會有不同的意見。當然,假若說這話的時候,甘議員有其他越軌行為,或不斷重複這說話,意圖暗示他想利用僱主的身份欺壓女下屬回應他的「好意」,那麼情形可能有所不同。但事實是這樣嗎?

假若聲稱對女下屬「有好感」之同時,因為大家工作不合拍,甚或甘議員希望揮慧劍斬情絲而辭退女下屬,這又是否構成「求愛不遂,以權謀私」?至於有否濫用公帑,則更容易處理。假若甘議員因為對女下屬「有好感」而私下掏腰包給予她額外賠償,那麼公帑又有甚麼損失?這也算是「求愛不遂,以權謀私」嗎?

至於有指控說事件中甘議員的「誠信」出了問題,則更難理解。甘議員不承認有示愛,只認同對女下屬「有好感」,是不是誠信便出現了問題?不同感受是可以引發不同觀點的。更何況立法會議事廳內每天出現的「誠信」問題遠比是示愛還是有好感來得更為嚴重。上至特首、各級官員,下至議員,不是經常說了話不算數,甚至否認有說過、欺騙選民、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嗎?他們的「誠信」又在哪裡?他們的「道德」又有沒有問題?有道議員的道德操守要求特別高,但是這把尺應怎樣放?標準是否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是說誠信與道德不重要,但程度與客觀衡量是同等重要的。更需小心處理的,是不要誤墮他人的政治計算之中,不知不覺當了政治殺手!

甘乃威究竟犯了甚麼大罪?歸根究柢,可能只是因為他是甘乃威。

派糖


曾特首堅稱不會在施政報告中「派糖」。記憶所及,「派糖」一詞源於傳媒,但似乎沒有太多人研究這說話背後的意義。「派糖」用於政治上,是帶有貶意的;意思是可令衆人皆大歡喜而又無傷大雅的小恩小惠。但在香港而言,市民要的不是小恩小惠。
首先,我們要求的,不是每位市民皆可得到的小恩惠,而是把公共資源針對性地運用,紓解民困。這不是「派糖」。
更重要的,是政府財富乃公共資源,不是特首的、不只是納稅人的、更非是大商家的。政府庫房不是納稅人的儲蓄户口,稅收的目的是造福整體社會,改善民生。不納稅的人,不是他們不願納稅,而是缺乏公義的市場制度令他們不能納稅,又或他們的工作不容許他們納稅;但他們的勞力,亦是社會富強之原因,他們是有付出的。他們不是要求施捨。稱他們要求「派糖」,是極不專重他們的訴求,更可說是一種侮辱。希望政府和傳媒以後不要輕言「派糖」。
相對而言,曾特首要兩電送慳電膽才是真正向媳婦家人「派糖」;不過,這粒糖卻大了:合共超過兩億港元!曾特首的親家是代理慳電膽生意的,這是明益家人。我們的內幕交易條例也有規定內幕交易令家人受惠也屬犯罪;一般人也有這社會道德要求,更莫論位高如特首者!更何況要兩電送慳電膽,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兩億肯定最終會從加電費由港人自付。只是可憐了租客,沒有慳電膽,卻要付電費,這不是刧貧濟富是什麼?這真令人無名火起三千丈!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區議會方案


現今特區政改最不幸的發展是泛民主派和傳媒終日糾纏於「誰會總辭?」、「如何總辭?」及「何時總辭?」的問題上,完全忽略了二○一二政改內容的詳細分析和討論的重要性。究竟香港人會接納怎樣的政改方案才會擱置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的訴求?

儘管公民黨現時振臂高呼「政改三部曲」的目標是爭取普選路綫圖,但怎麼樣的路綫圖才會被香港人接納?是不是只要取消功能組別,香港人便甚麼方案也會接受?例如:香港人會接受間選嗎?如會接受,香港人又會否接受直選區議員互選立法會議員的方案(「區議會方案」)嗎?特區政府○五年推出區議會方案失敗後,一直希望方案能捲土重來,加上不少學者現也正在推銷類似的政改方案,政改諮詢文件出台時,所建議的方案很可能會包括此類區議會方案。若然,到時泛民主派會否被殺個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應對?若不接受區議會方案,理據在哪裏,泛民主派又會如何向公眾解釋及交代?這些問題是需要嚴肅面對、詳細研究和討論的。

所謂區議會方案是指由直選區議員通過某種選舉模式互選產生某一數目的立法會議員。為了突出方案與○五年的政改方案有別,政府極有可能願意放棄委任區議員的投票權,並在推出這方案時強調這是一種間選模式,有全民投票之民主成分,將會是邁向普選的第一步。到時泛民主派將以甚麼理據去接受或否決這方案?

撇開區議會方案是否符合普選原則不談,其方案本身亦有多方面不能接受的原則和民主發展方向:第一,區議會方案完全違反了《基本法》對地區議會的規範。《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區域組織」不應為「政權性」組織,其功能亦局限於「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就算區議員互選立法會議席不應被視為「政權組織」,其選舉功能亦已超越了《基本法》第九十七條的憲制框架。要落實此建議,不但需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二,更需要進一步修改《基本法》。

第二,區議員通過互選成為立法會議員並非專業人士所嚮往的從政渠道。專業人士一向對競選區議員毫無興趣,要求他們先選區議會,再選立法會,是強人所難。區議會方案勢必令專業人士參政意欲大幅減少,從而直接影響立法會議員的質素。相對而言,泛民主派的共識普選方案建議半數立法會議席由全區比例代表制選出,更能在取消功能組別後,繼續吸引專業人士參政。

第三,目前區議會選舉選區範圍過於狹窄,實早已淪為地區利益角力的戰場。以地區利益為基礎的間選模式,必然會令議會的整體代表性大為削弱及增加地區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矛盾。把立法會轉化為一個超級區議會,肯定非港人之福。環觀其他國家,特別是歐洲的經驗,區議會方案皆被視為引致廣泛地區權力鬥爭的制度;所帶出的害處可能並不遜色於功能組別的存在。

我深信區議會方案將會是年底政改諮詢的主打建議。泛民主派和香港市民應盡快公開討論區議會方案的利弊,重新把關注點從總辭方案帶回政改方案的內容才是推進民主運動的最好方法。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施政報告?什麼施政報告?


特首先生,施政報告不只是個記者招待會,更不是說着玩的。很多人都很期望新一年的施政,可以令他們走出困景。因此,施政報告不是說政府以前做了什麼,或議會中正在討論着什麼,或你將來想做什麼,或你只會為商家做什麼,而是未來一年你可以為升斗市民做什麼。他們希望聽到的,不是你的空泛承諾、或你那些教壞學生的英文文法、或你的粗口、或你錯誤的中文發音,而是實在可行的、以民為本的政策。他們的期望是合理的、是應有的;因為公帑不是你的、或是商家的,而是全社會的。無論他們有納稅與否,他們的勞力,也是香港成功因素之一。雖然他們沒資格選你,你也不應把他們看作一種負擔。你當了特首這麼多年,難道連這一點點基本道理也不懂嗎?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我們還需要多少隻大白象?


政府極力推銷港深廣高速鐵路,卻只談配合國家發展和高鐵本質的好處而不說成本效益和社會需求。現政府以630億,等同倫敦巴黎高鐵2.3倍之價錢興建港深廣高鐵,卻漠視世界高鐵一般入不敷出,特別台灣高鐵破產之風險,實在令人震驚!更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政府刻意隱瞞關鍵數據,更有誤導市民之嫌;例如,政府只說廣州至香港車程可「減至」40分鐘,卻沒言明由廣州車站到廣州市須帶着行李轉乘40分鐘地鐵、在香港西九站轉往九龍站須拖着行李步行12分鐘及將令西九交通水泄不通等重要事實。
政府在推動機建項目時,往往盲目推銷,甚或無限誇大成本效益。西部通道現只有預期的20%使用率、皇岡支線只有預期的50%使用率便是鐵證。究竟政府還要花多少我們的血汗錢?還要建做多少隻大白象?

Sunday, October 11, 2009

我們要做甚麼?


政制改革停滯不前,確實令人感到極度無奈和憤怒。隨之而來的是一個揮之不去的問題:我們可以做甚麼?我們必須做甚麼?這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亦是我每天也感受到的。但這心態在博奕理論上卻違反了:「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之道。用兵之計最佳為以逸待勞,最差為攻其之堅。在策略之取捨間,與其考慮甚麼可以做,理應先思索甚麼不應做。

第一不應做的是自亂陣腳、自暴其短。具爭議性的策略不能先公諸於世,然後才和盟友同謀;盟友有保留,先敗自己士氣,怎能出奇制勝?

第二不應做的是錯放資源、本末倒置。就算兵行險著,也應先訂目標,後謀策略,而非把重點誤放於策略上,反而令社會討論忽視了政改的內涵。

第三不應做的是棄己之長,令敵方有機可乘,不戰而勝。爭取普選最實際、最有決定性的政治籌碼是泛民主派的政改否決權。任何直接危及此否決權的行為,只會令對方認為有機可乘,不願談判,甚或爭取強行通過倒退方案。

泛民主派一向被視為缺乏謀略、不懂妥協,像一條蠻牛,只懂得向同一方向硬闖;這是步向革命的方向,而非以靜制動的上策。泛民主派只懂得街頭鬥爭,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建制內爭取市民的認同亦是令街頭鬥爭更成功的方法之一,不能輕易言棄。當然,若戰至最後一兵一卒仍是認為在建制內爭取民主是毫無意義的,那麼離開議會,專注街頭革命是別無他想的出路。但我們到了這地步嗎?香港人是否覺得泛民主派在議會中一無是處?從政五年,表面上似乎毫無建樹,但微妙的互動每天都在發生,普選「時間表」、公平競爭法、最低工資、家暴條例不是最好的實證嗎?市民會因為議會中有民主聲音而更渴望普選的來臨,還是給保皇黨一個機會證明沒有民主的制度也可接受?答案是甚麼,任君選擇。

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從政如伴虎


從政如伴虎,稍有差池便英名掃地。議員操守出了問題怎麼辦?議會內任何形式的譴責或彈劾程序會是一種完全符合公義和公正無私的程序嗎?請恕我悲觀,但我實在難對議會存以厚望。悲觀的原因是議會本來便是一個政冶平台。這是議政的地方,每一個議題都充滿着濃厚的政治色彩。這是無可避免的。什麼誠信問題?我們每天都互相指責對方缺乏誠信。你說曾蔭權、民建聯之流有誠信嗎?他們會說,對不起!這是政治!什麼道德標準?你說以中指示人、指鹿為馬,很道德嗎?他說以粗口罵人、扔蕉掃枱更不道德!
誠信和道德在議會內是沒有普通人的標準的;只有透過政治有色眼鏡的標準。你說你會公正無私,他只會說你一言一行背後皆有政治陰謀。對不起!不要自欺欺人,這裏沒有公正裁決,只有政治角力。

Thursday, October 08, 2009

『周秀娜』現象


兒子笑我不知模為何物,當然也不知誰是周秀娜,更不知什麼是「『周秀娜』現象」。但今天從報章看到有關周秀娜出席科大「『周秀娜』現象」講座的新聞後,又有另一種看法。報導說周秀娜對主持提問她會否「梳理一吓自己的過去」不明所以,令同學們搖頭嘆息:「說模無腦,一點沒錯!」
對不起!我那份鋤強扶弱,抱打不平的劣性又浮現出來了。模無腦又如何?為什麼香港人老是視公衆人物為完人?會做戲的一定要識唱歌,懂唱歌的必須能做戲?公衆人物必須百般武藝,樣樣皆能?當然,一些基本的道德要求必須達到,但正如耶穌所言:「誰有資格扔第一塊石?」沒有學識不是死罪。相反,沒有學識多數是社會的錯。我不算有學識,但若非機緣巧合,今天的我,可能比周秀娜好不了很多。很多人口邊不斷掛着包容寬恕,但包容寬恕必須從日常生活最基本做起。
不相信這世界上有完人,只記得積臣‧布朗(Jackson Browne) 的《這些日子》結尾有這樣的一句:「不用提起我的種種失敗,我並沒有忘記它們(Don’t confront me with my failures, I had not forgotten them)!」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紅顏禍水?


已婚僱主向女下屬示愛,當然是社會道德問題;但在現今社會,如沒有進一步的不當行為,始終只是一個事主的婚姻問題,三方面是可以私下解決的。就是涉及金錢,只要不是濫用公帑,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問題。有道從政者的道德標準應比其他社會人仕為高,但這條線始終是比較模糊的。相比之下,有失於倫理道德標準遠不及違反政治道德標準嚴重和對社會帶來更大傷害。
政治上不擇手段的明爭暗鬥、虛偽欺詐、漠視誠信、惡意抹黑以達一己私利,遠比感情上的欺詐來得可怕!紅顏禍水?對不起!更為險惡骯髒的是政冶!

Monday, October 05, 2009

喜歡你的工作嗎?


上星期出席香港小童群益會與香港電台合辦的「小朋友大夢想」活動。主辦單位挑選了數十名小學生,帶領他們到立法會參觀,並安排他們與自行挑選的幾位議員交流會面。獲「挑選」的議員有余若薇、黃毓民、譚耀宗和我。我沒有探討這「挑選」有甚麼科學根據、是否政治正確或符合民主程序,但結果小朋友挑選了保守的、溫和的及激進的議員作為交流對象。也許他們希望見到這個充滿矛盾的組合,透過交流分享而擦出莫名火花。如果這是小朋友想見到的效果,那麼那天早上,他們肯定不感到失望。

但對我來說,最富有意義的是最後一位小朋友的提問。他望著我們,問得十分簡單直接: 「你們喜歡你們的工作嗎?」黃毓民也回應得十分簡單直接:「不喜歡。」余若薇則發揮了她一貫的溫文中庸技巧: 「這工作始終有人需要做。」譚耀宗當然是從建制角度出發:「這是很有意義的工作。」哈!果然人如其名,答案絕對符合身分。

我是最後作答的人,全都給他們說了,教我如何回應?只好道出心底話:喜歡與否,並不是衡量工作的唯一指標。在現實生活裡,有多少人能夠誠實地說他絕對喜歡自己的工作?有些人會以工作的回報作為是否適合自己的溫度計;有些人會以工作的成功感來量度工作的可接受程度;也有少數人視工作為尋求理想的過程,而我正是後者。也不知這些艱澀難明的解說能否啟發小朋友對未來工作的理解,只知道這些回應都只是答案的一部分。時間與形勢會改變你對工作的看法。如果單從喜歡與否便可決定工作崗位的去留,你說是多麼的簡單,多麼的好啊!

Saturday, October 03, 2009

月到中秋……


中秋是中國人的大節,卻亦是最能引發文人抒發情懷的節日。最令人熟識的,莫過於宋蘇軾的《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一手好詞。但好的詩也不少,如唐杜甫的《八月十五夜月》:「滿月飛明鏡,歸心折大刀。轉蓬行地遠,攀桂仰天高。水路疑霜雪,林棲見羽毛。此時瞻白兔,直欲數秋毫。」唐劉禹錫的《八月十五夜桃源玩月》前幾句也相當不錯:「塵中見月心亦閑,況是清秋仙府間。凝光悠悠寒露墜,此時立在最高山………」但最令人感懷不絕的,可能是宋辛棄疾的《太常引》:「 一輪秋影轉金波,飛鏡又重磨。 把酒問姮娥:被白髮欺人奈何! 乘風好去,長空萬里, 直下看山河。斫去桂婆娑。人道是清光更多!」
中秋是思鄉的日子、也是團圓的日子;是定情的日子、也是離愁的日子;是高中得意的日子、也是屈屈不得志的日子。也不知是月到中秋分外明,還是月到中愁更愁………

Thursday, October 01, 2009

民主建國與和諧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年,期間的轉變確實是很大。特別在經濟發展方面,新中國於過去二十年所取得的輝煌成就,毋庸置疑是建國先人難以想像的。放眼看新中國各大城市,特別是沿岸一帶,無論在建設或增值方面,比起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之大城市,均不遑多讓。

在憲制發展方面,新中國憲法經多番修改後,在具體條文上已追近國際水平。但憲制發展並非止於寫好一部憲法;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實憲法內所保障的人權自由,和如何達到憲法所樹立的崇高民族理想。這不只是一個執法問題,而是整個管治文化和政治取態的問題。隨着社會的急劇進步,在這些輝煌的經濟成果背後,我們卻看見了更多的社會和種族矛盾所帶來之更大程度的不和諧和不穩定。這可能非國家領導層始料所及的。

為甚麼經濟成果不能替代和諧與穩定?理由很簡單。經濟成果是物質的回報,和諧穩定卻是思想上的認受;兩者是相連,但並非可互替。真正的和諧是不能強逼出來的,更不能以經濟成果買回來的;以強權維持的也不算是真正的穩定。要達至真正和諧必須以符合公義的原則,處理不同的聲音。要建立持續的穩定,必須令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士感覺到他們的聲音有機會得到符合公義的處理。歷史上,特別是近代史證實了把不同聲音歸邊,甚至施以打壓,是製造不穩定最有效的催化劑。

相對而言,最有效建立和諧與穩定的方法是容許不同聲音的表達和對不同的意見作出適切的處理。這是根本的民主精神。國際間民主理念的進化已從古希臘的直接民主轉化至今天的代議民主。代議民主之能夠成為主流民主模式,其最重要的一點是代議民主能從精英領導與群眾參與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但如果社會精英與群眾參與脫節,那麼代議民主便不可能成功運作。在這方面,不同的民主模式只不過是反映着對精英領導和群眾參與所需要的平衡作出不同程度的調校,但最核心的問題仍然是如何通過這平衡令不同意見的聲音,得以自由表達和獲得理順。假裝這些聲音不存在,或拒絕與異見人士作出溝通和確認他們的存在,只是掩耳盜鈴,把不穩定的醞釀盡量推遲罷了。這並非令人信服的治國之道。

中央在六十周年國慶安排上,摒棄與特區民主派會面和交流,可能是一種被視為必須的政治宣泄和表態;但這政治意識形態的堅持,卻同時平白流失了一個理順港人渴求民主的機會。在政治上,中央可能是贏了一仗;但在港人眼中,這只是器量狹窄,漠視港人意欲的表現,對建立特區之和諧穩定,是明顯地退了一大步。

建國不是一朝一夕的偉大行為。同等重要的,是建立和諧與穩定乃立國的必經過程,亦是民族大任。虛假的和諧和脆弱的穩定是沒有意義的。真正的和諧始於溝通,持久的穩定有賴包容;而民主的最基本元素便是溝通與包容。在這歌舞昇平的今天,我們也要仔細思量溝通與包容的真正意義。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死局


連李鵬飛也因出席武林大會和倡議泛民總辭而不獲邀往北京,民主派當然更無緣北上破冰。
這是一個死局!民主派如果以為五區總辭能逼使中央讓步,似乎是妙想天開,自欺欺人。中央最忌權力受挑戰,只會盡用權力堅守立場。同樣地,中央如果以為強權可覆蓋一切渴求民主的聲音,亦可能是心存僥倖,埋首沙中。隨着資訊發達,社會步往小康,民主巨浪豈是領導層可以阻擋得了?但在這過程中,中央和民主派只會繼續背道而馳,愈走愈遠。如何談判?那來共識?
不覺得這是最終抉擇的時候;但形勢比人強,香港人與民主派可能並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繼續從建制中爭取?還是重返街頭鬥爭的道路?這可能是自己逼出來的決斷;其實從建制中爭取與街頭鬥爭,並不是水火不容的。相反,裏應外合可能是最佳拍擋。只可惜沒太多人能放眼見到裏外相互配合,並非分化不和、缺乏團結,而是分工合作,互保長短罷了!
唉!莫非中國與港人同樣命中註定獨缺一些目光遠大、能掌握政治形勢,帶我們走出這死局的民主領袖?

Saturday, September 26, 2009

倦了……


今天早上和一班小和初中學生交流。其中一位小同學最後一條問題是:「你喜歡你的工作嗎?」黃毓民答:「不喜歡!」余若薇說:「總有人要做的…」譚耀宗解釋:「這是有意義的工作。」輪到我,教我怎說?只好硬着頭皮說:「很多工作不是以喜歡與否來衡量的。有的人追求回報,有的人渴望工作的成功感,有的人卻視眼前工作為爭取理想的過程……我是後者。」但對小朋友說不出口的是,當那理想始終是遙不可及時又如何?
下午到訪一間護老院。向着一羣目光呆滯,對什麼也提不起興趣的長者唱一些陳年舊歌,彷彿看着自己的倒影。剎那間覺得很倦了……
只望明天可以從新找到那心中的一團火。

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時代正在轉變


上星期瑪莉‧查弗絲(Mary Travers)逝世,終年七十二歲。瑪莉是彼德、保羅和瑪莉這著名民歌組合的主音歌手,亦是其中最奪目的一員。讀大學的時候,有誰沒有聽過他們的名字?沒有聽過他們的歌聲?每星期在大學的荷花池旁,你也會聽到他們的作品飄揚於樹影風中。那是一個充滿著理想和熱愛公義的年代。和平、博愛、自由和人權隨著他們的歌聲深刻於腦海中,塑造了多少年輕人一生的路程。

正如彼德、保羅和瑪莉的一代名曲(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所說,時代正在改變。但可惜時代並不如卜‧戴倫(Bob Dylan)所寫的正在破舊立新,邁向核心價值的更高境界。相反,社會文化卻似乎日趨偏向只重於表面包裝而缺乏內涵、方向。是年輕人遺失了理想,還是社會制度不容許理想的建立和散播?在這年代,實在難以想像爭取人權和社會公義的歌曲能在極權社會下得以自由發放從而觸動千萬人心、改變社會。就算不是極權社會,在缺乏民主的體制下,反對政府有違公義行為之文化和表達方式,亦會透過經濟審查、自我封殺和無理抹黑而難以深入民心。也許是當權者看透了美國民歌於挑起反戰情緒、催生人權運動的力量而學乖了。也許是理想與眼前利益根本上就難以共存、難以爭一日之長短。無論如何,現實是那股喚醒年輕人理想的聲音,已被物質的引誘取代了。

也許瑪莉還在問:《如果我有一支鎚子》( If I Had A Hammer)?《花兒都往何處去了》( 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時代正在改變》(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g)?君不知,答案正在《風中飄揚》( Blowing In The Wind)。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這條路,還是很長很長………


新世界事件凸顯了固有的華人社會商業文化仍然根深蒂固,不輕易接受改變。在這文化下,做生意想成功,一定要搞人事關係,特別是與做官的人事關係,所以退休高官才這樣搶手。事因要靠他們的人脈關係,才可確保官商得以勾結。要他們專重制度是極之困難的事,更何況要審查他們的運作模式!只要付得起律師費,當然要盡力抑制危及他們運作模式的挑戰。要改變這文化,不單是依賴法庭可以做到。最重要的,是要改變這傾斜於商界的政府,令商界明白到人事關係是沒有用的、明白到一切皆要從制度開始。要做到這點,民主、法治,缺一不可。
今天公義得以彰顯,只是一微不足道的小勝。這條路,還是很長很長………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我們應怎辦!?


政府對港台的政治打壓,意然到了「明正言順」的地步!今早在電台與商務及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在空中對質,問了兩條簡單但關鍵性的問題,竟然是有回應但無答案!
問題一:儘管港人爭取要一個獨立的公營廣播機構已近二十年,而最近更獲得立法會內外的廣泛共識與及檢討小組的認同,政府以什麽理由拒絕這訴求?回應竟然是,大多港人認同港台的工作,不希望港台消失!這算是什麽樣的回應?我們要求的,不是確立港台轉化為獨立公營廣播機構的地位嗎?作為政府一部門,如何可算是一個獨立公營廣播機構?
問題二:港台現已比任何政府部門更多監察和規管:有廣撿局、審計處和政務司透過監管備忘錄的監管;為何還要加上這由特首委任的所謂「顧問委員會」的金鐘罩?回應是「顧問委員會」只會監管港台「發展方向」之問題而不會干預編輯自主。這算是什麽樣的回應?就算只是「發展方向」又何需成立一個委員會?有什麽監管備忘錄不可以處理?這是信不過港台獨立運作?還是這只是包裝的術話?港台的「發展方向」是多為港府宣傳、多播國情節目、少談六四、少談政治、少批評政府便大家雙安無事?
天!沒民主、收緊新聞及言論自由,我們應怎辦!?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特首提名與民主程序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應「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但《基本法》卻沒有言明究竟「民主程序」是指甚麼?

最簡單的理解,「民主程序」當然是指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國際公認的民主原則可見聯合國大會於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決議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每位公民應有下列權利和機會,不受第二條所屬的區分和不合理的限制:……乙、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參與選舉和被選。這種選舉應是普及和平等的」。「不受第二條所區分的限制」是指:「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身及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至於甚麼是不合理的限制,國際間對此早有共識;例如一般認為第二十五條所指的是公民權利而非基本人權,因此必須持有公民身分才可行使選舉及被選權是合理的限制。同樣道理,愈是地位重要的選舉,年齡限制愈高,亦是另一合理的限制。但基於「政治或其他見解」的限制卻被公認為不合理的限制。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普選的定義在《基本法》下是受到尊重的;《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便明確規定其憲制地位。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二十六條亦清楚訂明「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換言之,國際間訂下的普選定義早已立根於《基本法》內。

由此可見,《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說的「民主程序」根本上是不可能違反以上所談的國際標準。從另一角度看,特區政制是屬於總統制;環觀其他行總統制的民主國家如法國、美國、澳洲等,均主要是依賴政黨提名,而個別國家如美國更另設國民提名機制。這些提名程序均獲公認為符合民主原則的提名程序。《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指的提名程序要符合民主原則,實可參照這些國家先立的標準,經政黨或相當數目的市民推薦,由提名委員會提名。

假若提名委員會不接受外界推薦,在符合國際民主原則下,則其組成和提名程序必須徹底消除任何對「政治或其他見解」的區分限制。這是非常重要的。按現時普遍看法,現有選舉委員會可於二○一七年轉化為提名委員會。在落實這看法之前,我們必須緊記,選舉委員會並非一個符合民主原則的委員會。其八百名成員中只有三十人是由普及和平等的直選產生。因此任何以多數委員提名決定參選資格的提名程序,均肯定不能符合基本民主原則。要把一個不民主的委員會轉化為一個符合民主程序的委員會,不但要增加民主選舉成分,在提名過程中亦需考慮到《基本法》所規定的平等和合理的被提名權。任何歪曲「民主程序」真正意義的建議,只會為港人唾棄,為國際社會恥笑。

曾特首曾公開表示二○一二年之特首普選辦法應由下屆特首決定。這是一個違反常理和邏輯的看法。下屆特首必然會考慮到爭取連任的可能性;由落場球員主導制定球賽規則,明顯有不可接受的利益衝突。在任特首可從當選過程中得知那一階層對他的連任有利,從而影響某些階層的提名權。這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所容的做法。曾特首在年底政改諮詢時必須慎重考慮,把「民主程序」的問題留待下一屆特首處理是否一個負責任和忠於民主原則的做法?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肥媽與我


第一眼看見她時,我的感覺是她並不如想像中那麼肥胖,為何還堅持稱自己做「肥媽」?但名稱與內在不符,在現實生活中是等閒事,就如她這個電視節目一樣,標榜的是烹飪與飲食,但實質上卻是暢談人生。什麼名稱似乎也不大重要。

以一見如故來形容我們的會面沒有絲毫誇張。我們的出身極為相近,不同的地方只是她比我更早進入香港樂壇,並以音樂作為她的終生事業罷了。從談話中,我覺得她是娛樂圈內少有極關心香港的藝人之一;她那愛港之心,肯定不比我或任何人淺。她笑說曾有人游說她從政,但她說她已找到了在社會上的位置;從她的角度來看,在制度外推動社會議題也是重要的。

與其說這是一個訪問節目,不如說這是個天南地北、無所不談的機會。聽着她的率直暢言,不期然回想到我尋找自己角色的歷程:從資深大律師到大律師公會主席,到成為直選立法會議員,以至組黨,這條支路不知不覺間已偏離了自己希望當上大法官的原來目標。從政五年,恍如五十,普選卻仍然遙遙無期,這條路怎樣走下去?剎那間,着實有點羨慕肥媽。儘管荊棘滿途,掙扎多年,但她今天始終找到了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更重要的是,這角色和位置與她畢生對音樂的熱愛是完全配合的。可以把自己喜愛的生活調劑品作為終生職業的人,是多麼的幸運啊!

節目完結前,她堅持要問我最後一條問題:卿本佳人,為何從政?我笑着回應她:我們身邊所有的,都是從這小小的世界角落得到,現在的「回報」實是微不足道,何足掛齒?在這方面,我和她是沒有分別,如出一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