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13

董狐筆

新聞言論自由,對內地來說不是第一次,相信亦非最後一次,也代表了當權者一貫基本管治思維:歌功頌德者如莫言可受無限推崇;憂國憂民者如劉曉波則被判牢獄 之苦。這是今天的中國!

五千年來,這些悲慘故事不斷延續,始終揮之不去!文天祥的《正氣歌》中所言之太史簡、董狐筆的命運不是最好的例證 嗎?就是不提這些極端例子,封建時代歌頌功德的往往可被編入正史,為朝廷尋找不足的,往往被貶為野史,甚或沒有歷史地位之文人筆錄。試想想,有如山鐵證的 南京大屠殺在日本也有人試圖篡改歷史,中國的六四事件,至今本土歷史文獻上仍「未有定論」。這又是誰的責任?


文人被逼害之主要原因是,大家皆了解一支筆的威力可以遠勝一隊軍隊的槍桿,自古至今皆是如此;一支筆可以彰顯正義,亦可貶良頌奸,真相往往可能經過很長時間才得以水落石出。


最 近看了一本有關楊家將的書。作者試圖從各種正史、野史及民間傳說中求證這家傳戶曉的楊家將故事的真確性,發現這如歌似泣的英雄故事絕大部分與歷史不符!更 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對北宋政權有深遠貢獻之名將如潘美、狄青等,均被《楊家將》等小說及劇目雕塑為白臉奸臣流傳後世,廣達人心。那麼編寫《楊家府演義》或 《楊家將》劇本的各位作者,是否都是刻意篡改歷史,大奸大惡之人?非也!他們只是為了迎合大眾對英雄故事之需求,而有意無意間改寫了史實罷了。可見無心之 失尚能如此,有心篡改,其禍更大!在今天的物質主義、政治兩極化之社會裡,要重新樹立董狐筆、太史簡之精神,談何容易?

Friday, January 25, 2013

無信、無勇、更無變!

梁振英第一份《施政報告》之內容,或應說內容之貧乏,實在令人驚訝。無論從長、中、短期政策、規劃及願景角度而言,皆是毫無新意,難讓市民看見施政會從哪一方面有所改善!但最令人失望的,可能是在誠信、勇氣和改變上的不足。

競選承諾無兌現

先 說誠信。梁振英在競選期間作出政治承諾不多,但竟然幾乎無一落實!最重要的,當然是房屋政策。梁振英公開承諾每年增建三萬五千個公屋單位。選舉末期,他已 就此修正為加快曾蔭權五年增建七萬五千個單位之落實限期。但在這份《施政報告》中,他竟連加快興建公屋之承諾也放棄了!究竟原因何在?是選舉期間信口開 河?還是刻意欺騙市民?梁振英身為行會召集人已多年,亦是專責房屋政策,實在難以相信他作出承諾時未能察覺無法落實每年增建三萬五公屋單位的目標。

另外一項令人感到遺憾的退縮,是選舉時口口聲聲說會為標準工時立法展開工作的他,在整份《施政報告》中卻找不到「立法」兩字!只說在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上「找出未來路向」這種拖延推責之表現,實非從政者所為也。此乃無 信。


至 於缺乏勇氣之代表例證,莫過於土地政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花了很多篇幅詳細列出未來十年土地供應量,但這只回應了曾蔭權年代我和其他議員之要求。在 土地供應問題上,梁振英毫無新建議,更隻字不提丁權問題。陳茂波於七月時披露全港預留了共一千二百公頃土地作建丁屋之用。及後至去年十月十八日,他回應立 法會質詢時進一步指可建「鄉村式發展土地」共為九百多公頃。這不是一個小數目。相比政府只預留了約四百公頃的土地作為興建公屋之用,實在有點「妹仔大過主 人婆」的感覺。為何梁振英不就丁權問題作任何討論或檢討?這實在令人費解。是怕了鄉事派?還是箇中存在利益傳送或維護特權之意圖?另外,在歧視不同性傾向 人士問題上,他連諮詢也不願意進行,實難說服市民梁振英政府有維護公義之心。此乃無勇。

走委員會治港路

不過,最令人失望的, 更是要算梁振英明目張膽地極盡用人唯親、攀附權貴之為。《施政報告》中一口氣倡議了不少於十個全新的委員會、諮詢會、工作小組等,令人感到香港回歸後從商 人治港、公務員治港,現已走向委員會治港之路。這些委員會充斥着梁振英的支持者和政治盟友,不同意見將更難以上達天庭,到政策出台時所遇到社會上之反響將 會更日益嚴重,分化劇增。

其中最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梁振英建議撥款五億元成立「漁業持續發展基金」,令選舉期間率先全票支持梁振英的漁業界 得以受惠。漁業至今只有約一萬名從業員,佔本地生產總值約百分之零點一三八。這筆款項,相比於特區政府堅決以資產審查方式發放特惠生果金所涉及之款項僅為 四點四億元、或清貧學生校本課後計畫僅為二億元但卻惠及二十二萬八千位學童,可見梁振英偏袒其政治支持者已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梁振英一方面以公帑作「政 治酬庸」,一方面對廣大市民卻一分一毫也斤斤計較,怎能令人不質疑曾蔭權年代所開始的「親疏有別」政策已擴散至整個社會民生範疇!社會產生更大分化矛盾, 以致動盪不穩,可能指日可待!

Friday, January 18, 2013

山雨欲來風滿樓

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在新一屆法律年度回應律政司長袁國強要求終審庭向人大常委會呈請釋法之言論時說, 「法律程序不應被政治化」,又言法庭會根據法律原則處事,不會受政治後果或市民期望所影響。說得漂亮,但他可曾記得山雨欲來時,是怎樣擋也擋不住?

回 想一九九九年居港權一案,終審庭堅守憲政原則及合憲審查權,惹來前所未有的攻擊。馬道立可曾記得政府當年輸了官司,董建華從歐洲回來,在機場第一句話是 「終審法院的裁決帶來的人口壓力是社會難以承受的!」後來董建華在立法會上更聲稱不可以讓多年來香港人的努力成果「付諸流水」!

接著便是鋪 天蓋地的人身攻擊。首先北京四大護法嚴斥終審庭試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政治實體」,試圖行使合憲審查權是「以下犯上」;特區的人大代表鄔維庸繼而痛罵首 席法官李國能是「小孩子不懂事」,為香港司法獨立「逞英雄」;著名武俠小說家查良鏞(金庸)亦跳出來指終審庭不應「打阿爺」,應向人大道歉;最終迫使終審 庭於二月底破天荒就判決「自我澄清」,向北京下跪,承認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才使京官稍為釋懷。接著便是人大釋法,最終特區政府輸打贏要,推翻了《吳嘉玲》一 案之判決。

今天袁國強尋求釋法,要解決的並非外傭案所涉及之《基本法》條文,而是要達至推翻《莊豐源》一案之政治目的,而《莊豐源》所談及的卻是內 地人在港所生子女之居留權問題。這與外傭居港權有何關係?這種釋法不是司法程序政治化是甚麼?假若終審庭以法理拒絕呈請釋法,後果又會否重蹈九九年之覆 轍?這番山雨來時,港人引以為榮之法治及司法體系又是否擋得住?

Sunday, January 13, 2013

密室政治


上星期民主派舉辦了一個名為「一國控制vs 一國兩制」的研討會。大會委派余若薇請來幾位政治元老講者討論政改何去何從。會上幾位講者談及應否或如何與中央就政改展開談判,李柱銘更直指民主黨於二零 一零年政改談判中與中聯辦進行「密室談判」是「無心之失」。這是一般「公投派」的看法,但卻犯了幾點明顯的事實與邏輯上之錯誤。

事實是在二 零一零年政改一役中從來不存在一般人所認為之「談判」過程。中央與特區民主派是沒有任何官方之溝通渠道,所以根本不存在「密室談判」這回事。如果有人認為 民主黨或普選聯走進中聯辦會面一小時便把整個政改方案談妥,這是頗為膚淺的看法。事實是當日在中聯辦中,副主任李剛的第一句開場白便是:「我不能代表中央作出任何承諾,今天只是聽你們對政改的意見。但我會如實上報。」除了五區公投令對話暫停了近六個月,二零一零年的政改方案是透過一些中間人經過長達近一年傳遞訊息所達至。這實在說不上是「談判」。


無 論談判也好,對話也好,在代議政制下,要全民參與每一環節的政改談判是不切實際,亦是不可能的。在建制與民主派對立下,要在鎂光燈下達成共識也同樣是不切 實際和不可能的。那麼某一程度而言,所謂「密室政治」的存在是無可避免的。只要這只是過程中之一部分,而最終結果能為廣大市民接納,個別黨派不應以自己沒 有參與而貶低這過程的重要性。所有民調證實,二零一二政改方案事實上是得到近七成香港人的接納和支持的。以「密室政治」來貶低,甚至攻擊推動中途方案的民 主派人士是不公平,亦是違反政治常識的行為。五區公投、中途方案均已過去了。落實终極普選方案之挑戰更大,為何仍要加深民主派的分裂?分化了民主派,對民主運動又有何好處?

Thursday, January 10, 2013

歷史性的一天

昨天是香港歷史上重要的一天。這一天,梁振英成為香港,以至整個中國有史以來第一位須面對彈劾的地 方首長。在《基本法》下,特區的政治體制是效法美國的總統制而非英國之議會制。總統制與議會制的分別在於前者乃首長集大權於一身,但須受到議會之制衡,而 後者之權力乃來自議會大多數的執政黨,其首長之去留亦多由執政黨所決定。因此,在政治現實上,只有總統制下的首長有可能被議會彈劾。在《基本法》下,我們 既是效法總統制,而特區之政治制度設計亦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彈劾特區首長便順理成章成為這制度下最終極之制衡。

首位行政長官面對彈劾

儘管如此,在《基本法》下,議會實在缺乏實質政治權力去罷免特首。這是因為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行政長官只是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而任免權亦受 第四十五條所規限只在於中央手中。但無論如何,對一位行政長官而言,有足夠議員人數按照法定程序在議會中啟動彈劾程序,本身已是一極大指控。

「彈劾」一詞沿於拉丁文,當中包含了不誠實或不信任的指控。在政治上,言行不誠實或缺乏誠信,實乃從政者最大的原罪,遠比違反刑法更為嚴重。這政治原則在 《基本法》下亦有迹可尋。 《基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留意在英文版本下,其條文的用詞是行政長官必須是「一位有誠信的人(A person of integrity)」。因此,「廉潔奉公」明顯地是包括了行政長官必須具有誠信這重要元素。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更以「瀆職行為」為彈劾的 基礎。「瀆職」的意思乃嚴重不負責任或不履行職責,有辱於職位的意思。這亦可說是與第四十七條互相呼應。因此犯了嚴重罪行、不誠實或缺乏誠信,在廣大社會 眼中,有辱特首職位的行為,即可構成「瀆職」行為而足以啟動《基本法》下規定的彈劾程序。
 
多次隱瞞事實罪有應得

留意以上所說的乃《基本法》就品行操守而非辦事能力之最低要求。梁振英就任後向屋宇署隱瞞嚴重僭建行為,更以正進行訴訟為由,一再刻意隱瞞僭建物之存在, 以至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在履行行政長官重要職責時,亦一再逃避及隱瞞有關其僭建之全部事實。在港人眼中,梁振英早已誠信全無,辜負了中央和特區之信任,更 為特首職位帶來羞辱。到了這個地步,唯一可挽回光彩的做法,只有自行辭職。可惜梁振英仍戀棧權位,心存僥倖,希望可以藉着中央的政治支持蒙混過關,完成任 期。梁振英因此而面對彈劾,可說是罪有應得!

當然,在這權責失衡、缺乏公義之政治制度下,彈劾程序是不可能完成的。但這只代表着制度之嚴重傾斜,和現實政治對《基本法》之極度不尊重,而非彈劾程序本 身有不足之處。最重要的,是梁振英作為首位面對彈劾之行政長官,他在歷史上之污名,是永遠抹殺不了的。梁振英先生,試問你的顏面何在?盲目支持梁振英抱殘 守缺的保皇議員,你們又如何向廣大市民和歷史交代?

Friday, January 04, 2013

完結的開始


從立法會跑到地鐵站,經過「愛港之聲」在添馬劇場的「愛香港、撐政府」嘉年華集會,見到一班長者正在排隊進場。一位老伯見到我頓時瞪一瞪眼說: 「湯家驊,你也來撐政府?」旁邊另一位長者趕忙插嘴: 「他來踩場才真!」我笑了一笑,繼續趕我的路。我真心認為有不同意見是多元社會應有的現象,怕的只是有人製造分化,令真正愛香港的人感到心寒!

出 了地鐵卻上不了出口,保安人員說:「人太多了,還是從另一個出口上地面罷!」到了地面,發覺整街滿是人,但卻不像全是參加遊行的,不禁有點惶恐。幾經轉折 才到了維園草地,已是三時過後。大會宣佈起行了,大家一寸一小步地移往出口。到了下午四時,離開出口還有一段距離;怎麼老是走不出維園?有人說,那是太多 人中途在銅鑼灣插隊所致。唔!總算是好事,耐心等候又何妨?

終於出了維園,但進度不見得暢順了多少。人實在太多了,有點寒意,但心裡卻實在 感到溫暖。也許因為警方高調宣稱禁止遊行人士開設街站,沿途的街站竟比任何一次遊行為多。重要的是,多了很多都是一些年輕人發起的、平時鮮有聽聞的政治團 體。梁振英及其管治班子成員如劉江華、吳克儉等不斷成為高呼口號的對象。回歸以來參加過不少遊行,但這次感到這些口號比以往任何一次遊行來得更幽默、更露 骨、更粗鄙、更惡毒!那股憤怒令人感到壓迫得透不過氣!

這已不止是不同意見了,而是已到了互相仇視、水火不容的地步。極端的違反公義帶來極端的激憤反彈, 令人感受到這香港的童話故事很快便會完結。無論是悲是喜、是好是壞,結局已近在眉睫。這究竟是一個怎麼的結局?天曉得!